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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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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四五七年一月二十八日,自百年战争以来最寒冷的一个冬日,强风裹挟着冰雪在英国灰暗阴沉的土地上扫荡。
这一年,在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的贵族支持下,以爱德华三世第二子后嗣约克公爵为首的约克家族,与得到西北部旧贵族支持的以亨利六世为首的兰开斯特家族之间的王位冲突已经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明面上,两大家族的关系时好时坏,而在那看不见的地方,却已是暗流涌动。
深夜,英吉瑟村的田垄上,接生婆辛西娅刚刚结束工作,冒着风雪艰难却匆忙地往回走着,她的身后是一座灯火通明的巨大庄园。此时,天地间一片雪白,让她的一身黑衣更加显眼。寒风带起的冰棱,如锋利的匕首,伺机钻入打着破洞补丁亚麻袍内,深及膝盖的厚雪让人难以迈步。
“这该死的天气……”,辛西娅用手抹去眉眼间的冰霜,低声地咒骂着,同时另一只手收紧了怀中的羊绒厚毯,里面包着一个沉睡的婴儿,浅浅的呼吸透出很淡的雾气。
辛西娅愣愣地盯着婴儿被烈风刮的通红的脸颊看了一会,回过神来,叹了口气,再次检查了一下绒毯是否严实,牢牢地将其抱在怀里,继续在雪中蹒跚。
这个冬天的确是反常的酷寒,英吉瑟村祖祖辈辈依山傍海生长于此,这回也是几十年来头一次,想起村里的老人摇着头说:“这是上帝在惩罚人的贪欲,如果那些仍然窝在炉火边满脑子想着权力与战争的贵族蠕虫还没有意识到的话,将会是怎样一场灾难呐……”
辛西娅倒觉得这话有几番道理,百年战争之后黑死病盛行,村里死了不少人,曾经多少还有些富饶景象的村庄如今也是一片衰败。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日子是否有尽头,但愿还能看见从白色断崖泻出的晨光……
远处依稀能辨认出村庄的油灯摇曳,镶嵌在漫天飘雪的幽蓝天际下,辛西娅松了口气,收起思绪,加快了步伐,终于快到家了,想到热乎乎的麦片粥和黑面包,心中就升腾起些许暖意。
忽的,一阵狂风刮过,地上的雪在空中旋起,迷了赶路人的眼睛,一个不留神辛西娅便坐倒在地,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咬牙揉着腰,却发现自己脚边有两朵断了根的红玫瑰,在洁净的雪地上显得格外妖冶。
在这个英格兰南部的小村落见到红玫瑰已实属难得,毕竟这里是以白玫瑰为族徽的约克家族的领地,而红玫瑰是兰开斯特的标志。没错,在这里,你永远只能看见大片的白玫瑰花田。而如今,自己竟一次性碰到了两枝红色玫瑰!
看着它们带刺的躯干紧紧缠绕着对方……似乎想到了什么,辛西娅不自觉地低头看了一眼怀里还在安稳地睡着的孩子,又看了看那两枝玫瑰,最后苦恼地敲了敲脑袋,“在这里胡思乱想些什么呢?还是快点回家吧,今天够乱的了。”
当辛西娅快要走出麦田时,突然听见一声尖锐的乌鸦鸣叫,下意识地回头,只见一道黑影低低地掠过,衔起那两枝玫瑰,在空中略一停留,竟然将那两枝交织在一起的玫瑰分开来,衔着其中一枝隐入沉沉黑夜之中。
辛西娅瞟了一眼掉落在离自己不远的雪地上的另外一枝玫瑰,幽幽地发出一声叹息,“天!完全猜不到上帝在想些什么呀,不过……”弯腰捡起那支玫瑰,轻轻地别在婴儿的绒毯上,孩子红润的睡颜与盛放的红色玫瑰相互辉映。
“一切都得听从他的安排,不是吗?”
十五年后,盛夏,伯恩茅斯城,隶属约克家族领地。
这个季节的伯恩茅斯本来就是最热闹不过的,而今年尤甚——作为一个常年依靠玫瑰花贸易发展的小城,伯恩茅斯迎来了难得的玫瑰花田的大丰收。
经过漫长的冬季与雨水充沛的春季,城外花田的白色玫瑰全部绽放出最耀眼的生机,花农们成群结队地扛着各式各样的收割工具与花篮,各自忙碌着。他们要赶着玫瑰盛放在最艳丽的时刻将其采下,晾晒、脱水、发酵之后再酿造出可口的玫瑰果酱和昂贵的香料,然后在拿到城中集中贩卖,这是整个伯恩茅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而收集这些玫瑰制品的地方被人们称作“玫瑰集市”,是由一些有经营头脑的老板联合运作的。此刻远远的就能听见玫瑰集市上小贩的叫卖声,再近一些便能看见络绎不绝的商旅出入。
“哟,老约翰,今天的生意不错啊。”一个花农忙里偷闲,走到玫瑰集市的凉棚下靠着,一边摘下头顶的草帽有一下没一下的扇着风,一边随意地与老约翰聊着天。老约翰是集市的老板之一,主要做着香料的营生,由于一直以令人满意的价格收购玫瑰香料而很受花农们的青睐。
“呵呵,还不是托你们的福。”一个略显富态的老者坐在藤椅上,拈着唇边的胡子,笑道。“毕竟今年的花田是难得一遇的大丰收,不少来自其他城镇的商人也都闻讯赶来了。”
那花农也跟着笑了起来。“唉,是啊,自从两大家族关系紧张开始,又是封闭市场又是征税征兵的,弄得人心惶惶的,真是好久没看到市集上有这么活络的气氛了,看来今年咱们不怕饿肚子了……”
“请问……”正闲聊着,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话,老约翰转过头,只见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立在棚子边,即使抱着一大筐沉沉的玫瑰香料也依然挺直着腰,打满补丁的花布裙对于她瘦小的身材来说明显的不合身,实在有些大了,裙摆完全拖在了地上。饱满的额头让汗水打湿,带一点狼狈,却不妨碍一双明亮而沉静的眸子盯着老约翰。
最后,老约翰将目光落在了女孩的手背上,那里有一个刺青,是一只被困住的老鹰的样式。这时他才有些恍然地记得,这是他前几天因为集市生意忙不过来而买下的一个奴隶。
没错,奴隶。在英格兰的阶级体制下,商人们虽地位远不如贵族阶级,但仍有着拥有奴隶的权力,再加上他们在财富上的优势,俨然多数商人都有成为奴隶主的势头。
但事实上,买下一个看起来如此柔弱的女孩作为劳工对于老约翰这个讲究利益的商人而言,是极其不划算的。毕竟,集市上一般以重活为主,眼前的孩子太过纤弱了,小小的身子融进来来往往搬运货物的壮汉间,看起来颇为怪异。
所以为什么要独独买下这个孩子呢?老约翰再次抬头对上女孩的视线。是了,就是这一双眼眸。记得当时,在乱哄哄的奴隶市场上,吆喝着的人贩子,看热闹的人群,女孩用她那沉静的眸子穿越一切喧嚣,不似其他奴隶般卑微地蜷着身子,她一直笔挺地站立在笼子里,一个小小年纪的女孩却有着一种莫名的,却是由内而外的沉稳。
正是这一种气质引起了阅人无数的老约翰的注意,于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个奴隶。
“怎么了?”老约翰从思绪中回过神来,问道。
“我是想问这筐新收的香料应该放在哪……打扰到您们的谈话真是万分抱歉。”女孩这才微微低下眉眼,回答着自己主人的话。
“哦,就放在那边的棚子下面就好。”
“是。”女孩认真地应下,便恭敬有礼地退开了。
老约翰的视线一直追随着那个小小的身影猛地扎进拥挤的搬运队伍中才收了回来,这才叹了口气,转头对一旁的花农道:
“别看这孩子年纪小,又是个丫头,做起事来倒是挺利索的,比那些懒汉们好太多了。”
“那是,谁都知道你老约翰用人的眼光很毒,手下的工人奴隶们个个都勤劳能干。”
“呵呵,谬赞了,虽是省了不少事,但还是感觉每天都有很多事要去看顾,这赶上花田丰收就更加是感觉忙不过来,尤其是这账目……噢,我的上帝,光是想想我就头痛,你看,最近和太多的外商做生意,这账实在太多了,数字又大。”
一提到这些,老约翰就有满腹的抱怨,却也无奈,本身包括算术在内的很多文化知识就是只有家境殷实的家庭才有机会接触的,在这市集上的工人多半是奴隶,顶多也有些自由民,有文化懂知识的少之又少,更别提算账了,因此即使老约翰作为一个家底雄厚的商人,账务方面的事情仍然是需要亲力亲为。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花农摇了摇头,将草帽又扣回脑袋上,“毕竟像我们这样的人,受教育的机会本身就不多。还是靠自己的双手养家糊口比较踏实。好了,不多说了,我也得去干活去了。”说罢,便哼着不知名的调子走了。
老约翰拿起一旁的烟斗,吧嗒吧嗒地抽了一口,对着那已经走远的花农吐了一个烟圈,叹道:“鼠目寸光。”
满意地看着玫瑰集市前络绎不绝的光顾者,同时这些也很容易地让老约翰联想到了那些高高摞起的未算的账务。老约翰只好从藤椅上起身,前往坐落于市集大棚旁,专门用作集市老板办公用的账房。
这是一栋双层的砖制建筑,黑木为柱,红土为墙。推开有一些受潮的木板大门,老约翰径直坐在了靠窗的木桌前,木桌上是一摞堆放整齐的账目,他拿起放在最上面的一本,为鹅毛笔蘸上墨水,一边低声念着上面的数字,一边时不时地在纸上写几笔。
“啊……真是的,搞不懂为什么那些神经兮兮的希腊人和阿拉伯人要发明这折磨人的东西。”老约翰头疼地看着账目上庞大的数字,他也仅限于能认识并且会一些基本的运算。
“算了,还是先将单次贸易的数字记下来,剩下这些复杂的计算就交给城里那个从中亚细亚来的□□教学者吧……”他嘀咕着,将最近几日的交易额整理誊抄好,平摊在桌面上,便将笔放回墨水瓶中,舒展了下筋骨,起身离去。
老约翰没有看到,在木制的斜网格窗台后面,一个纤细的小小身影静静地在那站了一会,像是在歪着头思考着什么,然后弯腰抱起搁在地上的大竹筐,离开时,有风吹过,轻轻扬起一阵玫瑰花香以及一角花布裙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