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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一章 神王宙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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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影在人们的眼帘中一掠而过之后便立即消失,他就像一头迅捷的花斑猎豹,闪电般飞身攀上了墙头,双臂没见怎么用力,身子已经腾空飞起,直接翻墙跳了出去,身后猎猎的一片布角,也瞬间隐没在墙壁的阻隔之外,只留下了一群目瞪口呆,哑口无言的人。
让人们惊讶的,倒不是这个人的身手,毕竟只要练习过一点搏击的人,甚至只要身手敏捷轻盈一些,都能够很容易翻上这堵墙,虽然他的动作比起一般人要麻利快速许多,但并不足以使人惊叹。此刻人们之所以这般惊讶,说是因为这人神鬼莫测行踪与奇诡多端的枪法,倒还不如说是惊讶于他的一身装扮。
身上的衣服到没有什么特别,很平常的裤子,很平常的一件T恤。但是,此人竟然在外面批了一条很长大很拉风的披风,仿佛中世纪欧洲的骑士,或者中国古时候将领的战袍,就像蝙蝠侠一样,只不过蝙蝠侠的披风是黑的,而他的披风则是最为眨眼的紫色,如果他身着一衾劲装打扮或者浑身明晃晃地铁凯甲胄的话,可能还真的会很帅很有型,但是和他的一件短袖T恤一条运动裤搭配起来,实在是过于不伦不类了一些。
这还并不算什么,最夸张的是,他的脸上还带了一张用现代审美来说酷似咸蛋超人奥特曼的面具。面具是金色的,还亮晶晶的反射着夜晚的星辉,眼睛的地方竟然也没有露出来,而是似乎用了一种蓝色的透明介质,似乎是宝石,又似乎是玻璃,此人只差没在裤子外面套一个红色的内裤,绝对可以去扮演超人了。
但是如果以古典审美来看的话,他的那副面具倒是颇有门道,就像古埃及法老棺椁上面所安放的那张黄金面具,看起来庄严肃穆,而又不失华贵富丽,是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如果上面金玉材料都是货真价实的话,那么绝对价值连城。
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皮质的高筒空军靴。这种现代空军装备用纯牛皮锻造,不但结实牢固,经久耐用,而且鞋的尖端有纯金属的头部,也是一件很好的攻击性武器,在双方都手无寸铁互相肉搏的时候,绝对能够派上大用场,从而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个身影仿佛UFO般横空出世,又宛如云霄中的羽毛般翩跹而去,迅猛矫健如雄狮,剽悍骠勇如神龙,苍劲高旷如鹰隼,犀利快速如羽箭,却又轻灵得仿佛蝴蝶翩翩,蜻蜓点水!身形随着飞扬的披风落花般飘散,就这样在人的脑海中留下了一个淡淡的,浅浅的,杳然却又深刻的痕迹,恐怕一生都挥之不去。
静如铁塔,渊渟岳峙,动如神龙,仿佛金刚下凡,仙人出山,让人不敢相信刚才眼前的图景是否真实。但是一人眼见可能是出现幻觉,在场的成百人都一致因此呆若木鸡,那就不得不说确有其事了。
短暂的惊愕过后,众人终于被美杜莎的一句话拉回了现实:“于敬雄,你真的是好胆魄呢,竟然敢在我的面前耍花样,你说,刚才的那个锥子,如果不是扎在你的手上,而是扎在你的头上,那么后果会是什么样子呢?我很期待的,不知道你这一世枭雄,会不会铁头功。”
于敬雄心里暗骂了一声臭婊子,他已经硬生生地拔出了那把锋利如戟,宛如一条响尾蛇一般的锥子,暗忖着装什么蒜,不过是被蜜蜂蛰了一下罢了。而他那只受伤的手,也在他的小弟的急救下勉强包扎了一下,他闻言,嘴里只能干笑道:“呵呵,我只是不信邪罢了,人们都说美杜莎小姐身手了得,我以前还不以为然,现在算是见识到了,我这也许叫做,有眼不识泰山,不见棺材不掉泪了吧?”说得倒是洒脱,可眼中闪烁着仇恨的紫火。
“呵呵,告诉你,在我面前搞小动作的人,从来都没有什么好下场。”美杜莎道,“不过,这一次我就放过你。只要你以后别再打苏贞地盘的主意,只要你们两个帮派能够维持一个平衡,只要你们做生意不要太出格,我也就懒得来管你们。赚钱可以,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尤其是这个物质的社会,如果不让你们赚钱,就好象有些不近人情,但是绝对不能无所不用其极,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哈哈,哈哈,多谢美杜莎小姐你的提醒。”于敬雄咧开嘴笑道,“我于敬雄虽然是混□□的,但也算是戎马一生了,还不至于利欲熏心,为了那几个朝不保夕的臭钱,而害人害己,这一点,我心中有数,混□□的,一旦陷入了那个漩涡里面,就别想再出去,前面不远处,等待着他的,也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不是铁窗,就是子弹。我才不会那么傻,给自己自掘坟墓呢。”
“希望你今天说的话是真的,也希望,你还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记得住今天你在这么多人面前的承诺。”美杜莎转过了头,看着苏贞,“我想,苏小姐应该不用我再多说什么废话了吧,如果我再说,可就就成了罗哩罗嗦的鸡婆了。”
“美杜莎小姐,你请放心。”苏贞真诚地看着眼前这个富有传奇性而又古怪之极的女人,虽然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她在这一身紧身衣服衬托下,那玲珑的身材,让自己也望尘莫及,“我并不是一个有很大野心的女人,相信这一点,你也会有所耳闻的。我只不过是想要保住我的男朋友所留下来的家业,不让他在生前的努力付诸东流,仅此而已,我实在是不敢做什么别的奢望。”
美杜莎点点头:“你的话听起来很感人,很中肯,但是我还是那句话,希望你不要对我撒谎,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就在这个城市里,如果这个城市有一点的风吹草动,绝对逃不过我的耳目,你,你们,请记住了,我可不是一个很遵纪守法的良民,我的手上,也是曾经染满鲜血的。”说着,她又回过头来,眯缝着眼斜睨了于敬雄一下。
这时候,忽然响起了急促的警铃声,就像放大无数倍的蜜蜂的嗡鸣一样,有时候听了叫人心烦,但有时候却又不可或缺。这警铃声,又引得美杜莎一皱眉头。
几辆警车争相鱼贯而入,几声刺耳的刹车声后,十多个荷枪实弹的警察跳下了车,紧张地扫视了一眼现场的状况,纷纷老套地叫着:“不许动,举起手来!”
这时候,只有一个人淡然地走到了中间,朝着两边的人马看了看:“你们知道吗,你们这是聚众斗殴,已经触犯了刑法,我有权利拘捕你们,你们可以选择沉默,但是你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呵呵,我说阿瑟,你难道不觉得这句口头禅,已经老掉牙了吗?早就过时了,你可以说,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刚才说话的警官听到这句话,转过头看去,正迎上美杜莎戏谑的目光,不由得皱眉道:“又是你?”
“呵呵,可不就是我喽,还真是好巧啊,余景天警官阁下。”美杜莎笑道,同时,她又从头到脚打量了一下这个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警官,一身深蓝色的警服,头上戴着刻板的大盖帽,虽然周身的打扮让他显得有些老气横秋,暮色沉沉,但是他的那一张脸,却又很好地中和了这种严谨到给人压抑的气势。他的那一张脸,虽然此刻面容沉闷如同死水一般,但是那英俊的五官,似乎囚困着几分稚气,这让他故意紧绷着的脸,有些不伦不类的滑稽。他有着一张很奶油的娃娃脸,但是一身的气势,却又让任何人不能够把他忽略。美杜莎的目光,已经注意到了他的脚,只见他的脚上,穿着一双高筒空军靴。不由得先是瞳孔骤然放大,又慢慢地收缩,眯缝起薄如蝉翼却晶莹剔透的眼睑,却掩不住那精芒四射的目光。
“上一次没有抓住你,这一次,可不能这么容易就让你跑了,我不管你是美杜莎还是眼镜蛇,请你跟我回到局子里协助警方调查,我想,这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履行的义务。”余景天盯着美杜莎。
“呵呵,我可没有兴趣去进拘留所,而且,我也根本就不是什么良民,拒捕的事,也并非干不出来。”美杜莎无所谓地说着,缓步不疾不徐地走向了那个墙头,“你还是先管好这里的事情再说吧,我的事情,还不劳您老人家忧心劳神。这两个人,想来都是正在给你的上司打电话呢,很遗憾,你这一次抓捕行动,也许就要这样雷声大雨点小地草率结束,无疾而终了。毕竟,这个世界是钱与权的社会,有了这两样,天下也可以去得,没有这两样,简直是寸步难行。”
此时,无论是苏贞还是于敬雄,都正在拿着手机讲着电话。毕竟像他们这种在□□摸爬滚打的人,不认识几个上层人物,是一定吃不开的,说不定哪一天,就会被警察抄家了。对于那些所谓的上层人物,除了这些□□可以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益之外,还有就是这些人可以帮他们做一些他们想做,而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做,只能背地里暗箱操作的事情。
但是,有一句话说得好,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你早晚有一天,会为你今天的话,向我道歉。”余景天也并不阻拦她,眼睁睁地看着她翻了过去。发楞了片刻,余景天回过头来,对跟在自己身后的一个副队长说:“这里的情况,你先处理一下,我有点事情要去办,多谢了。”
说罢也不等那个副队长答应,拔腿飞速地冲向刚才那一堵墙,只是几个箭步瞬息便到,飞身一跃,手臂只是在墙头轻轻一撑,就这样跃了过去。身形矫健,动作迅疾,完全不符合他那张依旧略显稚气的脸。
当美杜莎走进了一条小巷,却不由得愣住了。这条小巷里,停放着她的那辆摩托车,可是,这台摩托车上,此刻竟然正坐着一个人,这个人她原本不认识,但此时看那侧影却再熟悉不过,就是刚才开枪帮助自己解围的那个披着披风的咸蛋超人,他的脚上依然穿着那双高筒空军靴。这一回离近了仔细地观察,才发现他的那个面具似乎真的别有洞天,在这条幽暗的小巷里,他的面具竟然借着朦胧而皎洁的月光,闪烁着一种黄金也似的光华,仿佛一种神圣的光辉在流淌。
美杜莎只是微微一愣,旋即很快便反应了过来,牵起了嘴角冷笑道:“怎么,你还不死心?你小子换衣服的速度,倒是蛮快的嘛!那为什么不把鞋子也换掉呢?”
那个人闻声回过头来,在面具的遮挡下看不清他此时的表情,只听他沉声说:“你这女人,为何恩将仇报,我帮了你,为何对我冷嘲热讽。”由于面具的原因,使他的声音显得有些空洞,无法分辨清晰。但是话语之中显得有些木讷,甚至语调都有几分生涩而沉重的味道,似乎并非一个善于言辞令色的人。
“哼!”美杜莎轻哼一声,“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小子装神弄鬼,一看就是没安好心。你也不看看我是谁,竟然想要来忽悠我,真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
“哼!”那人不满地冷哼一声,又道,“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说话嗓音似乎有点干涸沙哑,而且仿佛生搬硬套着中国的成语,运用得并不是那么熟极而流的自然。
“就你,君子,好人?哈哈,别搞笑了。”美杜莎道,“你一个藏头露尾的无胆鼠辈,竟然也敢妄称君子,实在太不要脸了。再说,你当你不开那一枪,就凭他区区于敬雄,能伤得了我吗?”
“有一句古话叫,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好心被当成驴肝肺。”那男人无奈地耸耸肩,摊着双手,“你这小妞,真是条白眼狼,不识好人心的小狗。”他似乎对于中国谚语熟语情有独钟,说了这么几句话,已经连续引用了好些个熟语,怎么听都好像是一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榆木疙瘩。
也因此,美杜莎更加坚定心中的想法,已经猜到他的身份了,不由暗暗冷笑,臭小子装神弄鬼,企图用这种完全不符合本性的装扮来混淆视听,殊不知物极必反,事出反常必有妖,伪装得过了火,愈发容易让人看清本来面目。
“没想到看着你沉沉闷闷地像个闷葫芦,原来背地里却是这么龌龊的人,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美杜莎笑道,嫣然而冷漠,仿佛一朵雪地里的梅花。
“你说什么,你见过我?”那个男人虽然声音不大,但是似乎有一种雷鸣般的低沉响亮,轰隆隆滚进人的耳膜,他缓缓地从美杜莎的摩托上站起身来,动作虽然看似缓慢,但是实际上却又迅速异常,瞬间,一股强大庞然的气势席卷过来,顿时把这本来狭窄的小巷压迫得更加抑郁,就像地狱里的奈何桥。
他整个人在这一瞬间变得高大,雄伟,挺拔的身材虽然并不如何魁梧,但是纵然在衣服包裹之下依然可以看出那种性感的曲线,当然不同于女人浮凸玲珑曼妙汹涌的曲线,而是一种属于强壮男人的独特的阳刚性感美。他嗓音低沉略带沙哑,身体孔武有力,语气短促却干练,更加上那种几乎唯我独尊的霸道,整个人就仿佛一个未来战士一般。
美杜莎也是心中骇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城市里竟然有人能够带给自己如此大的威压,这种磅礴的气势她只在那个老头子的身上看到过,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多出了这么一个人物,看着那个男人一步一步地接近,这种强大的压迫感越来越敦实,逼人眉睫,那个人的脚步平稳地走着,但是却如同惊涛骇浪狂风暴雨来临之前的平静,夹杂着一种席卷天地吞没万物的凛然的威严。
“没想到,以前还真是小看了他,但是似乎越来越有趣了,呵呵,即使他有两把刷子,那又能如何?难道老娘就是软柿子,可以任由他捏圆捏方,恣意玩弄的吗?”
那个男人走到她身前两米的地方停了下来,用极其平缓和蔼的语气说出了一句话,差一点没把美杜莎气死:“喂!小妞,你亲戚没来吧?否则为何如此浮躁?”
“你才来大姨妈了呢!”美杜莎终于怒不可遏,叫骂了一声,同时一个弹身向那个男子蹿去,速度快得好似雷霆电闪,飞起身来,一脚踢向那个男人的颈部。
那个男人本来轻松的身体,在看见美杜莎这一系列连贯得行云流水的动作之后,不由得僵硬紧绷起来,也如临大敌,严阵以待,但是,他的口中依旧用一种极其深沉的语气说话,但字里行间却充满了不屑与戏谑:“小妞,打人的时候,千万不要轻易的跳起来,因为在空中没有支撑着力点,不好变向,是很容易让敌人抓住机会一举制服的。”他说着,单手挡住了美杜莎踢来的一脚。
“哈哈,多谢你的提醒了,可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美杜莎说着,在他就要抓住自己的脚踝的一刹那,另一只脚漂亮的凌空一个下劈,朝他的肩头落去。这一脚踢得也甚是遒劲,竟然呼呼刮起了罡风,如果打实绝对力负千钧,那个男人无奈之下,只好放弃了这次绝好的机会,抽身后退闪开了这一脚的攻击,让美杜莎从容地落在了地上。
“啪啪啪啪!”那个男人拍着手,嘴里发出呵呵的笑声,那笑声依然宛如闷雷洪钟,铿锵有力,浑厚凝重,但声音中终于有了些感情,似乎是发自肺腑的愉悦:“好好好,来得好,足以做我的对手。”
“癞蛤蟆打哈欠,胡吹大气!”美杜莎不屑地咧咧嘴,“你认为,只要你使出了全力,就能够赢我的吗?”
“骑驴看场本,走马灯观花,走着瞧!”男人再一次笑道,他似乎是一个刚刚学会怎么写作文的小学生,为了卖弄文采,拼命地挖空心思将自己所能掌握的成语用在作文里以图得到老师的赞赏,实则大大降低了作文的流畅与连贯。
“嘿,好狂妄的小子,即使你是什么大队长,什么狗屁警察,即使你在警校里是搏击第一,那你就能保证,你是天下第一,所向无敌的?告诉你小子,不要太过自大了,那样无异于井底之蛙,谷底之虫,每天坐井观天,抬起头,只能看见那一条巴掌大的罅隙。须知月亮之外还有太阳,太阳之外还有星辰,星辰之外,还有辽阔无垠的宇宙。”
“你这娘们怎么这么罗嗦,到底打不打?”那个男人听了美杜莎说教式的一番话,很不耐烦地说,“如果不打的话,恕我不能奉陪。我那边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
“哼!谁让你不好好办自己该做的事情,偏偏要跑到这里来找我的麻烦,活该呀你!”美杜莎心中忿忿不平,嘴里却很淡定地道,“我随时都可以开始,倒是你,需不需要作一套广播体操活动一下身体,否则待会闪到腰扭了脚,输了的话,可不要净找一些客观理由来搪塞我哦。”
“靠,你怎么不做一套眼保健操,省得待会眼神不好,自己打到了自己!”男人很不耐烦地说道。
“废话少说,接招吧!”美杜莎说罢,身子犹如一支离弦之箭一般弹了出去,直接冲向那个男人,速度之快,犹如猎豹,势头之凶猛,好似出闸虎狼。她的手微微张开着,就像一条毒蛇张开了血口,那一根根弯曲的手指,仿佛狰狞的獠牙。迅雷不及掩耳!美杜莎冲到近前,手臂随着手腕猛地一抖,直接锁向了男人的喉咙,那蛇的毒牙,就要饮人颈血,露出无比恶狠的姿态。
男人却好整以暇,抬起手臂在瞬息间恰到好处地握住了美杜莎的手腕,使她的手刚好在自己的脖颈前面停下,然后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像一个大炮一样,狠狠地擂向美杜莎的小腹,那种速度,真如晴空里乍现的流星。
“你这个人,这么粗鲁,一点儿也不懂得怜香惜玉呢!”美杜莎咯咯嫣然娇笑着,她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千钧一发的时候,轻盈灵巧的一闪身,避过这致命一击,然后用被他握着的那一只手,手腕向下一扣,掐住了男子的脉门,脚下抬腿,本来是要狠狠地向上踮去,攻击的目标自然是那个男人最脆弱的地方,但是顿了一下,却又改变了方向,膝盖向对方大腿内侧的嫩肉撞去。
男人抬起膝盖,迎上了美杜莎的腿,砰地一声,二人膝盖与膝盖互相碰撞了一下,都是闷哼一声,与此同时,美杜莎的手臂也挣脱了对方的掌握,二人又同时向后跳跃了几步。
二人分开两米有余,这一次却并没有再急着发动攻击,两个戴面具的人互相面对面对望着,看不清彼此面部上的表情,但却都从对方的沉默中读到了同样的东西:讶异,惊奇,重视,钦佩,以及前所未有的认真与谨慎。
“不错嘛,还真的有两下子。”
“彼此彼此,你的功夫也不赖啊!”
当两个敌人之间,收起了轻蔑与藐视,剩下的,可能是怒火与忿恨,但不可避免的,会有彼此之间的一种钦服与敬佩,这是一种对手敌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局外人却是很难看清,很难理解的。就像在三国时代,虽然周瑜在临死之前发出了“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但是与此同时,却又因为诸葛亮深解其《长河吟》之寓意而引为平生知己,而周瑜死后,诸葛亮也哀悼惋惜,嚎啕不止,甚至以头撞柱来发泄心中郁愤,当场吟了一首长诗来寄托哀思,这种相惜而又相憎的感情,未尝没有一种催人泪下的伤感。虽然这在后世看来,可能是历史的扭曲或者小说的艺术加工,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彼此在敌对的同时,一定尊敬着这个让自己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人。只不过知己往往被命运的手所摆弄,被分配到了两个对立的阵营,生命的两端。
如今,两个互相不明身份的怪人,两个当代都市里的奇人,就在这一条幽暗的小巷里,互相对峙着。
傍晚早已经过去,晚霞也收起了他们的姣好美艳的容颜,无限美好的夕阳,也随着地球的旋转而消失在了黄昏的尽头。夕阳西下,人们枉自断肠,无论如何,无论他们是张开怀抱去拥抱晚风,或者尽量地向着西方去追逐那迟早都要消失的光明,还是躲在温暖的室内沐浴着丝毫没有温度的灯芒,都不可避免地要迎接夜幕的洗礼。
苍穹这时候就像一块蒙住了整个世界的布,深蓝色的夜幕,是那样无比的漆黑而深邃,但是上面却绘制着星辰,成千上万的星斗,连接而成各种不尽相同的形状,吸引着人们的遐思,引发着人们的想象,曾经,因为这些看似混乱毫无章法的星星,不知道被愚昧而伟大的人编织出了多少凄美而可笑的神话。
星辰和月亮,就如同云朵与太阳一般,太阳炽烈炙热而光芒万丈的时候,云朵就不会妨碍他无上的权威。而当白云连绵万里的时候,太阳也会适时地很谦让地暂时出借自己的领地,让浮云去尽情展示它飘渺的美丽,甚至是被压抑的阴霾。月亮想要在夜空舞蹈的时候,周围的群星就会给她让出空间,让人们看到那因为短暂而珍贵的月夜皎洁如水的光华,而当月亮累了的时候,星星则会出来代替她点缀那万里的夜空。让我们知道,苍茫的银河,就在我们的头顶。即使楼宇高耸得可以插入云天,我们依然不可能举手去摘星辰,即使我们红尘中有再多的喧嚣,也不必担心会惊扰了天上的人。
飒飒的晚风,带着习习的凉意,吹拂着美杜莎飞扬的长发,真的就像千万条蛇在风中乱舞,欲要择人而噬,也吹拂着那个男人身后的披风,这抖动着猎猎作响的布帛,似乎是传说中的魔法飞毯,即将带着这个人飞腾升天。
陡然,他们动了,两条人影再次以一种肉眼难以辨认的不可思议的速度碰撞到了一起,一触即分,乍合乍分,宛如两个正在互相角逐的公牛,但是无论速度或者技巧,又不知道比起公牛来要高了多少。公牛肉搏的时候,一定红了眼睛,可是这两个人并没有,即使他们看起来打得难解难分,甚至是在拼命,但实际上彼此的心中都知道,这也就不过还是在试探罢了,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相互的敬服也在加深,毕竟,二人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目前反倒可以说是友非敌,根本没有必要弄得两败俱伤,一切不过是点到即止的切磋。
果然,打了大概十分钟左右,两个人忽然分开了,互相瞪着,美杜莎眼中似乎有一种火焰在燃烧,那男人的眼睛被面具遮住,却更显得神奇诡异。渐渐地,两人又都胸口一起一伏地喘起了粗气,越来越剧烈,后来竟然连带着肩膀都在抖动着,如果有人在这里的话,很容易误解是两个癫痫病的患者竟然不约而同地抽风了。可是没几秒钟,两人的口中同时爆发出了一阵大笑,无论男女,都是那样的豪迈,笑的如此的开心,似乎是两个八辈子没有笑过的人,此刻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笑起来竟然是个没完没了。
“好了,好了,不笑了,不笑了。”美杜莎摇着手腕,不知道是在对前面的男人说,还是在那里自言自语,“再笑的话,我真的都要抽过去了。”
“不行,你要陪着我笑,我什么时候停下,你才能停下。”男人依旧笑得前仰后合,仿佛被人点了笑穴一般欲罢不能,嘴里面的话也跟着多了起来,“不过说实在的,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这么开心的笑过了。所以……”
“所以什么?”
“谢谢你!”
“呵呵,不客气,其实我也要谢谢你。”
“哦,为什么?”男人终于停止了笑,抚摸着似乎发痛的胸膛。
“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这么爽的一场架了。简直……”
“简直什么?”
“嗯,简直比跟最勇猛的男人上床还要爽!”
“看来,你还真的是一个骚货□□。”
“谢谢夸奖,虽然也许你是一个警察,而且还是一个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满肚子男盗女娼的龌龊警察,但是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男人哈哈一笑,不置可否,只是那脸冲着美杜莎,从他的角度来看,似乎一直在观察打量着她,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不应该戴面具的,我想你的脸应该很好看。”
美杜莎在面具的后面听得一挑眉:“谢谢夸奖,承蒙抬举,不胜荣幸。可是我只能说,你过誉了。”
那人仰头,目光似乎被无尽深邃的银河所吸引:“我知道的,你一定是一个美丽无铸的女子。你戴着面具,大概也是害怕被人认出那张标志性的脸庞。”
“呵呵,你这人可是真的够自大的了。”美杜莎笑着揶揄,“你怎么如此笃定,我的容貌会是美丽的呢?也许就像蜘蛛侠被蜘蛛要过一般,我的脸也被蛇咬过,留下了很大的一片伤疤。也许,我就如同希腊神话里面真正的美杜莎一样,因为得罪了智慧女神雅典娜,被变成了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
“不可能的。”男人的声音异常的坚定,“我虽然没有见过你,但是你身上的味道证明了一切,丑女人是不可能有你身上的那种体香的。”
美杜莎面具下的脸上微微一红,但还是落落大方地说:“呃……阁下的这套理论,还真是够恶俗的,请恕小女子不敢苟同,敬谢不敏了。”
“不然,咱们打一个赌怎么样?”
“打什么赌?”
“你把面具摘下来,我赌你一定是个难得一见的美女。”
“嗤!”美杜莎嗤笑着,语气中不无嘲讽,“你的如意算盘打得倒是很好,无论怎么说都是你占便宜。但是,你认为是我白痴吗?”
“话不要说的这么绝嘛!你摘下面具,我也可以摘下面具,我们两个已经认识,也还算是谈得来的朋友,互相见见面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会替你保密的,绝对不会到处宣扬。”
“很可惜的是,我不需要见你,我也不想要见你。”美杜莎嫣然笑道,“而且假使如你所说,你就不怕真的爱上我?”
“说句不要脸的话,其实我现在已经有点喜欢上你这个独特的女孩子了。”男人用一种四平八稳,仿佛旁观者事不关己的冷然口气说了这一番话,“如果你是个丑八怪,我自然会打消了现在的念头,把错误扼杀在萌芽之中,如果你真的是美女,我爱上了你,大不了上了你,我爱得你无法自拔,大不了杀了你。”
美杜莎没想到他会蹦出这么一段无厘头的话,即使带着面具,依然可以看见她满脸的黑线,可想而知她的脸色现在多么阴沉,罩上了多少乌云寒霜,她咬着牙,切着齿,伴随着磨牙声一字一顿地骂道:“你、找、死!”话音甫落,身形已经再一次冲了上去。
这一回美杜莎是真的抱着教训这个大放厥词口出狂言的家伙的心态,所以一上来就使出了浑身解数。各种招式层出不穷,几乎把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的功效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是的,即使是最脆弱最柔软的部位,对于她来说也是一种武器。
男人也不敢大意,虽然见招拆招,但也左支右绌,东奔西走,有点疲于应付的样子,倒退不迭,但是嘴里兀自不闲着,很淡定地评判着,偶尔还一两招:“少林长拳、小擒拿手、浮云绵掌、这招是柔道里的狮子搏兔,这是空手道中的手刀斩,这是什么?是跆拳道还是泰拳?反正这两种武术的腿法大同小异。”
二人在这静谧的小巷中一场酣斗,实在是惊险激烈,精彩纷呈,可惜的是观看者甚寡,否则足以震惊世界。
“不打了,不打了。”男人忽然跳出圈外,摇手说道。
“凭什么不打了,你说不打就不打?”美杜莎不服气地哼着,但还是停下了手。
“原来……你真的是那个老头子的传人。”那个男人转过身去,背向着她,仰望天空,一瞬间,群星仿佛只成了他身边的点缀,他,才是宇宙的中心。他缓缓地挪动脚步走着,似乎整个天穹都跟着他移动。
美杜莎的身子却僵住了,不可思议地望着这个男人的背影,向着矮墙的方向一步一步地走着,他的脚步,竟然显得愈发沉重起来,但是每一次踏出的声音,却越来越小。他如标枪一样笔挺着后背脊梁,身形虽然渐行渐远,却依然高大。随着他的步履,黑暗竟然似乎陷入了彻底的岑寂,而空气也仿佛变得无比的沉重起来,“你想知道我是谁吗?”
“你,你是谁?”美杜莎下意识地接口问道,看着他此刻昏暗的背影,颜色消失了,几乎与黑夜融为一体,也不知道是黑夜吞噬了他,还是他侵蚀了黑夜。
“你我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他走到墙头,停了下来,幽幽一声长叹:“你可以叫我,神王——宙斯!”随着话音甫落,他潇洒地高高跃起,带着点点寥落的身影混杂着无边的谜团,消失在了这样一堵普通甚至破烂的小巷的矮墙后面。
“竟然,是他!”美杜莎愣了好半天,然后飞快地跨上摩托,点着了打火,一拧把手,訇然猛地冲了出去,迅疾一拐弯消失在了黑夜里。马达的余响,淡淡的汽油味,在被晚风吹散之后,仿佛什么也不曾留下。人生究竟是雁过无痕,还是雪泥鸿爪?
黑暗中有一片谁也没发现的阴影,比暗无天日的小巷更加幽暗黝黑,仿佛来自地狱属于魔鬼,那个阴影一动不动地在连稠密的晚风都吹拂不到的角落里凝立,僵硬得就像一座石雕。
良久,黑暗中又是火苗扑朔一闪,那烟头的火星,仿佛天上寥落的星汉,明灭,闪烁,那氤氲的烟雾,似乎是山岚,空蒙,飘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