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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易木拿过文斯递来的纸巾擦了一下红肿的眼睛,声音有点嘶哑,“我觉得我可以在额头上刻上‘举世无敌大贱人’几个字……”
      文斯迅速从包里掏出一支马克笔,满面红光地看着她说:亲爱的,这么多年你终于想通了!来,快点,把脑袋拿过来!……
      易木吓得赶紧捂住了额头,闷着声音开始说初中到现在的故事。包括怎么和宋彬彬开始,又是怎样结束,包括自己后来和那个高一级草在一起,后来又分手……很多很多事,狗血的剧情几乎可以写成一部长篇青春小说。易木最后还说,我真的要去看病了,我要是手术失败,还得找个人替我告诉宋彬彬老子喜欢他。我觉得如果我不是喝得不省人事,或者肾上腺素和雌性激素分泌过旺,是不可能对他说出那些话的。
      文斯耳膜自动屏蔽了“转告”任务,说:看病啊?是下丘脑缺损手术么?亲爱的,你早就病得没救了,积点德,给家里省点手术费吧。不认识你的人,还以为你刚从神经病医院里爬墙出来呢,我说幸好你这张脸长得还不错,不然早就被广大劳动人民杖毙在广场上了。
      易木差点操起马克笔在文斯脸上画王八。
      文斯看着易木的愤怒中透出一丝严肃的神色,消化了半天她刚刚说的话,眯起眼睛说,我靠,你真喜欢上一个gay了啊!?
      易木有点胃痛,满脸痛苦地说,宋彬彬是喜欢女孩子的好么。
      文斯一本正经地总结,说,你不觉得宋彬彬就是一个浑身Straight气场十足,却隐约透着艺术gay气质的男生么?
      易木想了一下,说,你的意思是,你觉得他既散发着masculine,同时身边还笼罩弥漫着一股gay气么?”
      文斯对易木精湛的总结竖起了大拇指。
      易木:……

      对话进行到最后,只听见文斯一边笑一边喊:“哎呦,你一个小妹子没事瞎说什么啊,你怎么可能会喜欢上男人啊,你的世界里不都是只剩经济学了么,你爱的男人应该都是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凯恩斯吧……哎呦我亲爱的木子,去看我微博,快去看我微博,要笑死了……”
      易木想了一下,觉得文斯说得有道理,自己的世界观里好像真的只剩那一堆经济学家了。而且要文斯那种学艺术的女生一口气吐出那么多经济学家的名字,易木有点受宠若惊。至于微博,易木每次在刷手机时看见硕大发光的“文哥哥muscle妹”几个字,心跳都慢了几拍。就像是硬生生地看着一个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随着年岁的磨砺消散了“似玉”最终只剩“如花”。易木一直觉得文斯长得很漂亮,但是不能和她玩得太熟,在熟人面前,文斯每天就像一只被电得半死不活的绿皮□□。

      文斯后来有认真地问过,你就那么喜欢他啊。易木想了一下,说不知道。接着又说,你为什么这样问。
      文斯说,你就是那种每次稍微对哪个人有一点好感,就会无限放大自己感觉的人,等到发现他不是自己喜欢的那样,就随便找个理由拍拍屁股走人。你们现在又是玩得这么好的朋友,别到时候把这关系弄僵了。有些东西自己都没弄清楚前,就别随便乱说。
      易木觉得也是。应该是很久不见,那种感觉一下子又被放大了。何况她和宋彬彬之间一直很暧昧,说朋友又比纯朋友多点,说恋人,感觉又谈不上。
      文斯和易木从初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一直读到高中毕业,大学还分到了一个寝室。大家都觉得等到大学毕业,刚好十年,易木和文斯两个人就可以去扯结婚证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了来说,文斯可能比易木还要了解自己。
      所以易木也觉得文斯是对的。何况易木现在喜欢的男生和宋彬彬完全就不是同一个类型。

      不过那个时候易木忽略了,喜欢上的男生其实都不是理想型。
      易木有时候觉得好像对宋彬彬有那种感觉,有时候又好像没有。
      更重要的是,易木没办法主动去找他。
      时间长了她也懒得多想,迷迷糊糊地把日子过了。

      接着又过了不久,立冬了。城市被一场接一场的大雪覆盖。
      天际和地平线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中心广场的喷泉结了一层冰,透明的冰面上偶尔闪过着行人匆忙的倒影,像是笼罩着雾气的白色幽灵。

      又过了几个月,宋彬彬后来打个电话告诉易木,说在一本杂志上看见了一个叫“彬彬”的,小说里发生的故事和现实真他妈像。他说完又不可置信的笑得像一个神经病。易木从电话那头都可以想象到宋彬彬裂开嘴大笑的模样,还是像个大男生一样,带着一丝成熟的韵味却总免不了孩子气。易木一直觉得宋彬彬笑起来很帅,就像电视里聚光灯下的明星,身边都环绕着一种隐形的磁场很轻易地就能吸引众人的目光,细密又温柔像潮水一般把帅气的笑脸镌刻在了脑部海马体深处。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嘈杂,国际机场中英文混杂着播报亟待飞往伦敦的航班。透过听筒易木还可以听见过安检时年轻女人噼里啪啦的一堆抱怨。熙熙攘攘的人群把空气弄得污浊,干净的声音穿过不清新的空气通过话筒传到了易木的耳朵里。
      宋彬彬说你反应很奇怪啊。
      易木知道,按照正常反应,自己应该陪着他笑得像一个刚从精神病医院爬墙出来的神经病,一起对着那种狗血的小说情节进行疯狂吐槽。
      然后易木说有点累了,就把电话挂了。
      宋彬彬一直都没有搞懂易木那天是哪根神经搭错了。

      夏天就在各种话剧般的生活里度过了。鼻腔里隐隐约约还停留着街道上香樟树的味道,喷泉很少有情侣再继续靠近,到了十月,喷出来的水滴溅到身上凉凉的,一睁眼一闭眼,说不定人就躺到了医院溢满消毒水味道的病床上。
      易木还真躺在了病床上。临床站满了各种肿瘤科的医生专家。每个人表情都不一样,皱着眉毛的老医生看上去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就好像中日因为钓鱼岛马上就要开战了似的,这看起来让易木有几分反胃。外科医生就好像是救世主一样,拿着手术刀把生命操控在股掌中。易木突然觉得自己在正在追的《实习医生格蕾》真实地发生在了自己的生活中。只是单间病床看上去没有美剧里的那么高级,医生叽里呱啦也是说着一堆中文。唯一相同的就是大家讲的都是听不太懂的医学术语。听上去就像要个学龄前儿童坐在床上听妈妈给你介绍《理想国》。
      易木不太喜欢医院的味道。有点阴森森的感觉,消毒水酒精味福尔马林岑克尔溶液好像在同一秒疯狂地涌入鼻尖,血液里感觉都泛着浓郁的发霉药水味。
      易木觉得手术安排得有点太快,自己都没有来得及过二十岁生日。
      到了十月,再过五天就生日了。突然有种想切蛋糕的感觉,虽然易木一向不太在意生日这玩意,每次随随便便和几个玩得最好的姐妹凑合地过了。
      因为生日在十一国庆期间,不打电话邀请朋友也知道大部分的人都会出去旅游。初中时还会提前一个月逼着大家给自己准备生日礼物,长大了感觉这些东西都没有那么重要。

      手术前不能吃东西。易木有点饿得慌,又不好意思和家里人说。动个大型手术本来就不是一件小事,易木不想再给家里人添点麻烦。
      感觉女孩子心思总是更加细腻一点,尽量性格够爷们,撕了那层皮里面的血肉还是柔软得像水一样。
      易木总是喜欢把自己装得很能干的样子,不喜欢哭,也不肯承认自己弱。
      易木不觉得自己在坚强的外表下内部零件像瓷器一样易碎,她觉得自己够坚强。只是再坚强的人,也会有害怕的时候,也会有难过的时候。
      躺在病床上的易木,觉得好难受。

      离手术每临近一分钟,胸口就像被撕开了一道裂痕往里面不停地灌着硫酸,腐蚀得生疼。
      易木有点点想哭,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怕。一个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进过手术室的女生,想着过几个小时后要躺在手术台上,皮肉被锋利的手术刀切开,血肉模糊的模样还是有点慎人。
      易木把手机拿了过来,在“彬彬”那一栏编辑了一条简讯过去。

      宋彬彬回国时又到了夏天。
      南方亚热带季风区浓郁的湿热气候让刚从温带回来的男生有点受不了。
      其实易木还是有点想解释那次的“杂志”事件。总觉得不把事情说清楚不是她的作风。就像即使每一次需要费劲时间精力去调查一件事,也要证明自己是正确的。这种莫名其妙的强迫症经常让人受不了。
      上次宋彬彬出国前,说看到一篇文章很像他们的故事,这也许是易木这辈子最没解释清楚,也没来得及解释的事情。
      时间有点急,上帝瞎了眼,要不就是他内分泌失调忘记给易木这个解释的机会。

      文斯后来去易木家里整理了一些东西。有的没的,书架上大部分都是金融经济的专业书籍。文斯一直觉得那都是易木装逼用的。商科学生有时候就是斜着眼睛看他们那群搞艺术但是文化分数超低的艺术生。
      其实文斯总是觉得,易木好像不是永远睡在了医院的病床上,那种溢满消毒水味令人有点反胃的地方,还真不适合她。文斯还等着易木从病床上醒来,用干涩嘶哑的嗓音陪着自己一起对医院的设施或者术后治疗,趾高气扬地进行尖酸刻薄的各种点评。
      她总觉得易木应该过个两三年,就可以拿着MBA的学位从美国回来,或者真的一把火把全身的体毛点燃,发个神经读到金融工程的PhD。
      那个瘦得像张白纸一样,还自以为很美地踩着尖细高跟的女生,几年后应该会拖着一堆旅行箱,满脸自信高傲地回到这座城市。
      这个我们青春开始的地方。
      这个我们青春即将结束的地方。

      这就是文斯对易木最后的记忆。
      她应该正在为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未来奋斗,在没有人的时候就取下隐形眼镜,扎紧头发戴上黑框跑到图书馆沉浸在一堆英文经济金融术语里醉生梦死。
      然后再过个几年。她就回来了。
      更加嚣张,爪牙更加尖利,也更加欠抽地回到这里。
      带着她的理想,开启她的事业。
      这是易木给自己制定的人生计划。
      然后她就回来了。
      然后她会回来的。
      她一定会回来。

      文斯在葬礼上看见回国的宋彬彬,感觉他好像比出国前更加成熟了,举手投足带着英伦绅士的风度。只是这种矫情的话文斯实在说不出口。
      这是文斯最后一次见到宋彬彬。同一个城市,易木葬礼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男生。文斯还记得易木曾经说:如果老子要是真没熬过去,记得找个人告诉他,‘作为朋友,我爱他;作为恋人,我也很喜欢他’。
      文斯最后把那个四叶草的挂饰交给了宋彬彬,说,你们本来就没有什么太多回忆,也没什么东西留下可以纪念,这种时代难得还小清新一下,我们几个女生要着这玩意也没用。
      宋彬彬拿着东西走了。也没说话。

      事情就这样结束在了冬天。
      有点急促。有点茫然。有点可惜。有点难过。
      故事的开始也好像是冬天。初中毕业很久之后,第一次联系,就是在冬天,黑色的及膝呢子大衣,深褐色的雪地靴,卡其色的格纹羊绒围巾。
      市中心热闹繁华的街道,夜晚被商场外繁杂点缀的霓虹彩灯照射地通亮,雪地上留在行人一连串不规则的脚印,老城区路面不平的积水处反射出浅浅的倒影。

      宋彬彬记得初中时,易木对他说,我们俩这么好的关系,以后如果闹了矛盾分手会太伤感情的,所以我们就算分开了,还是可以做朋友吧?
      那个年纪的想法多么简单幼稚。
      神奇般地,宋彬彬和易木分手后,还真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他们两个就是那个“会和初恋做朋友的大傻逼”。
      易木虽然嘴里很少承认宋彬彬是初恋,女孩子心里的事总是有的复杂,但是彬彬比她初恋重要多了。
      宋彬彬把四叶草的小挂饰和手机一起收进了口袋,男生修长的身形在昏暗的路灯下扯出一道道长长的阴影。手机屏幕上易木的笑容有点苍白,带着一丝病态和憔悴。
      ——那就是了。
      ——就是她了。
      积雪融化后的低洼地带踩过时溅起一些水渍,晕开的液体在小范围划出一个个同心圆的波纹,冬日夜晚商场的霓虹灯光绚烂璀璨地照亮着漆黑的夜空,玻璃橱窗里映出男生精致的侧脸线条,美丽又迷人的浅色透明倒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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