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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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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正好是冬天,猫头鹰城没有雪,太阳透过光秃秃的树照了过来,在地上留下了扭曲的纹路。
天上有金黄的云飘了过去,还镶着一圈银边。我不难想象他们飘过皇家广场前喷泉的场景。
那时候人不应该多,寥寥几个,穿着暗色的毛衣在街上走走,随意的陷入任何一家咖啡馆飘出的烟雾里。
我是在南方的猫头鹰城长大的,那里依山傍水,有铺着青红相间的石板的街道,买肉丸子和薄荷茶的店铺,夏天时我会去陆的家里玩几天,他的家在山腰上,门前垂着大片的绿蔓,所以夏天很凉快,冬天时就成了一片冰凌。
十四岁的时候他们找到了我。
勃兰特皇室内部斗争激烈,这我是知道的。
我也知道那是我早逝的母亲嫁给我父亲——一个懦弱,自命风流,懒惰无能的男人之前呆着的地方。
听说那群蠢货终于把家里人都搞死了,我那干瘪的和公鸡似的外公终于想起来还有我母亲这个女娃。
生得多有什么用,我不怀好意的想。
他们问我要不要和他们走,去了,我就是女王。
我父亲假惺惺看着我。
哪里有那么好的事情,那只老公鸡精打细算,从不给后人留下一根毛,他放任自己的儿子们自相残害,又怎么会在意一个素未谋面的外孙女。
但我还是跟着他们,离开了这个夏天潮湿温热,冬天清凉晴朗的地方,去了那个终年寒冷,照不到太阳的圣城。
他们没给我父亲一分钱。
又不是卖女儿,是吧?
只是给一个月内该死去的老皇帝找个继承人。
他们改了我的名字,又把我的身份完全换了一个。
朱兰妮听起来比莉玲更像是一个公主,不是么?
朱兰妮,乖巧,顺从。
男人挑女人从古到今品味不外乎如此。只是我长得并不漂亮,对他们而言也只是一顶比较重要的王冠罢了。
但是我知道,权力永远比美色要迷人。
而我一开始所期望的,只不过是离开这个地方,让自己的生活更好些,人类世世代代骨髓深处唯一的愿望,也仅此而已。
我固然爱自由的空气,熟悉的环境和人,但情感毕竟不是人生的全部,锦衣玉食对那时的我来说有着重要的吸引力,即使我已隐隐察觉为此要付出的代价。
世上再无莉玲·艾伦,只剩下圣城之中的朱兰妮公主,他们的描述实在让我心动,抛弃十四年,换来我一辈子也难以到达的成就,实在再合算不过。
为此我抛弃了唯一的亲人,我抛弃了那些爱我,也在心里唾弃我的朋友,我抛弃了所有在权利的光辉下显得暗淡的东西,来赢得我人生的机会。
我的血液里流着老公鸡不择手段的鲜血,即使这让我更清醒地看到自己的无能,我也将固执的走在这道路上。
重来一次,我也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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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玲·艾伦14岁的时候终于被上天眷顾了一次,当她踏上宽大的马车,沿着那阳光丰沛的大路一路北行,抛弃了背后多水的故乡和一切的过往。
当她那么做的时候,也不得不那么做的时候。
曾经的莉玲·艾伦无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现实中他们永无交集,在此后的每一个午夜梦回中都萦绕在她心头的幻影,一个她说不清是爱还是对现实的逃避,或者对过去的怀念,抱有深深的感情在圣城之中思念致死的人。
即使,他也只见了她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