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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路过我围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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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我望着窗外那对面的居民楼,一间接一间地熄灭了灯火。很快,整座楼与夜色融为一体。晚风阵阵,从窗外吹进屋,凉飕飕的。我扫了眼摆放在书桌前的小猪闹钟。哟,已经快1点了。我揉了揉眼,继续将之前看的小说最后的一点结局给看完。
不知怎么的,我的眼皮越来越重,头越来越沉……
等我猛地一下惊醒,我发现我居然躺在一个路口的墙角。当我视线逐渐恢复清明,定睛一看,眼前的一切却让我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年的眩晕感。只见眼前一条石板路,路对面是摆放着琳琅满目小商品的店铺。路上满是人,一个个高眉深目,皮肤苍白。有的是头戴白色纱巾的妇人,拎着小菜篮子在人群间钻来钻去,在果蔬摊前弯着腰挑挑拣拣
从路的尽头,慢慢走近一个身着深色亚麻长袍的教士,夹着本圣经,一手握着一个铁制的小十字架,边走边向周围向他鞠躬的市民赐福,嘴里还念叨着:愿主赐福你!慢慢,这六十来岁的白发老教士已走到我面前。“愿主……”他嘴里的念叨突然停住,只默默无声地看着我。那因衰老而多少有些浑浊的眼珠,一转不转地注视着我,似乎在期待着我给出什么反应。一秒,两秒……n秒,教士的脸有些撑不住了。附近那些他忠实的信徒也注意到这边的情况,纷纷看过来,满脸狐疑。看这架势,如果我再不给点反应,他们估计是要将我当异教徒给烧死。
“……嗨~”我试探着举起右手摆了摆。诸人晕倒一片(喂,说好的亲吻十字架呢?!)。教士翻了个白眼,气冲冲地转身走开,嘴里愤愤道,“又是流浪儿,还敢不敬教,肯定是个波西米亚人。哼,波西米亚人都该丢死海里喂鱼。哼哼!“
呃……
这时,突然从我身后高墙边的巷道里,跑出一个孩子,大声叫嚷着:”安比娜公主醒过来了!安比娜公主活过来了!!“
纳尼?安比娜公主?我想了想:这不是我之前在看那小说里女二的名号嘛!
然而不容我多想,人群骤然沸腾了。好多人都开始欢呼啊,庆贺啊。连先前那个教士,都颤巍巍地跪倒在青石板上,虔诚地对天叩拜,两眼泪花地大声颤抖道,”无所不能的光明神啊!感谢你将我们的公主带回人世!天佑帝廷!天佑帝廷!“说完还一遍遍地轻吻他身前的这块石板路。
这真是很夸张。但附近市民不乏比这更夸张的。有个小伙子将自己水果铺里的西红柿一股脑地砸到自己身体各处,然后浑身红汁地去拥抱他人,”公主万岁!帝廷万岁!教父大人与我们同在!“
看到此情此景,我有些恍惚。连忙拉住刚才通报消息的小孩,问他,“公主的未婚夫是叫安吉儿吗?”“是啊。安吉尔大人,咱帝廷四大贵族之一罗曼家族的继承人!等公主过完这个成人礼,他们马上就要完婚了!到时候,安比娜就是咱们的女王大人了!”他一脸“你是个白痴”的表情看着我。后面的话,我却一点也听不进去了。因为我发现了一个事实:
我是真的真的穿进了一本书里面!!!!
由于刚看完,那本小说里的情节我都还记忆犹新:
一个少女,穿越到欧洲的中世纪。为了能回到现实社会,与公主达成契约,女扮男装进入十字远征军,一路搜集魔法材料。结果,被敌人陷害,被人们认为是一系列恶性事件的罪魁祸首。甚至连她暗恋的男人都不信任她,带人围杀她,甚至亲手将剑刺进她的胸膛。不过,作为主角肯定是没那么容易死的。不过从此之后,她就开始黑化了,与魔鬼定下了契约……
不管后面那段被穿越女搅得人荒马乱的情节,我只知道,那故事里那位公主从昏迷中苏醒,正是那位穿越女从现实魂穿来的日子。并且,那公主现在已经换了个芯子,不是别人,正是那位穿越女。
我搔了搔脑袋:所以我为什么会穿越过来?只因为我瞌睡之前吐槽那本小说是玛丽苏?!!我无语望天。
穿越大神啊!我究竟怎么得罪您了?!您告诉我,我一定……打死您!(╬▼皿▼)
不管怎么样,我得先弄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然后再找穿越回去的契机。
横穿过街道,我来到街旁的护城河。河水清凌凌,置身河畔望自己的倒影。恩,模样还是我,只是看起来才十六七的样子,头发乱糟糟,身上破布衣服满是补丁。“我”在这儿有身份吗“我”是谁
刚穿来,意识还有点晕乎。闭上眼,仿佛还是身处家中。睁开眼,眼前一切却荒诞得真实。我坐下捧着脸发呆。河边的空气很清新。微风徐徐,吹在皮肤上感觉很清爽,也吹走了我心中的一些焦躁。我感觉心慢慢恢复了平静。伸手触摸清水,我心想:既来之则安之,我先努力活下去吧。
“你这臭丫头,原来窝这偷懒啊!快给我去喂马!”这时,一个满脸横肉的胖子冲过来将我一把拽住。我没吭声,默默跟上,决定先观察一阵。
头顶篮子的妇女,婀娜地穿行狭窄的街道。我抬眼瞧,沿街的石砌高墙有斑驳的痕迹。几只通体遍黑的乌鸦,听落在墙头,小碎步地蹦哒着。脚下的青石板路湿漉漉的,那是附近一处公共盥洗池旁洗着厚重被褥的女仆们带出的水迹。穿过几条街道,我们来到一家旅店的后院,东北方有一排马厩,大马们喷着热气,嚼着干草,好不自在。一走近,就有一阵骚气扑面而来。是马圈的气味,真难闻。胖子一脚甩过来,指使我“快喂马!苏菲!”
“我”在书里叫苏菲?!居然把卫生用品顶在头上当名字,这让我情何以堪哪!
不过谢天谢地,我在这儿还是有份能讨生活的工作的。我本还以为今天要饿肚子露宿街头呢。
马厩中,有一匹白马,长得非常好看。只见它,通体银白,毛发油亮,每一处的肌肉无不不妥帖。手摸上去非常舒服,更是能感觉到,那包裹在毛皮之下的,饱满肌肉。我拿起一堆干草,,喂到它嘴边,它喷出的热气,呼到我的手上。它一低头,将干草吃进嘴里,那牙口也很好。
“好马好马,不知道什么样的主人才能配得上这样的好马。”我嘴里念叨着,不断抚摸马这皮毛。
“不要碰我的马。”只听身后有人这样说道,我回头一看,眼前出现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他坚毅的下巴微微翘起时会显现出一种高傲的姿态;他的眼神深邃,当他盯着你的时候,你会有一种错觉,以为他是在深情凝望你,而实际上,他只是没有任何情绪的看着你。美人啊美人。遇到这么好一个能欣赏帅哥的机会,我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我连忙拿开手,接茬道,“请问您是在这个旅馆住下的客人吗?”“是又怎么样?”他面无表情道。“您的马,真俊啊!”我竖起大拇指。他这才微微一笑,显出几分自得。“她叫艾玛,如果你喜欢那就好好喂它。”他转过身,“我喜欢你这小子,如果喂好了马就来二楼找我。”
说完他就走了。“小子?”我摸了摸我头上的短发,“呃,好吧!明明是女孩却被人误会是男孩,真够悲催的。”
扭头看白马,我自言自语,“艾玛,你家主人真帅啊。你也觉得很帅吧,是不是”艾玛喷着热气,直顾着吃我手上的干草。我又趁机摸了摸它油亮的皮毛。真舒服。
没一会儿,喂好了马,我记起了那个人说的话,于是跑上了二楼。木质的楼梯,踩在脚下,吱呀吱呀的,果然是一个古老的旅店呢!
木制的走廊上,一连好几间房门虚掩着,但都很安静,似乎客人们都在休息。我正在犹疑是哪一间房间,只听一扇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男声传出来,“进来。”我下意识抬脚过去。
“你来了,”那年轻人正坐在房间中央,头也不抬的说,“你家在哪里?”
他为什么问这个“我忘了,”为了避免以后遇到麻烦,我只得这样说,“我之前,不小心撞到脑袋,很多事情都忘了。”
“哦,没有过去的人,很好。”男人笑了笑,抬眼看我。这眼神很直接,虽无敌意但象是看穿了一切。湛蓝的双眸,象是映出一切污秽。这看得我心里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