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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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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香港回来时,方焱焱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是飞机上前排座位的女士掉落的,被她捡到,想追上去还给人家时,却再也没找到那位女士的身影。书里明明都是中文,她就是怎么也看不明白。她问旭天,旭天翻了翻:“就是告诉你,世界上一切的都是因果关系,个人的苦乐是由自己的修为决定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这倒是和基督教里上帝是造物者、主宰一切生灵的思维很不一样。方焱焱用手摩挲着绿色封皮上《佛说人生》四个烫金的字,触感微滑,又道:“按照书里的说法,结婚是业障。”
旭天怔了一下,道:“拿过来我看看。”接过书后笑道:“你不是国外长大的吗?现在怎么信佛教了。”
她摇摇头:“只是随便看看。”便滑到温暖的被窝里,美美的伸了个懒腰。
也许因为睡前旭天的那一句话,她的梦境便又回到墨尔本,那座她生活了十余年的城市,那里的一草一木,一屋一桥,都深深的印在记忆中,原本以为忘记了,其实只是记忆静止了,但它就在那里,一直在那里,从未消失。
方焱焱五岁的时候父母出国,她被托付给姥姥抚养。直到十岁时,方母终于把她和姥姥办来澳洲。她和姥姥去悉尼之前,先去墨尔本探望了已经在那里扎根的表姨一家。姥姥对墨尔本这座大花园一样的城市很是喜欢,在表姨的劝说下,便留在了墨尔本居住。方焱焱执意要和姥姥一起留在墨尔本,在她心里,姥姥比妈妈更让她值得信赖。因此一家人即使在异国,也分开两地。
表姨一家家境富裕,住在花园洋房里,每日脸上的笑容都很幸福。他们的大儿子Richard比她大五岁,也不常与方焱焱在一起,倒是小儿子Terrence比她小三岁,两人在一起成长、玩耍、感情堪比亲生姐弟。
表姨对她很照顾,但她年纪尚小,只懂得在别人家里要懂礼貌。她只尽自己所能的帮助表姨整理家务,表姨一直夸她懂事。“毕竟在别人家里住,”姥姥悄悄对她说:“不要惹事。”
她还记得有一天Terrence突然出现在楼梯口,对着正在下楼的方焱焱猛然脱掉上衣。摆了个健美的经典POSE,秀出自己的二头肌。
他扬着下巴,炫耀的说:“嘿,看看我最近练的肌肉。”
方焱焱却怔了一下,选择了无视直接走过去。又不知何时起,Terrence突然变得腼腆而礼貌,对方焱焱则更多的避而不见,实在避不开时则会后退一步:“After you.”。方焱焱冷笑一声:“你是懂礼貌的人?”Terrence居然脸红起来,拿起书包就往外跑。
一日Richard带了同学回家,皮肤白皙,顶着一头红色卷发的澳洲少年礼貌的问候方焱焱:“hi, I’m Alex.”
方焱焱面无表情的点点头,从他的身边走过。任凭Terrence在她身后哇哇大叫:“你脸红什么呀?”
只有她知道,少女的心跳动的频率。
从来没有人告诉她青春期原来是那样的悸动和敏感。她觉得自己丑极了。同年龄的澳洲女孩已经发育的高大丰满,只有她干巴瘦的好似营养不良,那时Richard经常带不同的女孩回家,她撞见过很多次,被撞见的女孩子从未害羞过,还大方的同她打招呼。她记忆中Richard带回来过一个很漂亮的金发少女,灰绿色的眼珠,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她随便穿着一件Richard的篮球衣,下身只穿了一件贴身底裤,衣服虽然宽大,却仍然显得她的身材凹凸有致,她脸上的笑容是那样的自信与闪耀,整个人散发出美丽的光彩。
性感而不(色)(情),方焱焱认为那是对女人最高的称赞。于是她将自己那一头亮丽顺直的黑发染成金黄色,从发根处烫卷,模仿起澳洲孩子的穿着。
只是Alex再也没有出现过。
她从没问过Alex的去向,在很多个不知为何失眠的夜里,她甚至记不清Alex的容颜,却一直小心珍藏着那心动的感觉。
方焱焱考上了墨尔本的M大时,姥姥年事已高,决定回悉尼投靠女儿。她自己则在校外租房子。平生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空间,过的自由自在。
毕业后她在一家超市做物流,赶上澳洲经济不景气,公司开始裁员,Richard建议她:“国内机会还是很多的,不然你回去看看?”
她那一刻想起了很多同学,那些人的脸上有很多的表情,有失望、期望、不舍、兴奋、幸福,或者很多很多她甚至无法形容的表情。她对母亲说:“要是不好我再回来,请让我回去看一看。”
带着对未知未来的探索感,她踏上了回国的飞机。
她也从来没有忘记那天,她一个人推着大件的行李下飞机,机场出口处的人群熙熙攘攘,有商务接送,有亲友告别,有爱人许久未见的激动。虽然没有人接她,她却并不孤单。
她投的第一份简历就录取了她,那是一间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型电商公司。回国后即刻就能找到工作让她感到满足。几个月后,她就遇见了旭天,再后来,就是结婚,两个人过着极其平静的生活。《佛说人生》里把夫妻分为好几个类型,她很庆幸,他们不是怨偶型。
方焱焱曾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一时冲动想要结婚,只不过因为自己自幼漂泊,从来不曾拥有属于自己的什么。印象中婚姻的稳定和归属感是那样的吸引她,尽管她并不曾了解婚姻究竟是什么。但是旭天为何要同自己结婚呢?
在回北京之初,这座城早已不是记忆中的模样,明明是自己生长的地方,却那般陌生疏离。她的房子还是父母出国前留下的,砖红色的楼经过了数十年的风风雨雨,依旧安宁而稳定。这间并不算大的两居室和这个城市其他的老式房屋一样,虽南北通透,但客厅窄小无窗,因此一进门只觉得黑暗压抑。老式小区里停车位奇缺,私家车停放的杂乱无章,在北京地价飞涨的今天,这房子却因为靠近内环而从未停止涨价。
婚后方焱焱又不愿意搬去旭天那里住,于是她房子里的男性用品便逐渐多了起来。
她只去过他的房子两次,都是顺道去陪他上楼取东西。他的房子算是新房,地段尚佳,南向的飘窗、明亮宽敞的客厅、干净的开放式厨房以及宽大的双人床,构成了单身公寓的全部。他的书桌上堆满了图纸,有成卷的,也有厚厚一大本的。没洗的衣服堆在沙发上,洗干净的衣服则被整齐的挂在更衣间里。
旭天问她:“为什么不过来住?你那房子出租是最合适的了。离地铁和学校都近,面积也不大,适合一家人挤一挤。多温馨。”
方焱焱道:“无所谓,我还是觉得住我这里挺好的。”
他揉揉她的头发,反而被她嫌弃弄乱了发型。
无论如何,旭天在她生活中的出现真的解决了很多实际的问题,比如马桶堵塞、水管老化、电闸跳闸、阳台渗雨等一系列生活问题。上帝是如此的神奇,创造了男女,又使得他们搭配在一起,组合成家庭。
她自己一个人,连跳闸时都不知道如何处理。
她只好去敲隔壁的门,铁门只开了一条小缝,那大爷半信半疑的来到她家里,推上了电闸,屋子终于光明。他嘱咐:“开空调就要小心,老楼就是这样的。”
只有一次季涵来家里时,旭天正在换盥洗盆下面的软水管,她噗嗤笑出声:“这场面真少见。”
旭天道:“季涵?过来给我帮下忙,拿着水管这头。”
季涵叫道:“方焱焱在这里看着你不让她动手,怎么我来了就让我干活?”
旭天道:“赶紧过来,她不会。”
他们兄妹二人倒是说说笑笑的换完了水管。方焱焱在一旁,看到旭天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才恍然大悟,原来旭天也渴望家庭,那种渴望甚至更甚于她。
他一岁时父母就离婚了,他只有名字,没有姓氏。
她才明白为何他的眉头间总飘着淡淡的疏离。不过多数人都以为他姓旭,因而她也总被称作旭太太。
方焱焱随他去拜访他的父母。他的父亲是很有名望的经济学教授,在报上和专业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以观点犀利而著称。早已另有家室,为人却温和而慈祥。同父异母的妹妹季涵见到旭天时十分的热情,拉着手嘘寒问暖,又抬眼打量方焱焱,问道:“这嫂子只怕比我还小几岁吧?”季母则在一旁招呼他们落座。
季父和旭天讨论了些社会时政,又怕冷落了方焱焱,便客气道:“方小姐有什么意见?”
她正在发呆,半响没回过神。只听得旭天圆场道:“她刚从国外回来的,还不懂呢。”
但是和旭天妈妈王芝兰见面的过程并不那么愉快,以至于很多细节,她都选择性遗忘了。她只记得那餐厅里,那个体态微胖的妇人,挑剔而礼貌的看着她吃饭,道:“年轻人应该多注意营养的摄入,以便于保持身材。”
旭天后来告诉她,他妈妈年轻时是舞蹈演员,对食品和食物摄入的挑剔程度简直发指。
其实旭天长相更像妈妈,尽管岁月在她身上留下无情的痕迹,但仍能看出岁月对她曾经的厚爱。他的父母都是非常出色的人,至少是郎才女貌,而旭天又挑选了他们身上最优秀的基因。
她有时候想,这样也好,他和她至少是两个半圆,渴望凑成一个完整的圆,便碰巧凑在了一起,也庆幸他们在一起,没有太多的历练和矫情,相处的平安无事。
他每日很忙,甚少在家吃饭,却几乎每天都回家来。也有出差的时候,短则两三天,多则十天半月,都会提前告知她。大多数时间里,都是方焱焱一个人独处的世界;两个人在一起时,旭天也愿意逗她开心,顺着她的心思,多少有些讨好她的意味。她便接受他的好意,安静的生活在他们的婚姻里。
方焱焱从未后悔过自己的决定,回国,结婚,人生中重要的大事有时都是一念之间的决定,或者说,都是命中注定。她自小在澳洲长大,受西方主流文化影响甚深,却又觉得很多玄妙的东西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无法解释,无法道明。只沉淀在心口,如同陈酿了多年的老酒,发酵、升华,说不出有多浓烈的滋味,却需细细品味各中滋味的奥妙。
方焱焱婚后生活最大的改变,是要陪旭天出席各式各样的应酬。在那些酒会、晚宴、拍卖会、高尔夫球场、茶室、画室、歌厅、会所等各种无聊的场合里,她只需要打扮得体,挂在他手臂上,便能赢得全场艳羡的目光。
不过初时大多数人在他介绍她的时候都微怔:“哟,什么时候结婚的,旭天也不张罗请客?”
旭天只是笑着圆场:“一定一定。”
他带她出席的场合大多是正常的商务交际,衣香鬓影,歌舞升平,大家都拿着香槟杯熟络的聊天。方焱焱不善与人交际,通常只站在角落里,或跟在旭天身边,听其他人与他高谈论阔。
周遭人对旭天的态度总是恭敬有加,他对其他人的态度总是谦虚温和,场面上应付周到,八面玲珑,却让人对他说出来的话深信不疑。
她曾经听见某个国有企业的经理和他谈人工成本的价格,大意是要求旭天在价格上做出让步,谈着谈着话题就被旭天主宰,回忆起了大学时食堂的炒土豆丝才不过一元钱。
她在旁边抿着嘴笑,他偏偏一本正经的示意她不要笑。
其实他的眼底也在笑,她离得近,看的清楚。
有时她实在无聊,旭天便要周晓先送她回家,临走时还对她抱歉道:“我还有个局要去,你先回。”
她只和他同去过一次第二波应酬,那天结束了商业交际后,第二波好像只是和朋友一起小聚。他们一行人刚来到KTV,一个十分妖艳的“妈咪”便带着一排年轻靓丽的女孩子来到包厢内,过了一刻一个经理模样的中年男子也进来敬了一轮酒,那些艳丽的年轻的“公主”便鱼贯而入,在宽大的包厢内熟识的寻找自己的位置。
同行七八人中,只有旭天和一位叫梁希泽的男子身边没有坐漂亮公主,又过了几分钟,方瑞竟偕同季涵也赶到KTV。季涵坐在方焱焱旁边道:“来,我教你一种色子的玩法,估计你不会玩。”
于是大家开始玩起酒后的游戏,也许真印证了那句老话,不会玩牌的人手气壮,方焱焱玩色子把把夺得头筹,旭天因为坐在她的上家,而每次都惊险地逃过一劫,梁希泽鼓掌赞道:“旭太太可真是旺夫又旺自己。”
季涵笑道:“希泽哥,你可别爱上我嫂子。我哥还在呢。”
那梁希泽只是笑,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却不理睬季涵,转身对方瑞道:“这妞儿谁啊?你带来的?”
季涵的脸瞬间通红,像是少女被识破心思般,突然扭捏的望向方瑞,眼中期盼之情十分明显。
方瑞笑道:“别装,季涵你不认识?那陆静你认识吗?”
梁希泽显然对陆静这个名字讳莫如深,他随即转头道:“季涵,来哥这里。”
季涵别扭道:“我又不是没有哥,去你那里干嘛?”
旭天在一旁看着他们斗嘴,只揽住方焱焱的腰轻轻的拍了拍,示意她去点歌。
方焱焱对中文歌和华语歌手知之甚少,只好随便按照排行榜点了一首,然后将话筒塞进旭天的手里。
那是一首老歌,因为画面中的女歌手还是上个世纪的装扮。方焱焱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也是第一次听旭天唱歌。她几乎没有注意歌曲唱的是什么,只听到他的音调稳准而低沉,浅吟轻唱中,似在她耳边轻轻诉说,又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靡靡之音,只化作无影无痕的清音,盘旋在方焱焱的心中,久久不能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