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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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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初不由得笑了出来,笑了一会,才发现刘付夫人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她有些不好意思,说:“娘,干嘛这样看着我呢,难道我脸上有东西不成?”
刘付夫人眉开眼笑地说:“初儿你长得还真是好看,越看越好看。人又孝顺,成儿也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娶了你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媳妇,他这回,总算做了一件像样的事。”
锦初头垂得更低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在萦绕着。
她自己也明白,经过这么些时日的相处,她对刘付慕年的脾气多少也有了一些了解,已没有了最初对他的畏惧。人前他沉着,稳重,不苟言笑,人后他却随性,真实。可这仅仅只是她一些朦胧的想法罢了。
从刘付夫人的言谈中,她大抵是知道了一些关于刘付慕年的情况。
此人年少时便在父亲刘付其风的手下任职,因胆识过人,行事独断,短短数年间便已战功赫赫,名声大噪。三年前,他的父亲在顺城遇难后,身为独子的他不得不强忍悲痛,着手接管并重新整顿了父亲的军队。他甚至没给其它地方势力趁机崛起的机会,待北方情势稍一稳定,便一路由北向南进军,立下战功无数。
奈何物极必反。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刘付慕年终因势力扩张过猛,逐渐让南方势力感到了威胁和压力,成为众矢之的,南方各省督军为求自保,纷纷提倡联盟,其用意不言而明。相反刘付慕年却认为西方列强不断地分割中国土地,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国人内讧,才给了外人机会。于是近年来他开始主张南北统一,对各方督军的进犯采取只守不攻的法子。
于是,一场持久之战将不可避免。
自古美女爱英雄,像刘付慕年这样一个传奇式的人物,权倾一方,长得又是一表人才,早已成为颖宁城年轻姑娘们的争相传颂的对象,更兼是梦中情人。只可惜,他娶了个莫名其妙的林锦初,碎了一地的芳心。
锦初长叹,自己竟无意中扼杀了别人的美梦,真是罪大恶极。
“初儿,你别看成儿好像很凶的样子,其实他很善良的。他也很可怜的,他那人,凶惯了,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别人都觉得他是将门之子,不敢高攀。很孤独,所以他不知道怎么样关心别人,你以后可得多关心关心他,只有你,才是陪他走到最后的那个人。
“成儿虽然英雄年少,风光无限,但日子过得也不是那么的自在,特别是他父亲遇难期间,遭到不少高级官员对他统领军队的能力高度质疑,他们甚至暗中密谋造反,几欲拉他下马。若非没有那几位忠心于大帅的老部下的倾力相助,他若想要顺利完成交接,也真是够艰难的,没准一早就死在了叛军的枪下。”
锦初愣了愣,想不到他的背后也有这样的一番经历,他付出的是比寻常人多百倍的努力和血汗,他背后的艰辛、孤独和迫胁,都是旁人看不到的。她一直以为,像他那样的人,一定是个无所不能的人,原来他也有脆弱隐忍的时候,原来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
如此想来,锦初对刘付慕年的好感又添了几分。
“在想什么呢?”刘付夫人见她呆呆地出神,问道。
“没什么。”锦初笑了笑。
刘付夫人是过来人,岂有瞧不出之理,她也不戳穿,只是笑,越发使得锦初不好意思。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锦初开始低头翻动相册,仔细地看了起来。
照片有些旧了,颜色也淡去了,但是依稀还是看得清人的模样,一张秀气略嫌稚嫩的脸,眼睛黑亮,嘴角轻抿,样子很纯净。
倒像是在哪见过。锦初心想。看着小时候的刘付慕年,再想想现在他那一张脸,她禁不住生出几分感慨。她一页一页地翻着,忽然被一张照片给牢牢吸引住了目光。照片上的刘付慕年以他现在一惯的微笑扯着嘴角。这不算什么,真正令锦初吃惊的是,刘付慕年是站在宁远钟鼓楼前拍的照片,而那座钟鼓楼,是她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
原来,他也去过宁远。
有些东西它承载着她的记忆,它就是一把钥匙,打开一道记忆之门,看见了另一个时光。于是,她被时光给湮没了。
刘付慕年回来的时候,天上正下着大雨,秋夜的雨总是那么的寒凉,风里夹着落叶更显得凄婉。锦初还没有睡,她独自倚在窗户旁边,听着外面雨声嘀嗒。
刘付慕年问道:“这么晚了还不睡,在想什么呢?”
她没有回头:“今晚的雨很大很美。”
刘付慕年顺着她的视线,看了一眼窗外:“嗯,是有点大。”
“跟家乡的一样。小时候,我就住在阁楼上,临近街边,一推开窗就能看到熙攘的人群。夏天的时候,常常能听到有急促的脚步声,在雨中踏过青石板街。小孩子的笑声很响亮,比雨声更清脆更动听。还有大人的训斥声,尽管很凶,却是那么的温馨。小时候真的傻,觉得淋雨是很快乐的事,完完全全把自己交给天地,以为自己也就是雨的一部分了。”
锦初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浅浅的微笑。她还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小时候,她爹经常抱着她坐在堂屋前看雨水顺着屋檐往下垂成一道一道水晶帘子,透明的好看。娘会在一边慈祥地笑,眉毛弯成月牙状,爹则会把长着胡茬的下巴,扎在她白嫩的脸上,微微有点疼,那是属于她和他之间的感觉。可惜,爹不在了,再也不会有人那样抱着她,再也不会有人用长着胡茬的下巴去扎她的脸。有时候她都不太相信自己已经做了那么多年的孤女,倒是不是因为所谓的坚强,而是有一种韧性,不管什么样的处境,只要活着就会有习惯的一天。
所以习惯,才是最可怕的敌人,它会消磨你的意志,变得脆弱,失去斗志。
关于爹和娘的死,她一直都觉得十分蹊跷,就连阿邺,也失去了音讯,生死不明。如果说这当中没有什么疑团的话,那她真的就是傻子了。当时年纪小不懂事,尚不明白,如今长大,却仍无力解开当年的谜团。顾均成从来不肯吐露半个字,不管她怎么求,他都不肯。
这也是她心里最大的憾事,明知有仇,却无处可报,明知有恨,却不知恨谁。
“听你这么说,倒真是很美妙,可惜,我小的时候,只知道打架闹事。”
她问道:“少帅,你有没有去过宁远?我小时候是在那里长大的。”
“宁远?”他怔了怔,像是在回忆,“跟父亲去过,不过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没什么印象了。”
锦初转过脸看着他,却瞧见他的衣服都湿了好一些,头发和眉毛上还挂着细微的水珠。她吃惊地问:“你衣服淋湿了怎么不去换?会着凉的。”
“你这么关心我,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他笑,笑得干净透明,比那雨水更叫人喜爱。锦初想,怎么能有一个人,笑得如此清澈,连女人都比不过。坏只坏在,这人的嘴里,向来说不出好吃听的话,比如此时,她真恨不得一巴掌把他的笑给扇掉。
“我是怕你病了,搅得我不能安生。你娘肯定会怪我没照顾好你。”
“原来你怕我娘。”
“我不是怕,我是尊敬她老人家,希望她少担心一点罢了。”
“嗯,行啊,也学会说话一套一套的了。”
这天夜里,刘付慕年还是受了点凉,后半夜便开始咳嗽,睡也睡不好。他怕吵着了锦初,干脆披起衣衫到书房里批阅公文。
天才蒙蒙亮,李泽南就过来了,他感到惊奇:“少帅,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没什么,夜里睡不好。”刘付慕年说着,又咳了几下。
“少帅,你可得注意身体,要不我这就去请医生过来瞧瞧?”
“不用麻烦了,只是有点咳嗽罢了,也没什么,过一段时间自然就好了。你一请医生,等下娘知道了,又该小题大做了。”
李泽南心里担忧,可也不敢说什么,只好作罢。
连着几夜,刘付慕年都是在书房里歇下了。书房离卧室并不远,他刻意压制的着咳嗽声,还是被锦初觉察出来了。
又是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此时若用“挑灯夜读”这个词来形容刘付慕年最适合不过了,再添上断断续续的咳嗽声,简直就是一个文弱书生的代表。不觉有些凉意,刘付慕年想倒杯茶热热身子,却听得有人敲门,他抬头一看,锦初端着一碗半汤半药的东西走了进来,仔细看,水面上还漂着几片深褐色的叶子。
“这什么?”他问。
“这是枇杷饨猪肺,专治咳嗽的。这法子我爹以前也常用,很有效的。”
“哦?”刘付慕年打量着那一碗枇杷汤,嘴角上扬,“你该不会是怕一个人独守空房,所以才想着早早把我的病治好,回去陪你?”
锦初的脸色沉了下来:“你这人说话怎么老那样难听呢?真是好心没好报,我走了,你自己慢慢熬着吧。”
刘付慕年拽住她的胳膊,陪着笑:“生气了?跟你开玩笑呢。”
锦初皱了皱眉头,掰开他的手。
“怎么了?”刘付慕年意识到不对,蓦地拉开她的衣袖,原本白净的手臂上却满是擦伤,一道道的印子。“这是怎么回事?”
她把手藏到身后,轻描淡写地说:“不小心,被树枝划伤了。”
“划伤?是从树上摔下来的吧?”
果然好眼力,被他看出来了,锦初直起腰板,说:“是,是从树上摔下来了,不过树又不高,摔不死人的。再说就这么点伤口,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小时候跟爹上山采药,摔得比这狠多了。”
“以前我管不着,但是现在你在我的地盘上,我可不希望你出点什么事。以后这种事,叫下人去做就行了。”
“我没有要你同情的意思,也不是想讨好你。我自己能动手,干嘛要麻烦别人。不管怎么说,我和你现在是在一个屋檐下,又不是仇人,多做一点比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事事都要考虑动机和得失,这样子活着不会很累吗?不过,你若实在不喜欢,最多,以后我不做就是了。”
这番话从锦初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字字有力,可她的心里却是忍不住的难过,同时又觉得自己虚伪。
这枇杷要最嫩的,而且叶面上的绒毛也得弄干净,她怕别人弄不干净,熬出来的汤不能喝,亲自动手把绒毛一点一点地去掉,才放心地下煲。为此,她还被刘付新月取笑了一番:“嫂子你倒是满有心计的,为我哥做这做那的,你以为这样他就会一心一意地对你?不可能。别看哥老老实实的,其实他可风流了,喜欢他的姑娘那么多。有,这么多!”小姑娘一边说还一边比划着。
老实?锦初是没看出来,不过风流这个词,说得倒挺准确的。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人在男人面前,装得是一本正经的,在女人面前,就开始泼皮无赖了,他既英俊又有权势,试问有多少姑娘能抵挡得了他的魅力?
“阿初,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他轻声叫着,把她从思绪中拉了回来,他端起碗仰头一口气把汤全喝下去了。汤其实很难喝,他皱着眉头把碗放到桌子上,然后清了清嗓子,“这是我夫人第一次专程给我做的,我要是再不领情,真是该打了。”
“你是该打。”锦初扬了扬嘴角,轻轻伸手过去,用帕子替他拭去嘴角残留的汤汁,动作自然得连她自己都惊讶。她红着脸收回手,假装镇定地说,“你要长点胡子,就像我爹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鬼使神差地就那样拭上去。她悄悄地看过去,不知他是没有觉察到还是故意忽略掉这个小细节,他正在不满地大叫,“我有那么老吗?”
“别嫌弃,我爹可比你帅多了。”
“嗯。看得出来。”他点头笑了笑,随即站了起来,“来,陪我到院子里走走罢。”
两人还是头一次这样安静地走着,彼此都不说话,生怕打扰到谁似的。夜风自由地拂过她的发梢,那样的轻柔。偶尔有不可避免的咳嗽声,略带低沉地惊碎了夜的宁静。
忽然一声怪叫,墙角的阴影处有东西跳了下来,锦初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刘付慕年身后躲去,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野猫。
“胆子这么小。”刘付慕年牵起她的手,锦初脸一热,挣了挣被他扣紧的手腕,到底还是没有挣开。他的力气不大,拿捏得却很到位,不轻不重。
此时一轮皎洁的明月已经挂在树梢上,冷冷地洒下一地银霜。路并不长,朦胧间,她有种错觉,好像两人认识了很久,久到自己都记不清,于是一辈子就这么跟着他,走下去,走下去……
回到卧室,刘付慕年才松开她的手,她有些尴尬,因为自己的掌心竟紧张得冒汗,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她紧张,还好他没有看她。他转身从柜子里翻出小药箱,按住她的胳膊,然后用酒精替她清洗伤口。她疼得直吸气。他见状立时板着一张脸,粗声粗气又略带报复地说:“知道疼了吧?以后别干这种傻事了,你弄伤了,我还得照顾你,太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