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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礼 驱车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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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赶到君豪大酒店的时候已是上午10::40,距婚宴开始不到半小时。程青阳九点便已出发,托S市上班高峰期的福才能以一个小时又四十分钟的时间到达本来只有半小时路程的酒店。
多年好友的云菲早已偕夫站在酒店大厅,笑容满面的迎客。只是,待看到程青阳不疾不徐走入大厅的时候,云菲立马一个熊抱扑上,边勒便骂,顺便流了几滴鳄鱼的眼泪:“你个没良心的,五年没回来见我,还敢姗姗来迟,看来你在资本主义的洗脑下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连老娘都不放眼里了!”
其实,出国这么多年,青阳并没有想过会再回来,记得还在美国预订回S市飞机票的时候,话务小姐问她需要单程还是双程的时候,青阳犹豫了很久,直到耐心的话务小姐第三次问起时,终于决定。单程,意味选择回去并且不会再离开。事实上,若不是云菲的婚礼给了一个回来的理由,怕是没有这么快就决定回来。
青阳心里不是不动容的,十多年的之交好友时隔五年才相见。迟来的祝福,希望你过的比我好。
“大姐,您在小的眼里、心里都是最重要的存在呀,你可是我未来干儿子的亲娘啊!好了好了,傻妞我不是回来了嘛。”
一直陪在云菲身边的新郎张盛,对着自己情绪化的妻子,无奈的笑了笑,“青阳,好久不见。”
是啊,久违了。当年离开,我们都还是孩子,谁知道时光匆匆,把多少人事改变。
婚宴进行到一半,新郎新娘过来敬酒。青阳那桌都是高中同学,所以格外的闹腾,昔日胆小怯懦的A同学经过在社会大染缸的多年摸爬滚打,早已练就一身油嘴滑舌的技能,不住的起哄:“张盛你只就不够意思了啊,都是老同学,喝了两杯就想跑啊?”众同学助攻。
张盛讨好笑道:“兄弟们,饶了我啊,改天再补行不,下面还得去喝呢。”
一旁和青阳唠叨怪她回来晚,不住掐她的云菲一声大吼:“都给老娘消停点,皮又痒了是伐?”
众默,心想,算了,当年的母夜叉惹不起。云菲当年以彪悍在Y中著称。
平时各忙各的,难得有个由头聚在一起,推杯换盏见,好事者A同学:“程青阳,你这海归总算是回归祖国的怀抱了啊,就冲你这么多年忘记了我们大家伙,你也得自罚三杯!”话没说完,早已动手给青阳满上了酒。
青阳淡淡无奈:“好吧,盛情难却。”一饮而尽。
有了小A同学开了头,众八卦同学纷纷过来敬酒,顺便控诉她当年伤了多少男儿心,这么多年都不和老同学联系,真是太冷血无情了。
唉,那时的自己啊,只不过还是个孩子,没经过什么挫折,一路顺风顺水的过来,最难过的只是苦恼高三的时候不能睡个好觉抑或是一天三顿的菜单。那么的明朗快活,现在还能回到过去的自己吗?
“青阳,想什么呢?”坐在青阳对面的B君因受不了青阳四五分钟直直盯着他的眼神,出声询问。
飘远的思绪被打断,一时间有些迷茫,哦,原来还是在喜宴上。青阳发呆的时候有个毛病,总是聚焦到一个点然后盯着不动,如果是死物还好说,要是活物,估计早已发毛。
青阳确认了下云菲的位置,小声说:“哦,没什么,就在想刚才红包貌似包太多了。”。众.......
酒席散场的时候,大家闹腾着要去闹洞房,云菲一个凶狠的眼神:“散了散了,我们还要搭凌晨的飞机,哪有精力陪你们闹!行了积点德啊,否则下次你们结婚的时候我会让你们见识到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众人想,恩,有道理。
站在酒店大门口,ABC君要了青阳最近的联系方式后,末了不忘殷勤的想送她回家。青阳一一婉拒。
看着大家各自打车离开,青阳慢慢走下阶梯。由于喝了酒无法开车,看到酒店不远处有处公交站,查看了公车时刻表。十分钟后,青阳上了环线车,选了靠窗的位置坐下,带上耳机,音乐随着风景慢慢流淌。S城是沿海地区城市,发展一向以迅猛著称,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青阳本就想好好看看这座她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回国三天,前两天忙着安顿,第三天参加婚礼,也就是今天,正好兴之所至,于是便坐上了环线看看这座城。
七点,S市的公交依然堵得水泄不通,挪一步等三步,实在是.......没耐心了。叹了口气,和司机商量选了个能下车的地,下了车,四处看了看,依稀有种熟悉的感觉,沿着一条名叫思崖路的小道走了一段,脚步募得顿住。这是一家主打养生粥的小餐馆,四四方方的大堂,并不大也没有过多装饰,简简单单的白墙壁,几张桌椅,便是全部。依然还是那对热情的老板夫妇,只是似乎他们并不记得她了,也对,那么多年了,何况虽然喝过很多次他们家的粥但是只来过这家店寥寥几次。
店里生意还是那么火爆,几乎都坐满了人,等了大概十分钟,才有一对小情侣模样的学生离开。老板娘招呼青阳过去坐下,用带着湖南腔的普通话说:“您需要点什么呢?我们这有香菇滑鸡粥,红枣养生粥......
青阳点了曾常吃的排骨养生粥,等粥上来的时候,老板娘过来问她是否愿意拼桌,青阳本来便是一个人,也不介意。低头,便看见一双黑皮鞋,走到她身边时似乎顿了顿,她不经意间抬头,便望进了一双漆黑而深幽的眼眸里。
黑皮鞋微不可见的向青阳点了点头,礼貌而疏离,然后从容的在对面落座。
热情的老板娘笑着问道:“赵先生,您还是老规矩,排骨粥吗?”
“是的,麻烦了。”低沉而悦耳的男声。唔,排骨粥果然很受欢迎。
滚烫的粥升腾起了白白的烟雾,温暖而迷蒙。十一月初秋晚上的天气,喝粥是极惬意的事,勺一口粥,吹一吹,慢慢送进嘴里,然后米香混上肉香轰一下侵袭了味蕾,然后全身都暖和了。
还是很好喝的粥,但和记忆里的还是有些许不同。你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有样东西念念不忘了很多年,然后突然有一天你再次拥有了它,但发现它竟不是你记忆中的那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