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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入古朝 第一章,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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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初入古朝。
我是在一片草地上醒过来的,草地上带着露珠,是清晨,只是温度有点高,像是初夏的感觉,我第一反应就是夜明珠不在手里了,我到处看看,眼睛望过去的地方都是绿草,周围没有任何人影出没的痕迹,除了山还是山。我有点慌了,更让我觉得不知所措的是,连天气都变了,我身上穿的是昨天的羽绒服和短靴,可是现在的天气明明是五六月份的样子,所以我就在夏天穿羽绒服的环境里明白,我可能,已经脱离了我原来的世界。难道我被一道闪电劈到原始森林了?
靠。
我沿着几乎看不出来是路的小路一直往前走,我还是希望能找到我们的营帐,最起码找到有人的地方,看能不能请人家帮忙送我回去,举目无亲甚至是举目无人的感觉真不好受。我想到那颗丢了的夜明珠心里一阵难过,可是这种时候,回家才更重要,就在我又累又渴的时候,远远的,好像有一队人正在前行,顾不得那么多了,老远我就用尽我身上最后一点力气喊出来“喂,帮帮忙啊。喂,喂。”
我不确定他们是听到我的喊声停下来还是本来就准备休息,当我两眼发昏爬到他们跟前的时候,一群人用比我看他们还要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正准备说话的时候,一把明晃晃的刀,温柔的出鞘了。
他们穿的是长袍,男女一共有三十人左右,男子树冠,后边那几个一看就是女扮男装,穿着利落可是身上的衣服却是苏杭丝绸专制的,一个个表情严肃,像赶着去奔丧一样,后边还有一顶轿子,看上去很普通,可是制作轿子的木头却是上好的红木,我当然不会愚蠢的以为他们在拍戏,荒山野岭的连个正常人都没有,所以我瞬间明白,我真的,穿越了。
这是个多么古老又矫情的名词,我记得大学时候学校很流行的言情小说,一大半都是穿越的,我们学考古的,说白了和土夫子差不多。肯定不信这一套,我认识的古人尸体比认识活人还多,女孩子学历史也大多是报的师范专业,学考古的都是荔枝脸的二逼男,仗着自己有点历史知识去图书馆卖弄顺便被美术音乐系的白富美羞辱的哭出声,我自认为我算是正常的,只是比别人稍微多了那么一点兴趣爱好,也正是因为我是考古专业唯一有点头脑的女生,师父才会选择我做他的接班人,当然偶尔,聪明人也会犯糊涂,比如我现在面对着一堆比电视上还要夸张的人,迷茫的立正了。
我正准备要不要礼貌的打个招呼,那把出鞘的刀的主人,走到我脸前了。
“姑娘是何方人士,如此怪异的装扮拦住我家大人去路,究竟有何居心?”
我能看出他脸上的防备和不善,正准备解释什么的时候,后边轿子里传出来一声低沉的声音“龙毅,何人在轿前?”
伴随着这一声低沉的问话,从轿子上慢慢走下来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年纪看上去跟他的声音有一点不符,更重要的,是他的相貌竟让我有一瞬间的失神,我自认不算是花痴一类的女孩子,可是这个和我有五人距离的男子,几乎可以用精致来形容,他穿一身青灰色的长袍,如此老成的衣服也遮不住他俊逸的气质,头上挽着一根淡蓝色的发带,还有些头发随意的披散在肩上,他往那一站,周围那几个本来就不男不女的丫头顿时成了柴火妞。看来史书和古代的绘画技术还是有偏差,古人属于中等发育阶段,谁知道眼前这个比女子还要漂亮的人是意外还是我研究出错了。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龙毅对着这名男子说话了,态度很谦恭“回主上,此女子莫名其妙拦住我们行进,且看她装扮和鬼祟神态,不像我朝中人,恐来者不善。”
说完他转过头,凶神恶煞的瞪着我,把刀放在我脖子上“姑娘,请你从实招来,你究竟是何方人士,是不是吐蕃派来的奸细?”
吐蕃?唐朝?
我也顾不得想那么多,关键是眼前这把刀,明晃晃发出寒光,我的确是害怕了,这不是法治社会,一句话说不对就是掉脑袋的事,我转过头看那名男子,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还是有一丝莫名其妙的希望,好像他会救我一样。
“慢着,龙毅,奸细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跑到我的轿子前面,让她走吧,我们继续赶路。”
我面前这个一脸蹉跎的战士很不甘心的收回了刀,好像他还想对他的主上说什么,那名男子已经转身进轿了。
“等等,那个….可不可以请你们告诉我,这是哪里?我…..迷路了。”
想来想去,我总不能说我是从21世纪来到这的,他们一定会当我神经病一刀解决,他们这队人一看就是达官显贵,跟着他们走说不定还能找到回去的办法,就算不能也可以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荒野,白天还好,到了晚上,我如果再绕不出去,谁知道这个年代野兽多不多。
他们没人理我,只是用更加迷惑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就当我不存在一样前进了,我又不敢贸贸然跟上去,就在我觉得没希望的时候,那个美骚年从轿子里伸出头来,“姑娘,方圆五十里之内都荒无人烟,如果你无处可去的话,不妨跟着我走,我保你衣食无忧。”
这是在邀我入伙吗?我不知道他那个“跟着我走”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就我眼前的处境而言,那个“衣食无忧”还是很诱人的,发善心也好,有目的也罢,我一个身无分文的女人,全身上下最贵的就是这件过时的羽绒服,也没什么值得人利用的地方,先到有人住的地方,再想办法脱身也好。这可气坏了龙毅,站在一旁像便秘了一样,我都觉得好笑。
我跟一个女人共乘一匹马,可是我根本不会骑马,连坐正都有困难,而且屁股好疼,我真不理解为什么不在马鞍上边铺上柔软一点的毯子,非要弄的这么艰苦朴素。那个女的也是这样,呆着一张脸,我还没扶着她,搞的我像不怀好意的猥琐男人一样,看我的眼神比看苍蝇还难受,所以在又一次颠簸中,我不负众望的摔下来了。
对他们来说,我这个不速之客好像一点都不值得同情,他们只是低头看我一眼,并没有要拉我起来的意思,我正准备忍着疼痛再爬上马的时候,轿子里的人又发话了,让我坐进轿子里去,我对这突如其来的优待有点不知所措,不过还是在一群人愤恨的眼光里走进了轿子。
轿子和它的主人一样,很低调,里边清一色的灰黑色,他双手搭在膝盖上,闭着眼睛,似乎轿子里多了个人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影响。我也不敢讲话,贪婪的看了看他的脸,看着看着我就睡过去了。
不只是累,重要的是,我很饿,从我有知觉到现在,没有吃过任何东西,我又不敢跟他讲话说要食物,本来他们带着我就已经够勉强,我再多提两个要求肯定会被丢下去。睡梦里,我梦到有人轻轻碰到我的脸,很温柔的样子,还有人带我去吃东西,可是到了那儿,明明有一大堆吃的,我刚坐下,就不见了,真是委屈的想哭,然后在我准备骂脏话的时候,一个晃荡,我就醒了。
我抬头望望斜对面的他,还是闭着眼睛一脸沉默,肚子里边更空了,天气又很热,我穿着羽绒服觉得一阵缺氧,透过轿子窗户往外看,人声鼎沸,好不热闹,像是到了大街上,心里忽然就开始难过,师父现在找不到我,不一定急成什么样,也不知道呆在这种地方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听人家说,穿越小说里,能回到现实的,都是电影明星。
“挺会挑时间,知道快到了,醒过来了。”他的声音低沉的传过来,把我吓了一跳。我抬头盯着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竟有种他在躲避我目光的感觉。算了,我肯定是饿晕了,出现幻觉。正在我准备说什么的时候,轿子停了,他看着前边,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到了”
我正在纠结是比他先下去还是在他之后,他已经抓起他的长衫衫尾准备下轿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还有一个人的样子,我就像个小跟班的紧随其后,那个搀扶他的小厮真是势利,他下车之后果断收回了手站在一旁,速度快的我想骂人。
下了轿扑到我眼睛里的,是七八个着黑色衣服的家丁和两头威武的石狮子,年纪十六七岁上下,都是正太,更有亮瞎我眼睛的,是上方一块漆金的牌匾,上边的行楷字潇洒有型“逸王府”三个字闪闪发光。我以为他是一般达官显贵家的公子哥,或者最多就是丞相的儿子,这个妖孽,居然还是头王爷。
“恭迎王爷回府”一群人齐声喊道。又有一老者,大概四五十岁左右,忙迎出来,接过他的胳膊“王爷一路辛苦。”
我是该庆幸还是该担忧,被王爷捡回家是福气,可是伴君如伴虎,皇室子弟的脾气阴晴不定,处事方法也于常人不同,万一惹出来点什么麻烦,死的更惨。
“嗯。福伯,找人带着这位姑娘先去沁芳居,稍后我会再做安排。”这个时候我更不敢讲话了,只能听那个王爷的安排。说完他转过头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
……..“乐蒂,随乐蒂。”
那个福伯看上去和蔼可亲,他上下打量我一番,我能从他眼睛里看出来惊讶和不解,我也低头看看我一身羽绒服和短靴,也怪不得别人。可是他还是一句闲话都没多问,直接回答了一声“是。”
我跟在一群人后面进了王府,我也没心情看里边的摆设,一路颠簸,差不多两天没有吃任何食物,我走路都觉得腿发软,然后有一个丫鬟打扮的姑娘,长的倒也眉清目秀,我听到说把我带到什么沁什么居里面,她向王爷和福伯行了礼,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像是看什么妖怪。
“把乐蒂姑娘带到锦心那里去,先给她准备午膳。”
“是,奴婢告退。”
他居然知道我饿了,看来他也不是表面上的冰块脸,还是有那么一丢丢体贴的,我顿时放松了些,回头冲着他笑笑,“谢谢你啊。”
他周围的人立时脸上的表情就变了,准备呵斥我不懂礼节的时候,他用手一挡,“没事。”又转过头对着我“你先去用膳,稍作休息之后我再来看你。”冬梅眼睛睁的更大了,我还没反应过来他这句话让别人产生多少遐想,他就走了,冬梅扯了扯我的衣角,一脸不耐烦。“姑娘,请跟我来吧。”
我跟着冬梅一直七拐八拐的低头走路,偶尔有家丁路过,无一不是惊讶于我的装扮,她忽然停下,我差点撞到她后背上,我以为到了,抬头一看,前面站着一个女人,还有随行的两个丫鬟。
准确的说,是个气质出众的女人,她身披一件湖蓝色的披肩,颜色清雅,身材玲珑有致,穿着打扮不像闺阁里的姑娘,倒更像是新婚不久的俏夫人,美的惊艳。我一直盯着她看,她也一直盯着我看。直到冬梅开始说话,我才反应过来。
“见过祁雅夫人,夫人万安。”
“嗯,这就是王爷带回来的女人?”
“回夫人,正是。”然后她转头对着我“还不快向祁雅夫人行礼?”
我不会她那种矫揉造作的行礼姿势,只能用我的方式,我对着那个夫人鞠了一躬,僵硬的说了声“夫人好。”
她用更惊奇的目光瞪着我,好像要把我看穿,然后对着冬梅说“王爷生性善良,待人宽厚,可也保不齐有些人心存恶意,万一王爷被些来历不明的蛇虫鼠蚁伤到哪儿,可就是我们这些下人失职了。先下去吧。”
“是,奴婢谨记夫人教诲,奴婢告退。”
我忍住了想向冬梅询问这个夫人的身份,冬梅一看就不喜欢我,再回头告我一状不划算,这个祁雅夫人那么聪明,简单两句话就表明了我的威胁,不是个什么简单人物,难道,他是那个王爷的夫人?不对啊,她自称下人,可是穿着打扮又和普通奴婢差了太远,我也没心情考虑这个了,先把身上这身衣服换下来,填饱肚子才是大事。
我们走到一扇圆形拱门前面停下,上面用隶书黑体字书写“沁芳居”三个字,往里边走,也布置的古色古香,我还没来得及欣赏,从屋里走出来两个女子,也是丫鬟打扮,可是明显,比冬梅的装扮艳丽了些,头饰也多了些,看上去年纪最多十六七岁的样子,长的很漂亮。
“两位姐姐好,这是王爷带回来的女子,乐蒂姑娘,劳烦两位姐姐替姑娘梳洗,然后带她用膳,稍后王爷自有安排。”
“嗯,有劳冬梅了,去向王爷复命吧。”
“冬梅告退。”冬梅稍稍欠身,对两个女孩一笑,就离开了园子,剩下我和他们两个面面相觑,我刚没开口,他们两个就迎过来,“给乐蒂姑娘请安,奴婢锦心,奴婢锦荣。”
我被这礼数吓了一跳,我能看出来他们的尊敬是认真的,心里顿时有了一点好感,我过去扶着他们起来,“不用姑娘姑娘的叫,也不用行礼,叫我乐蒂就行了,我只是你们王爷捡来的流浪人,该行礼的是我。”
他们两个像是一时没能明白我的意思,抬头看着我,可能我脸上的笑容太热情了,他们也开始放松下来, “姑娘…..呃,乐蒂,您还是先沐浴更衣吧,把身上这身衣服换下来,三伏天气,您穿成这样,应该会热吧。”
“不用不用,有没有吃的,先给我来点饭,我两天没吃东西了。”
他们两个听完,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一看就是心无城府的好姑娘,这个王爷也算个好人,萍水相逢也可以有如此待遇,心里安定了一点,反正也不可能在这呆一辈子,时机一成熟我就离开这里,再想办法怎么回去。再没希望我也要尝试,我不能在这种尊卑关系鲜明的环境里唯唯诺诺一辈子,更不要别人一句话就能决定我的命运,那颗我爱不释手的夜明珠也不见了,而且我总有种感觉,我跑到这种地方,跟那颗丢了的夜明珠有很大的关系,甚至和我们发现的古墓也有关系,所以我唯一的线索就只剩下夜明珠,只要我能够找到它,就一定能找到些蛛丝马迹的线索,连接过去未来,再成功穿越回去。哈哈,到时候,我就成为古今中外唯一一个真正来往过去现实的考古学家,说不定还能带几件文物回去,想想就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啊。
“乐蒂,乐蒂,饭菜都凉了,乐蒂?”
听到有人叫我,刚刚想的东西全跑光了,我抬头看着锦心锦荣,她们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乐蒂姑娘想到什么开心事了,笑得那么高兴,快吃饭吧,饭菜该凉了。”
白日梦没用的,先填饱肚子有力气再去找夜明珠吧,这王府,进来容易出去却不一定顺利,我对这个时代一点都不了解,还是先套套话再做打算。这两个小女生中,就那个锦心还有点脑子,至于锦荣,压根就是个天然萌妹,一身好奇心不说,还特别八卦,不出两个小时,我就差不多套出来一堆有用的信息了。
原来这里根本不是什么唐朝末年,这个朝代的名字是大燕王朝,据说是项羽一脉的传承,与吐蕃临近,终年边防战事不断,当今皇帝是逸王项天逸的异母胞兄,逸王无心朝政,只是这座府邸乃是先皇与逸王生母生前避暑所置,为了缅怀双亲便恳请皇上赐给了他,除逸王外,还有宁王项天启,此人排行老四,是一名武将,为边防战事立过汗马功劳,特赐王爷封号。还有七王爷项天民,当朝皇帝继位时曾发动过动乱,念及兄弟情谊,便发配至西北,做了个挂名王爷。
我也问了那个祁雅夫人什么来头,她的确不是王妃,她是王爷从沙漠里救回来的女人,丈夫在沙漠中失踪,杳无音信,王爷见她打理家事很有一套,就带回来帮助处理王府女眷及丫鬟们的各项事宜。说白了,就是个女管家。而王爷的正牌王妃,是已故镇国大将军的女儿,樊宁。只是王妃生来体弱多病,见不得风寒,所以很少出门,就连下人们也没见过几面。
她们只是下人,不能妄论皇室中人,跟我说这么多已经算是大不敬了,我也没好意思再往下问,作为一名专业的考古人员,对于这个史书没有记载凭空钻出来的朝代,我还需要时间好好消化。
吃过饭我被她们带去梳洗,我把我身上这身衣服小心放好,这是我回去的行头,沐浴过后,一头盘着的长发披散下来,任由他们两个摆弄,可能是熟稔了一点,两个小丫头也变得胆大起来,开始问我那身奇怪的装扮是怎么回事,说他们从来没见过女子是穿裤子出门的,我只能说那是我家乡的衣服,他们还问我头发是用什么皂角洗的那么香。总之乱七八糟的问题一大堆,都被我稀里糊涂的搪塞过去了。我准备来个午休的时候,王爷来了。
他让随从都在园子外边侯着,一个人进来,锦心锦荣行了礼之后看着我,我还是一样鞠躬,一样说了声“王爷好。”他换上了绣有蛟龙图案的华贵衣服,显得更加气质不凡,坐下后,锦荣就出去沏茶,屋子里只剩下锦心我们三个人,我站在他左后方的位置,不敢动,等着他说话。
“据我所知,边关几个小国都没有随姓人家,姑娘究竟是哪里人?”
语气很平稳,像在叙述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他还是不相信我只是简单的迷路,看似随意的一句话,其实藏着不可抗拒的威严,这和他说“等下过来看我”的语气一点都不一样,心里有了点失落,我本不想编故事骗他,他不问我不用说是最好,可是他不信我,我只能一再隐瞒了。
“我是孤儿,一直四处流浪。是师父收养我,抚养我长大,随姓意为随便,师父说,这种名字,好养活,不会轻易死。”
“好一个不会轻易死。”他没有再继续问,我知道我这个解释聪明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没说到重点,可是我也不想找理由,我心里对他,是有感激和信任的,如果不是他,我现在肯定还在荒山野岭游荡,我想坦然一点面对他。
“从今天起,你就是这园子的主人,有什么需要就跟锦心说,她们两个以后会照顾你,安心在这住下吧。”
两句话就赏了我这么大个园子,我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把我留在这,不行,我不能在这待太久,我还要想办法回去,他已经起身要离开,我在他走到正厅门口的时候,一时情急拉住了他的胳膊。
准确的说,我只是抓住了他的衣角,“我要在这里住多久?”
他面无表情的看着我,我才意识到我像跟普通人说话的方式对待一个王爷,我赶快松了手,向后退了两步,“对不起,王爷,我想请问,我要在这里住多久?”
“何出此言?”
“…….我的意思是,我可能不能待太久,因为我…..过段时间…..我还想…”
“你想回家?你不是孤儿吗,何处为家?你在雁门关外五十里处突然迷路出现在我的轿子前面,奇装异服,那里连个小部落都没有,你一个小姑娘身无长物如何到达那里,你是觉得作弄我很好玩么?”
他的语气还是低沉的,几乎没有起伏,可是全然透漏着不信任和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气,原来,他什么都不信,估计我说的师父他也当作听故事吧,一时间,我竟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他竟然会想到作弄这样的词,让我也有了些怒气,可我总不能说我来自百千年以后吧。
“我也只给你解释这一次,我说出来的都是事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可能是命中注定吧。”
他诧异的看着我,像是没想到我会说出这种话,我看不明白他此刻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像是惊讶、沉静、还是隐忍。我一点也不聪明,我猜不出来。
“你已经答应跟着本王回来,那就安心做你的沁芳居主人,进了逸王府,就要弄清楚你的身份,本王从来不养不忠无用之人。”
一句话,让我彻底明白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之前他还没用尊称,都是用“我”来跟我讲话,这次却开始明确的强调他王爷的身份。还以为我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他的优待和特殊关照,肯定是什么原因做给别人看的,我真是高看自己了,他不过是随手在路上捡了个下人,而已。
“我知道了。我先下去了。”
心里觉得委屈,像是赌气一般进了里屋,我听到外边锦心恭送他的声音,我不管了。说我不懂礼数也好,无视王爷威严也好,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老娘不高兴了,就是不高兴了,我要睡觉。
锦心送走了王爷,进来拍拍我的肩膀“姑娘切莫跟王爷置气,王爷连沁芳居都赏了,锦心还没见过王爷对谁这么好呢。快别生气了,我这就给你做好吃的去。”
我坐起来问她这园子有什么不对劲的时候,她又笑笑扯开话题了,古代人总是这样,说半句留半句,我告诉她我要睡觉,任何事都不要叫醒我,晚饭我也不吃了,睡到自然醒。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第二天快晌午了,从拥有夜明珠那天开始,这几天唯一一次睡觉没有做梦。这园子应该是处在王府最偏僻的地方,站在园子外边也几乎看不到下人经过,这很好,没人打扰我也乐得清静。王府的饭菜点心都是一流的,就是有点腻,所以偶尔我也会利用小厨房做些清粥小菜顺顺肠胃,锦心锦荣很喜欢吃我做的菜,我们三个的关系也越来越亲近,经常聊天,天南地北的聊。我跟她们讲我的家乡,那里的女孩子可以穿裙子,也可以穿裤子出门,未出阁的姑娘也可以去大街上闲逛,我们那里的皇帝一年四季都在微服私访,坐在百姓家里吃农家饭菜,更让他们觉得匪夷所思的是,我们那里的男子只允许娶一个妻子。这些闻所未闻的事情让他们好生惊奇,每天都缠着我让我给她们讲新鲜事,日子过的倒也轻松自在。
而那个逸王爷也再没来看过我,听他的意思是我要先适应环境,适应环境?接下来是不是要派发任务了啊?他以为他开杀手培训会所吗,还说我是他的人,我放他五嫂的屁,我谁的人也不是,现在寄人篱下没办法反抗,等我找到办法离开这里,谁还管他是什么王爷,我忍,我一忍再忍。
我这张乌鸦嘴,说什么什么就中,好好过日子不行吗,非得把这个祖宗招来才能消停,我刚在心里问候了下王爷的大姑大姨大表哥,外边锦荣就跑进来张皇的说,“王爷来了,快让姑娘换衣服。”
这个换衣服,还是有典故的,从我来这里到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可是他们的衣服确是一件比一件多,所以为了避暑,我把他们的长裙改成了短裙,把内衬衣改成了裹胸,裹胸外边把外罩一绑,凉快多了。这园子其实就锦心我们三个人,所以他们两个在我用一顿牛排贿赂和两天软磨硬泡就差没有以死相逼的状态下,同意我改装衣服并且只能在内厅里穿的要求,并且少有的凶恶的威胁我不能走出内厅,让外人看到,大家都要死。
所以这头王爷来的时候,我连头发都没梳理,就只是简单的盘着,我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光速换好衣服,门口已经听到锦心请安的声音了,心一横,头发就这样盘着出去了。
他看到我,又是一脸惊讶,不过他立马装的很淡定,好像还对着我微笑了一下,仿佛上次那个不愉快根本没有存在过,我已经学会了他们的行礼方式,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变成这个时代里最平常的王府丫头,所以还是壮着胆子用我自己的方式,鞠躬,点头,王爷好。这是我对怪物最礼貌的方式了。怪物,当然是项天逸。
“这么久还没有学会怎么行礼吗,言行举止怎么还是这般怪异?”声音里没有怒气,甚至是带着开玩笑的语气说的,我就纳闷了,难道怪物转性了。
“在我的家乡,这样是对王爷最尊重的方式。如果王爷不喜欢,我可以学,锦心他们有教过。”
“呵呵,不用,本王特准,你可以用你家乡的礼仪给本王行礼,也可以留你家乡的头饰。”
冰块脸怪物居然也会笑,也不像是假的,看来他今天心情不错,这就好了,省的大家都不愉快,看到他笑,自己心情也好了点,可能是因为他是这里的主人,主人一高兴,上下齐欢腾应该就是这个样子了。之后就是讲话,他问一句我答一句,这个人总给人一种阴晴不定的感觉,我没什么跟他聊天的欲望,只希望他讲完快点离开,我把身上这身衣服先脱下来,我已经被捂了一身的汗,真不能理解他们这些人整天拖那么长的棉布在身上都不觉得热吗。
他就问了一些没营养的问题,诸如“住的怎么样,吃的怎么样,生活的可还习惯”,像个中年保姆,我也一一回答,都往最好了说,吃人的嘴软,平心而论,他对我算是仁至义尽,对于一个路上捡来的来历不明的人,他逸王爷身份比我不知道高贵多少倍,却也纡尊降贵的反复迁就,别说他有什么目的,真的有什么目的要我做什么,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我还是愿意尽力帮忙的。如果没有当然最好,那我就真心感激他了。
眼看将近晌午了,锦荣进来通报“王爷,膳房那边差人来问,王爷今日在何处用膳,饭菜已备好,要不要送到园子里来?”
“饭菜不用送了,我在这小厨房用膳就可以了。”
锦荣刚走出去没两步,他又冲着门外说“让福伯把我院子后边两株西域兰花移迁过来,我看这沁芳居挺适合种两株兰花的。”说完回头看着我,“会不会做饭?”
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顾着消化他前边说要在小厨房用膳的话,也就是说,中午我们大家都要看着他一个人吃饭,放着好好的大厨美餐不吃,非在这小厨房里蹭吃蹭喝,脑子有泡。
“会一点,不过我们粗茶淡饭,王爷吃不习惯的。”
“没事,去准备吧。”
我还准备强辩什么,锦心立马过来拉着我就往小厨房去,“姑娘快去准备午膳吧,锦心留下来伺候王爷。”给我使了个眼色,这些天,我和锦心锦荣已经很有默契,尤其是锦心,我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丫头,她是在提醒我,不要多话,王爷铁了心留下来,不要惹他生无谓的气。
所以我就勉强做了厨娘,小厨房人早听说了王爷在这用膳的消息,一个个激动的不得了,我和他们关系一直很好,所以争着抢着要给我做帮手,本来我想着让范师傅随便教我做两个平常吃的菜品应付过关算了,后来一想,其实我跟怪物也没有多大仇,做顿饭而已,让他尝尝我们21世纪的菜也不错,我决定给他来份,西餐。
还是上次做给锦心锦荣吃的牛排,牛肉我在厨房新买的肉品里亲自仔细挑的最好的两块,七分熟的牛排入口最有嚼劲,配餐是果蔬沙拉和一份土豆泥,红酒我用我自己平时闲着没事调的西瓜汁代替了,并且用冰块冰好。半个小时,一顿午餐,搞定了。东西准备端出去的时候,厨房里的人都拦着,说是王爷午膳从没吃过这种生冷的食物,而且虽然他们知道我经常进小厨房鼓捣东西,却还是有担忧,怕一个不小心,连累了整个厨房的人。我再三保证不会有问题他们才放我出去。
这里没有西餐专用的刀叉,所以我直接在厨房把牛排分切好才端出去,走出厨房没多远就看到福伯带着两个人在前边低头站着,走近之后看到那两个人一人手里抱了一盆兰花,青白色的兰花让人感觉一阵清凉,好不欢喜。
“把兰花放下,这两株青兰,本王亲自栽种。”
周围人一阵沉默,然后福伯就带着那两个花丁回去了,经过我身边的时候,福伯和蔼的点了下头,我也赶快回礼,然后把午饭给王爷端过去。
“王爷,午饭已经做好,请王爷用膳。”
锦心看到我做的是牛排,脸上表情一阵惊慌,当然她惊慌的是她们平常经常能吃到的饭用来应付王爷是大不敬。颤巍巍的提醒王爷用餐。项天逸一直看着外边两株兰花出了神,听到锦心的话也不动,过了一会,他过去拿起两株兰花“去后花园。”
沁芳居往里走,是个很小的花园,面积虽然不大,可是里边风景很好,现在是盛夏,花园里的莲花开放的七七八八,微风拂过,浓郁的莲香味道让人心旷神怡,墙角处有一块空地,那里的土是松过的,不过上边什么都没有,该是以前种过的什么植物破败了吧。项天逸拿着那两株兰花,我和锦心锦荣三个人在后边跟着,他拿过锦心递过去的小铲开始栽种,倒也有模有样,我从后边看他细心呵护兰花的背影,忽然就觉得一阵感动,我知道这不是为我种,可若是他怀里的兰花换作他心爱之人,那女子,该幸福得成什么模样了。
“这兰花种在你的园子里,你要照顾好她,西域兰花在中土存活本属不易,你要小心对待。”项天逸的声音低沉着背对我们传过来,多了一丝温柔,像是这兰花是他交给我照顾的孩子,或是他很在乎的人,我不敢怠慢,立刻回答“知道了。”
回了正厅开始吃饭,他坐下后,我们三个并排站在他身后,锦心先用银针测了食物,然后把每个盘子里的菜都尝了一遍,才把王爷专用的金筷金碗递上去。这是规矩,下人必须为主子试菜,冷热酸甜可以提醒主子,有毒也是下人先死,古代人就是这样。他夹了一块牛肉,我虽然事先尝过这饭,可是毕竟年代不一样,我觉得好吃的东西怪物不一定喜欢,所以我还是有点紧张的,潜意识里,我希望他说好吃,毕竟我是用心做出来的,我想得到他的肯定。
“这也是你的家乡菜吧,本王倒是不知,牛肉也可以如此烹调,味道不错,还有这西瓜的汁液,一经冷藏,味道也是十分爽口。”
“这是果汁,还有苹果汁,草莓汁,只要是水果都能榨汁的,我们家乡夏天都喜欢喝这个避暑的。”听到他说味道不错,我的话也有点多了,他吃到好吃东西脸上那种满足的表情,不像平日里一脸冷酷的冰块,更像个小孩子,让我觉得心里暖暖的。
“那个….王爷,我下次可不可以出去转转,我到王府一个多月了,一步都没离开过这个园子。”我低声说了这句话后,屋子里鸦雀无声,项天逸吃着牛肉也不回头,我是想出去探探情况,看有没有地方能逃离王府,虽然这里住着是很舒服,还交了锦心她们两个好朋友,可是呆的时间越久,离开的时候就越麻烦,说了我不会在这个地方呆一辈子,早些离开对己对人都好。
“放肆!你一个乡野奴婢,居然在王爷面前如此不顾礼教尊卑,这成何体统?”
一个凌厉的女声传了过来,把我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又一个美女,这比上次那个祁雅夫人要年轻些,看上去像个十八九的姑娘,一双琉璃丹凤眼,顾盼生姿,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气,年纪不大却俨然有至尊至上的威严,一句话,镇住了屋里所有人。
我再转过来的时候,锦心锦荣已经颤巍巍的跪下了,照理说我也是应该跪下的,可是怎么可能,跪天跪地跪父母,对项天逸我也一次没跪过,她又凭什么。
“玥珂,你平日不来看我,一来说也不说一声就发这么大火,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项天逸一脸绅士的笑,温柔宠溺,是我从来没见过的样子。他从凳子上起来,慢慢走向那个叫玥珂的女孩,我惊慌的站在那儿,虽然害怕她处置我,可是在项天逸面前着实也不想就这么服软跪下,恍惚的抬了一下眼,他好像,还轻抚了一下女孩的头?
“逸哥哥,你回来这么久也不去宫里看我,却原来是在这跟个小丫鬟浓情蜜意呢。”她说那个“丫鬟”的时候,语气特别重,像是特地在强调我的身份低微,这句明显心情好了太多,原来,又是钟情王爷的人。不过这个一看就身份高贵的多,还是宫里出来的,要是她针对上我,我不是死定了。我正担心的时候,她声音又尖锐的传了过来:
“丫头,你见了本宫还不下跪,你是真不想活了。”
我心里一惊,想着这么快就针对上我了,她肯定是听到我刚才和项天逸说话连敬语都没用暴怒了,满心的不甘愿,可是形势所迫,我不想惹麻烦。正准备跪下的时候,还没弯腰,项天逸伸出手,轻轻拖住了我的胳膊。
我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心里忽然涌上一阵感动,至少,他帮了我,让我免了尴尬和低人一等,至于剩下的事,管他呢。
“玥珂这下你可真是想错了,”然后他回头对着锦心扬了下头,意思是让她们回避,玥珂也默契的对她身后那一群使了个颜色,这样一来,屋子里就剩下我们三个了,我也不敢抬头,只是从小臂上传来项天逸手掌的温度,脸上不由得有些发烫。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项天逸下一句话,无疑让我张大了嘴巴。
“这位可不是什么小丫鬟,而是御史官齐大人失踪数年的爱女,齐映霜。
“哦?”玥珂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猛地靠近我,盯着我的脸,我不由得抬头看了她一眼,她却忽然后退一步,然后恶狠狠的瞪着我说“就是这个眼神,还真是那个心肠歹毒的丑八怪!”
。。。。听到这儿,我真想上去抽她一巴掌,话说我虽不是倾国倾城,至少也算小家碧玉,现在换上他们这衣服,虽然繁琐可也面貌姣好,丑八怪?她脑子被驴踢了。
“可是,”她接着说“她的脸怎么会突然恢复了,还失踪了这么多年,现在一晃居然成了你府上的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正想上前去解释,现在我一头雾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跑到这儿,就忽然变成什么御史官的女儿,我必须问个清楚,可就在我走前一步的时候,项天逸又拦住了我,他回头看着我,眼神告诉我,静观其变就好。
“她也只是出门远行,有缘得到一位隐居的神医相助,如此便恢复了容貌,不过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却失足坠落崖谷,头部受到重创,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出门远行?哼,这种连生父最后一面都狠心不见的人,容貌再好又能怎样?居然还失忆了,不会又是装的吧?”
看来这个玥珂跟这个齐小姐以前一定有什么深仇大恨,每句话明里暗里极尽讽刺挖苦之意,虽然我不是她,可等于也是说到我脸上的,听着真不是个滋味。
“我已经请京城隐退的刘御医为她诊治过,她确实失忆了。”
“哼,那还不把她送回御史府,留在你逸王府像什么样子。”
“她什么都不记得,何况因为御史大人一事,齐映平母子与她也早生嫌隙,现在送她回去,岂不是害了她?”
“可是,皇上…”项天逸接着又说了些什么不忍我流落在外的话,勉强封住了她的嘴,不过看上去,她好像更讨厌我了。
然后他们就一起出去了,边走边谈笑风生,似是完全忘了我这个插曲,我也来不及多想什么,他们走后,锦心锦荣就进来了,我迫不及待想弄清楚那个齐映霜的事,可是一想到项天逸特地支开他们,肯定有什么不能透漏的秘密,想来想去还是不能开门见山的问,就旁敲侧击的打听王爷以前的事儿,总算知道了那个玥珂是什么人,据锦心说,她是当朝郡主,皇上的舅家表妹,因国舅爷以身殉国,只留下正房太太和玥珂这对遗孀,所以获特别恩典,封为固伦玥珂郡主,当时,玥珂只有十一岁,和母亲相依为命。故此,皇上对这个身世可怜的小表妹也是加倍宠爱,这才有了我见到的嚣张跋扈的贵族姑娘。更有趣的是,自打玥珂在十五岁那年太后寿辰的家宴中看到了逸王一眼,便倾心至今,皇上虽然有意撮合,奈何镇国大将军为国捐躯,而其爱女与逸王爷又是一小就定下的娃娃亲,郡主身骄肉贵,自然不能屈伸委至二房,所以这件事就一直这么半吊着。
说完这个就再也打听不出来什么别的了,至于那个齐小姐,我只提了下,她们两个说,王爷自小不喜交际,不善言谈,连王公贵族都接触甚少,更是从来不知道王爷跟大臣们的子女有什么来往,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若是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做了什么御史大人的女儿,恐怕真的要老死在这种地方,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只是,项天逸再也没回来,甚至没想到要稍微解释下事情的始末,只是派人来交代一声,说是照顾好我,口气相对上次严厉许多,其实说白了,就是我什么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出王府大门,甚至连沁芳居的园子都不能出。我真的是有点怕了,开始后悔如此轻易就跟个陌生男人回家,还是这种一进来就出不去的地方,这一个多月来竟然没有好好想想这个问题,说不定以前动动脑子还能逃出去,现在好了,连园子外面的家丁都多了好几个,我又不能飞檐走壁,打架又打不过,这种环境也肯定不会善良的给我安排个狗洞钻,真发愁。
可是日子总还要继续,我只能把逃跑的事情一再搁置,整日和锦心她们两个厮混在一起,她们听多了我自由平等的理念,竟也慢慢显露出来十几岁小女孩的本性,甚至偶尔还会放松下来耍耍流氓,我们三个女人疯疯癫癫,真的让我有种安身立命的感觉,如果这一辈子只能呆在这里,那么跟她们两个在一起,我也不觉得委屈。我也开始跟着锦心学习各种礼仪,锦心说我不是平常的丫头,王爷对我,分明是用王宫贵族家的待遇区分其他人,所以如果在外人眼前还是这样没有规矩会惹人闲话,王爷也会难做,该懂的还是要懂。
所以我也很善良的开始认真学习,锦心锦荣十几岁的丫头,懂的的确不少,两个月下来,我的礼数也学得差不多了,走起路说起话来,也是有模有样,我自己都觉得越来越像个古代人,只是在园子里,我还是习惯我自己的样子,项天逸一次都没有来过,甚至连差人问候都没有,有些时候我会想起他在玥珂郡主面前替我出头的样子,却越发觉得他捉摸不透。他的那两株兰花,长势极好,听锦心说,那片空地上原来种的是杜鹃,破败以后就一直空着,倒给了这两株兰花一个好的生存之地。我对杜鹃的了解,是这种鸟的叫声,花了解的不多,在农村里,杜鹃的叫声意为“刈麦种豆”,而在文人墨客口中,杜鹃的叫声被赋予极大的悲凉,意为“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想到这,心里不由得也开始矫情,不如归去,可是,我何时才能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