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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八章 男友则规 ...

  •   餐桌前,两人对坐着,两人对视着……

      一.作为规则第一条,有必要也很有必要及非常必要要树立起典范的作用,为此,第一条,以林原平为马首,季鸣涧以林原平为瞻,凡是林原平决定的事一定不得抵抗,顺从到底,无论对错,不然,分手!
      二.在交往过程中,给对方的称呼不得出现女性化的称谓,如老婆、女朋友等措辞,不然就视为违规,以违规的处理方式进行——分手!
      三.林原平除了在生活各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外,在情感上也要遵从这主次地位,不得违抗或有抱怨,不然,分手!
      四.两人暂时同居,但必须分开睡,不得以任何借口的形式骗取对方的信任,进而跟其一起睡觉,如有违反,严加惩治,最高级惩罚:分手!
      五.同居后,所生活的环境必须共同打扫或听林原平指挥,不得有抵触或不愿心理,如被发现,分手!
      六.在林原平工作期间,季鸣涧除了一些必要的事件可打扰外,其他一律不得骚扰,如有违者,刑罚处置!
      七.在季鸣涧工作期间,林原平随便乱逛,不受约束,如在季鸣涧的工作期间受到不应有的服务态度或暴力相向,分手!
      八.林原平可持大男子主义的美好精神,而季鸣涧若出现一点的大男子主义,格杀无论!
      九.家中的家务事由季鸣涧全全负责,不得违抗,也不得故意弄难吃,否则,被林原平发现了,分手相别!
      十.林原平若在有工作需要时,可以请季鸣涧先生协助其工作,如有违抗,惩罚相向!
      十一.季鸣涧不得以工作理由等烦扰林原平工作生活,如有破例,严加惩治!
      十二.两人交往后仍有人身自由,也可自由恋爱,若某一方移情别恋,另一方不得加以阻挠,如有违抗,分手!
      十三.以上条例均属合理,如有需要,可由林原平添加,季鸣涧无此项权利,也无反对权,季鸣涧只有赞成权,如有异议,分手!
      十四.以上所有条例全部成立!

      餐桌前,两人对坐着,两人对视着。
      一人用手指很轻快地敲着桌面,另一人忍住气愤紧握双拳;
      一人眉飞色舞,另一人眉蹙阴沉;
      一人高兴得想跳舞,另一人无力得想掐死那位跳舞者!
      一人呵呵哈哈西,另一人哼哼呵呵咯……

      结局是,季鸣涧签了所谓的卖身契,以林原平马首是瞻,与林原平成了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

      我在暗中采访季鸣涧时,我问了句:这么不公平的条约你理它签它干嘛?!
      我一说完就得了个响当当的冷眼,再赏我一个闭门羹!

      切!
      不告诉我,自己却在背后搞小动作!
      哼!
      我要写在这里揭发你!

      ——2008-3-16 L•S 08.06.26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男友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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