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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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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人构建的小世界里喘息,觉得平静而愉快。但是,请别让我沉迷于此】
听过一句话,一件事情,你坚持做14次,就会成为习惯。
我不想习惯有露西亚的生活,但是现在我无从选择。
我每天早晨会在打着哈欠路过大厅的时候,在日历上狠狠的画上一笔,然后怒视一边笑眯眯的露西亚。
他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每天早上顶着一个乱蓬蓬的鸟窝头和我打招呼。
他总是戴着自己的围巾,长长的可以在自己的脖子上绕上很多圈后还垂下来一大截。
他穿着我的白色毛衣,套着我的运动裤,拖着我的gitty拖鞋,像个发育过剩的孩子。
在和他相处了2天后,我发现他当初承诺会帮我做家务的话完全是放屁,在他充满热心的帮助下,他砸碎了我的青花瓷茶杯,摔了我的玻璃茶几,最后还把一整杯的咖啡泼到了我的地毯上。
虽然都是山寨货,但是山寨货也是有山寨货的尊严的,混蛋!
第三天晚上,我在MSN上,接受了亚瑟将近1个小时的毒舌不间断攻击。原因是我答应今天给他的稿子一字未动。
我是这个城市著名杂志的一个很狗血的情感专栏的撰稿人。其实每次写那些该死的东西,我都痛不欲生。但是生活所迫。
上帝给你一口饭,说,像狗一样爬过来吧!
理想什么的,在这个残酷的社会冲锋陷阵的时刻,已经被我用面巾纸包着,丢在了后面。
最后亚瑟骂累了,打过来一句:
“你家里的那个恐怖分子准备怎么办?”
我靠在椅背上仰过脑袋,看见露西亚坐在落地窗前,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打过去:
“凉拌。”
露西亚说他自己是莫斯科人,但是很小的时候跟着父母来到中国,来到这个城市。
故事这样草草开了个头,然后他抓着脑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
“你有没有因为我的异国风情而觉得我很帅?”
我一个抱枕招呼到了他的脸上。
然后就再没有了下文。
他比较常做的一件事情是和我窝在沙发上看电影。
150平的房子,全部关了灯。
然后两个人对着一个放光的电视屏幕。
一开始我们都还正襟危坐。后来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算混熟了,反正露西亚就很自然的躺在沙发上,把他该死的大脚丫压在了我的腿上,然后我也很不客气的把我的脚揣进了他的毛衣里,贴着他的肚子。这个姿势的下场就是我们都会在情节紧张处,冷不丁的给对方一脚。后来我们通过多次观影的磨合发现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露西亚坐在沙发上,胳膊圈着我的肩膀,我靠在他怀里。
有一次,我们看完了《教父》。
他突然冒出来一句:人生的逃亡原来没有终点。
然后他得寸进尺的摸了摸我的脸,但我没有和他计较。
我不想用很狗血的词汇来形容他当时的表情,但他的笑容的确无奈又沧桑。
我由此断定:这个家伙其实骨子里是个该死的小文青。
露西亚的怀抱很温暖。他的头发摸起来异常柔软。
他窝在沙发上睡觉的时候,蜷缩起全身,像一个在子宫里的婴儿。
他可以很麻利的削苹果,且保持苹果皮长长的一条不断,然后会拿这个和我炫耀。
他喜欢看电影的时候握着我的手,掌心厚实温暖。
他喜欢坐在一边看我在电脑前码字,然后偷偷把我的眼镜拿走。
他有时会在黄昏的时候坐在窗口吹口哨,旋律陌生而轻柔。然后他说那是俄罗斯的民歌。
在日历上画上第12个叉叉的时候,我断定露西亚其实是个温柔的人。
我在一个周末,被召唤去了杂志社。
一进门就看亚瑟迎了上来,嘘寒问暖。我无奈的把优盘递给他说,喏稿子,没高兴塞邮箱,家里断网了。
亚瑟一边干笑一边抢过优盘。
“哪里哪里,哥们是看你半个多月没联系了,怕你遭遇不测啊!”
然而隔壁办公室娱乐版总编伊丽莎白女士已经踩着小高跟滴滴答答的来串门了。这个女人据说在她还是个小写手的时候,把他原来报社的两大责编硬生生的从直男掰成了同志,用她的话来讲,最后他们认清了自己,端正了性向,夫妻双双把家还了。然后她就跳槽到我们这里做责编。她的办公室里贴着自己的人生信条:“世界上不是缺少奸情,而是缺少发现奸情的眼睛”。她的板块一直是我们杂志社的最热门板块,娱乐圈里没有她挖不出的内幕。
她穿着一身风情万种的紧身连衣裙,妖娆的来到我面前,第一句就是:
“王耀,你不一样了!”
鉴于伊丽莎白这个女人可怕的爆发力,我把嘴边的“我靠”给咽了回去,堆起满脸笑容问:“哪里不一样了?”
伊丽莎白丢给我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
然后杂志社第二号风云人物弗朗西斯的声音飘了过来:
“哥哥我,嗅到了恋爱的气息!”
“恋爱你个锤子!”我回击。
弗朗西斯是杂志社的文学版主编,每天都在鼓捣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他为人永远穿着一身不靠谱的欧式西装,半长的头发,桌上的花瓶里永远插着玫瑰花。这一点被阿尔和亚瑟嘲笑了很多次依然不为所动。他和伊丽莎白有着一个微妙的相似观点,就是觉得“爱都是做出来的”。
杂志社两大自命的爱情导师在我身边左右夹击。
一个说:哥哥我看王耀你的心终于被爱神给射中啦。
一个说:是遇上了美女还是帅哥?不过看你这女王受的样子,雅达~不会是忠犬攻一样伟岸的男子吧。
我在这莫名其妙的气场下吐血三升,然后我坦白从宽,说最近收留了一个迷路的小孩,不过再过不久就要把他送还社会了。
伊丽莎白在一边呵呵呵的笑了很久,然后和弗朗西斯交换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伊丽莎白扭着腰离开的时候,不忘拍了拍我的脑袋:
“回家的时候,记住自己做的第一件事情,你就会明白姐姐的话没有说错哦~”
这个时候,阿尔夹着公文包走了进来。他一下把公文包摔在沙发上,随手解了领带。
“妈的,这条新闻我不跟了,跟了也没个结果!”阿尔是跑时事新闻的,一个月总是要这么爆发个七八回,大家眼观鼻鼻观心自己干自己的事,他看见我,招了招手:
“陪哥们喝酒去,哥们请客!妈的,什么破新闻,一点眉目都没有,浪费了我快两个星期!”
我抬头看了看钟,最后说:“我不去了,您自便!”扭头走人,不去理会身后阿尔又拼命缠上亚瑟的声音。
现在已经是深秋了。
我裹紧了大衣往公寓赶。当初的钱全用来给弟弟妹妹念书和买房子上,原以为一咬牙买个大一点的房子,一家人住个一辈子。结果妹妹要出国追求梦想,弟弟在公司旁边租了个小房说一来上班方便,二来不想老是依靠哥哥。自己的房子已经在还贷了,又不想与人合租。于是也就一个人住到了现在。
晚上一个人的时候,会睡不着。然后叼着香烟坐在阳台上发呆。
想什么现在都不记得了,反正就是一些有的没有的。
在路过捡到露西亚的那条小巷的时候,我站在巷子口里发了一会呆,然后发现我除了知道他是个俄罗斯人,外号叫露西亚之外,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但我对他的感觉却已然比任何一个朋友要熟悉。
站在楼下的时候,我抬头向上看,星星点点的灯光,橙色的,晕黄的,白亮的。一个光点是一个家庭。
我看到我的1950号房间漆黑一片,我没来由的一阵失落。
我盯着那个窗口看了几秒,我不知道我在期待什么,或者,哦,我可不想说出来。
在我几乎要放弃,转而嘲笑自己的时候,灯亮了。
就好像是有预谋的一样,灯一下亮起来。橘黄色的灯光,把那个小方框填的满满的。
我可以模糊的看见一个人靠在窗户上,半倚着身子,手搭在窗户旁边开关的位置。
然后我看见那个家伙掏出马克笔在玻璃上一笔一画的写着:
“欢,迎,回,来!”
我在他写完的同时,张牙舞爪的冲着楼上喊:
“混蛋,今晚你不擦干净玻璃就别想睡觉!”
回家做的第一件事:
被熊抱,以及揪露西亚的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