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第三章(一) ...

  •   早上,阳光穿过竹叶洒落下来,留下一地斑驳。
      小不点伸了个大懒腰,笑眯眯地对我说:“姑姑,昨天我睡得好舒服啊!”
      是啊,他是睡得好舒服。昨天晚上怕他睡在地上受了凉气,我把他整个放到自己身上,直把自己的双腿压麻。后来许墨虽然用仙气护住了小不点,但我还是不放心,非把他抱着睡。以至于我现在浑身的骨头都有点酸痛。
      继续赶路,小不点再次动用自己的太子身份,强逼着唐促给我当脚夫。唐促冲我挤眉弄眼道:“你这收买人心的速度也忒快了点儿!”
      “这是太子殿下明察秋毫,体量弱小!”
      许墨在一旁淡淡一句:“这也是我教的。”
      这个,许墨的脸皮也是挺厚的。
      我得意地趴在唐促背上,阳光照得背心处暖暖的,心里一样是暖暖的。你对人好,人也对你好,这不是什么因果,只是人性的互谅互爱罢了。
      走出林子,横在眼前的是一座荒山,考虑到荒山野林没什么好玩儿的,搞不好还有妖魔出没,许墨就让唐促招了几片祥云下来。我们搭上祥云,只一盏茶的功夫就到了屙灵山。
      我们到屙灵山的时候,姑姑还在四海之外履行着自己作为圣母的责任。
      姑姑不同于蓬山、瀛洲、方丈这三座仙山的老仙,他们退居到仙山,就相当于是做了隐士,这三界的事情再也烦不到他们。可是姑姑是当时造人类的始祖仙,人间发生的一切都是和她息息相关的,她要保护她一手缔造的子民。

      屙灵山的山脚下有一座圣母庙,这座圣母庙中供的就是姑姑的神像。庙门前的丹墀上摆着一鼎成方的青铜香炉,袅袅的青烟在香炉周围叠了一层又一层。圣母庙旁边种着一棵两万岁高龄的古柳树,这棵柳树本是我从蓬山偷挖来种在这里的。种它的时候,它还是一株不禁风雨的秧苗,到现在只怕得三个成人手拉手才能将它抱住。青褐色的树皮上落着深深浅浅的纹络,像足了岁月的划痕。繁盛的柳枝像撑起的擎天巨盖,柳条柔柔地垂下来,形成了一圈天然的青丝帐幔。
      白鹤仙子站在古柳下等我们,洁白的羽翼,丹红的额顶,细长的眉眼,也很有神仙的派头。大家虽然把它称作仙子,但是他的原身还是一只白鹤,而不能化成人形。只是因为身上附着些神灵之气,能听懂人语,晓得大义,三山五岳飞下来不比大鹏鸟差多少,所以才被尊称为仙子。
      其实我觉得之所以叫他仙子,不过是因为他跟了姑姑,倘若他跟的只是一介凡人,量他有通天的本事,也没人称他一句仙子。
      姑姑的神邸就在屙灵山峰巅——云雾半缭半绕之际。
      白鹤仙子辟开护山的印加,我们顺利进入灵山仙道。
      屙灵山有印加护着,以至于凡界的人看不到这条仙道,也进不了仙道。在凡人眼中,屙灵山就是一座隐隐的青山,只是因为山脚有座圣母庙,才显得很有灵气。其实屙灵山的灵气,全是因为姑姑神邸就在此处,而姑姑也确实住在此处。
      从仙道直通到山巅,两根金光耀耀的云柱撑着一幕水帘,水帘上淡淡映出两个浅浅的水印——观澜。小不点伸手触到水帘,水帘破开出绽出一道金光,把原本一身金黄的胖娃娃更衬得金灿灿的。
      小不点摸着手上的流光,兴冲冲对我说:“姑奶奶这里果然比天庭好玩儿!”
      我笑着牵起他胖乎乎的小手,和他一起迈进水帘。
      水帘其实就是姑姑家的大门。平常人家迈过门槛后,多是一个或漂亮或奢华的影壁,以此显示主人家的志趣或身份。但姑姑就不一样了,水帘后引了一条连木阶桥,阶桥两旁种了两池子芙蕖。淡黄色的芙蕖花被油油的绿叶托在水上,周围腾起的水泽也是烟雾蒙蒙的,很有意味。
      我们踏着阶桥走到头,才入了前庭。白鹤引我们坐到暖玉石凳上歇脚,奉上了一壶奇兰花茶,然后悠悠地给我们讲我们房子的分布。
      白鹤这个家伙很是板正,讲起住所来也是一板一眼的,我听得不耐烦,索性就拉着小不点自己找房子住。
      我打小在姑姑这里住的是西院的厢房,房前开着一大簇藏红花,浓郁的香气配上艳丽的色彩,很是迷人。
      小不点要跟我住一个院子,我着了白鹤把隔壁打扫出来给他住。
      白鹤却执意要把小不点放到东院和许墨唐促一起住,提到的理由竟是男女大防。小不点一拍桌子,喝着要把他的羽毛拔个精光,他才以一种极不情愿的心态把我隔壁的屋子打扫出来。

      一通忙乱过后,日已过午。我的肚子已经可怜巴巴地叫了三次,如果它再叫一次,我就真对不起我的肚子了。结果它就又叫了一次。
      白鹤不能化身人形,所以就不如人那样灵巧。打扫打扫房子什么的还能勉强应付,但是说道做饭,就不行了。
      想想他扑棱着两双扫把似的手,在厨房那样狭小的空间挥舞菜刀,是极易在一不留神的情况下剁下几根羽毛的。考虑到要吃和着他血,夹杂着他羽毛的饭食,就着实没了胃口。
      小不点俯着身子把耳朵贴近我的肚子,听了好一会儿才道:“姑姑,你这个肚子叫得好欢快啊!”
      我歪在坐榻上,有气无力道:“是好欢快啊。”
      小不点黑亮亮的眼珠子碌碌转了两圈,小短腿飞快地跑出了我的屋子。
      凡间一直流行一句话,叫“民以食为天”,这句话确实也只局限于凡间。吃饭对于凡人来说是必做的功课,对于神仙来说,其实不过是个兴趣。高兴的时候就吃吃饭,寂寞的时候也吃吃饭,神仙大多时候很闲,吃饭就是为了使闲着的时间看起来更忙碌一些,更满当一些。
      而我这个神仙又和神仙不一样,单看我把吃饭当做自己的必修课就可以知道。我觉得饭真是个好东西,集着酸甜苦辣咸等世间百态的滋味,最后呈给舌尖和脾胃的都是一大快感。吃饭在我眼里,就是修行。修行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完美,吃饭也是一样的。简言之,我是一个会饿肚皮的神仙,我是需要吃饭的神仙,我是离不开饭的神仙。
      我的肚子由间歇性鸣叫自动跳转到持续性鸣叫,就在它叫得我将要奄奄一息时,许墨竟端着一托盘的美食站在我面前。
      “太子说你的肚子叫得欢快,让我给你送点儿吃的过来。”许墨把托盘放在我跟前。
      我眼瞅着美食直咽口水,尽管很饿,还是不断地提醒自己:“越是这个时候,越得保持矜持。矜持矜持,该死的矜持。”
      “这个,是你做的?好像很好吃的样子。”我一边用仅剩的力气赔着笑,一边矜持地抓起筷子,雷厉风行地伸向美食。
      记得我几千岁的时候,一窝竹叶青巴巴跪在洞口求阿爹收留,一问才知道是山里的狼族要占地为王,把它们赶了出来。当时我刚从阿娘那里学了一套绣拳,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很厉害。眼见竹叶青一家受了欺辱,心里就升起强者保护弱者的欲望。所以当即就出了清宵洞,跑到山里和狼族头头决斗。
      狼族头头看到我后哈哈大笑,满是不屑和嘲讽。我自尊受辱,火气正盛,绣拳应用起来就显得格外顺手,十几招就把头头打得满地找牙。也许他当时跪下来求求我,我也就放了他。结果这没见识的头头,愣是仗着自己擅长跑,一个劲儿没命地逃。我提气追了它两天一夜,把他抓住后直把他修理得亲娘也认不出来。最后我虽然因劳累过度睡了三天,而且还是被阿爹差人抬回去的,但当时那个胜利后的酣畅啊,内心虚荣的满足啊,到现在都记得清楚。
      咳咳,讲了这么个小故事,其实是想说,我收拾这满桌子的美食,颇有当时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许墨一直坐在坐榻另一边,左胳膊撑着榻上的矮木桌几,左手托颐看着我。
      起初我正在和美食酣战,没有注意他;现在战争接近尾声,我就不能不顾他的眼光了。
      “我做得还好吧?”许墨看着被我风卷残云后的几个空盘子,淡淡道。
      “做得很好,很好。”我把托盘往前推了推,溜溜地抹抹嘴,目光瞅着他把玩腰间呈祥佩玉的右手。
      “五百年来我很少再操持厨房里的事,看来手艺还不算生疏。”
      “不生疏,不生疏。”
      “我从小被娇养在东阳真君府,本也是不谙熟厨房里的事的,但是我夫人很喜欢吃东西,所以我特意学了这门手艺,她也很喜欢吃我做的东西。”
      “你对你夫人很好。”
      许墨没有继续说下去,大概是因为我对他的话并没有做出什么太强烈的反应,所以才导致他失去了说话的兴致。
      良久,他从坐榻上站起来,佩玉摇荡相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悠悠,你以前很喜欢说话的,和我,原来已经到了这般无话可说的境地。”许墨留了这么一句话,端着托盘出去了。
      他这番话很奇怪。我是喜欢说话,但是和不相熟或不对脾的人,也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许墨算是不相熟的人,也是不对脾的人,我实在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再说,他怎么就知道我以前很喜欢说话呢?这是个不值得探究的问题。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