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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锦瑟华年,可曾相约天涯路踏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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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华年,可曾相约天涯路踏遍
试过在陌生的城市骑着小电驴穿梭吗?
在这个于我和sir都完全陌生的城市,sir骑着小电驴载着我在大街小巷穿梭,我坐在后座上唱着跑调的歌,sir无奈,只能被我带着跑调。
Sir说且行且歌是被会被很多人羡慕的,我坐在后座上翻个大白眼,可惜sir没看到,我想了想,继而大笑,如果两个人在一起36计使用的如鱼得水,那只不过是棋逢对手,而完全放下防备、放下负担、一起傻、一起二或许才是爱情。
天气正好,是那种适合撞见爱情的天气。我穿着白色的boyfriend版宽大白色衬衫,sir穿着发白的牛仔衬衫,天很蓝,空气里是桂花的香味,这样简单无害的感觉是说不出的美妙。
路过一个历史上劳民伤财的实证,sir一扭电频呼呼的就驶过去了,我在后座上气的哇哇大叫,sir笑拿我我没办法,但还是立马掉头,终于见到了那个败国玩意。我亲爱的的sir,我这个败家玩意怎么着都得去祭拜一下比我更败家的。
合了张影,露出很多牙的笑相,外加千百年不变的剪刀手,要不是我的头发被风吹乱了,那就完美了。
小电驴很拉风的载着我和sir驶进了景区,sir很自恋的觉得是他家女朋友漂亮才引来别人的注目礼,我窃笑,该是小电驴太拉风。
旅游景点人来人往,每张照片都是大合影。sir给我排队在有景点标志的地方占了几秒钟的单人照时间,许是当时脑抽了,在为数不多的、没有路人甲乙丙丁的单人照里摆了个极其诡异的姿势,双手合十,单腿站立,于是那个蹩脚的冒牌瑜伽姿势,便被不安分守己的在喧嚣里定格。
Sir笑。好吧,我又犯二了。
路灯亮了,该回去了,晚上的灯火总是让我很窝心。我不再唱跑调的歌,sir也专心的看路载我回去,橘黄色的暖暖灯火是归家的温情讯号,就算此时沉默无语,心里却是莫名的感动,我想sir也是如此。
起了点小风,sir停下来给我扣上最上面的一颗扣子,又骑上小电驴说“我给你挡风。”
和sir一起去过的地方不算很多,却也没有特别少,是那种刚刚适合铭记、回味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