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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乔大少爷的人生乐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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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启哥~”
正在抱着话筒嘶吼的任东启一听见林耀那酥到骨头里的声音立马装出成熟稳重正直善良的样子:“呦,林耀!你怎么过来了?你们局这个点就散了?不会吧?”
“哎呀,别提了。北北被甩了,喊我们来陪她喝了一晚上的酒,怎么劝都劝不住。刚吐在了房间里,一股子味儿。没法待人,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林耀一边说一边扯衬衣领口的扣子,锁骨随之时隐时现,这样微露的装扮让他看起来性感诱人,“你这里有水没有啊?渴死我了。”
任东启端正身子,微微撇过头不让目光落在林耀身上:“喏。今天我们这边也挺没劲的,我估摸着这局子一会儿就该散了。你来得正好,等散了我们一起去吃个宵夜,给你介绍个朋友。”
林耀不冷不热的回了句“等散了再说吧”,让任东启跟吞了苍蝇一样心里直发堵。
不拒绝也不答应,模棱两可的回答最让人难受,这是林耀对任东启的一贯态度。
好比他们俩的关系,不是恋人,但又不是纯粹的朋友。
任东启性子直爽,最烦别人跟他扭捏,换了别人敢这样吊他,他不是一顿痛打就是再不来往,但对林耀,他没办法。
林耀,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死穴。
林耀是个Model,从三岁就开始的职业生涯造就了他的画报人生,不管是工作中还是生活里,他的举手投足皆见风情。他还是中法混血,有一头金色长发,又长了一张模糊性别的脸,他咬着嘴唇性感的笑起来的时候,妖媚不输女人。
任东启之所以能跟林耀认识也是因为他披头散发坐那儿不动的时候背影太过女性化。
当年乔任斯这个祸害被家里人送出了国,只剩任东启一个孤零零的整天去酒吧混日子。生活要多无聊有多无聊,他只好靠酒和美女来打发时间。
林耀就是那时候的美女之一。
任东启过去搭讪的时候,187的林耀是坐在转椅上的,之后聊到他是Model,任东启就丝毫没意识到站起来跟他平视的林耀可能是个男的!
林耀当时则以为过来搭讪的是个同道中人。
两个人坐在吧台边上吻过之后准备去开房了,任东启才发现情况完全不对劲。
那时候任东启刚上大学,虽然该知道的他都知道,也不是没见过世面。但毕竟年纪小,远没有现在什么都玩得起的狂妄劲儿。
发现林耀是个男人之后,他虽然硬着头皮去跟他开了房,但没等林耀洗完澡他就一个人溜掉了。
因为这件丢人丢到脱光衣服的事儿,搞得他日后只要在林耀面前,就必然是一副严肃正直道貌岸然的君子样。
后来任东启同林耀再相遇,是在学校里。
林耀是英国过来的留学生。就读在任东启所上的大学。
他出生在英国,父亲是法国人,外婆和母亲都是中国人,有两个姐姐也是Model。自从他父亲在他出生的时候遭遇车祸去世之后,他们家除了他就再也没有过别的男人。
林耀十七岁的时候,举家搬回了中国,没改国籍,只是暂住,因为他的外婆觉得有必要让他在中国生活一段时间。
再后来,林耀就成了任东启的朋友。乔任斯之后,另一个让任东启头疼的朋友。
靠在沙发上良久不出声的林耀突然问道:“那谁啊?”
任东启顺着他的眼光扫过去,人太多,不好辨认:“你问哪个?”
林耀朝前努努嘴:“那个,从刚才进来就一直坐那儿沉思的那位。以前没见过。”说到这儿顿了一下,看向任东启的眼神充满了暧昧:“你新认识的?”
搞清楚林耀说的是谁了之后没吓着任东启:“靠!我当你说谁呢!那种无情无义的负心汉,我会去主动认识他?”
林耀脸色顿时暗下来,语气不善:“负心汉?怎么着你们还有过一段?”
任东启斩钉截铁道:“岂止一段啊,这小子忘恩负义对不起我的地方多了去了。良心建议你离他远点,千万别着了他的道,不然有你好受的。”
任东启跟乔任斯一起长大,两个人是连对方身上有几道疤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好到不能再好的哥们。所以,乔任斯什么性子,别人不清楚,他可最了解。
乔任斯是乔氏集团第三代掌权人乔至谦的小儿子,上头有大姐和二哥,姐姐是工作狂人,哥哥是经商天才,他是乔氏的太子爷。
他大姐曾经跟他说过,只要不是违法犯罪,他想做的就尽管去做,他这辈子唯一要为乔氏做的,做好的,就只一件事:随他高兴。
所以说有的人,打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是来享福的。
最让人觉得老天爷不公平的,是这个人除了有钱,还有148的智商,雕塑般英俊深邃的脸和黄金比例的身段。
这种完美王子般的人物一般只能存在于虚构作品或外星球中,要说乔任斯有什么瑕疵能让他活生生的站在地球上,那就是,他是个无耻混蛋,极度无耻,十分混蛋。
在他只需要吃喝玩乐尽情挥霍的人生中,他的人生乐趣就是跟天底下不同的姑娘们来一场有着童话般美好开始和夕阳般遗憾结束的恋情。
等人姑娘为他心动捧出一颗真心后,他就毫不留恋的离开。只享受追逐的过程和心理的较量,编出个美梦,再嬉笑着打碎,然后看别人失魂落魄。
乔任斯的口头禅是:女人?只要十分钟。而且,他说到做到。闯荡江湖这么久,任东启从没见他失手过。
考虑到林耀的爱好,任东启对他做出告诫,不要对乔任斯这个人产生非分之想。可在林耀听来,任东启这样说,无非是在宣称自己余情未了,想着再跟人复合!
哈!他还不知道,任东启竟然跟个男人有过一段,他不是一直号称自己是天下第一直,谁都扳不倒吗?在这儿守身如玉呢!Liar!
林耀撇下任东启伸出来拽他的两只手,端了杯白酒,挤在乔任斯身边,嘴角含笑:“新来的?听说你跟任东启是好朋友?”
今天一整天,乔任斯都非常不爽,他大早上的在玩命跑,任东启这小子却在家呼呼大睡,还说什么他不是故意把他丢在医院,而是他自己醉倒在医院的病床上不起。污蔑,绝对的污蔑!可他偏偏无法为自己辩白。晚上,又被这该死的家伙拖出来,参加什么接风大会。哈,更好!接风大会完全就是他的泡妞盛宴。他一个人坐在这里,看他跟那些女人调情看了整整一晚上。最糟糕的是,刚去洗手间,碰上那个他撞到的,不,任东启撞到的女人,居然被完全的无视了。哈哈!现在,不知从哪冒出来个人妖,竟敢问他是不是新来的?他在这儿混的时候,他丫的毛都没长全呢!
“小朋友,你妈没跟你说过初中没毕业不能混夜店喝酒吗?”乔任斯无视掉正站在他面前的林耀,一片嘈杂中对着任东启大喊:“我先回去了,你们慢慢玩!”又对着生闷气的林耀语重心长:“小朋友,你也赶紧回家睡觉,长个。”
尽管乔任斯喊的大声,可包厢里吵得厉害,任东启没听清楚。他就看见乔任斯张嘴跟他说了什么之后转身离开,林耀回头狠瞪了他一眼也跟着出了包厢门。
任东启忍不住翻白眼,他就知道乔任斯不会放过林耀。
当年他认识林耀的时候还不是差点跟他上了床。
得,乔任斯上钩的速度比他还快。
任东启赶紧拿了东西去追那两个人,他可不想有朝一日乔任斯玩够了林耀,两人一掰,大家闹僵,最后搞得他跟林耀做不成朋友。
林耀没有王子病,但那家伙的态度未免让人不爽!
“Hey,you guys,wait a minute !”追上乔任斯的林耀大喊,“stop!”乔任斯并不理会,甚至连头也没回。一股怒气蓦地窜上林耀心头,催着他跑到乔任斯面前:“What’up,man!I just want to ask you a few questions.”
乔任斯这才打量起眼前的小子,混血,英国口音,年纪不大,穿着过于,过于,gay?
“我想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他对男人可没兴趣。
林耀从小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长大后因为出色的外貌,更是享尽周围人的优待,从没有谁会给他这么大的脸色。气到极点,整个人都要失去理智:“要走可以,但是先把话说清楚,任东启是我。。。。。。”
“呦,brother,都站这里干什么?不会是在谈论我吧?”风一阵过来扑在乔任斯身上的任东启断了林耀没说完的话,一脸轻浮的笑:“怎么着,两个人看对眼了要抛下我去私奔?不会吧!老乔,别告诉我几年没见你居然有这嗜好了?”
被任东启身上的肌肉块撞疼的乔任斯忍着火气闷声一句:“滚!”
任东启嘿嘿一笑,一巴掌拍在乔任斯胸上:“开个玩笑嘛~对了,给你介绍,这是林耀。”说着勾住乔任斯脖颈往林耀面前一送,“林耀,这我青梅竹马,最好的兄弟,乔任斯。正好我也想走,一起去吃个宵夜怎么样?”
“任!东!启!拿开你的爪子!立刻!马上!”
终于意识到乔任斯要生气的任东启夸张的闪到一边,故作惊讶:“反应这么大?你你你,你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乔任斯被逗笑:“我说,这几年你是不是光长肌肉了?”
“Oops!怎么样,很明显是不是?不要羡慕哥~”任东启一边傻乐,一边给乔任斯狂秀身材。
眼前的画面林耀怎么看怎么碍眼,一声冷笑,转身离开。
人已经走远了,任东启才发现:“他怎么了这是?刚还好好的。喂,林耀。。。。。。”
“闭嘴吧你!”乔任斯支手在任东启的肩膀上,揶揄他,“长肌肉的时候是不是忘了长脑子?你真看出来?”
“什么?”
显然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
乔任斯无奈的摇摇头:“走吧,muscle man,去吃宵夜。”
酒吧门口,寒气逼人,衣着单薄的林耀冻得发抖,却固执的站在那里不动,无视来回的出租。
他知道他没驾照,没车,看他离开,不追出来,也不过问,这多正常,而他等在这里是为什么?如果,他真的跟那个叫乔任斯的在一起过,情况,会比现在好吗?Nobody knows the answer.
寒颤过后,乔任斯的心头蓦地涌起一股不详的感觉。那个叫林耀的,在背后注视他的眼神未免过于意味深长。不,他一定是恐怖电影看多了,潜意识里残留太多画面,想象过剩。像林耀那种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悄无声息的偷看,应该就是他能做到的极致。不然也不会到现在,任东启都不知道有人在打他的主意。
后视镜里,一度的红色霓虹灯仍然清晰可见,不过,灯下的人却完全的融进了夜色,难以辨认。乔任斯扭头看了任东启一眼,这家伙正在兴冲冲的说着一会要去吃的馆子,做的东西是如何的美味。
智商低的人永远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无论发生什么,他们永远是置身事外,理解力决定了这一切。
只知道锻炼肌肉的任东启简直是最好的证明。
现在的情况跟前天简直一模一样,本该知道负责一切的人却只想着吃饭睡觉。
Oh,god!Come on!How ridiculous!
不过,谁又敢说这一切不可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