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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莉莉桑的暗(明)恋   我真的 ...

  •   我真的挺喜欢他的,虽然那时候有L先生陪我着我。
      刺猬先生这个白痴似乎什么也不懂,永远都是傻了吧唧笑呵呵的样子。不知道我为什么老往奶茶店跑,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他聊天时一个劲儿的打滚卖萌,也不知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想找他一个人聊一聊。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一颗心都会扑到他身上去,对于别的人,连应付的心情都没有。于是我和L先生的感情正式进入了冷冻期,在我喜欢上别人之前,尽管我知道他有个小妖精,但起码我还会将我无处寄托的情感放在他那儿,继续忍辱负重,假装不知道他告诉他的家人我只是喜欢他的一个姑娘。然而一旦我将感情寄托在了其他地方,就连和身边这个人牵手多少都有点负罪感。似乎好像是对心里那个人的背叛一样。
      于是我和L先生连情侣之间的亲密接触都省了,完完全全成了柏拉图式恋爱。尽管如此,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可耻的,我平生最恨背叛和欺骗,而在当时我背叛了L先生,我把心挂在了别人身上,背叛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别人有错在先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我欺骗了刺猬先生,绝口不提欢喜他。

      在我暗恋刺猬先生的这些时间里,我错过了许多让我后悔的好机会。例如有一天大雨,我又撑着伞跑到奶茶店的宿舍找同事玩儿,一到宿舍就忍不住想要问“他呢?上班吗?”忍住,没问,一旦问了,人人都知道我是为他而来了,实在让人尴尬得很。
      当晚我留宿在宿舍里,晚上十一点左右,店长大人说要给刺猬先生送伞,我自告奋勇的去了。没错,我到现在都觉得我特别像个英雄,大晚上的一大姑娘单身一人提着两把伞在大街上蹦蹦跳跳的,完全不怕突然来个坏蛋。劫财就算了,完全没有财可以给对方劫,劫色的话,实在是有点让人为难了。
      我得偿所愿了,在午夜的街道,和我喜欢的刺猬先生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聊着天,说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着他笑。一路上心里都是满满的,多好呀!我一见到他就满心欢喜,好像钻到了糖罐子里,连空气都是甜甜的。
      我第一次觉得那条路那么那么短,短得让我恨不得拖住我的小刺猬,不准他往前走了。对,不准往前走,不准回宿舍,不准睡觉,就陪我在这站着好了,陪着我一起,一直站在我身边,谁敢抢走他我就一口咬死那个人。是的,要像只小狼狗一样护着他,凶巴巴地恶狠狠地,谁敢靠近就咬死谁。
      可我最终还是乖乖地跟着他一起回宿舍了,告别了唯一的一次约会,对于我来说就是一次约会嘛。宿舍的楼梯黑漆漆的,又窄。有那么几秒钟,我想站在阶梯上居高临下的威胁他,让他抱抱我,让我亲亲他,嗅嗅他身上的味道,或者是一把抓住他的手,感受一下他的手掌是不是暖得发烫。可我一点儿都不敢,我这样的姑娘,只能做个思想上的女流氓,想想就美滋滋的,真要去做,还是挺害怕的。怕被拒绝,怕被嫌弃,怕从此以后再也不能理直气壮的卖萌打滚,怕自己那点小九九被看穿。害怕的太多太多了。

      他每天都睡得挺晚的,完完全全就是一只夜猫子。那天晚上我抢了他一个小公仔,特别萌的小公仔,那种娃娃机里夹到的。我抱着它在隔壁房睡觉,整晚都是辗转难眠的,要不是他睡在上铺,要不是隔壁间有那么多人和他一起,我真想跑到他床上去蹲着,抱着公仔就那么看他一晚上。没错,就看着,什么都不做。有的时候面对这种让你当做男神的人,哪怕你再是喜欢再是动心再是躁动,你还是会觉得自己不够优秀,不够那么好,还没好到可以去拥有他。这也是一种自卑,你爱上一个人你就会变得自卑了,因为你害怕失去,总是不相信自己。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闹他了,其实也说不上是闹,就是站在他床边,那家伙睡着的样子像只小猪一样,还有一只小猪公仔,就是《愤怒的小鸟》里那个绿色的小猪,丑得要死。他一睁开眼我就抢了他的小猪,把那只萌萌的小公仔还给他。我说我就是喜欢丑的东西,也不知道那家伙信了没有,反正我自己都不相信。我只是找个借口和他多亲近些而已。
      所以说男人的脑回路真的是非常简单。我去接他给他送伞,满脑子想的都是“两个人一起诶!”、“就我们两个喔!”、“他会不会看出来我喜欢他啊?”、“好烦!万一被看出来了怎么办。”
      结果,大概他对我的行为理解的就只有“哦有人给我送伞”这件事。
      事实证明有时候女人有时候真是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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