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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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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一切开始之前:
我将日历翻页,
让黎明的光亲吻这悲惨的世界。
光裸的树干,泥泞的街道,
欲望肆虐,罪恶交叠,
贪婪的人蚕食着同类的骨血。
神的旨意了无踪迹,
末日审判迟迟未决。
你牵着我的左手,
问如果这条路没有尽头,
那么是不是永远不会有道别。
我向耶稣祷告,
愿这世界不要坠入漫长的极夜。
光明的摧毁,人性的抛却,
战火纷飞,烽烟不绝,
无望的人哀叹着生命的悲切。
我握紧你的右手,
用十秒钟诉尽一生的爱恋,
然后用另一个十秒掰开你颤抖的指骨,
独自背对末世的终结。
“……我们这一代人,既无信仰,也无良知。经济大萧条消磨了我们的斗志和理想,使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甘于堕落和潦倒;战争的创伤让我们丧失了对人性最基本的理解,花花公子、骗徒和吸毒者是我们的代名词。我们蔑视纪律,逃避责任,我们缺乏理念,没有方向。除了迷惘和颓废,我们这垮掉的一代还剩下什么呢?”
1956年,我用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这样一段话,随后照例收到了大量的攻讦和抨击。这其实算某种意义上的“弃戎拾笔”了,二十多年来我做过调查局的探员,参加过美国陆军,没想到晚年却做了和大学期间同样的事——靠给报社投稿挣美元。拜在纽约大学四年的努力学习所赐,我的现代文学成绩还不错,只是文风颇为尖刻写实,这大概会刺痛很多人的心。
生活就像是一个圈,最终我还是绕回来了,只是再也不会为了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而欢欣鼓舞,尽管到了年底,终于有几个同时代的批评家公开称赞我具有这一代“难得的冷峻目光”。
我把这当作责任。这漫长的大半生我见过太多的殉道者,而我的责任是站在那些无法为自己抗辩的人的一边,替他们发出声音,用笔尖挖掘出角落里的罪恶,同时也曝光那些稀有的美德,交给人们去明辨是非。
这个时候,距离约翰的逝世已经过去了十年。
约翰的全名叫做约翰•赫伯特•迪林杰,死在1946年11月29日。这个掌握过无数个秘密、处理过无数谍报的“FBI隐形的威胁”在新泽西州立监狱内被秘密执行枪决,就地掩埋在墙外的树林中,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那一天我没有去,远在万里之外我甚至没有在风中闻到任何一丝特殊的血腥。
而事隔近四千个日夜当我重新站在这里,脚踏着坚实的土地,我知道那个人的骨血已经融入其中。跨过巨大的时空我们终于重逢。远处的高墙铁窗在昏黄的路灯下影影绰绰,荷枪实弹的狱警屹立在岗哨的阴影里。
其时有冷冽的风吹过林间,掀起一片薄薄的烟尘。我面朝着监狱跪了下去,额头紧贴着湿冷的泥土,表情虔诚,仿佛是举行一场错过已久的弥撒。
生于乱世,归于尘土。弗朗西斯科、查尔斯、海因茨、乔治……还有约翰,我目送过太多的人离开,可我却必须活得长久,坚持救赎与自省,坚持信仰与良知,让自己一天一天地靠近那个彼岸。
天色越来越浓黑了,我眨了眨通红的双眼,发现自己的眼角干干的,依然没有流下一滴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