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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第21-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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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人体”。
第二天早上,是从女主的角度写的,这是考虑到第一天早上是从少爷写的,第二次不能再重复,得换一个角度,当时想如果是从女主这儿写的话,她是怎么醒来的呢?想了想,觉得既然少爷会画画,那么就让他施展一下这个技能,用画笔把女主叫醒吧。这样写的另一个好处是比较有画面感,感觉有点儿像是剧本的写法,虽然我不知道剧本是怎么写的。
少爷画人体这情节是受本剧第6集画家给女朋友画画的启发,按照文森特的描述,在陷入爱河之后,画家无时无刻不在画心爱的女人,如果那样的话,那女孩的身影肯定早就印在他脑中了,所以这儿设计让少爷在女主睡着的时候画她,还让他说了这样的话——“你是我的第一个人体模特,虽然你没有摆个姿势让我画。”
少爷不看小说这习惯是因为觉得他出身在英国一流的贵族之家,这样的出身会让他有着常人没有的见识和经验。当一个人对世界有种俯瞰的感觉时,他就不需要旁观别人的生活,不需要靠观看别人的生活来增加对世界的认知、丰富自己的见识或者是让自己无聊的生活显得不那么乏味。蔡康永曾说过,自己生活很丰富有趣的人不会看什么综艺节目(大意啊),大概也是在说这个道理吧。
他说自己以前不爱幻想,“以前”是指认识女主之前,他跟三任女朋友中,最深刻的是初恋,他曾经是想要跟她共度一生的,这在他是一个并不遥远的梦想,或者说是顺理成章的事,起码在很长时间他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跟初恋的事他不会把它当成幻想。而跟女主,他是在最黑暗的时候碰到她,并一见钟情,但当时她有男朋友,而且人又大条,所以很长时间里,他们之间都是他在单相思,于是就不可避免地开始幻想。他开始关心那个根本不知道他心意的女孩的生活,用各种方式了解她的一切,在心里预演他们未来的共同生活,这对他是个陌生而又幸福的经验,好像他成了自己写的小说的主人公一样。
女主听他这样说,这对她也是前所未有的经验,她知道他爱她,但她不知道会是这样地被人爱着,在她完全不知道的时候,他就开始了一个人的恋爱,等待着她的回应。这种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对每个女孩都是梦幻一般的吧,所以她会那么感动,对他说“抱歉让你一个人走了这么久,以后,我陪着你走。”这是对少爷长久付出的一个迟到却又真诚的回应,听起来又像是表白,所以少爷会感动得又要感谢上帝了。他说“感谢他让我遇见你,让你爱上我”,这话听在女主耳中会觉得他是不是又在得瑟啊,所以她不说话,等着他,然后少爷就说了“我爱你,凯瑟琳。感谢上帝,我爱你。”听到这儿,女主才对他说“我也爱你,埃文。”——在本文中女主是有点小心思的女孩,会希望他能多爱她一点。
话说这样来解说自己的小说好奇怪,应该让读者自己来看和理解才对。
少爷带女主参观他家的健身房,这跟前面第2章的情节相照应,他在对自己的身体有了另外的观感后就开始健身了。另外也让他通过这个机会跟女主有更多的交流。
在本文的设定中,少爷身上有种深刻的悲观,他前32年的人生累积了非常多的对于命运对于人生的负面认知。若不是遇见女主,他可能会迷失自己,所以女主的出现对他来说,几乎等于给了他重生的机会。他对她的爱是建立在这个背景之上的,这一点他清楚,但女主在这之前并不太清楚,从这儿开始她有点明白他对她那莫名而又热烈的爱情是怎么来的了。
少爷那种死而复生一般的经历让女主感到震撼,她开始觉得她应该更多地去了解他,更多地去爱他,所以她会接着他的话头说了一大段感人的话,这情节在设计的时候是跟着当时的情景来的,觉得少爷如果这样表达了,女主会如何回应他?最后就让她从眼到鼻子到嘴到脑袋到心来表达,从□□到灵魂,传达她对他完整和真实的爱情。
女主这样表达了,少爷会怎样回应呢?在写文的时候经常会这样问自己,像是左右手互搏一样,自己跟自己对话,扮演文中的各种角色。
当时的情境,让他说“我爱你”显得很俗,而且也不能呼应女主的那些话,既然她是在说身体与灵魂的事,那么少爷的回应里也要这样才行,所以后来用了这句话¬——如果有一天我对你说我不爱你了,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不是我。
为什么要让他说这样不吉利的台词呢?因为他越爱越幸福就越害怕,会担心如果有一天身体不听心灵指挥了怎么办?这是他习惯负面思维毛病的表现,所以会在特别幸福的时候提前说些不好听的话,但是听起来又像是誓言。后面他不止一次这样表达过。
这章的最后是豪斯先生出场,他在纽约既帮着少爷家管房产,同时也有看护的职责,所以他在这之后就成了少爷和哥哥威廉之间的信息中介。
第22章“自救”。
这章是女主色︱诱少爷,起因是少爷给她买内衣却又瞒着她。女主穿着少爷买的内衣,做他的模特让他画画。这场面在写的时候想到了电影《泰坦尼克号》里杰克给露丝画人体的情景,不同的是女主是一件件地脱下来给少爷画。因为她要作弄一下自作聪明的少爷嘛,说是做模特给他画,实际上是在折磨他。
这样写还有个原因是我觉得床戏不能重复,每次都得不同才好,这文里写了大概十场的床戏,如果老重复,自己也会觉得烦。
少爷跟女主说“你即使老了,也是这世上最美的老太太,银发绿眸,令人神魂颠倒”,写这段话是因为看到一个报道,少爷祖母的原型,老公爵夫人黛博拉已经90岁了,居然被一个70多岁的老头儿追求。据说是在参观庄园的时候看到她的银发蓝眸,以及优雅的风度,被迷住了,于是就展开追求。
少爷在结束之后的唠叨“健身房得常去。我要经常去,你也要经常去。晚餐要更丰盛些。需要更多的有效欲望”——这里我替少爷创造了一个词,就是“有效欲望”,这是借鉴了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创造的经济学术语“有效需求”。
凯恩斯是英国继亚当•斯密之后最伟大的经济学家,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奠基人。基本上,在上世纪20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复苏就是依靠他的理论。由于贡献卓著,1942年被封为勋爵,算是平民被封为贵族的一个例子。
少爷的家族是世袭贵族,有头衔有地产有影响力的那种,凯恩斯是属于荣誉性质的爵位。不过感觉少爷对他应该不陌生,所以就让他捅了这么个词儿。其实在写的时候原本是想用“有心有力”之类的话来说的,后来想想太像《新还珠格格》里的“圆房哥”永琪,就放弃了。
少爷解释完他这个发明创造之后说“这是我为我们两人创造的词,专属于我们的,不需要第三个人知道的。”——有效欲望这个词后来变成了他们之间的暗语,只有他们两人知道,别的人都不知道。情侣之间说点暗语其实很正常也很有趣。
第23章“触碰”。
这章开头的情节是女主做梦被惊醒。设计这情节的时候是想得让女主先醒来,那么怎么让她醒来呢?不能重复,得有创新,后来就想到他们在健身房的时候女主听少爷说他来纽约的时候在飞机上曾有过的自毁念头。因为这事儿给她特别深刻的印象,所以就想到“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让她梦到一个什么东西掉进水里好了。
什么东西呢?想了想得是巨型飞鸟才行。后来查了一下,发现美国的国鸟叫白头鹰,是一种以猎捕海里或河里的鱼为生的鸟,就让女主做了个梦,梦到白头鹰从空中掉下来,把她惊醒。这样一方面跟前面的情节呼应,另外也解决了怎么让她醒来的问题,还有就是,这样可以为后面的情节发展留个引子。
写这文写了好多的情话,还有床戏和梦境,就是缺少感情之外的另一条主线剧情,所以没办法写长,也没办法吸引不爱看言情的读者。
然后是哥哥知道了事情的最新进展,他跟少爷之间感情不错,听到这消息也替他高兴,不过他又了解自己的弟弟,所以对于吸引到弟弟的女孩又有好奇心。
少爷自从跟女主认识之后从来没对她发过脾气,这是头一回,因为她早上起早,让他着急了。女主看到他似乎不高兴了,就用他们之间的暗语逗他,贴上他说“让我看看你的有效欲望还有多少”——情侣之间在有了最亲密的关系之后,会不由自主地用身体接触来解决一些非原则性的小问题。
女主打算贴身伺候生气了的某少爷,就想让他在床上吃早餐,结果少爷的贵族范儿又来了——“听起来很诱人,不过——我从不在床上吃东西”。
我记得看《唐顿庄园》的时候,好像家里只有来自美国的女主人才会在床上吃早餐,那是因为:一她是美国人,二她是已婚女人。少爷从小受的是贵族教育,生活方面得讲究规矩,不讲究就不是贵族了。不在床上吃饭是因为床是睡觉的地方,不是吃饭的地方。
少爷下午弹琴,弹的是吉它名曲《阿尔汉布拉宫的回忆》。
这曲子是西班牙吉他大师弗朗西斯科•塔雷加写的,阿尔罕布拉宫是中世纪时由北非侵入西班牙的摩尔人所建立的格拉那达王国的一座宫殿。15世纪时,西班牙人开展复国运动,把侵略者赶出了国境,于是格拉那达王国的这所废宫遗址给后人留下了很多回忆。据传说,1896年某一天的黄昏时刻,塔雷加来到了格拉那达,眺望着在夕阳西下背景衬托之下的这座昔日富丽堂皇的废旧宫殿,引起了他无限的感慨。当天夜里,他就将脑海中浮现的回忆主题用震音技法(即轮指技巧)来描述,写成了一首吉他独奏曲,并加上了《祈祷》的副标题。全曲由于运用了震音技巧,充分表现了作曲家迷蒙,回忆,幻想,憧憬,以及感慨万千的心绪。(以上来自百度)
这曲子我听的感觉就是“迷幻”,会想起《诗经•小雅•采薇》里的那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就是今非昔比、梦幻破灭的感觉。女主本来是个乐盲,可是因为爱上少爷,她会用心去听他弹的每个曲子,而且都能想到跟他有关的事,这也算是个小小的奇迹吧。
第24章“失控”。
女的光脚站在男的脚上,我印象中是李羚和谢园主演的电视剧《上海一家人》里的一个场面,感觉好甜蜜,就让少爷和女主这么做了。
苔丝告诫女主得注意节制,热恋的时候其实这种告诫没什么用的,因为没办法节制。记得电视剧《空镜子》里许亚军演的那个角色就说,在那个时候怎么控制啊,你控制一个给我看。(大意啊)
少爷晚上试图克制,结果却有了“心里长出手”的感觉。这个比喻是来自小说《山楂树之恋》,这是老三对静秋说的话。他爱上她之后,每次见到她却不能碰她的时候,就会有种心里长出手的感觉,想要去抚摸她。当时看到这儿,很感动。
我觉得老三这个形象在文学史上应该算是“爱情英雄”这类的人物。他出身高干家庭,青春年代碰到□□,他又是有自己思想的人,给我的感觉是政治上没有什么幻想,另外他也不是那种名利心很强的人,最能吸引他的就是美的东西。他在静秋身上发现了这种东西,他对她的追求可以说是对这世上美的东西的渴望和追求,在当时政治空气浓厚的形势下,他这样的人是特别与众不同的,而这样的人生追求反而会有超越时代的感动。
女主听到少爷的动静,又想起梦里那只坠落入水的鹰。她在做了这个梦之后,心理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她感觉这个男人开始进驻她心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让她无法拒绝他的任何要求,似乎拒绝他会让她更难过一样,好像他的愿望就是她行动的方向一样。这种略带自虐倾向的想法对她来说很陌生,却让她有种莫名的幸福感。
没有热恋过的人无法体会这种感觉,就是想要给他/她一切的感觉,女主陷入热恋了,她无法坐视他的煎熬,于是“她褪去身上的吊带睡裙,侧身向他移过去,从背后慢慢抱住他,贴上他赤裸的背”——这个情节在写的时候想到的是小说《玉观音》里安心跟杨瑞的一场戏,安心脱掉衣服,从背后抱住杨瑞,说“杨瑞,我爱你”。
杨瑞原本也是个花花公子,但他心里特别喜欢那种清纯的女孩,遇见安心,对她一见钟情。后来发生的事让他开始面对现实的残酷,人心的险恶和自己的懦弱,慢慢地越来越坚定了对安心的爱。感觉海岩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公安题材或罪案剧包装下的爱情故事。
少爷的反应和他的心理是前面情节的合理延续,就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说到这儿突然想起某次公共课上,老师曾说在历史上,爱情开始于男女之间的隔离状态。他的意思是,如果男女之间不存在隔离,所有的欲望都能随时得到满足,那么爱情就没有发生的条件。他这是从□□到精神的发展来解释在历史上爱情的发生。少爷因为隐忍而有了更深的渴望,这大概也能印证这种解释吧。
少爷在女主之前要么是有爱无性(与初恋),要么是有性无爱(与前两任女友),到女主这儿性和爱结合起来,所以他会有一些陌生的心理感受。女主在少爷之前没有深刻的感情经历,在跟少爷恋爱后一切都很新鲜,最大的不同是她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企图心被激发出来。这章里把他们两人的不同心态给写了一下。
第25章“初恋”。
少爷迷路的情景借鉴了电影《成为简•奥斯汀》里勒弗洛伊去树林里散步迷路的戏,他转来转去,地上全是泥泞,怎么也走不出去了。
人为什么会迷路?因为没有明显的参照物,看什么都差不多,所以会转不出去。电影里勒弗洛伊说有人告诉我这儿的风景不错,可是我看到的是头上一片绿,脚下一地泥(大意啊)——他原意是说这儿没什么好看的景,也间接说明了他会迷路是因为他找不到参照物,直到无意中看见了散步的奥斯汀,才找到了明显的“参照物”。
少爷在确定迷路后的表现——他站在泥泞的地上想了想,然后坐下,躺倒,呈大字状仰面朝上——原本是想写他爬到树上向远处看,想找出路,后来一想他才五岁,太小了,就让他直接躺地上了。另外,这样写感觉更有意思,说明他从小就有一种遇变不惊的个性。他为什么原地躺下不走了,因为他知道会有人来找他的,他这样做等于以逸待劳。
少爷躺地上等人来找他,结果等来了初恋。小女孩的形象——4、5岁的样子,身穿白色纱裙,黑头发,皮肤雪白,瓷娃娃一样。
为了想像少爷初恋的样子,想了好久,最后是比照着荷马史诗里的海伦来写的,就是那种对于欧洲人来说异国风情的美,高贵又神秘。小孩子容易被这种特别的美吸引,所以少爷对她也是一见钟情。虽然只有五岁,可是看过蜡笔小新的人都知道,小新也是五岁,也有喜欢的女生,所以这不是个问题。
少爷没跟女主说实话,她起了疑心,两人之间的第一次别扭产生了。女主明明生气还要装没事,少爷一向对她的情绪敏感,所以也跟着心情低落了。
下面的戏是苔丝当恋爱指导的戏。苔丝那段话是我对初恋的感觉,当然这也不绝对,因为有的人就是跟初恋一直恋下去,最后变成了夫妻过了一辈子。我这儿说的是多数的情况。多数的情况,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通常岁数很小,无疾而终的可能性很大,或者会因为环境的改变,要求的改变而散场,所以大多数的人是带着对初恋的记忆进入恋爱和婚姻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初恋的确像是个恋爱的预备学校。
另外,写到这儿会发现,为什么爱情戏里通常都要在男女主角身边放一些配角,因为这样他们可以把不能跟对方说的话说出来,可以展现双方的更多面,让故事更丰富。
少爷和女主错过的戏借鉴了日剧《跟我说爱我》的情节,它讲的是正常人和残疾人恋爱的故事,两人相爱了,但是沟通是个大问题,有一次因为这原因,就互相你去我家,我去你家,最后女主回到自己家,发现男主在门外地上坐着。
女主回家,一出电梯就看见少爷在门外站着。这个场景是自己想像的,在《跟我说爱我》里男主是在门外地上坐着,这儿让少爷站着,因为觉得站着比较帅,而且肢体看起来比较舒展。
少爷坦白了初恋的事,女主只想听结果不想听过程,于是主动提自己的初恋,这是小女生的自卫心理。
她说——幼儿园的时候,有个来自东欧的漂亮小男孩,姓泽兰斯基。——这儿是借鉴剧中第9集女主跟文森特说的那个人,来自东欧是我的推测,因为这个姓像是那边的人。
第26章“情敌”。
女主早起,起来后给少爷写了张纸条——纸条这情节是借鉴了剧里第3集女主和文森特之间用纸条传递消息的做法,不过变了一下用途,感觉这样很甜蜜。
少爷说——我真想吻你,可是我刚想起我还没有刷牙——这台词我很早以前看过一本贝蒂•戴维斯的传记,她演过一个电影叫《棉田小屋》,里面有一句台词好像是——我真想吻你,可是我还没有洗脸。我这儿把这台词稍微改一下,变成“没有刷牙”。
女主问少爷:“你喝苹果汁还是香蕉汁?”——我写之前查了一下哪些水果对睡眠有好处,据说是苹果、香蕉和草莓,当时是二月底,所以就选了苹果和香蕉这两种水果。
苔丝说——我说过他来纽约就是为了娶你回家——少爷太喜欢听这话了,这就是他的心声啊,大喜之下少爷当即许了个愿——你结婚的酒水我负责提供,希望你不会让我们等太久。
我为了写女主父亲的婚礼,查了一下美国人的准备结婚的情况,平均准备时间是14个月,婚礼花费因形式、因时、因地而不同,基本上在纽约结婚最贵,大概六七万美元,其中租借场地和酒水占了一半。场地费的弹性比较大,因为既可以去教堂,也可以在室外,甚至可以用自家花园,酒水食物这方面的费用比较刚性,而且苔丝有五个哥哥,是很大的家庭,来参加婚礼的人肯定不少,所以少爷这样的承诺对于苔丝来说能替她省不少钱。
我在写这文之前觉得这些资料都是没有必要放在文中的东西,后来看小说,发现其实可以有技巧地放进去,这样能让读者对这件事了解得更清楚。
钱德勒先生来警局找女主是剧中第6集的情节,这儿基本是剧中场景还原:他来找女主,苔丝看见了,就告诉她,后来在楼上偶遇少爷,定下了四人约会的事。只不过在本文中少爷升为男主,所以待遇直接提高。
另外,我在这儿增加了一个情节,就是苔丝在女主和钱德勒先生上楼后给少爷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这件事,让少爷拿主意。在剧中没有这情节,我看剧的时候会想怎么那么巧,父女俩正说着他,他就来了,后来想有可能是苔丝向他通了风,因为在剧里苔丝在见到文森特之前一直在撮合女主和少爷,所以她会有这样的举动也是合理的。
少爷在和女主半同居后,工作场合一直注意避嫌,这回不避了,因为这是在他决定求婚之前的一件大事。虽然在国外父母对儿女的婚事不会过多干预,但是获得祝福总是更好的,何况钱德勒先生本来就对少爷有好感。
贾克•莱利这角色出现在剧中第8集,是个少年歌手,因一起枪击案被警方保护起来,发生了一些趣事。本文让这个角色也友情出演一回,不过跟原剧相比,作了比较大的改动,剧中他是看上了苔丝,缠着她,把苔丝烦死了。这儿则让他缠着女主,目的当然是为了表现少爷的腹黑本性。
折腾自动贩卖机这情节是剧中就有的,“戴帽子的猫”也是剧中贾克给女主起的外号。
这件事里苔丝是军师加煽风点火者——她替女主出的这个主意,她当着贾克的面用各种方式暗示少爷有人在抢他女朋友,她替贾克向少爷说贾克的计划,在发觉少爷生气后她也没有提醒贾克,直到最后看着熊孩子被吓破胆。她在某些方面跟少爷是绝佳搭档,因为她对少爷某些方面的了解比女主了解得更深。
第27章“猎爱”。
哥哥和老夫人谈少爷的婚事,他们的态度基本上是站在少爷这边,以他的意见为主。这个时候哥哥跟老太太之间意见是一致的,可是在他亲眼见过女主之后,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四人约会这情节在剧里没发生,本文中让它发生了,这是第一次写这种多人场合的戏,需要考虑的主要是话题、各人的的身份、立场和反应,到最后互相的观感,写的时候稍微费点脑子。这段戏还有一个作用是利用这次吃饭的机会缓和了女主和布鲁克的关系,她们两人围绕着钱德勒先生和埃文的话题进行得很愉快,女主在自己幸福之后也理解了父亲的选择——不管有多难过,人总要往前走。
回家的路上,钱德勒先生提起猫妈的冥诞,这个事儿是20集的时候知道的,用在这儿了。
少爷和女主的谈话则是把订婚派对上他的行为解释了一番,总之全是有意而为,女主感觉自己早就陷入了他的网中,少爷毫不避讳自己的意图:“我的打猎技术,猎狐虽然不太在行,抓一只小猫还是绰绰有余的。”——少爷是贵族,在英国,打猎是贵族身份的标志之一,猎狐是重要的一项活动,所以这儿让少爷说这么一句话。
本文的标题是“猎爱”,这章算是点题章吧。
第28章“伯爵”。
本文中哥哥这个角色在剧中没有,我自己加上去的。他的原型是卡文迪许家族第十二代继承人,但是把他的年龄缩小了四岁,变成1973年。
哥哥和女主初次见面的情形,写的时候想到的是2005版电影《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和丽齐第一次见面的情形,达西无意中看到她调皮灵动的大眼睛,再仔细去看时她按礼节低头行礼,礼毕抬头,一下子两人目光相遇,达西如同触电一般立刻转过头去。这场面特别有趣,写的时候就不自觉用上了,但是习惯性地没有去写心理,后来觉得不妥,就又加了一段哥哥对女主的初印象。
杰克听到女主叫伯爵“威廉”,他不太习惯,因为只有特别熟悉的人才会叫这名字。女主是美国人,不讲究这些。哥哥对女主有好感,也没去在意。杰克一看,主人没意见,那就算了吧。
关于花粉过敏的情节,当时是冬末初春,不知怎的,想到花粉的事,查了一些资料,设计了这个情节。这是表现哥哥对自己喜欢的人的态度,特别宽容,不想让她觉得自己麻烦。而杰克不同,他负责照顾主人的生活,如果出了事那就是失职,所以他会在主人不发表意见的时候主动提出来。
听到女主说少爷喜欢现在的自己,让杰克和哥哥都特别吃惊,因为那不是他们熟悉的少爷,这说明少爷来这儿之后发生了变化,而这变化肯定跟眼前的女孩有关,哥哥灵机一动,想到一个主意,让杰克去跑腿办事,于是就剩下他和女主单独相处。
谈论房子这情节也是2005版《傲慢与偏见》的情节,丽齐去罗新斯做客,一大早达西跑到柯林斯先生家,第一次求婚,见到丽齐,半天说不出话,最后说了句“这房子真迷人”。
哥哥跟女主说弟弟小时候的事,是因为他觉得女主会喜欢听这种事。他对女主一见钟情,会用心去想她的喜好,这个时候他们共同的话题只能是少爷,所以他在聊天的时候基本上就是围绕着少爷来说。
女主问少爷花粉过敏的事,他说对玫瑰花粉过敏,实际是在调戏女主,他是想亲她的嘴唇,所以他最后会盯着她的嘴唇说“吃两片玫瑰花瓣就好了。”
两人说起哥哥,少爷说了一句“威廉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总是念念不忘。”这是句很重要的话,因为后来哥哥的确是对女主念念不忘。
第29章“情人”。
晚餐时哥哥的心思也是全在女主身上。他们吃饭时一般会在手边放两个杯子,一个盛水,一个盛酒,女主只有一个杯子,被他发现了。后来的谈话,就像前面说的,基本围绕少爷的事来聊,哥哥还不动声色地亏弟弟,让他吃哑巴亏,少爷有顾忌,只能认输。
绿玫瑰是哥哥看到女主后产生的意象。前面少爷看到女主想到的是红玫瑰,哥哥看到女主想到的却是绿玫瑰,两人心境不同,感受不同,联想也不一样。
这情节在写的时候想了好久,因为我觉得写情节和人物关系的时候如果能用道具和意象表达出来,会比较具体,也有对比。
偶然看到了绿玫瑰的资料,它的花语是纯真简朴,青春长驻,代表永恒的爱情,是天上才有的花,而且全身是毒,一碰就死。哥哥是摄影师,半个艺术家,对于美有特别的鉴赏力。严格的教育和训练让他成了标准的绅士,同时内心又有反叛和冒险的一面,觉得用绿玫瑰来作为他对女主的想像应该比较合适。
看星空这个情节是临时想到的,因为那阵子我自己看到了用延时摄影拍到的神奇画面,就想既然哥哥是摄影师,那就让他给女主看这个东西好了。写的是对《山脉与银河的一周》这个视频的观感,那是一个挪威摄影家在西班牙泰德峰上花七天七夜时间拍的影像,再制作成三分多钟的视频,配上音乐,感觉特别好。
哥哥引用恺撒的话说“我来了我看见了我被征服了”,这话有点一语双关,既是对星空,也是对女主。不过女主完全没听出来,因为她不是自恋的人,而且这个时候正被视频震撼和感动着。
女主的感受是对哥哥莫大的称赞,特别是她说“人类证明了上帝的伟大”——那些美的东西一直存在着,它需要有人去了发现和呈现,而哥哥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他用自己的工作证明了上帝的伟大。
女主的这番话,她自己可能是随口一说,但听在哥哥耳朵里,实在是太高的称赞了,所以他会那么回应女主。可这看在少爷眼里又觉得这算咋回事儿啊,于是他吃醋了,就搂住女主,宣示主权。哥哥当即撤退,女主毫无所觉,还跟哥哥说晚安,让他特别高兴。
杰克对女主印象很好,另外他心里对少爷也更亲近,一看主人这架势,知道他动心了,就在心里OS一句:她不是好情人。因为杰克知道就算威廉先遇见女主,也不可能娶她,两人最多是做情人,而现在明显女主一心爱着少爷,哥哥连这个可能也没有,所以他的心意注定没有结果。
拉塞尔夫人是少爷的初恋伊丽莎白,她嫁给了英国一流贵族拉塞尔家的继承人。
第30章“孩子”。
在原来的设计里就是少爷见过女主的父亲,女主见过少爷的哥哥之后就要求婚了。不过在写的时候需要个由头,让情节过渡得自然一点,所以就让两人晚上睡觉前聊天。
聊了半天,一直到小猴子的事时,才话赶话地让他们两人把求婚的事提上日程。写文有时跟探险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只有个目的地,但并不知道怎么才能到达,走着走着,无意中就到了。
少爷在等的时机其实是三月下旬,那个时候观测天狼星最合适。为了写这情节看了一些关于这个星星的资料,还是习惯性地通过人物对话来交待了。
哥哥回国汇报情况,说着说着无意间透露出对女主的好感,被眼尖的老太太发觉,就耳提面命一番。说实话我不太清楚英国这种贵族之家的主事人是怎么相处的,只是凭想像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