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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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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果让武青和福嫂来评价任伶欢,他们会不约而同地给出一个答案。
她是他们所见过的最温柔、最矜持、最懂礼貌、最有教养的女孩子,同时她也是他们见过的最漂亮、胆子也最小的女孩子,仿佛最微小的风吹草动也能把她吓一大跳。
孙燕白走后,她的眼睛总是望着半空,将什么东西想得出神,可又似乎被自己的想法吓到那样跳起来,连连摇头,全身颤抖。
武青和福嫂还不知道,她虽然还很年轻,模样也很娇柔,说话都不敢太大声,但经历过的可怕之事,或许比他们两个加起来的还要多。假如他们知道了那些事情,一定会咬着牙跳起来去找那些带给她可怕的人,用最残酷的法子去折杀他们。
不过对于那些事情,任伶欢只字未提。
她似乎已经将它们全部忘掉了。
至少,在努力学着将它们全部忘掉。
武青与福嫂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他们也在北翎堂做事,他们看到任伶欢的时候就想到了他们那个有些任性又活泼的女儿,一想到那个任性又活泼的女儿他们就更心疼任伶欢,这或许是所有当父母的人都有呵护之心。他们觉得任伶欢实在太弱小,弱小到连吃东西也是那样慢、那样细,而她吃下去的东西也和她的胆子一样少。
人可以不喜不怒不哀不乐,但决计不能不吃东西、不睡觉、不喝水。如果任伶欢不吃东西、不睡觉也不喝水,武青和福嫂一定会急得发疯,如果他们真的发起疯来,那么整个玉山客栈都会遭殃,因为他们会觉得就是这些嚼舌根的人将她害成了这样。
他们的思维方式很简单,也很无理。不过敢跟阎王厨与勾魂罗刹讲道理的人,恐怕除了木逢春就只有孙燕白,而她们两个偏偏不喜欢讲道理,她们觉得太罗嗦。她们不喜欢啰嗦,所以她们就动刀子。
在江湖里,动刀子往往比动嘴皮的效果好得多。因为大部分人都怕死,而且怕得要命。
还好任伶欢除了吃得很少以外,没有另外两种的习惯,武青和福嫂也就不用去发疯。尽管他们不发疯,但他们仍然知道如何去讨好一个姑娘,毕竟福嫂也曾年轻过。她年轻的时候除了杀人,也是个招男人喜欢的漂亮姑娘,因此比起武青恨不得将老虎肉烤给任伶欢来吃,福嫂更懂得年轻姑娘适合吃一些什么东西。
所以当孙燕白回到客栈时,任伶欢所在的房间简直成了京城的华源记,不仅堆满了卢龙塞各式各样的小吃,地上、甚至椅子上都铺好了上等的老虎皮。
武青蹲在门口,福嫂则准备往屋子里送刚刚买回来的炒栗子。
他们同时看到了孙燕白,孙燕白也看到了他们。于是她抬起手,福嫂便将怀里的栗子递到她手中。
她推门而入的时候,任伶欢以为又是福嫂送吃的来了,紧张得不得了,紧张到一下子就从长椅上站了起来,孙燕白修长而素裹的身影让她的心又从紧张变得雀跃。
倘若任伶欢与福嫂的女儿一样任性又活泼,她或许会跳起来扑到孙燕白的怀里。但她不活泼更不任性,只会有些脸红地站在原地,恰似一波西府海棠。
孙燕白的嘴角微微上翘,拉着这个海棠花般娴静的姑娘坐了下来。
左手边的菊花枸杞酥仍旧是完好无损的模样,右边的党参茯苓膏也原封未动,酱蜜樱桃仍然摆放得整整齐齐,甚至连那碗热腾腾的羊奶参须茶也只是孤零零地在那里变冷。
孙燕白不用再看其他地方也知道,任伶欢根本没有动过这些福嫂送来的小吃,她好像真的很不喜欢吃东西。
一个人不喜欢吃东西大抵只有两个原因,要么他心情太坏不想去吃,要么他身染重病吃不下去。任伶欢的脉象她再清楚不过,虽然常年的囚禁生活让她有些体虚,但她的身子还算健康,所以她应当是心情太坏。
这下孙燕白就真的没有法子了。
因为去哄一个心情太坏的女孩子这种事情,应当是男人的本分,她不是男人而是个女人,所以她不用尽这个本分,也就的确不知道怎样去哄一个女孩子。
好在孙燕白不喜欢钻牛角尖,既然她不会哄,就不去哄。因为让一个人吃东西的法子并不是只有哄,她还可以喂。
以前那只雪貂刚刚来到自己身边时也不爱吃东西,一天一天地消瘦。雪貂这种生活在北国山野的生物,如果消瘦那就意味着它会很快死去,孙燕白不会让任伶欢死去,当然也不能允许她这样隐隐地憔悴下去,不管是身体还是心。
有些人,当她一旦下决心做什么事情,无论那件事情有多么艰难,她一定会做到底,而且做得很好。这种人的性格一如她做事那样,非常极端。当她温柔的时候,你会觉得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妻子、最好的情人、最好的朋友;当她愤怒的时候,她就是鬼,在她的愤怒之下任何事物都要被挫骨扬灰的鬼。
孙燕白就是这种人。
她对任伶欢所展现的就是温柔的那一面。
任伶欢不喜欢吃东西,那她就喂她吃,她的那只雪貂从来不会拒绝她,她觉得任伶欢也不会。
她想得没错。
她拿起一块苓贝秋梨饼,将它捏得极碎,捡了一块,送到任伶欢唇边,任伶欢抬起眼帘,看了看她,红润的舌头像一条刚出生的小蛇,自那双略微泛白的双唇间探出一点点头,沾到那小块碎饼后又飞快地将它带了回去。
这是一种异常撩人心魄的吃法,其间的魅惑或许连庐陵秋月坊的花魁娘子也学不来万分之一,任伶欢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将它用到了极致。如果你在那种暗无天日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大概也能学会这种勾人的法子,只是这种法子恐怕没有几个人自愿去学。
翟杞喜欢看她这样吃东西,因为这能很好地勾起他的情欲。孙燕白不讨厌她这样吃东西,因为这让她想到了曾经的那只雪貂。
见她吃下了那小块碎饼,孙燕白的心情也明亮起来。她索性将任伶欢抱上长椅,让她偎在自己怀中,又将每一份小吃都弄碎,然后取上很小的一块,喂到任伶欢唇边。
孙燕白的想法很简单。这间屋子里至少有二十种小吃,如果每一种她都尝上一点,那么就算她吃得不太多,也总归不会太少。
她这样想,就这样做,而且真的做到了。
最后一块炒栗子也被任伶欢吃了下去,这只孙燕白心中的雪貂忽然自怀中抬起身子,望向自己的眼睛里似乎有哀求的神色。孙燕白忍不住笑起来,当年的雪貂也是用这般楚楚可怜的眼神来求她,她知道任伶欢是实在不想再尝下去了。
她笑着伸过拇指,替任伶欢擦去粘在嘴唇上的糖粉,拉着任伶欢躺回长椅内。
“休息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孙燕白的手指穿梭过任伶欢的长发,用极低的声音伏在她耳边说道。
任伶欢背后是老虎柔软的毛皮,身前是孙燕白舒适的怀抱。
这也许是另一个牢笼。
只是在这个牢笼里,任伶欢感受到了十年来首次的心安。
(二)
食,是人类恒古不变的话题。
而食又分两种,食色和食物。色分男色、女色,漂亮的东西人人都喜欢,没有人能抗拒美色入怀,所以开青楼是最赚钱的事情。但食物却不一定能沿用这番道理,好比有些人偏偏不爱那些色香味俱全的佳肴,而喜欢吃臭豆腐、臭鲑鱼那样,也就是所谓的众口难调。
这个让所有厨子都头疼的问题在卿松楼算不得什么问题。
卿松楼是卢龙塞最富盛名的酒楼,这里的厨子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叫镇三山。
这个名号听上去一点也不像个厨子,反倒像个威风八面的山贼头子,而拥有这个名号的吴铁牛年轻的时候也的确是个山贼头子。
一个杀人如麻的山贼头子却成了名满天下的厨子,这是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但在卢龙塞,既然有了不可能存在的金府,就有不可能存在的厨子。
如同人们不会去问金府为什么要那样奢侈到金碧辉煌一样,人们也不会问为什么山贼头子要去做一个厨子。
因为吃东西要用嘴,嘴在吃东西的时候就不能说话,也就不会再有时间去提问。
吴铁牛身上的刀疤有几条,他的厨艺就有几分好。他身上不多不少一百二十道刀疤,所以他的厨艺就有一百二十分好。一百分则满,他偏偏还要多二十分,足见其厨艺之精湛。
不管是随意可见的家常菜,还是难得一见的宫廷菜,他都能做得很好,味道也很特别,特别到离开了卿松楼任你跑遍天下也尝不到这种味道。正因为他做得如此特别,所以只要经过他手里做出来的菜,哪怕是一小碟腌黄瓜也价格不菲。
吴铁牛的名气愈大,卿松楼的菜也愈贵,而他亲自动手的时间却愈少。因为他不但是个山贼头子,还是个很精明的商人,他也自然知道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
因此,想去卿松楼吃一顿饭,其实并不轻松。
即便如此,来此千金求一菜的人仍然趋之若鹜。
孙燕白也是其中之一。她没有带任伶欢去金府,而是来到这里,仅仅是为了让她尝一道菜,而这道菜在挥金如土的金府也尝不到。
卿松楼的吴铁牛不仅厨艺一流,狡猾一流,骨气也是一流。金老板能买尽天下的厨子,独独不能买到卿松楼的手艺,这也是为什么卿松楼能声名远播的缘故。
所以关于这道菜,当金府的金大老板想吃的时候,也只能屈尊来卿松楼购买。
那就是麒麟肉。
所谓的麒麟肉其实就是小鹿肉。鹿肉本就鲜嫩、味美,幼鹿的肉更是肉中极品。不过如果只是普通的小鹿肉就被称作麒麟肉未免有夸大之嫌,卿松楼麒麟肉的特别之一在于它是真正的、鲜活的雪鹿肉。
什么叫雪鹿?
一如它的名字那样,雪意味着白,所以雪鹿就是患有白化病的鹿,这种鹿不仅毛色雪白,连眼珠儿都是雪白一片。雪鹿生下来就是瞎子,它们什么也看不见,一只什么都看不见的幼鹿不会吃奶也不会站立,它的诞生仿佛就是为了很快地死去。要找到雪鹿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而要捕捉到活的雪鹿简直就难过登天。
卿松楼不仅登过了天,还把它做成了菜。
光只是肉料难得还不足以配上麒麟二字,它的味道也是一顶一的绝美。
这道菜的特别之二在于它不烹不炒不煮不蒸,而是生吃。这听上去很野蛮,其实很优雅。因为这样贵重的肉料也有着与之相配的刀工。
没有哪一种食材像肉类那样极端讲究刀工,肉类不易入味,刀工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肉品的好坏。只有非常熟悉肌肉走向的人才能切出好的肉品,吴铁牛正是这种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肌肉的走向,因为他根本不需要刻意摸索就知道什么部位的肌肉会生长成什么样子。
雪鹿在死后的半个时辰内必须完成解体、切丝、淋油、入料这一系列工序,因为肉质娇嫩使得它极其鲜美。但凡懂点厨艺的人都知道,鲜美是食物最不容易保存的味道,越是柔嫩的肉越是不容易存留,所以从起刀到上菜,操刀的厨子必须一刻不停,稍有失误肉质就会变味。
这样一道菜,不管哪一道工序都是非常细致的活,特别是切丝。麒麟肉通常被切得极细,细如发丝。把整只鹿的肉切到发丝一般粗细,而且要在半个时辰内完成以上步骤,持刀人不仅要有很好的耐性,更要有很快的刀工。
恰好吴铁牛又同时具备这两点。
所以他是个天生的屠夫。
现在这道菜被店里的伙计端了上来,摆放在雕花的硬木圆桌上。
任伶欢显然不知道这盘粉嫩的细肉是什么,只是她不怎么喜欢这间屋子。
这间屋子叫做麒麟屋,它的四壁挂满了雪鹿的头颅,这些头颅被洗净、烘干、再打上一层薄薄的蜡,鹿子的温顺与灵巧便被保存的活灵活现。
任伶欢不想去看那些鹿子的头,于是拼命地看自己的脚尖。
孙燕白将一副碧玉制成的筷子递到她手上,又替她夹了一点那些粉红色的细肉。
“尝一点。”她柔声道。
“这是什么?”任伶欢小声地问道。
“麒麟肉。”
“什么是麒麟肉?”她又问。
“鹿肉。”
任伶欢手中的筷子落在桌上。
她很小的时候在江南见过活生生的鹿子,它们是那样柔美温顺的生物,分明是上天造出的、最让人疼爱的精灵,为什么会有人想要用如此残忍的方式去宰杀它们,还要将它们生生的吃掉?
她不懂。
正如她不懂曾经温和的翟杞为什么要那样对待她一样不懂。
“我不想吃。”
她眼眶有些发红。孙燕白点点头,不想吃就不吃,她不会勉强她。举起筷子要将手里的肉往嘴里送去,任伶欢却伸出手按住她。
“你也不要吃,好不好?”她的眼眶不仅有些发红,还似乎要流出泪来。
“好。”
“我可不可以离开这里?”
“可以。”
“那你带我走罢。”
孙燕白不假思索地扔掉手里的鹿肉,搂起她,朝外走。
可她们还没有走出门口就停了下来。
因为有人不希望她们走。
如果孙燕白能够吃下那口鹿肉,或许没有这么多麻烦,但她身边的那个看上去怯生生又不敢多话的姑娘竟然出言制止了她,这就带来了很多麻烦。
肉里是一定有毒的。
只是没有被吃到肚子里的毒就跟街边的酱苹果一样人畜无害。
杀人最好的方式是用毒,因为它们快捷又不费力,动静也很小。但杀人的方式也不限于用毒,既然毒不倒她,那就用别的法子。
孙燕白不是普通人,所以不能用普通的法子。
因此他们选择了围剿。
这很好理解,就是一群人去杀一个人。这种方式虽然不怎么公平,但就杀人而言,很管用。杀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也就不需要去讲什么公平。
她们刚走到楼下时,所有坐在大堂里的人都站了起来,包括掌柜的在内,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把兵器。
孙燕白看得出来,他们都是高手,功夫也很不错。他们的相貌迥异,但都有一双干净的手。
有着一双干净的手的人绝对不是泛泛之辈。他们的功夫有多好,手就有多干净,因为他们总喜欢清理自己的双手,而那双手总是沾满别人的鲜血。
孙燕白还看得出来,这些人不仅是高手,而且还不怕死。
一个人功夫好不能说明什么,但一个人连死都不怕,那就说明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畏惧,无论谁惹上这种人,都会被恐惧折磨得生不如死。
一个不怕死的人出现在你面前,你都要大呼倒霉;一个不怕死的高手出现在你面前,最好还是快点儿自我了结比较痛快。现在这样子不怕死的高手足足有三十几个,他们将卿松楼围得严严实实,连一个苍蝇都飞不出去,孙燕白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她非但没有皱一下眉头,反而还在笑,笑得还很从容。
他们还不知道,孙燕白一早就看穿了他们的把戏。
因为给她们上菜的那个伙计委实过于干净。
他的手很干净,鞋子更干净。
卿松楼的确是个很高雅的地方,所以这里的伙计有着一双干净的手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但是一个常年往返于厨房的人却有着一双比手更干净的鞋子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在厨房不沾到一点儿煤灰几乎就跟青楼里的姑娘不卖身一样让人难以置信。
孙燕白一眼就看到了他的鞋,于是也就一瞬间明白了他们想要干什么。
其实她可以不动声色地装作吃下那些菜,然后等待他们露出马脚。但是任伶欢泫然欲泣的双眼打乱了她的思路,她不想拒绝那双泪眼,更不想看到它们哭泣。
她分明是那样柔弱无助的一个人,却还在为那些比她更加弱小的生物心生怜悯,几近流泪。换做是翟杞,大概要嘲笑她自不量力。
但孙燕白不会。
她喜欢任伶欢这样单纯的心思。
孙燕白将自己身上那件狼皮外套扯下来,罩在任伶欢身上,将她的脸也遮了进去。
这件狼皮外套的衬里是一层薄薄的金蝉丝。这是江湖最细腻、也是最坚韧的丝,这种丝线只要一根就能勒死一个成年人,再用点力就能将人的肢体切开,用它织成的布还是全天下最无坚不摧的布,刀剑斩不断它,烈火也烧不坏它。
这种可怕的丝线也有着可怕的价格,一尺便是万金,织成狼皮外套这样大的衬里所需要的钱没有人敢想象。
所以这件狼皮外套在江湖上可以算得上独一无二。
现在,它正披在任伶欢肩头。
孙燕白理了理狼皮外套的帽子,将帽檐往下再压了三分,她不希望任伶欢在这里受伤,也不希望她看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闭上眼睛。”
任伶欢乖乖地闭上了眼睛。
“等我。”
这是孙燕白第二次说出这两个字。任伶欢点了点头,她已经完全将孙燕白当做了她的神,孙燕白带着她离开了那个鬼窟一般的地下,那么她也一定能和自己走出这个酒楼。她对孙燕白的话坚信不疑,就算有微小的怀疑冒头,她也要掐灭那些零星,让自己去相信她,因为她已经下定决心去这么做。
下定决心就会做到底的人并不只有孙燕白。
她闭着双眼,数数。从一数到一百,她数得很慢,而孙燕白的刀又很快,所以她才数到三十六时,身边那些动静就已经完全消失。
三十七。
孙燕白没有来到她身边。
三十八。
她听到了一些东西滚落的声音。
三十九。
她擅自睁开了眼睛。
孙燕白波澜不惊的脸处在离她稍近的位置。在没有得到孙燕白许可的情况下,她本不该睁开双眼,但孙燕白没有责怪她,她从任伶欢的眼睛里看到了不安。因此她有些自责,她应该更迅捷地回到她身边,这样任伶欢就不会不安。
孙燕白欺身上前,遮住任伶欢的视线,不让她看到身后的景象。
“睡一会儿,好不好?”
任伶欢知道,孙燕白只是不想让她看到那些可怕的场景。她也知道这里死了很多人,因为她不用眼睛看也能用鼻子闻得到那种浓郁的血腥味。
但是她却很感动。
因为孙燕白没有强迫她服从,而是用柔和的目光看她,用征询的语气与她说话。
没有人不喜欢被尊重,特别是任伶欢这种被人不尊重太久的人。
她立刻闭上双眼,躲进孙燕白的怀里。
孙燕白飞快地抱起她,地上的血下一刻就漫过任伶欢坐过的位置,再迟一点,它们就会沾上她的鞋子,这是孙燕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她不会让任何不好的东西沾污她的雪貂。
这是孙燕白对待心疼之物的铁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