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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酒与玫瑰 ...

  •   小镇的秋风吹扫着凄冷的街头,几个被行人丢弃的白色塑料兜随风飘荡,就像仙子轻舞的霓袖。我缓缓的走在街头,昨晚和几个旧友相聚的余醉还敲打着我的神经,竟不记得何时回家入睡。早上醒来,想起好久没喝过街头刘姨家的豆浆,便匆匆拿了衣服,朝街头赶来。昔日破败的小乡镇,现在竟也慢慢楼市林立,日渐繁华。

      喜欢刘姨的小铺,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街头巷尾家长里短的新闻,总能在这里听到。啃着新炸的油条,听着乡亲们争论着谁家的故事,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没想到,刘姨却在忙碌中,对我格外殷勤起来。虽说刘姨一向和蔼可亲,但因为生意忙碌的缘故,每次说几句客套话便又置身于忙碌的生意中。可那天,刘姨并未太在意因和我聊天而不能照顾的生意。

      “默阳,你听说了吗?”刘姨小心的问我。

      “听说什么?”正准备打粥的我一脸疑惑。

      “李奇出事了,他杀了人。”说这句话时,刘姨脸上还带着惊恐:“李家庄那个,你俩不还是同学吗?”

      “怎么回事?”我忙问道。李奇是我高中的同学,那会儿我俩关系还不错,只是毕业后,各奔东西也就疏于联系。

      这个消息确实让我一惊,李奇在我心中的记忆,永远是一个帅气阳光的小伙,篮球场上总跟着一群女生为他喝彩。最让人嫉妒的,还是他和我们班花徐蕾的爱情。

      那个年纪,豆蔻年华,情窦初开。

      很多同学在学习的掩护下,纷纷偷尝禁果。记得学校为此还专门规定,不准男女生单独讨论问题。然而,花丛柳下,小树林中还是少不了小情侣们说着甜言蜜语的情话,郎情妾意的打情骂趣。

      我羡慕那时的爱情,虽然青涩,却从未沾染世俗的风尘。喜欢就是单纯的喜欢,喜欢就敢喊这是一辈子的爱情。或许,这不是一辈子的爱情,但却是一辈子最值得留恋的爱情。初恋根本不懂爱情,初恋是让我们学会爱情。就像清晨的露珠,晶莹剔透,折射了太阳的七彩,铺垫小草的绿茵,却经不住时间消磨,阳光一强,也便散了。有几个初恋又经得起时间的消磨呢?可又有几个人能忘掉初恋的痕迹。

      当时,我自酌于本身的条件,对于和女生交往却又十分羞涩。因此,恋爱对我来说真是遥不可及的事情。而这时,李奇却找到了我。

      “默阳,听说你喜欢写诗。”

      “只是乱笔涂鸦罢了,奇哥找我什么事?”我们虽不在一个班,却因那个好动的年纪是不受班级束缚,因此虽不熟悉,却早相识。

      “能不能帮我个忙?”他笑了起来。我想那时的他,绝对是个小美男子,现在想起来他的笑,浅浅的,就像梨花初开,与生俱来很有气质。这是我永远做不来的。

      “说吧,没能帮就帮。”

      “你们班的徐蕾,我想让你替我给他写封情书。你知道的,我哪会舞文弄墨。”

      “这个……写不好怎么办?”

      “也不好也不怪你,你写总比我写的好!行不?”他央求起来:“写完请你吃饭!”

      看他央求的样子,我也只得答应。那时的我懵懂于恋爱,却懂得义气。既然答应了李奇。我也就认真写了起来。一连写了几天的告白书之后,他俩真的走到了一起。我想,这绝对是我校的天仙配。因为徐蕾像极了天上的仙女,一颦一笑,能让人心动三分。

      记得,他俩在吃饭时常常相拥走过,徐蕾娇俏的容颜装点着李奇帅气的身影。这也许诠释了少男少女们心中最美的恋爱憧憬。

      “嗨,默阳!”李奇大大方方的打着招呼,而徐蕾却总是浅浅的投以微笑。我读得出,他俩真的沐浴情海。

      现在想来,他俩在一起,竟几乎所有的情书都是我写的。这让我不禁想,是不是我也喜欢徐蕾,才写出那么多暧昧的文字。还好,李奇几乎不看,就顺手再给徐蕾。情书大部分文字都已忘却,只记得,有一篇小诗,自己也颇为喜欢,把玩了半天,才去交给李奇。

      你,是凝香的红艳
      似飞燕容颜
      春风拂槛 ,珠帘半卷
      依旧是美玉笑脸

      你,是琴间的淸弦
      如玉环步转
      梵音尽潋,纤指细看
      还故我明眸宛现

      芙蓉?
      香草?
      答曰:
      画中娇,画中娇!
      这般难描的仙子
      国色?
      天香?
      我说:书中玉!书中玉!

      这首小诗,因为自己喜欢,便也顺手摘抄进了日记,才得以保存下来。

      然而就像雪和雨不能相容,冰和火不能相生。李奇和徐蕾在大家羡慕嫉妒恨中,竟又分离。这让我常常扼腕叹息,我那些饱蘸着心血的笔墨,竟也没促成一对天作之合。他俩的恋爱是我们那届传之的经典,而他俩的分手竟也是我们那届学生永谈的新闻。

      我曾在班里鼓起勇气去问徐蕾,为什么好好的却要分开。

      徐蕾放下手中的笔,看了看窗外,问道:“烟酒和玫瑰,默阳你选哪一样?”

      “我选玫瑰,我不会抽烟,也讨厌喝酒,那味道辣辣的,也发苦。”我说道。

      “可是李奇选择烟酒,不喜欢玫瑰。他那帅帅的身影谁不喜欢呢,他写给我的情书你知道吗,每一个字都让我感到温暖。”

      听到徐蕾说起情书,我心中欢喜起来。

      “既然这样,你俩更应该在一起,我很看好你的!”我劝道。

      “不,他有一班兄弟,你知道的。每次放假说要陪我去玩,却又和那帮兄弟喝酒,泡网吧,打架!我真的很难想象,写出这样文字的灵魂怎么包裹着这么多坏毛病!”她见我认真地听,抬头看着我说道:“你知道的,我想过改变,想他能改变。后来我才发现,烟酒才是他的选择,而玫瑰不过是他一时的兴起,三分的热情罢了!”
      “可我也有兄弟,你知道的!男生就该多交朋友!”
      “不,你俩不一样!他会选择烟酒,选择他那些朋友,而把我抛之脑后。真怀疑,他的那些情书是不是抄来的,他的那些情话是不是别人教给他的。”她顿了顿,像下了决心,又说道:“你去给他说吧,我俩不可能了。”

      见是如此,我也只好作罢,不再相劝。

      “记住,那些情书不是抄的,我是他朋友,我知道!”临走,我也很震惊,会说这样的话。

      “哦,好吧!”她低了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烟酒和玫瑰。江湖和女人,这也许是很多人的宿命吧。那个时候,学生总是拉帮结派,李奇他们也是我们学校不小的一股势力。美女爱的是英雄,仙女爱的是才子。也许这会化作一抹记忆留在徐蕾的生命中,她是仙女,该有的是不津人间烟火的爱情吧。
      而李奇,在郁闷了几个星期后,又开朗起来。

      “嗨,默阳!”我寻声望去,只见李奇右手又抱着一个姿色可嘉的美女,从我身边走过。

      有些人的伤痛总是那么短暂,可是,我们活着,从不是为了伤痛而来,而是为了在伤痛中找到快乐。

      “在想什么呢?”刘姨看我发呆,打乱了我的思绪。

      “哦,”我回过神来:“李奇到底为了什么杀人?”

      “这还真不清楚,好像是为了给朋友报仇吧!”

      匆匆吃完早餐,我回家收拾了一下。去李家庄找了一起玩大的一个兄弟,他叫李昭。现在在我们县里跟了他哥做开发楼盘的生意。早早辍学的他,才过二十,竟成了我们这帮兄弟中最发达的人物。他和李奇同村,想必该知道事情的原委。

      来到李昭家,伯父伯母殷勤招待后,便出门忙去了。他却还未睡醒。想必昨晚又不知去哪里应酬,屋里都是他的酒味。

      看我到来,他竟兴奋起来。拖着半醉的身子爬起来招呼我。

      “怎么,大学生最近去哪里发财了,也不来找我喝酒。”

      “你少调侃我行不?别总大学生,大学生的叫。”我假怒道。他好像很在意我比他上学多,每次见面总不忘如此调侃。

      “行,别走了,我烧几个菜。咱兄弟大喝一顿!”虽然,他已经是我们镇上远近闻名的富裕户,但我们兄弟间喝酒还是没那么计较,从不求什么山珍海味,几个家常菜,便可以喝到天昏地暗。

      “行啊,但不许硬灌我。我打电话叫幼虎他们过来!”虽然他已是半醉,但我知道他的酒量,便提前打好预防针。

      “行啊。”他嘿嘿的笑着:“你在家等着,我出去买点蔬菜,中午哥哥我亲自给你下厨。”

      看他嘿嘿地笑,我知道这次不醉倒是出不了这门了。我讨厌喝酒,一直都不习惯酒的味道。但我又喜欢和兄弟们喝酒,伴了豪言壮语,喝的确是凌云义气,是海阔天空。

      我喜欢这种感觉,一碗清酒聚知音!

      看他要出去,我忙给其他要好的兄弟打了电话。

      很快,杨幼虎和王威便匆匆来到了李昭家里。杨瑞鑫因为开的修车店最近生意忙碌,只能缺席。幼虎,王威,杨瑞鑫,李昭和我是打小的兄弟,那时初中懵懂江湖,在学校不甘欺负的我们还打出一号,叫做“五虎”。现在想想真是幼稚的可笑,那时的我们却得意于这个称号。

      谈笑中,酒菜已经备好。李昭端了一盘韭菜炒鸡蛋也坐了下来。

      “李昭,李奇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因为什么杀人?”一番把盏过后,我便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为他一哥们,杀了人呗。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你说,现在谁还在大街上当众杀人!”李昭抿了一口酒愤愤地说道:“昨晚你叫我去你家喝酒没去,就是办他这事儿去了!”

      李昭放下酒杯,说出了原委。

      原来,李奇的一个兄弟,可能因为又瘦又黑的缘故,外号叫“黑柱子”。他和杨瑞鑫相识,因此我也认得。黑柱子念完高中就不再继续读书了,不过他还比较安分,去学了修车。先在人家修车店里当学徒,后来有了资本开起了自己的修车店,因为技术不错,又爱交朋友,生意一直很好。可就在前些天,一辆面包车下来四五个小伙子嚷着要洗车,见来了客人,便殷勤的招呼店员去洗车。一开始还好,几个小伙子还和黑柱子分烟聊天,可洗完车却骂骂咧咧的不肯付钱。黑柱子见对方成心找事,火气也大了起来。一个电话便打给了李奇,还没等他们赶到,黑柱子已经被他们群殴了一顿。他们显然有备而来,一句话不对,就在面包车里拿出了钢棍,不但黑柱子被揍了,店也被砸了。等李奇他们赶到,店面已经一片狼藉。李奇气不过,带着人满城跑了几圈都没找到他们人影。

      看着满身绷带的黑柱子,李奇更是一肚子火气,天天琢磨报仇雪恨。可找不到仇家,此事眼看要暂时消沉下去,却没想到一周后,黑柱子和李奇兄弟两个去吃火锅,正巧碰到那几个流氓也在火锅店里喝酒。本来一肚子火气的李奇顿时按捺不住,也没叫人就自己朝他们冲了过去。那几个小混混看幼虎单枪匹马,也没在太在意,却没想到李奇却是个不要命的主儿,上来就把其一个人给捅了,他们立刻混斗在一起,等听到其它客人的喊声一起回过头去,发现被捅的那小子,已经一动不动躺在了地上,还没等救护车来,人已经没了呼吸。

      因为在公共场所杀人,李奇没能跑掉。

      “那现在,这事儿怎么处理?”

      “昨天跑了一天,估计最好也要做十几年牢,故意伤害致死,不是那么容易办的。”李昭说道。

      这顿酒饭,李奇成了我们的主角,虽然他已在大牢。但是整个酒场喝完,我们都是一直谈论着他,谈论着他的对兄弟的义气情深,谈论他和徐蕾的千年之恋。

      显然,李奇杀的只是仇家雇来的打手,真正的始作俑者,我到底不知是谁。不知什么时候起,江湖上流行起下黑手,故意找个茬把人给弄了,而真正的仇家却永远不得而知。或许事主心里有数,可没有把柄,法律也伸张不了这种正义。而李奇,在李昭上下打点疏通关系的努力下,还是被判了12年。

      徐蕾说得对,烟酒与玫瑰,李奇到底选择了烟酒,选择了兄弟,选择了义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烟酒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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