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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逃婚 ...

  •   还未等我回过神,那个穿着华丽的男的一把拉住我,另一手放在我背心上硬是将我往那座宅子里推。你也是,那小屁孩也是,又是这招霸王硬上弓。喂,拜托,能不能换一招新的,难不成这种在我们民主社会早就过时的招数在这时代正流行着,这就是法制与人制社会的区别啊,亲爱的社会主义我爱你。
      很自然的我被家中的“老爷”也就是这身体主人的老爹给乱斥一通。这耳朵都要长茧了,封建家庭的失败呀!要是在现代我早就与老爸顶嘴了起来。不过这位嘛,看他手中粗粗的板子,我就只有干咽口水的份了,所谓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就是我这样。
      看来那臭老头还不知道我擅闯皇宫,否则不把屋顶掀了过来才怪。多亏刚才那男的与所谓的“娘亲”给我求情,他再看我脸色极差(其实是受不了坐轿子而满头虚汗,脸色蜡黄),终于还是停止了喋喋不休放过了我,还要替我找一个大夫来看。我连忙推掉,嫌我被折腾的还不够吗,还要请个大夫来看,做好事吧!
      不满归不满,毕竟不比现代,这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我搜肠刮肚使劲回忆电视上那些千金小姐们的做法,“恭敬”地道:“女儿无碍,只需休息一下便可。”
      老爷子担心看了看我:“真的没事?”果然,女儿再怎么调皮,这当父亲的终究还是疼女儿的。可是这疼的不是时候,快放我休息去吧。臭老头,我快支撑不住了,虚汗一直不停地往外冒,见我点头他才吩咐我的贴身丫环小玉将我扶进房间好好休息。
      得救了,沉重的头放在枕头上时全身一下子松弛下来。看来这位小姐的生活得还不错嘛,温和的母亲,表面严厉实质很关心子女的父亲,一大群丫环奴才,典型的封建贵族模式嘛。
      刚才推我进来并为我求情的老人家正是这俯里的大管家,今年五十六,在俯里呆了四十五年,忠心耿耿,为人宽和,做事谨慎,深得老爷子的信任,这府里里里外外,大大小小的事物全权交由他打理。而他对这位从小看着长大的千金小姐也极是好。是大管家呀,难怪可以穿得那么好,在这个家有那么大的威信。
      平静下来后,这些我不曾知道的事渐渐涌进我脑里,仿佛这位小姐的记忆的一部份回来了。说是“一部份”是因为她以前干了什么我还是不得知。但是那些她以前认识的人只要我一想到他们的脸,他们是谁我心里却有了数。
      昏昏沉沉的,这样半睡半醒的也不知过了多久。只是迷糊中知道有家丁将小玉唤了出去,没过多久小玉便回来了,轻轻将我推醒:“小姐,老夫人叫您过去吃饭呢!”
      本想忽略这恼人的声音,可她偏不依不饶,我极不情愿地睁开眼睛,身体软得像棉花,连眼珠都懒得动一下。
      都说吃饭皇帝大,这反桌气氛怎么就这么严肃沉闷。我记得像这样有名望的府第规矩特别多,小姐们连喝汤都不许发出声音,吃饭也要细嚼慢咽。幸亏呀,这身体的主人好像也不是什么安静的主儿,让这家子人操了不少心,否则我可就头大了,装淑女可不是我的特长。不过我这人别的事静不下来,倒是吃东西的时候一副斯文像,光看我吃东西的样子没人会觉得我不是淑女。总算还有一处可做门面,嘿嘿,可我不能见谁都吃东西吧。那样不仅没有人觉得我是有家教有涵养的深闺大小姐,说不定还以为我是一头豚猪。
      不由得暗地里吐了吐舌头,“恩哼”一声轻咳将我惊醒,抬头望去,心中暗叫苦,老爷子正扳着个脸盯着我。见我望过去又装摸作样咳了一声。我当那臭小子那副怪样儿是跟谁学的,原来是跟老子学的,难怪别人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洛青,你也不小了,也十二岁了!”老爷子终于肯开口了,但是饭桌上的气氛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更加紧张,每个人都绷紧神经,规规矩矩地吃饭,生怕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看来,这老爷子平日的规矩够多而且为人严厉。我说这个身体的主人以前就这么不积德,这老爷子只要开口和她说话,就会让这一家子人以为她又要挨骂了。
      我差点喷出饭,十二岁,什么,这丫头才十二岁?!够小了好不好,正宗的我可是十六岁呀!
      可重点不在这,那老头子接下来的话可以让我咬舌自尽:“你也该收收心了,整天胡闹,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哎!一个女儿家的,天天与那些男孩厮混到一起,哎!就算真没什么,可人家不是这么想,你大姐不过才大你四岁,就找了一个好婆家,还生了两个儿子。你再看看你弟弟,自小聪明过人,难得万岁爷看得起,才八岁,就在十四爷身边当伴读,陪十四爷读书。你倒好,整天游手好闲,也不怕人家耻笑,明儿个准备准备,随我去‘湘凤楼’一趟。那岳河是我一个老友的儿子,十四岁,一表人才,咱们先见见,要是适合呢就先把这门婚事定下来,等你大一点就给办了!也算了了我和你娘的一桩心事。”
      自说自话,从头到尾就是要我嫁人,还“先见见”,这一见,可就由不得我说不了。我暗自翻了翻白眼儿,开玩笑,绝对不适合,十四岁的小鬼头,开什么国际大玩笑,我才不会对那种弟弟级别的人感兴趣。
      刚要埋首吃饭,筷子却一下子顿在那里——他刚才说什么十四爷?对了,刚才那个“弟弟”也说了十四爷,只不过那时侯我正怄着气,没有注意到这个称呼,难不成…真的…!
      那么,那小子是十四爷的伴读,自然也可以见到天天与十四爷在一起读书的十三爷。
      啊!不!混小子,刚怎不顺道带我去见见十三爷呢,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屁孩,命真好,好妒忌。
      看我心不在焉,老爷子脸上露出愠色,我连忙收敛心神,低头装作吃饭。自动忽略那一桌人的叨唠。刚才不都是装死人,怎么一看老爷子讲起我的终身大事就都开始附和起来了,乌合之众,绝对一群乌合之众。讨厌死了,特别是那个笑得一脸不怀好意,口若悬河极力要将我推销出去的表哥洛诚,瞧瞧那阵势,估计要把我吃了。我说,这身体的主人就这么不积德,所有男的避她惟恐不及。好不容易有一门可说的亲事,就这样劳师动众,全家三代都集体劝说。
      还什么一表人才,文武双全,屁,再厉害有个屁用,可以带我去吃汉堡喝饮料吗!可以带我去吃必胜客和披萨吗!可以带我去游乐场玩吗!
      “小姐,您…您真的…!”小玉满头大汗,手紧紧抓着帕子。
      我很狠瞪过去:“死丫头,声音那么大,生怕老爷子不知道吗!”
      要我去相亲,做梦去吧,那个搞得最起劲的臭洛诚,你自己和那个岳河结婚去吧,我绝对不会阻止你的。
      我气呼呼的把银子往衣服里塞,先在外面避一段时日再回来。趁天色已黑,我鬼鬼祟祟地跑出院子,一颗心狂跳。“哎哟,我的妈呀,这要折寿几年呀,怎么经得起这几吓!”我将手重重按压在心脏处,大口呼吸,却又不敢发出声音。我的人权,连呼吸都不能自由大声。人权的严重侵犯,我要告那老爷子,告得他倾家荡产。
      正在乱想之际,“当”的一声传来,余音未绝,更夫的打更声可将我吓了一大跳,头皮发麻,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脏又开始狂跳,冷汗涔涔而下。
      此地不易久留,还是快溜吧,先找个安全隐蔽的地方躲一下。可惜身后还跟了个跟屁虫。我怨念地望了一眼探头探脑的小玉,心中暗叹一口气,干嘛死活要跟出来,我还没娇气到连逃命也要人伺候。
      我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男装,不由得意起来。原来我穿男装还是一美男子呀,上帝啊,请允许我小小的自恋一下吧!
      “小…小姐!”看我的杀人眼神,她连忙改口:“不,不,是公子,我们这要去哪儿呀?”
      “你问我,我问谁去?”有没有搞错,这个鬼地方你可比我熟悉多了,你都不知我怎么知道。
      “这…这…”小玉使劲眨着眼睛,一时慌了神。我可没力气去安慰她了,我现在只有骂人的力气。
      白天将人热得只剩半条命,到了晚上怎么这么冷,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拉了拉衣服领口。这古代的衣服真单薄,要漂亮也没有现代的衣服漂亮,要暖和也不如现代的衣服暖和,还是咱们社会主义好啊!
      初来清朝时的兴奋已退,再加上这麻烦事倒霉事一桩接着一桩,我不禁恼火起来,这是个什么事儿呀,搞什么鬼,多惨哪我,半夜轮为游魂!现代的平民生活也比这大清皇宫生活好,更何况还是有家不能归的游魂。
      一阵风吹来,夹杂着浓郁的胭脂水粉味道,我足下一顿,转过头皮笑肉不笑地对小玉道:“我知道一个不被老爷发现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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