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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 ...


  •   第一次下凡就如此荡气回肠,都怪我没掐好时辰。我叹了口气,慢慢又踱出来,认命道,“你在这里作甚?”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我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三弟,绯沅。

      绯沅不知什么时候变出一把扇子,大半夜的摇得欢实,“我是来寻开明兽的,变成小道士来探一探。”说罢摊开双手,“一不小心被锁进玉里了。”

      小树精惊怒交加,一脸通红。开明兽伏得更低,肩膀有些瑟瑟。绯沅向来撒谎不带草稿,区区小树精,能将他锁进玉里,编也不是这么编的么!

      成礼君在一旁凉凉看着,朝绯沅一拱手,“仙友真是好情趣。”

      绯沅面皮一向厚,也拱手回道,“哪里哪里。一般,一般。”

      我的伤没好全,绯沅一番话说完后,身上肋骨不知怎地抽了一抽,我捂着胸口搭上成礼君的手臂,“成礼,我想歇下了。”此时时运不济,我需避一避才好。

      绯沅好歹是个识实务的,见我有心相避,倒没拦着我,只又一拱手,“多劳仙友,这就交给我吧。”

      夜里有些凉,我躺在一个叫客栈的地方的床榻上翻来覆去,不知是不是因为床板太硬,不如我洞府中云锦铺的软和,本有些困,又竟有些睡不着了。惦记起白日里攒下的糕点,我寻思着一夜过去要坏掉,不如统统吃掉。于是我爬起来,走到桌前,给自己沏了一杯润喉的茶,预备大开吃戒。

      可是要从哪一样开始吃起?我有些愣怔,心思又飘得极远。想这凡间确然有些好处,至少吃食都是花样百出的,不似天上,来回就是些花果仙露,无趣得很。

      我抓起一卷春卷预备往嘴里送,桌前忽然一阵青光闪过,绯沅这厮坐在了对面。

      岂有此理,如此大胆闯我闺房,简直目无尊长。我瞪起眼睛,眼神示意他有话快说。

      绯沅看着我一桌的吃食,啧啧摇头,“阿姐,你这样吃下去,身形会走样的。”

      我放下春卷,掌中托出一团浑圆的白光,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若他再废话下去,我必把他轰得头顶生烟。

      “哎哎!阿姐作甚!”他将扇子“刷”的扇开,挡住了脸。

      “咦?我瞧你竟是挺过了天劫的。难怪前几日我回昆仑山中却寻不到你,原来是顺利挨过了。”

      “到底有何事,赶紧说。”我对绯沅一向没有什么耐心,只想早早打发了他。

      他将头往前探了一探,又故作谨慎左右看了一看,神秘兮兮的同我讲,“阿姐,吾观那成礼仙君有些来历,阿姐自当小心。”

      “唔。我知。”那一道金光闪出捆向小树精时我就觉着有些不对劲,但又想不出有哪里不对。即便如此,成礼君对我无恶意,同我又收留之恩,谁没几个不外人道的秘密呢,我何苦自寻烦恼。

      绯沅却倒不似专门来同我说成礼君的,他十分自然的取了我一个春卷放入口中,“那阿姐此番来凡间,究竟还是未对那……那释怀?”

      我托着一团白光手腕有些累,白光中隐约有闪电游移,他吃我的零嘴吃得正兴,我看得十分碍眼,于是把白光朝他弹去。

      顿时屋中耀眼得紧,扇子拍开一挡,轻轻巧巧的转个弯,我的光团就被他化了去。

      “再不走,我就拿雷轰你。”

      绯沅鼓着一嘴的春卷,临走时都不忘嘟嘟囔囔,“简直说不得……”

      确然,有些事,就是说不得,但又不是一件极其要紧的事,不过是我自作多情。

      由于我向来不是个热络的人,且与我同辈的神仙不多,所以同我有交情的仙友太少,男仙就更少。

      千把年前的某一天,我在昆仑山闲逛,忽然就冒出个男仙来与我攀谈,我见他长相甚好,言笑晏晏,便慢慢于他相熟。时日一长就渐渐有些欢喜。喜欢这种事,我是第一次。初尝情滋味,我自是十分看重。

      他是天君的小儿子,唤作燮矣,掌刑,九重天中都唤他燮君。虽是天君小儿子,活得却比我还久,还曾在某个上古神手下当过差,位份在九重天中一直不低。即便如此位高权重,我却觉得他非常友善,亦无什么上神的做派架子。

      和燮君一起在昆仑山游荡的日子十分开心,我以为他对我,同我对他的心思是一样的,未料却是我大错特错了。

      昆仑山中有月牙峰,月牙峰上独有降霜花。降霜花只在每年霜降那日开放,六十四瓣的降霜花白得近乎透明,我坐在花丛中观月赏花,亦有一副花映娇容的喜悦。燮君提了两坛酒来寻我,月光下他身长玉立,衣带翩飞。

      我抬头看月,再看他,笑谈,“燮君今日来得真是巧,此情此景宛如花前月下。”

      那日高兴得过了,多饮了些酒,在我将醉未醉时他用一把极西之地的炽刃划伤了我的手臂,得了我的一些血。炽刃极锋利,划过皮肤带着火热的刺痛,我问他为何这么对我,他却不言语,离去时独剩我与两坛喝光的酒。

      我族自古承女娲之血脉,虽塑不了神仙的元灵,却能补凡人之魂魄续凡人之性命。燮君拿着我的血到凡间救了一个少女,那少女得了我血,生了仙根,燮君就将她带上了九重天。

      那时我被炽刃所伤,躺在昆仑冻顶中养神。燮君带那少女来一同来向我赔罪,结果被绯沐打得遍体鳞伤,送回九重天时又禀了天君,天君大怒,斥他胡闹妄为,劈了两道雷给他做罚,还谴那少女入轮回十世,十世后方可入仙籍。

      说到底也该怪我,燮君何时又同我说过欢喜我的话?都是我的自作多情罢了。

      我并不怨恨,却不知与燮君再用何种面目相见。

      那以后我就更懒于同别的什么仙友交际了,昆仑虚都少出,亦不参加什么宴席。

      想了想,如今,也是那少女十世轮回的最后一世了吧。不知燮君将她提入九重天中没有。时间真是过得太快了。

      屋里有些闷,我起身去推窗,门口“笃笃”的响了两声。真是,究竟是个什么日子,叫我歇下都不得安宁。

      推开窗户,一丝凉风往屋里吹。我扬了扬手,房门打开,开明兽一脸灰暗,垂着手站在门外。

      “女君……”

      瞧瞧,这哀怨的语气,唉。

      我自认是个脾气好的神仙,于是又坐回桌前,抬手按着额头,今日叹气的次数着实多了些,又睡得迟,头都有些涨疼。

      开明兽进了屋来,关起房门,朝着我撩衣拜下。“求女君救救乙禾。”

      我问他,“你将如何打算?”

      他道,“小仙自当回昆仑山领罚,求女君网开一面。”

      百多年不见,开明兽都动了情,我果真是闲在昆仑山中太久了,各中形势已全然识不得。我唤他的名字,“开明,情之一事,我是不懂的,故不能劝你什么。你从未求过我,可你开了口,我必定会应下来。”

      开明低着头,面色在烛光中有些看不分明,脸上细细的魔纹若隐若现。虽跪着同我说话,背脊却是挺得直直的。我有些口干,拿过茶杯喝了口凉茶,支着下颌问他,“我要你自去昆仑领罚,而后守山百年,百年内不得见那小树精,你愿么?”

      他顿了顿,重重点了个头。

      我有些欣慰,便同他说,“如此,我就把那小树精带在身边修行,百年后看她造化。但凡种种,悉听天命,如何?”

      一语毕,他立即拜伏于地,“多谢女君愿助乙禾,开明定不负女君之恩。”

      我唤他起身,沉默了一会儿,十分虚心的向他请教,“你说,这两情相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二日,我睡得四肢酸麻才转醒。其实我向来有个习惯,醒时务必睁着眼睛在榻上发一阵呆,脑中空茫一片,全当醒神。正发着呆,床榻外居然有响动传来。我把脖子扭向帐外,一身白衣挽着散髻的少女立在桌前,手里托着个托盘,正将盘中食点放下。

      我迷蒙着眼看了许久,少女见我醒了,红着一张脸扭着手中巾帕向我走了过来,“女君……我……“

      噢,是那小树精。

      小树精如此贤良淑德,我没好意思继续赖在床榻上。于是我起身,屋中有搁置铜盆的木架,铜盆中有温热的水。

      我思索这是个周到的小树精,我亦不能对她太过。于是我说,“今后你跟着我,时日不长却也不短,我亦不是个挑剔的人,在修行上有何难处你可尽管问我。”

      小树精红着眼,立在我身边,音带哽咽,“女君,昨夜是乙禾错了,乙禾必不辜负女君一番心意。”

      我截住她的陈情,“且不必对我如此,天命如何我不知,一切还看你与开明之间缘分如何。”喝了一口粥,我又补了句,“若你能勤加修炼,将来得了正果入了仙班就能与开明续这姻缘。”

      这事本不该我来管,可开明兽历代都是我昆仑山的守山神兽,论亲论理我都该帮他一把。

      小树精抬眼看我,眼眶红得很,泪盈于睫噼啪落下的样子,别有一番小家碧玉的风情。

      一大早就又来一出苦情戏,我有些招架不住,正酝酿几句安慰她时,屋门被推开,成礼君双手收在袖中,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我看看身边小媳妇状的乙禾,又看看门边的成礼君的表情,这厮莫不是误会了什么。

      为洗清白,我抬手胡乱的擦了擦嘴,赶紧站起来冲到门口,瞪着他说,“我可没欺负小树精!”

      成礼君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不置一词。

      我低头打量了自己一副男仙的装扮,衣衫整齐,无可挑剔,只一头长发未来得及束起披散下来,倒是有些不男不女的扮相。我堂堂昆仑山女君,未妆点好就见客实在失礼,洒脱固然好,可撑撑门面还是要的。

      正要请他稍待片刻,他却抢先发了话,“我未食过早饭,在你处将就将就吧。”说完大摇大摆的进屋坐下,小树精手忙脚乱的取碗给他添粥。

      呔!他倒落拓!

      思考再三,我决定放下男女有别的成见。如今我一副男装打扮,出门在外,再计较这些显是拘泥太过,于是我披散着一头长发,也坐回桌前,再添了一碗粥。

      成礼君说此处无甚可查,亦无行迹,还需向别处探一探。乙禾适时的提了些建议:前两年有过路的精怪说南边遭过水难,或者可往南边看一看。又说南边物资丰沛,人多地广,还形容了些南边的山水风貌。

      我听后十分心动,可碍于我就是那水患的罪魁祸首,成礼君是奉了天君的命的,我此刻却坐在他面前大摇大摆,着实不要脸了些。不过,既然来都来了,怎么也要玩个够本,否则这脸不是白丢了?索性热热闹闹的在人间游历一番,寻个恰当的时机再同成礼君坦白,向天君领罪。

      打定主意,我摆出一副义正词严的样子,夹起一片青菜放到他的碗中,“不妨到南边看一看吧。”

      成礼君轻飘飘瞟了我一眼,说,“好。”

      南方有城,名南陵。

      待我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来往商贾小贩的热烈叫卖充盈于耳,香粉味汗味食物的味道滚滚翻腾而来时,方才领悟,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人间烟火。

      我忍不住拉着往前走的成礼君,“哎,凡间真是妙。”

      乙禾在我身后“哧”的一笑,说:“白君可是不知,凡间妙处多着呢。”

      我同成礼君仍扮作两个公子,乙禾化成侍婢,随凡间的规矩喊我一声“白君”。食过早膳后就驾了云头往南方来。

      乙禾说今日是凡间节庆,入夜后南陵城热闹更甚,但需先寻一处落脚地。落脚地的上佳之选,又必是一处叫客栈的地方。四处打望过后,我选了一家“蓬莱客栈”。三岛十洲中蓬莱灵气为最,不知这凡间的蓬莱又如何。

      唔,蓬莱客栈的确比无崖镇上的要好些。两间上房,屋内陈设应有尽有,隔间外甚至还有单独筑出的浴室,我很满意。

      简单拾掇后,我邀成礼君出门转转,他却说要闭目养神。无奈我只得让乙禾领着我在城中走街串巷。

      行过一道拱桥,桥下流水潺潺。拱桥尽头后有另一片街道,最前方是一幢红色小楼,小楼下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哄闹非常。我点着扇子往那处指,“去那看看。”

      小楼有三层,每层楼都都有尖翘的凤头飞檐,飞檐下挂着一串铜铃铛,风一吹叮当作响。二楼的回廊上有抹脂涂粉的几个美人聚在一处,香帕掩口,顾盼生姿。楼前聚满了人,吵杂得很,还有几辆马车停在外侧,一时路面拥挤非常。

      我站在人群最外围,啧啧的同乙禾闲话,“看,约莫就是戏文里抛球秀求亲的桥段。”乙禾笑说,“白君倒知道不少。”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不是?虽我未在凡间游历过,却从斐沅那里听来不少凡间种种,戏本子也看了不少,一些场面还是识得的。

      我问,“绣球抛完了?”

      一个老头在旁边接了腔,“公子也是来夺那娘子香帕的?”

      我回头一看,是个挑着担卖茶叶蛋的老叟,搬了个小马扎坐在桥尾,手上一根长烟管,正吧嗒吧嗒吹着烟泡。茶叶蛋闻着挺香,我走过去,思索再三后索性也蹲在一旁。乙禾递给老叟几文钱,我抓着一个茶叶蛋慢条斯理的剥了起来。

      “这是个什么情形?”我问老叟。

      老叟笑眯眯的将铜板收进怀中,烟杆子在地上弹了弹,“公子外地来的吧。这是南陵成中数一数二的红馆,今日是馆中小娘一年一次抛香帕择婿的日子,你看这么些个驾马车的,都有些来头,全为那小娘而来。”

      原来不是抛绣球,是抛香帕。可何为红楼?我问。

      老叟道,“公子不知红楼?红楼里的小娘个个都美貌过人,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可比那勾栏强上不知多少。达官显贵们都爱在红楼中摆宴,一般人可进不得。公子且看小楼底下,门前那一排的院中护卫就知,这红楼可是了不得的地方。”

      我听得稀奇,乙禾也好奇得很,同老叟打听红楼中是什么情形,小娘如何。我见人群越来越多,张嘴咬一口茶叶蛋,鼓着腮帮子往小楼上望。

      没嚼两下,二楼又出来一个小娘。小娘身着浅绿软纱衣,绣纹繁复,面上素净,只淡扫峨眉,红唇不点而朱,白皙娇美,不似前面几位小娘浓妆艳抹。

      小娘手上举着一把描着仕女观花的团扇,慢悠悠的走到回廊边,眼神淡淡的往下扫了一圈。

      嗯,这个小娘长得比其他的都好看。我由衷的赞道。

      瞧,底下站着的老少都热切起来,有人甚至高声喊了她的名字。乙禾问,“这些都是今日那位要抛香帕择婿的小娘?”

      老叟啧啧答应她,“非也非也,今日抛香帕的只有刚出来的这一位,我南陵城的南陵明珠,其人之妙,简直叫人心之往矣啊……”

      南陵明珠?我凝神望向她,这一望,却将我生生愣住了。这是……她身上竟有我的血液的气息。

      一向有些糊涂的脑袋忽然就精明起来,原来燮君割破我的手臂取血,居然就是为了眼前这位“南陵明珠”。

      原来她还未列入仙班,这是她的最后一世。

      可我怎会误打误撞遇见她?果真世事难料,连仙事都难料得很。

      我手上还拽了个茶叶蛋,却慢慢的站了起来。南陵明珠许是感觉到我的目光,也朝我这里望了过来,展颜一笑。美目盼兮,弱柳扶风,难怪燮君如此欢喜。

      耳中不知怎的忽然冒出燮君的声音:“斐汐,来我这里。”声音似遥远,又分外清晰。

      我不知生出了何种心思,稍稍往前站了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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