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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以爱之名 ...

  •   感觉这像一个女人在午夜的呢喃絮语,倚在床上,握着爱人的手,低低道出往事。如雾如烟,沉醉其间不思归途,或者,沉醉的只是那段人生。喜怒哀乐悲愁苦,那些情感已不再是笔端的文字能够承载,心潮起伏翻转,仿佛生命之歌,在寂寂真空中飘荡。无声无息,轻缓而沉重。
      轻的是感情,重的是态度;也可以说,轻的是态度,重的是感情。
      总之,这轻与重之间仿佛双生子。所以,那每一句絮语就串成了这女人关于她自我人生的一种内心独白,客观冷静地分析,就像是一双冰冷的手在扼着咽喉,只能在困难的呼吸里看到那女人不放过的仅仅是她自己。以爱之名,可以将自己残忍对待至接近毁灭,萎谢的过程,大概,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完全由欲望出发的原始路,上帝赐予人类头脑包含的智慧成了阳光下的蔷薇泡沫。
      亚当和夏娃不也是因此而离开的伊甸园?!
      所不同的,只是禁果变成了单方面的诱惑,如同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以后便不能关闭。由懵懂不知情的小女孩开始,她的一生似乎就注定了只爱一回,就像竹子一样,开花结果然后是等待着死神的降临。但她并不后悔,哪怕生命重来,结局依旧。
      不是不感叹,感叹她对爱情的执著,不求回报的一味隐忍付出,近乎奉献的精神像极了圣母玛丽亚。也不是不感动,感动她对R君的热情,保持着十年如一日的火焰燃烧,时间若干柴,一次又一次的添加进命运的脚步。无法回头。
      因此,当女孩慢慢长大,变成少女,那飞蛾扑火不顾一切就顺理成章。仿佛成长,就是为了那一夜的少女蜕变。白玫瑰的圣洁没有给她带来让人敬仰的光环。露水姻缘,不过镜花水月般的良辰美景,尽如风,刹那的感知却不能天长地久。
      想要拥有不是罪过,偷偷的生下了孩子,不止延续了生命,更多的是爱情。他是他,他不再是他。相信两者常有混淆,在回忆里,在梦境里。熟悉而芬芳的气味,是那日清晨的白玫瑰,她要与众不同,至少与众不同于和他周旋的那些情人。这才有了每一年他的生日当天,她都会为他献上白玫瑰,一如还是少女的她,为他献上她的纯洁,乃至灵魂。
      这份坚持难能可贵,令爱情新鲜如初。
      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让血液汩汩流动,证明她还活着。努力生存下去只为了爱情永恒,可若爱情一旦向她招手,她会毫不犹豫的让自己成为祭礼。就像舞会上的不辞而别,换来一朝欢愉,以爱之名,她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还有明天,瞬间即全部,能抓在手里的只有这一时这一刻这一秒。
      还是那间屋子,还是那样的白玫瑰。浓郁的书卷香,混杂着彼此缠绵过后的体味,耳边荡漾着喘息的乐章,这便是天堂了。覆雨翻云,长乐无极限。一切都没有变,一切都已经改变。
      他照旧将要把她给遗忘。
      她也照旧要了他的白玫瑰。
      如昔如常,本应平静到波澜不惊,偏偏一番话惊扰了水面,涟漪四起暗涛汹涌。他何止是快把她给忘了?钱的侮辱是一把锋利的刀,捅进她心窝能迅速生了锈,连着肉,痛彻心肺可她依然爱他。她就是爱他。
      管家认出了她,多讽刺!多可悲!多凄凉!
      拚却一生情,只为他。痴也罢,傻也罢,转眼间烟消云散,红尘尽头,还是他。就算爱情没有期限,可生命总有尽时,若花开花谢,总难长久。她不要自己再像往昔那样只能在暗处默默的守望着,直到风化成石,也从未积极的争取过,不敢做亦不敢想,或许一开始由于羞怯,后来呢?交际花的身份……羞耻吗?也许,卑微的灵魂始终伴随着她,以致她更将他敬为天神。
      如果不是因为孩子死了,她也不久于人世,她肯定是不会寄出这封信的,有关她生命里唯一一次爱情的故事。所以,这封信不是用笔能写出来的。
      厚厚的一沓信纸,就是她的一生了,起承转合,简单的用两个字就能概括:爱情。可薄薄的纸张,能涵盖她全部的爱情么?
      那样轻的纸,那样重的情。拿在手中,却是那样重的纸,那样轻的情。无论轻还是重,又要怎样去承受?!承受不起吧。
      R君终于读完了这位陌生女子的来信,他应该知道自己错失了什么,辜负了什么……缘深缘浅,聚散浮萍,愁绪离索,皆是错、错、错。那与他擦肩而过的女孩,那与他同赴巫山的少女,那与他共度良宵的女人……模糊的痕迹,像雨夜写在月亮上的水痕,清隽而神秘,可惜,他从没有兴趣探访月亮深处。他不是那样的人。花瓶里再也不会有白玫瑰了。后悔吗?遗憾吗?都不重要了,说不定天亮以后,他会再一次的选择遗忘。
      真正的遗忘。
      其实是无法想象,《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这样的故事如何发生在现实社会里的,可以看作一份暗恋,却没有任何一种暗恋比这一份更壮阔,用整整一生去埋葬,可歌可泣。因此,更愿意相信这只是茨威格把现实里的点用显微镜无止境的扩大了,特定条件下的心路坎坷,细而不腻的语言环境让文章的流畅度一泻千里,起了头,便是顺流而下至终点。很难在中途放弃。
      小说的确精彩。然而,徐静蕾、姜文的同名电影则不同,无关演技的一种别扭,要再具体点说,也说不上来了。总之是别扭。可情节是茨威格的情节,几乎没改动,只除了某些设定,按理是不该别扭的,也应该有文字里面散发的那种再自然不过的情感流露了,气氛的营造更是电影通过画面的直观强项,偏偏还是别扭。那么,别扭在哪儿?
      也许,这故事只是不适合发生在中国,尤其是旧中国。四平八稳的框架,太严肃也太正统,透露不出能够肆意挥霍的自由浪漫,即便是感情,也是符合中国传统的含蓄娴静。就像西洋油画与中国水墨的对比,不搭调吧。才会感到那电影只剩了故事壳子,西方情调的东方底色,不伦不类。
      总觉得,这样的故事比较适合意大利的导演来拍,用意识流的表现手法。这样更能凸显主人公的心理,不单单是靠旁白支撑,抑或对话。故事是绝好的一个故事,特别是视觉选取的剖析角度,平淡的只不过是电影,中国式的《一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同时,这一种中国方式也无法表达出在茨威格的小说里的那一种有着原始动力在身体里去推着女人对爱进行的狂奔,不限一时之疯。
      物质世界是腐朽的,只有精神领域才应该追求。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艺术可称之为永恒。时代更迭,科学进步,可艺术,总能超脱出时间与空间。而斯蒂芬•茨威格对女性的理解,似乎比女性还要女性,便也能转化为一门优雅艺术了。
      以爱之名,万事皆可恕,就像法国人所谓的激情之罪不是罪一样。何况这位陌生的女子,又是那样陌生的连个名字都不曾留下,留下的只是她的故事,她的爱情。一瞬间的地老天荒。不是不令人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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