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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 多事之秋 ...

  •   我找到罗凤,问她于小意的情况,罗凤很惊讶,说好多年没见了,没想到原来你们在一个公司。我说巧合而已,人海茫茫,我这不也遇到你了么。罗凤想了想,我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于小意没父没母的,挺可怜,好象跟着舅舅过了一段时间,那个舅舅基本五毒俱全,吃喝瓢赌抽,没一样不占的。后来不知怎么的就送到孤儿院。
      她还有一妹妹呢。我问。
      好象于小意被人收养以后,就跟妹妹分开了。罗凤叹了口气。于小意性子极倔,从来不说的。我那时跟她住的近,多少知道一点。

      我半晌说不出话。于小意说的对,我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丫头,整天躲在温室里还嫌天热了风凉了,自以为看尽世间繁华,却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生活我根本就无法想象。想到这里我恨不得踢自己两脚。

      能找着她妹妹吗?我问罗凤。
      一句话,有点儿难!不过可以试试。罗凤说。

      其实我也不知道找着于小意的妹妹该怎么做。想着那个来如风去如影的女孩子,一看就是问题少女的典型。

      再去看于小意的时候,居然遇到安总监安辉。安总监见到我,也有些意外,说没想到你还能来看小意。我反问,为什么不能,你不是也来看于小意。
      安总监笑笑,是啊,人世间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其实你还是喜欢她吧?我看到床边放着大束粉红的玫瑰,问安辉。
      小意目标并不在我,对小意来说,人人都可能只是一块跳板,虽然我不知道她到底想要什么,不过我也明白,决不止一点点。安辉慢慢说道。我发现他比我想象当中更了解于小意。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帮她。喜欢一个人真是没有任何理由?

      我一直希望她肯回头看一眼,希望有一天她会明白,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一定是金钱,也不一定是权势。可是她从来没有停留过。安辉重重一笑,看向我,眉头随即展开,我相信她会醒过来,聪明也好,心机也罢,我仍然希望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于小意。她不会这么甘心睡下去的。

      我也相信,可是十天过去了,二十天过去了,于小意一直没醒。她象个睡公主等着王子的轻轻一吻,那样沉睡着。

      程浩定在九月离开,也就是说,过完这个夏天,程浩就会离开。阳光逐渐耀眼,伸出手去,有阳光从指间穿过,握起手,光阴滑落。我的生活开始被一种忧愁笼罩,剪不断理还乱,时光有时缓慢流动,在身上重重留下痕迹,刻骨而过。回过头,却又匆匆过了一大载。程浩觉察到我的异常,一直问我,真的不要一起去?每次问的时候他在眼里都有忧心闪耀,我知道他不放心。
      我说三年而已,一恍眼就过了,如果三年你敢不回来,我一定亲自去法国把你带回来。程浩说,小样吧,我知道你一定不会,你宁可一个人躲起来,也不会来找我的。程浩说的很对,我闭嘴了。我发现我周围的人比我自己更了解我,只有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程浩握住我的手,他的掌心温暖坚定,我想这样也好,分开一段时间,我们都有足够的空间来想清楚一些事情。程浩走的那天,我交给他一个盒子,里面有慧慧所有的信和日记,陆家慧眼里的程浩,点点滴滴,我想程浩应该知道。

      接下来,我递了辞呈,之前怕程浩担心,所以一直拖着。猫仔大骂我笨蛋,他说于小意的事与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要什么都揽在自己身上。我说我知道,我只是想休息一段时间。猫仔说那也不需要辞职吧。我说我愿意,你管得着吗。猫仔气结,走之前一直都没理我,走出公司的那天给我发了一短信,有阳光照耀的地方永远有朋友的温暖,有星光闪耀的地方永远有朋友的祝福,所以你的身边一定有我的存在。特扇情,看的我差点没流泪,憋回去了。

      我没直接回家,端了一听啤酒蹲马路牙子上看帅哥,帅哥没见着,净见大伯了。都是一脸的搓跎岁月,众生百态,还真是千奇百怪。我想起上学那会儿,经常跟阿南程浩他们在天桥上看美女,看着看着阿南就说,我怎么感觉掉朱罗纪里了,满大街净见恐龙。刚说完,可巧东边来了一美人,长发飘飘,背影苗条,回头一看,哎呀,我靠!比恐龙还夸张,还是食肉型的。那时芙蓉姐姐还没红,不然这份妖娆还真有一拼。

      想着想着我就想笑,我旁边坐一乞丐,面前摆了一小碗,看我好几回了,估计当我是神经病,不然没事一个人偷着乐什么呀。我摸摸口袋,还有俩钢蹦,掏出来扔他碗里,意思是我不会抢他饭碗,我也就是借个地儿,思考思考。没想到那乞丐一句话差点没把我整哭了,他说,妹子,不用了,我看你也挺不容易的。出来混,谁没个难处啊。

      我张大嘴,对那乞丐刮目相看,做乞丐还真有牛掰的,有个笑话怎么说来着,某条街上有个乞丐,每天都在那里乞讨生活。一日某人忽然发现乞丐身边多了一个碗?好奇。便上前去问:“为什么你放两个碗”。那乞丐笑了笑道:“丫不知怎么滴最近生意特好。所以开了家分公司。”

      我把剩下的啤酒扔了一听给乞丐,讲那个笑话给他听,他听了嘿嘿的笑,妹子,特郁闷是吧,我以前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整天讲笑话给人听。他喝口酒,没事,我看你也是个文化人,有什么大不了的啊,向前走就成了,什么沟沟坎坎都给他踹平了。

      我说大叔你可真会说,那你干什么坐这儿来了啊。我没听到大叔的回答,只看到那大叔张开嘴,一脸的惊讶,还没想明白怎么回事呢,就听到刺耳的刹车声,一辆悍马倒退过来撞翻了我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兜头砸了过来。那自行车还是之鱼的,我今天从公司收拾东西骑了出来,这一会就变废铁了。我蹦起来,刚想骂谁这么不长眼,腿上一阵钻心的痛,用手一摸,全是血。心下一慌,我想什么叫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什么叫屋漏偏逢连夜雨,怎么全让我给赶上了。悍马上蹿下一人,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没伤着吧。我看着满手的血,心里那个委屈,突然间气涌如山,眼泪大滴大滴的流出来。那个人一下慌了,手忙脚乱把我塞进车里,你别哭,别哭啊,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我一路哭到医院,医生说是皮外伤,没事,不过有点骨裂,恐怕得躺一段时间。伤口给缝了十六针。一边缝针还一边跟我说话,他说,姑娘,你哭什么啊,又不是毁容,顶多就是留个疤。我也觉得挺不好意思,又不好说我哭可不是因为痛。收了泪,才看清送我来的那人,是个很酷的男孩子,眉眼分明秀挺,和程浩阿南不同的是,他身上带着一种霸气,看似桀傲不驯。看到我终于不哭,他松口气,象个孩子一样笑起来,纯净明朗,象是突然换了一个人,瞬间冰雪消融。他说,谢天谢地,你总算不哭了。

      我安静下来,突然觉得疲倦之极,只想找张床躺下去,好好的睡上三天两夜,一辈子不醒都没关系。医生收了针,交待后事,回家好好休息,两周以后来抽线。

      我本来跟之鱼说好,过几天便到上海跟之鱼汇合。这下倒好,我只能对着四面墙了。回家怕我妈担心,免不了问长问短的。我还不如一个人窝着。男孩走的时候留给我一张名片,说他叫曲哲,有事打电话,保证随传随到。

      我看一眼这个让我雪上加霜的人,想起本人正在失业中,搞不好还能赚他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收好名片,我说你放心,有什么头痛脑热发烧咳嗽我都会找你的,这段时间你得负责我的健康问题。他忍着笑说好,走的时候又说过两天我再来看你。我挥挥手说免了,你还是把我那车修好,我要原样的。撞之前什么样我就要它什么样。曲哲说都撞成那样了,我买辆新的给你吧。我说那不行,这两天你给我修好了,不然拿你的悍马抵也成。说完不等他回答,把门一关。世界终于清净。

      睡了个昏天黑地,连个梦都没做。我觉得自己象是沉在一片巨大黑色海水中,逆流无声。时光静止。后来我听到有谁在哭泣,声音很轻,循声望去,无边无际的黑暗当中透出一线光,我顺着光亮的地方向前走,走了很久,却始终走不到尽头。心下着急,脚底便拌了一下,扑通摔了下去。我啊的一声大叫,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床前躺着,阿呆在我身边呜呜的叫,大概是饿了。

      程浩走的时候怕阿呆寂寞,送过来给我养,说你俩正好做伴。我想也是,阿呆又乖,还可以看门。我伸出一只绑着绷带的脚给阿呆看,我说阿呆,以后咱俩吃饭都成问题,可怎么办啊。阿呆在我身边转了一圈,叼起我的钱包,出去了。我大奇,古牧犬体型巨大,自己开门从来没有问题。难不成还自己会买东西回来。

      过了好大的一会,阿呆真的叼着一袋东西回来,我大喜,扑过去一看,居然是狗粮。阿呆爬在地下,看看袋子,又看看我,满眼期望。我叹口气,拍拍阿呆,准备开饭。我想阿呆大概把我当成同类,以为我和它吃一样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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