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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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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翘课,是因为成绩好,上不上无所谓。我翘课,是因为从小到大太乖,想尝试翘课带来的新奇感,简单来说,我觉得翘课这件事情让我觉得很酷。
我是个很没有主见的人,并且对此也无所谓。我讨厌做选择,无论是在选择吃米饭还是面条,或是继续念完高三考入大学还是面试去做空姐幼教(我的成绩并不优异)。这些问题我原本连想都懒得想,按部就班地,一沉不变地,就这样跟着父母所期许,前辈所创立的固定路线亦步亦趋地跟着前行。但端呈对我这样的想法时常抱着批判的态度,他说,人生得是为自己而活,要有理想,要明确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我抬起头问他,“你想要什么?”
“那还用说,”他骄傲地扬了扬头,“写出一部脍炙人口的戏剧。”
“写出来以后怎么样?”
“继续写下一部。”
“然后人就死了”我眯起眼睛看向银杏树叶间隐隐绰绰的阳光。“最后还不是尘归尘,土归土。”
“那好歹后人能像记住莎翁那样,知道世界上有个我。”
“哦。万一没成功呢。郁郁不得志,客死异乡?饥肠辘辘,靠着接济过活继续坚持梦想?”我一想到他满含心酸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
“那你想怎么样?”
“我?”我想了会儿,说道“赚钱,结婚,生孩子。有空了坐到石头上吹风晒月亮。”
“那活着到底为了追求什么?”他有些迷惘地看向我。
“得过且过。平平庸庸。”我回答得丝毫不马虎。我是真心实意地如此认为。这点上,我觉得自己一直有向老庄思想靠拢的潜质。平淡是福,但我的平淡因为少女年轻时的狂想烂漫而又显得不同于世俗生存。便好像一只长着花斑的蘑菇极力融入普通蘑菇群中那样。但那时候的我丝毫不以为意,但我想,那时候的端呈是看得出来了。那副表情像在说“你太天真”,但又掺杂了些赞许和憧憬。
我也说不出来那种感觉。总之挺矛盾的,但那时候的我们,哪个不矛盾呢。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个戈多,但也只是我们知道他,他不知道我们罢了。至于来不来,出不出现,就靠着自欺欺人吧。
有时候,自己总是记不住书里说了哪些故事情节,记性差得不得了。但有时候,偏偏又能将生命中发生的小而甚微的东西记得死死的。
对于端呈,我便总是这样。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咱俩有时候一块儿吃饭,在饭前他总会闭目冥想,短短的几秒钟却是他在我心中成为的最美好的样子。一只手拿着筷子,突然中断的话题横亘在空气中。他闭上眼睛,嘴中念念有词,但不发出声响。祷告完后,便又瞬间如同灵魂换体,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
什么已经选定了哪所大学啦,自己近日读了哪些书本啦,隔壁的女生和自己表白啦之类的。我用筷子夹起花菜塞进嘴里,边听他絮叨,边蠕动嘴巴咀嚼食物,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是他在帮助你消化一样。我便曾抬起头来,深情款款地注视着他,说道“你就好像我的胃液。”
他不大能理解我说出来的话。但他常说,这也是他很崇拜我的地方。他有些自命清高,并且大有资本。他明确自己的目标,生活中如鱼得水。这使他虽然有很多看似亲密无间的朋友,却没有一个愿意掏心掏肺出来的对象。我有些承不住这过分的赞赏,忙忙找台阶给自己下,“哎呀呀,哪儿有你说的那么好。”
“可你称呼了我为哈姆雷特。”
“你也赞美了我为朱丽叶,咱俩算扯平。”我急忙忙辩解。喏,越是对欣赏自己的人越是害怕让对方失望。我如此地欣赏端呈,他优秀到未让我失望。但我不同,我有几斤几两自己清清楚楚着呢。
“不,你不是的。我有眼光。”他说得一脸笃定。我也只能放下心来地接受他对我的赞誉。并且努力前行着,使自己的软弱和浅薄不被他看穿。
他有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叫丁梦寐。他们从小一块儿长大,成为男女朋友也是顺理成章。认识端呈之后,我见到过丁梦寐,长得眉清目秀,斜斜的刘海上夹了一个小兔子形状的镂空发夹,眼睛很大,不爱说话。但当我呆在她身边时,却丝毫不觉得陌生退让。这种感觉让我很惊异。那种安心舒适像是她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我承认,我很喜欢她,比喜欢端呈还多点。
偶尔,我们三人会去丁梦寐的家中玩。她家有个小阁楼,上面作为她的房间。我觉得很是浪漫。像林中仙女出没的小屋。因为我的喜欢,常常独自霸占阁楼,听听歌,看看电影。他俩在楼下,我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也不想知道。丁梦寐在另一个区的女子贵族高中上学。但却是个真性情的女孩儿,一开始我还没什么感觉,但有一次,酒喝多了,她便开始像端呈那样絮絮叨叨地和我说起了话,从抱怨学校到数落端呈,再到诉说羡慕我,最后吐完端呈一身后睡死在了我的怀里。
我从未像那时候那样想体贴一个人过。我拍掉端呈想要扶她的手,将其靠在我的身上,把她安置到舒适的位置,命令端呈拿来被子和热毛巾。端呈有些不快地说道“她是我女朋友。”还有,“我和你认识的时间那么长,从未见过你对我那么关心。”
“那是因为你没喝醉过,高贵的王子。”我送给他两个白眼。换下一块毛巾。
我行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光景。期间,脑海中除了叠影重重的关于回忆的片段。还有卡夫卡的城堡。我便觉得自己就像城堡中的土地测量员,那幢红色建筑物离我是那么得近,又是那么的遥远。但我的心中倒是一片平和,因为我看到同样大包小包的学生由父母载着从我身边呼啸而过。
快了,快了。我想。
手机中的音乐已经唱到了十二平均律。这时候,铃声响了起来。我按了接听键。
“喂。”
“洛阳。你到学校了吗?”是母亲大人的慰问电话。
“快了,快了。”我又抬眼看了看那幢红色的神秘建筑物,在不远处朝我招手。这只调皮的兔子,我想,说不准它在跳动。
“哦。一路小心。”母亲再次细细叮嘱。
我说“好的,放心吧。”
刚刚挂断电话,又有一个新的电话过来。
“喂。”我照旧彬彬有礼。
“洛阳,是我。”
“唔,梦寐。”我对于这个电话很高兴。声音也不自觉地明亮了起来。
“嗯,洛阳。我是来和你说,谢谢你的。还有我很喜欢你。”声音中还带上了哽咽。
我对这段话觉得莫名其妙,想来可又是端呈惹得她生了气,急忙劝道“梦寐,是不是又是端呈那小子伤了你?我马上就到学校了,到了学校我帮你去教训他。”
“不不不,我只是单纯想来和你说这个。”
我转过一个弯后停下脚步。红色建筑物正欣然出现在我面前。梦寐果然是我的好运气。我是如此简单而又深刻地喜欢着电话那头的女孩儿。甚而超过了端呈,这点我是说过的。我的脸上不自觉地带上几分笑意,想起了毕业后不久,咱们三人一块儿去的大海边。那个场景我永远不会忘掉。
我们三个在大海边的旅社租了间套装房间,我和梦寐睡床上,端呈睡房间外的沙发上。半夜时分,我们约定好一块儿起床去看朝阳。偏偏端呈就睡得和死人一样,怎么叫他都不醒,于是,我和梦寐便披了外套,迎着有些淡薄了的月光朝大海的方向走去。大海跟着风儿一下一下地拍打,发出“呼啦呼啦”的声响。沙滩上静谧得很,只听得到大海的轻声呢喃,我俩裹了裹外套,踩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时会被贝壳磕到脚掌,但那也是很甜蜜的痛。我俩对这番安静壮阔的景观激动不已。
我俩坐在沙滩上等着照样出来。我清晰地记得,梦寐满怀向往地说道“从小到大,写了不少关于太阳日出的文章,没想到真的能见到啦。”
“是啊是啊。”我看着微微发白的天际,“让我来研究研究,太阳公公究竟如何蒙着面纱出现。”大自然真是股神奇的力量,我心想。
微微发白的天空被渐渐染上一层亮红色,那些雾蒙蒙的云像它身边的丝绸带,无怪于人们将其描绘得天花乱坠。它像个颜料的中心,在被带上了水后将红一点一点地散漫开去。直至整个荷包蛋成功出炉。
梦寐是个很感性的女孩子,激动得就差热泪盈眶。她说,这是人生中最美妙的一刻。
我点点头表示赞许,“如果能加上荷包蛋,就更棒了。”
她近乎于破涕为笑,“洛阳,你说话起来太可爱。”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大概是乱七八糟看得太多。”我一直觉得,一个人要走进另一个人的心里是顺其自然的,是水到渠成的,是潜移默化不知不觉的。梦寐便是这样的一个存在,我不自觉地将其划入人生中最想要相伴的人。理由是说不上来的。端呈呢?端呈算不上,他是太不普通的男孩子,有些高不可及。我便小心翼翼地将其供奉起来,自然是偷偷摸摸不让他知道的了。作为让自己前行的动力。
端呈醒来后知道了这件事暴跳如雷。他说自己绝对没有睡得我们口中的那么熟,我们就是想要抛弃他。其实他说对了一半,我有这个心思。但我知道,梦寐是绝对没有的。她是那么无知无畏地爱着眼前这个男孩儿。
该如何解释,我不是同性恋。我看到端呈这样的漂亮男孩子也会紧张,小鹿乱撞。但梦寐却是我心中最完美的女人的遐想,说话轻声细语,长得温婉,举止娴淑,打扮得恰到好处。有一颗善良的心,感性透顶。和她在一起我能感受到最为虔诚的安定。我甚而将其作为我的信仰,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光亮和温暖的信仰。我不知道端呈对她是抱着何种的态度。但我是如此得诚心诚意。
我对端呈说,“别气了,我请你吃荷包蛋。”
端呈推开盆子,“我要看朝阳。”梦寐着急得快要哭出来,忘了夹小夹子的刘海掉下来被她一下一下捋到耳后。
我叹了口气,“男人啊男人,你的名字叫幼稚。”我拿起刀叉切割者眼前金光熠熠的荷包蛋,金黄色的流质蛋黄噗一下从裂口中涌了出来。“得啦,得啦。我们今天早上看到的,还不是一个荷包蛋。”
说完,插起叉子将分割开来的荷包蛋塞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