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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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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下车的时候,大巴车内的盗版劣质CD恰巧放到甲壳虫乐队的当我64岁时。我搬下行李的手一沉,夹在耳边的头发受到重力感应垂下来几丝。
大巴司机毫不犹豫地按了切换键。车厢里又回响起时下流行的网络歌曲,车厢内的人群又活跃了起来。
我托着庞大的背包下车。车门“哗哒”一下毫无犹豫地关上。斑驳了油漆的车身扬起一阵尘土,呼啸而去。
我茫然地朝着四周环顾。天气还算不错,站牌两边稀稀落落长出了些叫不出名字,又高至我膝盖的杂草。拿出地图细心地研究了一下,最后叹了口气。我的地理向来菜得不行,方向感也不过停留下前后左右,要用东南西北来区分,太难了。
不远处有幢红色的建筑物。影在灰灰的云层里。不管怎么样,往前走总是对的。我将地图夹在腋下,从背包中抽出耳机,调出刚刚在车上被猛然掐断的《When I’m Sixty-four》,信步往建筑物的方向走去。
那幢红色的建筑物可能就是我的宿舍楼,听他说G大的宿舍楼就在下车车站的不远处。他叫端呈,咱俩的认识有些莫名其妙。那时候的早上,我耳朵里塞着耳麦,里面传出女人标准的毫无任何情感的英语单词发音。我打着哈欠,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握着牛奶盒。喝牛奶是为了长高,我的发育有些慢,第一次初潮是在初二。初潮了后,身子才像抽芽了的竹子那样长开去。
我们家小区楼下停着不少自行车,其中有一辆浅绿色的是我的。就在我盯着自己绿色的小自行车时,一个人影就冲进了我的视线范围内。那天他穿着什么样的衣服我是记不得了,甚而连有无骑自行车也记不干净。
我的耳机恰好在他说话的时候有一大段的空白点。“女人啊女人,你的名字叫软弱。”
我极力遏制住自己含着乳白色液体的嘴巴不至于喷出来。咕咚一声咽了下去。而后,同样地扯着嗓子,“早上好啊,亲爱的哈姆雷特。”
在他被惊吓的目光中,我捋了捋杂乱不堪鸟窝般的头发。转身时,带着黑色污渍的灰色长裤还蹭到了阳台边上褪下来的白灰。
我俩就这样成了莫逆之交。关于那天早上的情境,在他回忆起来带了不少的浪漫色彩,就好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夜半幽会。
“哦。朱丽叶这点说得通,其他的都说不通。”我正在食堂里和大排作殊死斗争。溅起来的汤汁落到两星期没洗的校服上。我将被溅到的地方放在干净的桌角蹭了蹭。心满意足地咬了两口黑红色的大排。
“你就那么喜欢莎士比亚?”我咬了两口后,反问他。
“还好。”他的眼睛还是亮闪闪的。有时候,我真的弄不明白他,怎么能时刻保持如此兴致满满的状态。
“我只是喜欢一切歌颂美和艺术的东西。”他又补充了一句。“大学要填报什么志愿想好了没?”
我瞟了一眼左侧,“汉语言文学。”
“你就如此热爱文学?”他敲着筷子,与其说在问我,倒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也好也好,文学和我的戏剧会是相通的。”
我扒完了碗里的最后一口饭,端起餐盘就走。果不其然,两个怯生生的女孩子走了上来,“那个……你好……”
后面的话我无趣听。但和教导主任擦肩而过时忍不住歪起嘴角。笑得一抽一抽,肩膀还狡黠地抖了抖。
端呈自然不可能是我的男朋友。但他也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风趣幽默,热爱戏剧,出口成章,相貌周正,举止得体,成绩优异。偶尔有异于常人的行为也姑且把它列入“为艺术事业献身”这句话中。
我和周围人的关系,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和谁都谈笑风生,见面都记得礼貌地打招呼。可以和任何一个女生一起上厕所,也可以脚步轻盈地孤身一人跑去食堂吃饭。不依赖谁,也不被谁依赖。我对情感寄托和依赖这种事向来不赞同,倒不是人情冷漠,不过觉得太麻烦罢了。
我从不相信需要毫无回报的情感。对着父母也是,他们付出的好督促你按照他们所期望的那样来,但这点我毫不排斥,反正我也没有什么特别期望做的事情,按照他们一步一步地来省下了不少规划未来的时间。
端呈却不一样。他便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背叛守旧呆板贵族大家庭的富家公子,顶着良好的身世同革命友人住在破旧狭窄的公寓内。有目标,有理想,对人生有着最根本的规划,不管接下来有什么变动,但不会脱离出去太远。好像拴在一根轴上的陀螺,无论怎么转,都是一个圆。
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他也喜欢周围所有的人,连留着两撇小胡子的教导主任他也曾倍感怜悯地叹道,“他不过是个无法领略美的可怜人,别责怪他。”
继阳台事件过后的第二天体育课,我逃掉了女生八百米跑步练习,躲在体育馆三楼的阳台窗口处看书,恰巧拿着一本《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我一直都觉得中文翻译过来的外国诗词会失掉其独特的美,好比中国的古诗词讲求韵律韵脚那样,外国诗歌的翻译多多少少得被削去几分美。吸引我的,是译解,相比而言,欣赏莎士比亚这个人倒是有意思得多。
端呈逃掉了他们班一千五百米的练习,裤兜里插着几张卷起来的A4纸,看到有人时发出了“咦”的一声,我抬起头来,觉得这张脸面熟。
他倒是一下子“花容失色”,冲过来抬起我手里的书,“你也喜欢莎士比亚?”那双眼睛像是要喷出火来,我被他吓了一跳。但随即想了起来这面熟感来自何处,摇了摇头,“谈不上喜不喜欢。哈姆雷特先生。”
他听了我的回答。一愣,“是你!”像是刚刚把我认出来。
我把书合起来,“是我。”
“得,得,昨天吓了我一大跳,今天又被吓了一大跳。得,得。”说着说着,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我心想,碰上怪人了。
他有些害羞地挠了挠头,想说什么,但欲言又止。这样子三次以后,我合上了书,礼貌地问道,“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哈姆雷特先生。”
他嘿嘿笑了笑,从裤兜里抽出那两张A4纸,“我想让你帮我对下台词。”
我叹了口气,接过他的纸,我以为那会是莎士比亚类似仲夏夜之梦,或是套中人之类的戏剧。但没想到,他排演的竟是《等待戈多》。
他在这方面很有天赋。这点我从不怀疑。我的生硬应答丝毫不影响他的入戏。那对混沌世界的迷惘和不知所措逐渐逐渐深入我的内心。
课下来,我们对白了多少次也记不清了,我的喉咙干干的。提醒他道“下课了。”
“啊,啊,下课了。”我真怀疑他是真的没有听到铃声。
他随即又将这两张纸塞回到裤子中。扬了扬手,“请你喝可乐。”
我点头表示赞同,但在买的时候,我挑了瓶果汁。
“你不喜欢喝可乐?”
“还好。”我掀开易拉罐盖子,清甜的果汁滑过喉咙缓解了干涩,我咕咚咕咚灌下去好几口。“可乐喝多了对男人不好。”说得意味深长。
“你是男人?”他拍拍脑袋,而后才幡然醒悟过来似的,哈哈大笑起来。“你人,有意思。”
“承让承让。”我一口气喝光了果汁,将其扔到垃圾桶中。
在我转身打算回到教室上课时,听得他在后面叫唤,“我叫端呈,不叫哈姆雷特。”
我顿足,笑嘻嘻地说道,“本来我还想告诉你,我叫奥菲利亚。”
“那现在呢?”他也笑。
“刘洛阳。”他频频点头,嘴巴里咕咕叨叨“好名字,好名字。”
咱俩一路走回了教室,那时候念高三,大家都被考试试题压得喘不过气来,多多少少有点愁天下过于太平的神经质。
“你们可是在交往?”“那人是谁?”我歪着头想了半天,对着神色充满期待的人,挠了挠头,有些羞赧“哈姆雷特?我忘了。”
事后我同他说起这件事,他大笑不止。那时,咱俩已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俩时常约好翘课去绕操场,一圈一圈地走。
学校明令禁止的天台也时常被我俩临幸。从那儿鸟瞰下去的风景特别好。尤其是在上课了的静谧校园中。绿色操场红色跑道,两边种满了粗壮高大的银杏树。偶尔有鸟儿在树干上小憩,紧张兮兮地扭转着头四处望来望去。听到一丁点儿声响就扑楞楞地飞走。大银杏树的另一侧放置了不少运动器材,我不爱运动。却喜欢那些双杠,抬起两条腿挂在双杠中间。靠着膝盖为点的平衡来回晃荡,端呈问我在干吗,我便回答“换个角度看世界”。
我俩在一块儿的时候什么都谈。从喜欢的作家到音乐再到门口附近哪家小吃店好吃。我说我喜欢村上春树,喜欢他笔下的人物,也喜欢他的很多观点。他反驳我说,其实你并不是真心实意地喜欢那些观点,不过是喜欢那个人连着赞赏了他的观点。我觉得也没错,低下头来沉思了会儿。执拗地说了句,你管我。
他对我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态度很是不满。连连摇头。我无所谓地耸耸肩。他说他喜欢巴赫的十二平均律。我说我没听过。但我喜欢甲壳虫乐队和老鹰乐队。
这段对话之后,我跑去租了一盘巴赫的CD。咱俩再次见面的时候,我实诚地说道“十二平均律很无趣。”他倒是神采飞扬,笑眯眯地说道“甲壳虫乐队的歌好听。老鹰乐队也不差。”
因为这件事,我郁闷了很久。总觉得自己吃亏了,好的东西被人家抢走。于是,为了填补那种不甘心,我愣是买了张巴赫的带子,来来回回听了好多遍。古典音乐就是这样,重复听了几遍后顿觉有味道,这下子,我心里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