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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三章 黑择明:叫最暗黑的戏院发出光 Part ...

  •   “我决定把会长的位子退掉。”那天我们几个副本打得百无聊赖,干脆忽视那群毫无杀伤力的对手,跑到角落聊起了天。魄,就是骆明朗一语惊人。
      “会长走了,还是‘灵魂说’吗?”祈离很快打来一行字。
      “你走了,我也不玩了,早就觉得没意思了。”祁轩庭这句话算不算间接告白,游戏里的好伙伴,现实中的知己,无论我想得有多歪,都抵不过日益对他们的欣赏。
      “算起来冥夜录也玩了一年多,创纪录了。”游戏界面里,牧师魄身着银白色长袍,坐在悬崖边,他的相貌和每一个牧师玩家相差无几,但是对我来说是不一样的,“我想专心做一些事。”
      “那我们以后就不能一起玩游戏了。”祈离的战士卡卡罗特做了个大哭的动作。
      “还能再见面的。”我不再旁观,这句话用的是判断语气,不是疑问句。
      “当然了。”魄说道。
      “今年暑假游戏会大幅度更新,我还要靠你们见到Isaac男神呢!”我毫不掩饰对NPC的喜爱,仰天长啸三声,震碎了其他三人的心。

      正想得出神,被并不遥远的回忆割断了愁思,骆明朗从侧边走到面前,不平稳的喘息声安静地传入耳中,毫不掩饰关心的眼神。
      眼眶顿时被温热的泪水充满,源源不绝地汇聚一处,我用力不让它们流落,侧过头。
      因为你的存在,我得以有放下防备的勇气,尽情展示我这个处于社会弱势的人对世界的不屑,胆怯,孤立无援的惶恐。说实在的,我害怕受到你的嘲笑,哪怕一个无感情的眼神,但没法控制自己。第一次见到你我告诫过自己的话?让他们见鬼去吧!
      “我不想回学校。”我哽咽着任性得说道。
      骆明朗翻遍了身上的口袋,可是出来得太匆忙除了手机什么都没带,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懊悔与不知所措交织的神情。
      “我是不是像个神经病?我没有未来…”为了忍住呼之欲出的眼泪,我听见自己发抖的声音特别好笑。
      倏然,我感觉自己被一股外力向前拉进一个温暖的棉被,
      骆明朗握住我的手,给了我个轻轻的拥抱,落雪无声,踏马无痕,却抵得上千军万马的力量。等我意识到这就是传说中的拥抱后,心脏才开始恢复运转,不断加速跃动。砰,砰砰,砰砰砰,我似乎还能听见回声。

      月湖的水光潋滟,微风阵阵,从树叶间散落的光束在地面上若隐若现,湖面上也是波光粼粼。整个世界像极了信号不好的半彩色电视机,晃动,令人头晕目眩。
      明朗,不仅仅是与你欣赏了良辰美景,也是这风景,目睹了我和你的同行。

      “咳咳。”他的声音从耳后传来。这个动作已经维持三分钟,还是五分钟了?
      我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话,然后挣开了手,向后退了一步。
      出乎意料的,他又重新拉上了我的手,带着冬天特有的冰凉掺杂着男性的温度:“我刚才呛了一下。”
      “随你,我可不想再做那边教育小孩的妈妈的反面教材了。”
      “心情好些了?”
      “你都主动献身了,我当然要领情。”他无奈地看着我,宠溺的目光倒令我不好意思了。
      “你不用上课?”
      “旷了一节软件工程高级课程,你要补偿我。”
      “请你吃烤番薯,外加免费天一阁月湖半日游。”我一副小人得志的欠扁样,牵着他的手往外走,走了几步,又忘了些什么,小碎步跑到湖边的一个堆满大石块的没有护栏的角落,不顾他的呼喊,小心翼翼地踩了上去。
      我蹲下身,温柔地将树叶平放到湖面上,它很快便随风飘到几米外的地方。美丽的生灵,也请你永远向着远方,曲折地前进。
      骆明朗伸出手把我接到地面上,然后用脚踢了一下石头,似是检验它的牢固程度。
      我只笑不语,今天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回到家,跟我料想得一样,我仍是稍稍晚了一会儿回家的高三生。爸妈看见我被冷风吹得发红的鼻子和两颊,却容光焕发,咧嘴傻笑,一个以为我被风吹坏脑子了,一个说我肯定在外面吃了很多小吃。
      我不予置否,风卷残云般解决了晚饭,蹦跳到房间里,把书包一丢,把原先散落在桌上的零食、漫画、小说、笔芯和各类包装纸移到一边,理出一大块空儿,铺上白纸,上头对着地理图册。
      我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和英语,前者不用死记硬背,后者的老师都很有气质。从高一起我就对地理不感冒,尤其是后来的地理图册加剧了我的密集物恐惧症。
      一笔一划,先用铅笔勾勒,再涂上彩色蜡笔,足足两个小时,我终于完成了继小学后我创作的最满意的大作——中国地图一张。
      得意洋洋地举着它想爸妈炫耀却遭到不重视的敷衍,我也没有丧气。
      恋爱是上帝的灵感,会使我们的音乐绘画舞蹈等艺术细胞二次萌芽爆发!
      人生真是充满正能量啊。

      高考前一礼拜,最后一次到黎晓姐家补习,名义如此,都这地步了,再绷紧神经也无济于事。这种近乎消极的想法得到意料之中的祈离的支持和意料之外的黎晓姐的肯定。三个人于是坐在地毯上边听音乐边扯家常。
      这一个多月来,发生了很多事,却也并无波澜。无非是一模二模三模,试题试卷试套。
      值得在梁榆晨人生纪念簿留下一笔的就一件事。说这件事之前还得先提到一个人,虽然只见过几次面,不过我们已经确定了关系,开个玩笑,我说的是薛宇琳啦。
      她说一直没见我们出现,也许我们不是固定居住在这里的,往这条线索想,很快便找到了黎晓姐,两人聊得很合拍。
      我看到漂亮姐姐那么受欢迎还是喜忧参半的,祈离对她撒娇,现在又多了一个薛宇琳分享,她的时间不完全属于我了。转念一想,这应该是她男朋友该着急的事吧。
      薛宇琳一个人住在宁波,在宁波报社下找到一份工作,跑跑新闻,凭借自己的先天优势偶尔做一些翻译工作。
      她八岁那年随家人去了美国,之后几年一直没回来过,十八岁时出于自己意愿离家回国,在北京读大学,读了近四年提前毕业拿到双学位证书又回到了父亲的家乡。
      我和祈离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盯着她,我活这么大还没出过浙江省呢,不不不,重点是她的经历太戏剧性了。
      我一开始误以为她是混血儿,她说可能是在从小在海外长大所以耳染目濡连模样都外化了,其实她是个纯踹你死。
      祈离惊呼,你就是传说中中国版的的PWH吧。
      薛宇琳挥挥手,用沮丧的口气说自己在北京上学期间惹是生非,除了谈了场两败俱伤的恋爱,一无所获。不肯回美国的家,家里决定缩减她的开支,除了一套房子,每个月零花钱是妈妈偷偷寄回来的。
      我读大学后,发现卡里每月的一千元还能剩余一百,立马把自己列入男人不可错过的贤妻良母居家好女人榜单。
      高一的时候我很爱逛城隍庙,笨拙地讨价还价,自得其乐。过几年又去哪里逛了一次,和同学在光了一个小时仍双手空空精神游离后发出感触:“我们当初怎么会在这里买一大堆衣服裤子鞋子的啊!”其实这里只是按它正常的规律生长,而我们成长的速度超过了它。
      城隍庙记录着宁波屌丝们的成长史,小吃街的牛肉生煎,二楼的大头贴店,三楼各种饰品服装。逐渐的,我们能分配的金钱增加,我可以在星巴克坐一下午,H&M森马平时随便穿穿,我还去个城隍庙干嘛?特意感受人海挤来挤去的拥挤闷热?
      长大了就对这些东西看不上眼了,虽然这是事实,当你意识到时还是会对成长报以疏离。当年的探奇心不复,当年的小孩子也离家了。
      “晨晨,不喜欢逛街吗?”黎晓姐有次单独问我。
      “就是,唔……”我支吾了半天,这些惶恐,羞怯,不是空穴来风的。我这几个月认识的人,哪一个带出去不是回头率百分之百,引人侧目的?包括黎晓姐你,你们来自一个同星球,那里有最鲜艳芬芳的花朵,最醇馥幽郁的酒,最适合王子公主居住的华美宫殿。我呢?只是环绕在这颗星球旁的孤单小行星。
      黎晓什么都懂,她拉我坐到沙发上,轻轻地说:“晨晨,我24岁了,但是总有种错觉,我以为自己才刚出生,在这个社会上刚出生。从小学到高中,我都是别人口里最优秀的,但是‘最’这个字是错误的。遇到能让自己不站在原地的人,是好事啊,除非你是the king of the world。”最后她用夸张的语气说出那句英文我确实笑了。
      隐约中,我意识到有些不关于我的事慢慢滋生。
      祈离和祁轩庭,黎晓和顾子杰,他们的故事很多次我都有机会详细地了解,但是我适可而止地打诨过去。我没有做好面对这个世界的准备,我把他们都想象得十分美好,这是不对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三章 黑择明:叫最暗黑的戏院发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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