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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婚事 “嘻,孟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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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清就要成亲了,而洛凌的父母也暗中替他相看了不少世家女。大儿子是管不了了,二儿子他们实际上也懒得管 ,但三而子好歹是要成亲的呀,因此洛凌的事是怎么着也要操办的。
看,这不就有一个 ,云家的嫡长女,云暖玉,年方二八,聪慧多才,守女戒,擅六艺,生辰八字与洛家二子堪称是天作之和,这等亲上加亲、强强联合的好事,两家人怎么可能放过?
话说,这云暖玉又是从哪个疙瘩冒出来的?洛凌皱眉。
“哥,你看你,又走神了。”洛云驱马上前两步,与洛凌并行,顺手抓过他手中的缰绳,侧身笑道:“不会你又再想我那未过门的嫂嫂吧?”
“啊。”洛凌叹气,并未注意两人之间太过紧密的距离。
“文定在什么时候?”孟清乘一骑枣红色的骏马,绕着围场跑了一圈,深红色的马蹄上被溅了不少青绿色的汁子。此刻在洛凌身边笑得戏谑。
孟清一问话,洛凌像打了鸡血一般瞬间活了过来,“兄弟,不是应该讨论你三月初七的洞房花烛夜吗?”
“咳咳,逸仙,你又笑话我不是?”若是不看孟清漂亮到凌厉的五官,单看他那瓜子脸与好得过分的皮肤,真以为他是哪家娇养的小少爷,而不是那个能凭三寸不烂之舌谈笑间就力敌五万凶骑的儒将。
“听闻未来的孟夫人可是牧之远牧大人的千金呢。”洛云在一旁帮腔,那语调可谓是意味深长。
“可是牧芷嫣牧小姐?”一直未插话的萧予行终于放下了手中的书卷,策马跟上三人的步子。
话说这书呆子,可是五年前圣上亲笔题名的金科状元,萧家的长子嫡孙,也是洛凌这一行人的竹马知己。当然,用洛凌的原话是狐朋狗友。
予行,予行,萧家家长的本意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可谁曾想,万卷书是读了,可这万里路嘛,你还敢奢望出来遛个马的人亲身躬践?
“哦,予行也知道?”洛凌目光灼灼,连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马上也掉书袋的人也露出一副知之甚深的样子,可见这“孟”夫人不简单啊不简单。有趣,有趣!
“行弟,愚兄讨饶。”孟清见洛凌眼中毫不掩饰的八卦之火,连忙苦笑。“您老口下留情。”
但萧予行是什么性格?
直接把孟清华丽丽的忽视。
“也没什么,只不过听闻此女在三岁时便能作《登秋爽台赋》,其中一句‘清风横渡,雁客东来’为不少大家击节称叹。”言及此事,便侧头向洛凌说道:“与逸仙的‘天星遥将坠秋扉夜微明’并称一时呢。”
洛凌不曾想这事会扯到自己的头上,连忙撇清,“那年我已经柒岁了好不好,况且那首诗也是我的书童青玺即兴胡诌的。”我一个柒岁的“大人”和一个三岁的女娃争什么?
“就是,哥哥柒岁就夺下了上京书院的文榜第一,怎会作出这等歪诗?”洛云趁热在旁边加了一把火,努力把自家哥哥的形象塑造得无比高大。
“洛云,这又是你胡诌了。”洛凌实在没面子在竹马面前宣扬众所周知的丰功伟绩。于是便耍了一个鞭花,出其不意地扫在了洛云的马臀上,黝黑的骏马吃痛,顿时放开蹄子撒了欢的跑。
“呀,哥,哥,救命。”洛云也不勒马缰,只放声大叫,一扫平日里冷凝肃目的样子。在洛凌面前,尽情的装小卖萌,也不怕丢脸。
“那,逸仙,你的事,你又怎么应对呢?”孟清剑眉微拢,望向渐远的洛云,低声问道。他知道,以洛凌的性子,定不甘愿被一纸婚约束缚。
“嘻,孟清,你可知道,庄子鼓盆而歌的故事?”连圣人都为了妻子的死而庆贺,那我一个凡人,有没有妻子又有何关系呢?
这日洛府好不热闹,一向标榜低调朴素的洛家,光是往来穿梭的丫鬟小厮就不下百余人。经灵智寺无慧大师相看的日期,未时三刻是两家下定的吉时。
善于藏拙的洛府好久也未曾有这样的喜事了。
但还未到午时,皇上就着人来宣了一道圣旨。
大意是听闻洛家二公子福慧深厚,俊逸无双,因此着洛凌即刻起就沐浴斋戒,于三日后启程,前往苍莽之森,寻找盛世青莲 ,以保佑夙阳国国运昌盛。并调派两百精兵以加护卫,待到功成之时再给予嘉奖。
说白了就是皇帝老儿这两年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想要寻找长生不老药,你洛凌呢长相端正,不至于把灵药吓跑了。成亲什么的,有天子重要么?大不了到时候赐你一屋的美女便是。
皇帝为什么要突然让洛凌去寻找盛世青莲?咳,应该说,是被洛凌在暗地里忽给悠的,你想呀,真正居心叵测的人怎么会自荐去那种有进无出的地方?云洛两家老是联姻对皇帝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因此,纵观任何一个方面,一个年近八十的皇帝对上别有用心的洛凌,无不惨败。
洛凌想的却是,这皇帝也未免太心急了,他还没参加孟清的婚礼呢。至于云家,还是给他们透个底,诸如盛世青莲吧啦吧啦,没有个一二十年怎么能寻到(当然这话不能泄露给皇帝),去苍莽之森极有可能送命,断手断脚都是小事之类的。所以总结:婚礼什么的,都是浮云。
其实洛凌的真实意图是,自己离大成之日也只有短短两年。在此之前他需要更加适合的地方进行精修,把基础重新给整合一遍,而不是像二十几年来那种囫囵的吃法,贪多贪大,虽然是捷径,但危险不亚于走钢丝。而且关于天地人的精要,他总觉得隔了一层纱幕,无法运用得炉火纯青。
如孟清那样的齐人之福,他洛凌怕是一辈子都享受不到了。
父亲、母亲不是二子不孝,怪只怪,你们的大儿子深深的刺激了我,再说,传递香火之类的,不是还有三弟吗?
洛泽,我一定要狠狠地超越你!
洛泽总是在离他不近不远的地方晃荡,似乎是要把这许多年没见的面都补齐了一样。如果不是他身边时时刻刻都跟着风轻城,洛凌想,也许他会是极为高兴的。
如果说第一次看到有超越之心,那么第二次呢,第三次呢 ,洛凌随卫队一路行来已有三月。三月之中,风轻城与洛泽的身影已在他视野之内出现了五次 。不管是有意无意,不管其中有多少委曲原由,单单看那一幕幕犹如那日在柳岸烟堤上的场景,脑补着两人摩肩接踵、互诉衷肠的情形,洛凌心中的小恶魔就想杀人。
话说,要秀恩爱,别地儿去呀!
……
“有劳各位送我至苍莽边境,这趟苍莽之行,本是因我而起,我不想白白连累你们的性命。你们就此等待,若一年以后 ,还未有我的音信 ,就…..回去报丧吧。”苍莽之森,各路神妖鬼怪合聚于此,于一般人来说,这儿就是通向地狱的临门一脚,但对洛凌来说,这儿又何曾不是像云洛两家伪装自己米西的好地方。
“公子,万万不可!我等护送公子来此险境,本是职责所在。吾等自是与公子共进退。”
“我意已决,你们领命便是。”
……
一里之外,青丘向晚,层林染色,风轻城娇笑道:“你可别不耐烦,我准备许久的好戏才刚开始。”说罢,也不看洛泽的反应,径自寻了一节树杈,倚了上去,脸上的笑容尽敛。回复到那个高高在上、冰肌玉骨的风族圣女。
洛泽仿若未闻,笔直的站在青绿色的华冠之下。脚下的秋草蓬松柔软,秋虫也不鸣叫,只稀稀疏疏地在地上爬行,洛泽好像能清晰地察觉到它们的轨迹,然后从脚底一直痒到心里。他放空神情,望着那一里之外已长成男子的少年,血管里的液体似有一种诡异的活跃度,霎时风起,雪白的衣袍翻飞,倾覆了与之共舞的秋叶。野外天高云淡,那身影在不知不觉间,已站成一派苍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