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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我叫白文正。
      这个大名还是大小姐给我取的,连姓氏也是白家给予的。
      在白家,我不完美,我很卑微。
      我不高贵,我很懦弱。
      如果大小姐你不嫌弃我,请允许我一直呆在你的身边。
      如果有一天你嫌弃我,那我会以另一种方式默默地保护你,只期盼我能和你在一起。
      在每一个盲人的内心世界里,特别是曾经得到过光明的盲人,心里永远憧憬光明。
      睁开眼,世界依旧是明暗的一片——看不见夏市这座城市的繁华喧嚣,看不见淋漓满目的建筑,看不见大小姐那优雅的微笑,看不见白小少爷那傲慢的神色。有的只是永远黑暗的世界。
      在我懂事的时候,就一直很喜欢阳光的温暖。
      “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巴尔蒙特的这句话,自从我第一次读到它,就几乎一天也没有忘记过,诗人就像一个从来没有受过伤害的人一样,如此诚挚、欣喜、宁静地歌颂着大地、阳光和人欢马叫、喧腾不息的世界。
      伫立在阳台旁,脸斜向45°面向阳光。我喜欢温暖,如同我依旧偏爱于这样看着太阳。
      程序化地折好了被子洗漱完了嘴脸,然后开启电脑放着那本最喜爱的音乐。因为习惯,生活有了些须改变。习惯于孤独,习惯于一个人唱歌。早餐。两片面包加一个荷包蛋外泡一杯热牛奶。伴着音乐走出家门。
      摸索着扶杆。我一步步地行走着,耳边有鸟和风飞过的声音。风吹在脸上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扶杆右侧有很浓烈的化学气味,熏得我有些头晕目眩的感觉。抬起头,盯着向光的地方站立了一会。
      前方就是健仁孤儿院了吧?
      自己从懂事的时候,就是这孤儿院里最不起眼的一员。
      这所孤儿院什么都好,只不过这里的孤儿彪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孤儿院内所有孤儿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院里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院长都懒得管,也管不着了。
      白文正想起自己在孤儿院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麽拔高,营养也都跟不齐,矮矮瘦瘦,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好欺负,怎么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这样的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今天院长发的食物,被高个子男生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习惯了,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被欺负是不少孤儿院里的男生走向成长的必经之路,就当是提前进社会新人训练营好了。
      白文正无论长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励志电影里的龙套配角,他胆小,天生不喜欢暴力,吃亏当享福。
      识时务当然能免吃不少苦头,但对这种路人甲的角色,自然也没人看得起。
      人人都想当英雄,像被那个焦雄打头,抢东西,他心里也非常不舒服,但要论两人对打决斗,他肯定是输的,没来得及出手就能被两耳光扇傻了。
      何况焦雄他那样嚣张的人,也不是能平白无故就这样的,都是拉帮结派。得罪一个,就等于得罪一群,吃不了兜着走。
      大小姐和自己就是两个世界的人。白家大小姐长得非常好看,唇红齿白,夏市出名的帅哥。出身高贵,骄傲,也优雅,有些女强人的气势。正是青春电影里的主角类型。
      刚开始大小姐是很瞧不起自己的。
      他也觉得鼻孔朝天的天之骄女挺让人不舒服的。
      两人开始有交集,是在那一天。
      以前的白文正只要得过且过只求安稳,只要现状比以前好,就会心满意足。
      刚到白家的时候,被大家一起欺负,连仆人也不例外。那时候的大小姐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内心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是他自己很有自知之明,毕竟没有资本,能成就者寥寥。
      他又不害人。起码他问心无愧。
      但是事实上,对白家大小姐,他不止不讨厌,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白文正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白黎雪。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麽,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白文正当然不敢癞蛤蟆肖想吃到天鹅肉。但他也会被她的魅力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白黎雪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只要见了白黎雪,他就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当了一段时间的专属助理,白文正省下一笔钱,自己去买了很多的红糖和山楂,每次都拎到公司去,每个月固定在那几天给白大小姐泡上一杯滚烫的山楂红糖水。
      这种殷勤,白大小姐还是会不客气地笑纳。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被大小姐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她。
      幸好很多时候白黎雪的态度客气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她,她还会对自己说谢谢。
      有一天白文正发现前来公司的,除了白家人之外,还有周敦儒。
      什么时候大小姐开始和周家的公子走得那么近了。看周公子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白黎雪,白文正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自己这种体贴逢迎,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出身豪门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在大小姐这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也会得到大小姐的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周敦儒的确也年轻有为。
      自己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气质高贵、有胆有色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幸而大小姐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为她服务的他微笑,说“小白,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自己的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至于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白黎雪的努力上了。
      白文正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胖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子的排骨,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西装感觉变得没那么松,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多了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么收拾打扮,阴影上也不会开出阳光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白黎雪当助理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就是替她买早点。
      自从那天知道白大小姐有起床气之后,他就比以往起得更早,打破头也要在公司的食堂硬抢到那种白黎雪最爱的特质蛋糕,再抢同样热销的花生煮牛奶,热腾腾地捧着带到办公室。
      收到自己送来的早点,白黎雪一向平静的脸上也多出一丝惊愕,但很快平复下来,说:“谢谢。”
      而且真的当场开吃。
      那场景现在想来是十分可笑的,自己端端正正地坐在一旁,快乐地着看大小姐吃早点,即使隔了距离,估计大小姐还是感受到自己眼里发射出来的炽热殷切的光芒。
      如果自己是英俊多金的王子,那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追求场面了。
      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这是多么荒谬的奢望。
      但起码看着大小姐吃的那一刻,他是幸福的。
      做这些,他完全是本能行事。谁不想对自己仰慕的人好呢?粉丝还不是狂热到一天到晚送礼物给偶像,一点回报都没有,还能十年如一日地坚持。
      白小姐好歹是白家里唯一一个会温和地朝他笑呢。
      若是大小姐不想吃,露出不想接受的意思,他也就会不敢再买。但是她从未拒绝,不论吃的是什麽都会道谢并夸奖味道,他便高高兴兴每日一趟地送下去。
      天气渐渐凉了下来,白文正比往年任何一次都更早地意识到凉意,身上的脂肪厚度不再足以抵御寒冷似的。
      那一年的寒冬,白家的生意遭劫,白大小姐在遭到袭击的时候,身边的他为了保护她,自己彻底地失去了一双眼睛。
      反正白小姐身边有自己这样的助理,一定让她感到很无趣吧?
      不会像其他助理那样甜言蜜语地哄的总经理一脸水果茶铺开蜂蜜,也没有英俊高大的外表让大小姐骄傲成似选美冠军,更不曾意气风发的在生意场合上谈笑风生。
      那么一个比普通还普通,比中等偏下还中等偏下的影子一样的存在。小巧却不大气的脸型,没有特色的五官,懦弱胆怯的性格,毫不灵动的气质。在迄今为止的生命中,从来就是一个可以被周围忽视的存在。
      即使是消失了也没有人会在意的。他为自己的想法笑了出来。
      突然就觉得心里落了大块碎石下去,空荡荡一片。
      是大小姐阳光一样的存在,照耀了自己的人生。
      孤儿院里初次见面。突然头晕目眩,刺眼的脸孔,刺眼的笑容,居然在这样放肆的阳光下,和自己游走无忌的胡思乱想融合的天衣无缝。
      深吸口气,白文正,你完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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