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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谁记流年(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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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让她幸福。因为我好像这辈子是与这个词无缘。可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还是品味过这个词。但她,好似没有。所以,外婆,她会幸福的吧。
——林可柔
林可柔有一个秘密,离锦是知道的。可是林可柔不想说,她也就不问。因为,她也有个秘密。这些秘密,无关男孩,也无关爱情。那些无比丑陋的伤疤,她们彼此默契着,不提及。
于是,离锦后悔了,虽然,那并不是林可柔想要的结局。
浓重的烟熏妆,妖艳的着装,好看的调酒杯在染着诡异黑色指甲的指尖流转,她是离锦。这家酒吧的首牌调酒师。
“黑色妖姬。”
黑色妖姬并不是纯粹的黑色,它是极致的红,以至于像是墨色一般。那一种红色容易让人无端想起杀虐,置身修罗场的杀神眼里的血色。
那刻,离锦仿若沙场修罗。
那一年,离锦19岁。林可柔?她的生命永远静止在她的17岁。
“离锦,谢谢你配合警方剿灭了这个团伙。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到警队来。”
“抱歉,我没兴趣。”
摆脱了一切恼人的人和事,离锦把自己泡在一缸子温热的水中,用力的搓洗,仿佛能除去身上那看不见的污浊。
脏了就是脏了,怎么洗也不干净。
那年的冬天,她也是在这间酒吧打工,和林可柔一起。她是调酒师,林可柔是侍应生。她不是不清楚,这地方龙蛇杂乱,里面的水浑着很。只是,她需要钱,一大笔钱。
一直以来的相安无事让她放低了警惕心,于是,等待她的,便是一辈子的悔恨。
女人的嫉妒永远是别人无法揣测的,它就像一场不知何时燃起的硝烟,燃灭了别人,也燃烧完了自己。
那一天,离锦没有去上班。
那一天,林可柔的尸体在酒吧后街的小巷被人发现。破碎的衣裳,残缺的肢体,满身的狼狈。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样,我没想过要她死。。。。。。。”
警方寻找到了那个给林可柔下药的女生,只是那人已精神失常,没有一丝线索,也逃脱了法律的惩罚。
“嘉杰,我那么喜欢你。为什么,为什么你就是不喜欢我你喜欢我的话,我就不会做出这种事了。”
一切的源头,只是源于小女生的嫉妒?
不,不是这样。
一切都是因为她。要不是因为她需要钱,小柔就不会来酒吧上班,也就不会被那班人看上,更不会出事。
“你在酒吧上班?”
“带上我吧。”
“我不反对你在酒吧上班,但是,两个人一起,可以照应一下。”
她知道她不能拒绝林可柔,于是,便默认了。那时她想着,有自己看着,总不会出什么事。
她带着林可柔走进那个地方,属于她的世界。炫目的彩光之下是怎么也遮掩不住的肮脏,纵是纯白如雪只要踏进这地方也会沾上凡世的污浊,脏了灵魂的底色。
“我需要钱,一大笔。”
那个女人,走的时候欠下了一大笔债,是高利贷。
离锦并不恨那女人,只是,厌恶。仿佛只是被脏东西恶心到了。
在离锦记忆中,家里是在爸爸的暴行和妈妈的哭泣中度过的,在她十二岁那年,她妈妈跑了,跟着一个男人,卷走了家中所有的财款,还欠下了一笔高利贷。
“我不恨她,只是觉得恶心。”
妈妈是对不起你,但是妈妈逼不得已。夏叔叔对妈妈很好,妈妈,为了他,什么都愿意。
大人啊,就是这样肮脏。
又是,打上了爱的名义。
那年,林可柔七岁。生活中出现了个意外,一个男人出现了。她家平静的生活被打破。
“这是你余叔叔,乖,叫人。”
那个人开始频繁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妈妈开始以各种名义,频繁的外出,好多人说,妈妈漂亮了很多。
“你这个贱人。”
“要不是当初你骗我阿华娶人了,我会嫁你吗?我告诉你,佳俊可不是你的孩子。他是我和阿华的孩子,明天我就带他走。”
一夜间,一个家,分崩离析,爸爸不想要她,因为她身上有一半妈妈的血液,妈妈嫌弃她,因为她是妈妈对余叔叔不忠的见证。
妈妈并不认为自己有错,她认为是爸爸对不起她,还她和余叔叔生生错过了十年。一切加上了以爱的名义,她做的理直气壮。即使,把年幼的女儿独自一人的抛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对。
后来,林可柔的外婆找到了林可柔,把面黄肌瘦浑身脏兮兮的小女孩接回了家。直到,林可柔十三岁。林可柔外婆去世,因为外婆的遗言,唐婉儿才把女儿接到了身边。
“死了啊,死得好啊。这个孽种早该死了。”
女儿越发的晚归,直到有一天不见了踪影,唐婉儿并不是没注意到。只是,她不想理。
那个人,每一次见,都觉得碍眼。每一次,都在提醒着,她做的那些肮脏事。
她恨林可柔的父亲,连带着,这个女儿,也是恨到了骨子里。
很可笑的女人,这是林可柔的原话。她对唐婉儿并无多大感情,只不过,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罢了。她的妈妈?她有过这种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