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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此人,当诛 ...

  •   既然小周大人对花铖全权处理叛国罪人,或者说留下来给皇帝表演悬空书法颇有微词,李明成也十分干脆,没有治他一个御前失仪之罪,而是把他派发给了花铖去监工。

      这种啰嗦的货色,不用听他磨叽。直接丢去朝暮楼的刑堂里陪审,让他好好看看那些血腥手段,吓他个屁滚尿流连夜噩梦,绝对比丢回府上闭门思过解气——虽然真心是花铖那脚踩的太过稳准狠,但李明成就是黑着脸,把账算到了周云卿身上。

      花铖没有把烫手的山芋推出去,还拎回来一个刚结了好大梁子的年轻文官,当下一个头两个大。

      回到楼里,他们直接到了后院里。

      暗牢是机密之地,不能让外人去。花铖也不爱过去,就叫把人带到后院里谈事情。

      到了地方,花铖甩了张凳子给周云卿。

      “咳咳,对不住。”

      他不说还好,一说小周大人就是一笑,冷气飙到了心窝子里,太渗人了。

      这些古人就是小心眼啊!

      林之逸这事儿,说短不短,说长不长,说简单还挺烦人,说复杂又够不上。听了夏颉和林之逸各讲各的来一遍,基本就可以摸清楚了。

      他打小就是个孤儿,小时候街头要饭打翻了三个比他高一头的小乞丐,就被挖到了黑火营里,往死士暗卫的方向培养。吃饱穿暖一操练,身板就和野地里长的草吹着风就窜了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此人有一把好力气,却没有脑子。不然也许就被龙钰想看上带去了军营,这也是命。

      后来他顺理成章的进了朝暮楼——感情朝暮楼和黑火营一直是朝廷附属初高中的关系,黑火营呆够了学成了差不多就能升入朝暮楼深造。

      花铖听夏颉科普这个的时候,差点没把手里的茶杯砸出去敲月球表面一个大坑。泥煤他真的对黑火这俩字有阴影不可以吗?!

      而且听说这个黑火营营主叫顾泊,妈蛋听上去很让人想把他踹去火星好吗?!

      等等,扯远了。

      朝暮楼虽然没有不人道到把这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全阉割成太监,但也不准娶妻成家,允诺的是服役十年年满三十了自然放出去养老,当然前提是能活到那个时候。

      朝暮楼成立不过三年,平均每年死十来个,而黑火营每年进来十来个,所以人数一直稳定在一百多人。这个伤亡率,花铖觉得所谓的外放养老,完全是个吊在驴子眼前那红胡萝卜。

      不准出入青楼烟花地,不准抽烟袋喝黄酒,不准的多了去了。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生死里滚一身血腥之后,眼看着那么多同行丢了胳膊腿死无全尸之后,还老老实实的为国效命,将自己的小兄弟全然抛却脑后的。

      都已经这么苦逼了。怎么还不能偷偷给自己找个乐子?

      林之逸脑子和拳头一般硬,不好使。前楼主大人一般也就派他做些杀人越货的行当,不敢把阴司机密的精巧事情送到他手里。不过有些机密的文件从他手上过,反而更放心——丫不识字,也没有那些精致的心眼儿。

      朝暮楼不仅负责调理满朝官员们那些花花肠子,将长安城内外暴动的贼子埋去当花粪,也负责料理跑来兴风作浪的江湖‘侠士’。

      林之逸有一次就接了个差事,去做掉那个在醉红楼睡姑娘不给钱的‘点墨门少主’——这醉红楼是陈阁老罩着的。

      结果那个头牌出身村野的小丫鬟被打骂得一脸乌青一身紫印儿的惨状勾起了这个两米壮汉的同情心。

      他干掉了那个‘银钩白少主’之后,‘偷偷的’把小姑娘在个月黑风高的夜里抢走了,丢到了一个老庙里,给人家说,姑娘,从此你再也不用被朝打暮骂了。

      姑娘啐了他满脸,看出了这货脑子里少根弦也不怕了,指着他的胸脯——姑娘只能够到这么高,就骂你把我拐出来以后我如何挣了银钱给乡下念书的弟弟交束修,且我就这么被你掳了出来丢到这里,一个弱女子可靠着什么活?

      这笨人被骂成了一个傻逼。

      他一愧疚,就说姑娘你等着,回楼里把自己多年的薪俸银钱全拿一个破包兜了带回了老庙里给了那姑娘。

      姑娘一看,好家伙,几百两银子!

      朝暮楼的工资确实不低,尤其和她一个小丫鬟每月小二钱银子比起来。而且他平时根本花不出去,就都扔到了床脚地下的小坛子里,这会儿一块拿出来,一下子就能让姑娘捧着都嫌沉手。

      也许是他走的这功夫里,老庙残且破,吓到了这个小姑娘,也许是现在这货一下镀着银光回来了,让小姑娘一看,觉得人傻钱多心眼好。

      反正他俩就好上了。

      林之逸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的脑子,没有和任何人说,偷偷的把这个小姑娘养了起来,两个人就和别人家的夫妻,没有两样。

      当然,这货的‘偷偷的’,根本瞒不过花铖。

      后来夏颉撞见他在街头‘偷偷的’买女人用的香粉,也知道了。

      他们都好心的没有拆穿。朝暮楼的人,生命有时候,和那朝生暮死的天地一蜉蝣,有时候也没什么分别。

      其实这本来应该是一个单纯干净,即便不美好至少也不龌龊的故事。

      可是林之逸的媳妇,不知道怎么被南周的暗探用钱买通了,这时候他俩都有俩孩子了。其实夏颉觉得,这个小姑娘,本来就是南周的扎到大燕的一个暗桩。但是现楼主花铖倒觉得不太至于。

      最先知道这事儿的,不是朝廷,是原楼主。

      可是前任楼主大人,确实是个面冷心软的货。他没有动林之逸,也不想杀那个养了两个奶娃娃的小媳妇。

      他去见了商秋水一面,想和他里应外合,把那个南周的暗探偷偷地拔出去,瞒着外面的人也瞒着皇帝,利落一点,斩断了朝廷内部的消息通路和朝暮楼这边林之逸能接触到的那条线的联系。毕竟他发现的早,林之逸也没来得及传出去什么有大用的东西。

      从这点分析,花铖觉得这个商秋水,看来很是有些人脉实权,当然,这个是他以后自己该小心的,和林之逸这事儿没关系。

      原楼主总觉得,林之逸还是个忠心为国的好人,这些年经手了不少人命沾了不少晦气,也卖过命流过血。他还是愿意相信他,相信他和自家出身低微的小媳妇只是被那些精明之辈忽悠了。

      可是前楼主这货确实有点轻信,比如,他找的居然是商秋水。

      虽然他十分的信任商秋水,觉得他这个师弟哪里都好,面善心慈,却是因为他俩自幼师从周丛意,颇有渊源罢了——说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也不为过。

      实际上,他这好师弟就是一个冷血动物。除了对着李明成就咕嘟咕嘟的沸腾,对世人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

      他认为林之逸必反。

      他做了一个实验。

      他派人,出手杀了林之逸的小媳妇,连着他家的奶娃娃。这时候原楼主正在外面料理一个宣传反动思想的邪教呢,那叫一个鞭长莫及。

      林之逸果然反了,反了的那天,干了不少让楼里的兄弟往他脊梁骨上戳小针儿的好事儿。这些花铖没细问。

      反正听说当时前楼主回到长安城听说这些之后,立刻就一面派人去追缉林之逸,一面去宫里找商秋水谈心——然后就出了景昭容一事,然后花铖就醒在了牢狱里,这个夏颉自然不清楚,花铖更啥也不知道,反正事情发展到现在,就是这样了。

      而且这种事儿,一般也没人敢乱说。

      估计就稀里糊涂的过去了。

      这些前因后果,讲起来简单,但这故事的每个字,放在现实里,都是那淋漓的鲜血,都是那苍冷的白骨。

      昨日审完林之逸,花铖没说话,问了问夏颉的意见。

      夏颉是觉得,楼主大人其实已经背地里想办法帮你和那摊子烂事儿划清界限,把你从死亡线上往回捞了,你却如此行事,实在是忘恩负义。他建议按照大燕刑律,把林之逸押进牢里,连着那个涉案的官员全家一起,等皇帝批文论罪后直接当街凌迟处死,为大燕的天下赔罪。

      花铖听完这些,只觉得商秋水太过阴狠,前楼主眼睛有泡,夏颉太过冷血。

      如果他是林之逸,也只会想要拿全世界来给他的亲人们陪葬。的确,他错了,可是这个世界,这个大燕王朝,难道就是对的吗?

      这些自幼被洗脑忠君爱国的家伙,他果然是理解不了的。

      血混着屎尿的臭气把皱眉沉眸,静静坐着的花铖拉回到了现实里。

      他侧头看了眼周云卿,这个看上去有些文弱的文臣不仅没有表现出半点恐惧和反感,反而眼底隐隐现出一丝兴味。花铖眉头皱得更深。

      林之逸早就一副死不死,活不活的鬼样子了。花铖看着他,总觉得有种英雄陌路的悲哀。他不能说是什么英雄,连自己的老婆孩子也护不住,脑袋里面确实缺根弦儿。

      但是,越发觉得太过悲哀。

      他长于顾淮身边,比之寻常人多见了许多血腥和罪恶,卑劣和残忍。可是这般的苦难,也不能无感于心。

      “你觉得如何?”花铖歪了下头,凑近了低声问周云卿。

      这个长于大燕王朝的年轻人,不知道又会怎样看待此事?

      周云卿不假思索,“我以为,应当将此子当街凌迟处死,他的家人,若有尚存人世的,当连坐论罪。”

      花铖顿了下,哦了一声。

      “你是吏部的官员?”

      “不错。”

      “听说涉嫌和林之逸勾结,将大燕的军情密保传往南周的,也是吏部的。”

      “我方才闻之,亦觉惊怒非常。陈贺廿的朋党众多,当细细查处,凡与此子过从过密者,都应入狱论罪。”

      花铖再看此人一眼,觉得他果然也是个没有心肠的。

      “还不曾请教大人尊姓大名。”

      “周云卿。”

      花铖觉得这名字颇耳熟,又噢了一声。

      周云卿不依不饶,“听闻此子尚有一个后人,已被楼主捉拿归案了?怎么不带上堂来提审。”

      花铖对此人厌恶更深,“昨日刚从一个破村庄里把人抢来,还是个哇哇哭着要奶吃的小孩子,怎么审问。”

      “既然还不记事,倒也不一定非杀不可。”周云卿闻言,接着说。

      甭管李明成为什么把他打发过来,他都真心珍惜了机会,他妈的意见领袖啊他!花铖心里暗骂。

      林之逸挂在刑架子上,听着这边的对话,扯着铁链子发出几声粗糙的摩擦声。

      他的咽喉尽皆溃烂生疮,也不知道昨日夏颉到底在那针上淬了什么毒。所以即便他想骂,也只是呜噜呜噜的低声喊了两声,像一只落魄的大型犬类。

      “大人想要何时逮捕陈贺廿一家?林之逸已经被捕,草打蛇惊,若这般拖着,夜长梦多,恐有漏失。还有那小孩儿,楼主大人到底意下如何?”

      楼主大人意下如何,夏颉也问过。但明显就没有这货这么烦人。

      花铖觉得他这般咄咄逼人,简直不能更讨人嫌。

      他也不多说话,上去用手里的茶杯盖儿倒过来,托起了林之逸的头。两只肿成红泡儿的眼睛,淌着红色的血水。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他拍拍林之逸的肩膀。

      “杀了他吧。”林之逸呜噜嚎了一嗓子。这话说得实在语义不明。按照常理推断,他是叫花铖杀了周云卿?

      可是花铖听懂了。

      “你的意思是,宁可杀了你的孩子,也别把他送去黑火营,是不是?”花铖对着他,缓缓地笑了一笑,大声问。

      问给在场的周云卿和伺候的两个暗卫听吗?他不知道。

      林之逸呼出一口大气,晕过去了。

      花铖觉得,他果然猜得没错。

      他想了想,抽出了旁边暗卫腰间挂着的刀,沉了沉气,拿出当年顾淮教的刀法,一刀毙命。

      所有人静静的看着他,没人发出半分声息。

      “谁听说过林之逸还有个还活着的孩子,我怎么不知道?”他走到周云卿面前,看了握着茶杯面色冷冽的小周大人,猛地想起了李明成那夜牢里的话,奸相景荣璋的朋党?果然是个恶毒的小人。

      “莫非周大人听说过?”他把剑横到身前,上面还滴着血。

      周云卿一笑,露出齐整的牙齿,垂柳在他脑袋后面,扬起绿枝。

      他一开口,下意识的抬了手,袖子就被风吹起来,素青色衬着凉风。颇干净秀气。

      “楼主大人真是爱说笑,我何曾听说过?”

      花铖用拍过林之逸的手拍拍他的肩,“既然小周大人对于陈贺廿一家的处置一事很有意见,我明儿给陛下说一说,这事儿由您全权负责好了。”

      周云卿这会儿很是识时务,“楼主大人抬举了。若是陛下首肯,下官自然不敢推脱。”

      花铖刚要把他打发走,就有一个暗卫跑过来。

      “秋水公子求见。”

      花铖脑袋里拉起了一盏灯。

      商秋水?

      他一把拉住了脚底下抹油的周云卿。“小周大人再坐下歇会儿吧,急什么急什么。”

      前楼主和商秋水关系匪浅,他可不想单独会面,到时候商秋水说些机密的事情,他准露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此人,当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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