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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隔壁王二不曾偷 ...

  •   我听到醉汉在街道青石板上拖过的踟蹰脚步声。
      随后是翻墙声,他跃下地的一瞬声音格外重,理所应当是摔倒了。
      这样大的动静被屋中的人察觉到,有绣花小鞋轻踩着地面,又轻又快,迅速的移动接近,随着开门之后的女子尖叫:“死鬼,你还知道回来!”接下来两人会出现争吵更是理所应当。
      这样充满生活气息的言语,就像划破长夜的曙光,我知道,新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隔壁发生纷乱一如既往的准时,如同我年复一年的作息,无论过了多少年,纯手工绣品的丝滑质感总是让人爱不释手,最后用力拥抱一下被褥,留恋着其中的温暖,然后毫无犹豫的推开它,果断起身。
      衣物整齐叠放椅上,中衣,外袍,触之如云朵般轻而柔软,腰、发带搭在一旁,是同样舒适柔软的料子,衣衫的衣襟袖口处绣着流云暗纹,抚摸针脚便可分辨内外,并无穿错之忧,备衣之人的体贴可想而知,可是这样体贴对于常人而言,本就非同寻常。
      轻笑,捞起宽袍广袖,抖开一件一件罩上身,将褶皱压平拉正,更衣过程中只觉得十分手熟,这种熟悉证明我拥有很多一模一样的服饰;敛衣束带,腰带上绣着富贵牡丹图,摸上去很薄,应该也是暗纹,甚至可以料想到是用与衣料颜色相近的丝线绣出,力求低调的奢华。
      简单整理好床榻,坐在窗前,有一下没一下的抚着发带,沉默半响,动手束发。
      这本是独自做过千百遍的事情,轻松自如,将发丝梳顺拢起,一丝不乱,咬着梳子单手打结;拢发的手要稳,打结的手要巧,当然,这对于自幼习武的人不是问题。
      一切收拾妥当,推开窗,迎来第一缕晨曦正正映照在面庞上,这是清晨独有的微温阳光,还有扑面而来犹带着露水气息的清风,树枝上鸟雀开始鸣叫欢唱,沉眠一夜的花儿也正醒来,在我指间徐徐绽放。
      小楼中的花香,暮时最浓,清晨最淡,此时羞涩一般隐匿在风中,时有时无,别有一番风味。
      一切都美好令人心生微笑,无需压抑,我微笑,平静的享受这上天的恩赐,心怀感激。

      小楼共有上下两层,除东厨外,皆为木制,飞檐四角挂风铃,风过处,却无声,铃中填着棉花;二楼四面开窗,常年和风不断,每每乌云压城之际,长风倒灌,真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这样的狂风暴雨我只在刚来第三日享受过一次,那时门窗全开,窗外雷声轰鸣,狂风怒啸如嘶吼,豆大的雨点砸的人生疼,我站在小楼中仰天长啸,心中畅快的很。
      后来家里的娇花都搬过来了,家具也齐全了,再到下暴雨时,也只能关窗闭门,打理着花草,遥想屋外的天地之威。
      时值七月夏末,屋外的紫薇花开的正好,这棵花树已有百年高龄,树身粗壮,不复生表皮,筋脉挺露,本应莹滑光洁,可惜其上还有附近顽童刻凿毁坏的伤痕,我时常怜惜的轻轻抚摸,照料也是格外用心。
      搬离家宅已近月余,这座小楼坐落在闹市边缘,不远不近,买些什么都很方便,周围有邻里几户,初至此地曾携礼上门一一问候,相处还算融洽,偶尔也会来这里喝杯茶。

      小宝蹑手蹑脚走上楼的时候,我已用过早膳,正执着花洒独自在窗台浇花;吊兰挂在窗外,长长的叶片垂顺下来,摸上去碧滑凉润,蔷薇的花香弥散在空气中,淡淡渺渺,温柔缱眷仿若情人的依恋,月季花多日前开谢了,此时又含苞待放,早菊结出了小小花苞,开花却还需要些时日,我想养一些满天星,虽然已拜托朋友四处留意,但不知道它在这个年代有没有传入内地。
      带着这些美好的烦恼,我放下花洒转过身,拨开在自己面前悄悄挥动的小手,温和的微笑道:“小宝,吃过饭了吗,怎么今天这么早就过来了?”
      “嘁——又被发现了。”小宝故作不屑的大声叹口气,方才一直屏住的呼息这会也恢复了自然,他轻轻松松的笑道。“他们正忙着吵架,哪有谁会记得给我造饭啊。”

      风里充斥着花的芬芳,小楼上安逸而平和,屋里只有滚沸的水声,水壶坐在炉子上呜呜腾着热气,我没有泡茶,而是调了一杯蜂蜜水给他。
      幼时嗜甜,时至今日偏爱苦味。
      孩子总是喜欢甜蜜的,有趣的事物,若未曾历过太多苦难,很少有人能理解那几片沉浮翠叶中苦尽甘来带来的愉悦;等他真正长大成人,娶妻生子,肩负起生活的重任,我会为他泡一杯苦茶,不过真的到了那时候,也许他更想喝的是酒。
      小宝早已自行在桌边坐下,此刻滋溜溜的啜着水,我听到他被烫的直吐舌头犹自抱着水杯不肯稍待片刻,不禁失笑摇头,没有耐性也是孩子的专利,他在同龄人面前总是一副年少老成很可靠的样子,一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马上就透出孩子气。
      为自己添了杯水,手遥遥笼着杯盏,我沉吟道:“照这么说来,是你告诉你爹,妆奁盒里有余钱的?”
      汲水声终于停了,小宝静了一瞬,随即用夸张的语气嬉笑着说道:“我可没这么跟他说,只是无意中提了提我娘明天要送我去城南那一家蒙馆拜师而已。”
      最相知不过枕边人,他也许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绝对知道你会做什么,怎么做,眼前之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我默然端起茶杯,吹散迎面而来的热蒸汽,浅抿润了润唇,平静的继续道:“你不想去冯先生的蒙馆?”
      城南只有一家蒙馆,馆主姓冯,自考中秀才之后,便开了一家良才书院,广收门徒,是整个苏州城东学中拜师礼——也就是束脩——收的最贵的一家;因其秀才的身份,城中百姓无论贫富,都争抢着将子嗣送入其中,至于成效如何,我不予评价。
      “哼,那个冯朽木?”这次他的口气是真的很不屑,“肚中墨水不到三两,大字不识一斗,担任私塾先生的大多是科举落第的秀才,其次是未中秀才的童生,他连科举都不敢去考,有谁不知道那个秀才是买来的,傻子才给他送钱呢,买了酒都比给他强!”
      可不就是买了酒吗。
      我忍不住伸出手,不顾小宝百般闪避,屈指在他头上轻轻敲了一记,笑斥道:“冯先生字良才,你用朽木对良才倒也算机敏,可这些小聪明,为什么总用不到正途上?”
      小宝显得很郁闷,显然还为刚才没躲过之事生气,他恹恹的道:“男子汉的头不能摸,摸了要长不高的……敲也不行。还有,谁说我没有用在正道上,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关于小宝目前能用在正道上的智慧,我偏头想了想,道:“你已决定在哪里入学。”
      “没错!”他陡然振奋起来,姿势也从无力趴姿换为抖擞坐姿,满头乱发刷过空气的声音都格外爽利,我自动想象出小宝一脸阳光傻笑的样子,顺势联想到向日葵,朝气蓬勃,一遇到阳光,整颗植物都精神了,只听他兴奋道,“这几日武当派来城里招收外门弟子,我晚上偷偷去验骨,他们说我资质百里挑一,很有前途,我们已经谈好了,走的时候带上我,只要说服我娘,一切都不是问题!”
      这个答案可真是大出所料,我叹息,安坐在小楼中,似乎上一瞬还在市井民间喝水闲聊,下一瞬已是刀光剑影诡谲莫测。
      江湖,江湖,江湖即是人心,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每当我以为离它很远的时候,生活总是不经意间提醒我,江湖很近,近在咫尺。
      小宝所期望的未来如染血的画卷般在我面前展现,那轨迹之清晰仿佛冥冥中有一只巨笔提前书写,此刻淋漓墨迹一一显露。
      梦想的力量有多大,只怕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而现在,小宝的梦想就是江湖。
      事已成定局,我想做最后的努力:“小宝,练武很苦。”而且,“这事,你娘能答应吗?”
      据我所知,王嫂因王二平日行止,在邻里间受了不少闲言碎语,从而一心希望小宝能学有所成,考个功名回来光宗耀祖,既堵住三姑六婆的嘴,也让她能扬眉吐气,从此再无愁虑,这是王嫂一生最大的期盼,小宝要去习武,并非易事。
      杯中的水添过很多遍,似乎感受到什么,小宝这次沉默了很久才开口。
      “其实,这次我是来道别的。”像是虚伪的欢乐假象从面上剥落,他的嗓音不似方才无忧孩童般清亮,仅是换了语调,便多了几份沉静老成,甚至略带伤感涩意,“在我多年努力下,这城里除了只认钱的冯老财,再无哪一家东学敢收我,这次若能劝得娘同意,未免夜长梦多,我会连夜收拾行囊赶去武当,若事与愿违,也会随二舅前往外乡入学,到时也许来不及告辞,是以提前来打声招呼。”
      时至正午,屋内还是那样静逸,小炉上沸腾的水声格外清晰,窗外间或几只雀鸟碎语,南飞的大雁长鸣,而秋蝉则在声嘶力竭的展现生命随后的辉煌,阳光如水泻,随着时光的流逝倾斜过来,将我半边面颊晒的发烫。
      “保重,花大哥。”喝完最后一杯蜜水,小宝放下青花瓷盏,正式道别。
      “保重。”我举杯回敬他,虽只是一杯白水,但真心诚意。
      爽朗的秋风从窗口灌入小楼,有些微凉意,这阵风定然吹拂过很远的路程,我在其中闻到远山上松木的清香。
      小宝是个聪明的孩子,足够自主,能吃苦,能隐忍,有潜力,有谋划,知道自己要什么,最重要的是,有梦想。
      他此次来,应该是来请我做说客,说服王嫂,却敏锐的察觉到我并不赞同,只字未提便离开了。
      坚定果决,这样的孩子,无论将来走哪一条路,成就都不可限量。
      风拂过小宝刚才的位置,现在人已不在,杯已空。
      他走前喝光了我小半罐剩余的所有蜂蜜。
      我微笑,果然是个孩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未来,我又何须担忧呢。
      美好的黄昏即将到来,人的心中已有期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隔壁王二不曾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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