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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最后一首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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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一触,问:“最后一句话是谁说的?”
“老爸教的一首诗。”她笑了笑:“没听过吗?”
我摇摇头。
“这是他写的最后一首歌用的蒂斯黛儿的英文诗,名字叫《忘掉它》。”
忘掉它……我想我应该懂得,为什么这是最后一首歌。
“你会唱吗?”我问。
“当然会了。”不悔深思片刻,说——“只是没有他唱的好。……因为我唱不出那样的感情。”
城市的中心总还零星保留了这样的老式社区。低低的围墙外是车水马龙的喧嚣,走进一扇月型门则似乎回到了过去的年代。现在是初春,自然没有悠闲乘凉的老人挥着蒲扇坐在门口拉家常,走在大青砖铺就的地面,隐约有些寒凉。十几幢旧式的小洋房分散着,每户都带有一块小小的草坪,有些人家圈起来做了花园——那些多半是独立的私宅。
不悔告诉我,杨逍在八十年代的时候购置此宅。当时适逢出国热,不少人为了筹集款项,不惜变卖祖宅。如今是可遇不可求了。
“进来坐坐。”不悔开了门,张望了一下,说:“怎么感觉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其实,也就几个月而已。”
我把行李提进屋子,说:“可能是空气很久不流通了。我去开个窗,你早点休息。”
“你要走了?”
“嗯。”我点点头:“我现在得回去了。”说完,看到她眼里有些失望,不由有些歉意。
“不能等我一下吗?”她说。
“你是要和我一起回去?”
“当然。”她反问我:“不可以吗?”
我自然很高兴听到她愿意和我一起回去见师父和师兄,只是没想到她会这么干脆,还没等我说话,她忽然捶打了下我胸口,说:“哪有女朋友回来不去见长辈的道理?”
“是我不对了。”我表示歉意,握住她的手,解释道——“其实,师父是很想见你的。但是你刚回来,先休息一下再去也不迟。”
“讲了几遍了,我不累嘛。”她不以为然,说:“你等我一下,你放心,我一定会精精神神的去见人。再说,还有贝阿姨……我怎么可以拖拖拉拉的不去呢?”
“不悔……”我心里一暖,忍不住有些动容,不自觉眼里有些湿润。
“喂……”不悔轻嚷道——“怎么又变红眼睛兔子了?”
我不好意思的揉揉眼睛,却见她脸有些微红,更是可爱,不由笑了——这些天来,第一次让我有了由衷的笑意。
坐在客厅,不悔把杨逍的歌曲集子给我看,我翻了翻,脑海里仍旧是当年杨逍的模样。——现在想来,过去经历过的许多人物的面目大多都已模糊,然而总有那么些人,留在记忆深处,无论过去多少年,依然鲜活。
我想,我记得杨逍,不单是因为纪晓芙,也是因为,他是个特别的人。
翻到最后那首《忘掉它》(Let It Be Forgotten),杨逍把英文仔仔细细的翻译成中文。五线谱上,隐约有几处泪渍模糊处。
“忘掉它,就像忘掉一朵花,像忘掉炼过黄金的火焰,忘掉它,永远永远。时间是良友,他会使我们变成老年。
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早已忘记,在很早,很早的往昔,像花,像火,像静静的足音在久被遗忘的雪里。”
(Let it be forgotten, as a flower is forgotten,
Forgotten as a fire that once was singing gold,
Let it be forgotten for ever and ever,
Time is a kind friend, he will make us old.
If anyone asks, say it was forgotten
Long and long ago,
As a flower, as a fire, as a hushed footfall
In a long forgotten snow.)
合上乐谱,我隐隐感到一阵心痛与心酸。
靠墙的钢琴上放着几幅晓芙的相片,一张是和不悔的合影。——那时候,不悔还是个小女孩子,睁着大眼睛有些迷茫望着这个世界。晓芙的笑容依旧是记忆里的柔美。
——是不是所有真挚而不幸的感情,最后都要以遗忘来做结局?譬如过去杨逍对于晓芙,又譬如今日锦仪对于七弟……
“我好了。可以出发了。”
不悔一声叫唤,拉回了我的思绪。
回头一看,我不由怔住了。
“怎么?不行么?”她摇摇头,对我又笑了笑。
不得不说,和平日的休闲衣服相比,身着正式衣装的不悔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
“不好吗?”她见我仍不作答,好像有些不自在起来,急道。
我似乎答非所问,走近几步,再仔细看看她,说:“不悔,到了夏天,你如果穿礼服,一定会更加好看的。”
“你想到哪里去了?”她转身回头朝我吐了吐舌头——“我什么时候说过,夏天就要嫁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