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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旧人旧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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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云苏在七婶隔壁床的丈夫的指点下正在学习如何削苹果。她连皮带肉一起削下去了。拿得了手术刀的大夫,却偏偏不能驾驭手上的这一把水果刀,真是让她自己难以忍受。她一刀刀将盘子里那带着果肉的果皮切成段吃下腹,湮灭证据。刚吃完,电话响了起来。
“今天下午四点的场子,有空吗?”
“瓶子?”听到这声音,有些意外。潘云苏站起身走到病房外面,“你在哪呢?”
“我来看一个朋友,在W市,正好有空。知道你这家伙回来了,不找你切磋切磋,这阵子又太平,没人给我练手。”
潘云苏犹豫着,电话那头的人却不耐烦了,“喂,几年不见,你怎么越来越娘们了?”
潘云苏怒了,“文广平,你哪只眼睛看见我不是娘儿们了?”
“好好好,你是娘儿们好了吧。”
潘云苏的怒气不减反倒更炽盛了一些,却强压了下去,“在哪,都有谁?”
“我,我一个朋友,和朋友的朋友,也就是我文广平的朋友。在花园路龙虎拳击馆。”
潘云苏挂了电话转身,发现有个带着墨镜的女子在找着病房。虽然与一个月前看到的女人穿着不同的衣服,但潘云苏还是直觉的判定,她们是同一个人。悄悄的往后走了走,躲了起来。
我们不得不佩服潘云苏的直觉有时候是很准的。
挎着白色手包的女人站在七婶所在的那间病房外,不动了。医院病房的门上有一道竖条的玻璃,刚好可以让站在门外的人看到里面。而刚好七婶的位置是靠窗的床位,在那里可以把七婶的一切尽收眼底。
潘云苏发现女人手上拿的是一款爱马仕,她同样有一个爱马仕的挎包,是她还完贷款后第一个月给自己的礼物,也是她买的为数不多的奢侈品。而七婶隔壁床的两夫妻恐怕还供养不起一个拿爱马仕的小三,除非是这女人倒贴。那么,她现在看的便只能是看不见的七婶。
或许正是因为现在的七婶看不见,她才会将墨镜摘下手碰到了透明的玻璃。
想起之前她逃离一般的样子,潘云苏心里还是会替七婶微微有些不平。
有什么原因是让女儿明明就在身边却不愿意现身的呢?
她视线飘远,想起自己也因为一些事情而不愿意回家的时候,那些不平就化做了难过。自己比她还不如的吧。起码她会知道自己的母亲住院了,如果不是大巫偶然碰到自己,自己根本不会知道父亲也曾经得了一场大病,而她更是无法确定自己什么时候才敢回家。是的,不敢回家。明明想,却总是会因为一些原因止步不前。
不远处的那个秀美的人,潘云苏忽然就觉得她们可能是一样的,有些事情宁愿自己承受,也不愿亲近的人得知一点点而为自己担心。
这么想着的时候,潘云苏就走出了那处藏身之地,在离女人不近不远的地方说,“七婶的手术很成功,几天后就可以拆线了。”
女人的手僵了僵,她估计没想到会被人认出来吧。咬了咬唇,最后还是转过身来面对潘云苏。
她的身上是一种清甜的味道,很舒服,是与歌手Taylor Swift同名的一款香水。与上次擦肩而过时的Jimmy Choo浓郁的芬芳又是不同。就像它们截然不同的瓶子,一个透明有着彩虹般的盖子,一个粉色圆圆的瓶身有着各种造型的圆。
潘云苏的个子有将近一米七,而女人穿着那双粉色前后有毛茸茸的一团的高跟鞋估计跟她差不多持平。但潘云苏也不得不说七婶生的女儿果然是水润青山般的明丽照人,只是眼中有着难掩的憔悴与隐忧,如今看起来到更像是雾锁楼台。
“我听邻居说是潘小姐带母亲来做手术的,孟家穗不能在母亲身前尽孝,多谢潘小姐。”略想了想,又从白色的手包中拿出一张信用卡,交给潘云苏,“手术费就用这张卡吧,我之前留给母亲的钱还是不要动了。麻烦你帮我照顾我妈了。”孟家穗拉过潘云苏的手将卡交给她,又深深的鞠了躬。想要转身离去之时,潘云苏却又抓住了她的手,“穗穗,无论你做过什么,七婶都不会怪你的。记得,回家。”
孟家穗欲言又止了一番,眼睛却是红了,又留恋的看了眼玻璃后面沐浴在阳光下的母亲的笑脸,终于离开。
那一刻潘云苏似乎听到孟家穗的回答,“我会的。”
医院是个很神奇的地方。无论风格装修成如何的温馨,到底是个治病救命的地方,总是掩不去那些司空见惯的生老病死,掩不去一种沉闷压抑。那也是她为什么当她在脑外的前途无限光明的时候调去了妇产科,因为那里的新生儿会让她觉得这里没有这么沉闷,没有这么压抑,能让她自己都觉得有了重生的勇气。她曾经逃避这种沉闷而无法工作,也曾经被那些死亡击的溃不成军,连手术刀也无法拿起,整日只能用一些无聊的事情打发自己,直到带她的那位前辈的妻子邀请她去妇产科。虽然她还是什么也干不了,但是看着婴儿房里的那些稚嫩的脸庞,她似乎也没那么怨恨自己了。
可是,这里却也是最有爱的地方呀。
那些病人家属在他们的亲人患病时担心害怕却又总是强撑笑脸是因为爱,当丈夫在产房门外来回踱步汗流浃背又期待又小心翼翼也是因为爱,亲人离世时或哭或闹或平静,多少也是因为他们所爱之人再不能陪在身边,情绪使然。
如果医生在人死后也像某些采访中的人员冷冷说道“此事与我无关”“无可奉告”等等话语的时候,只会让人觉得的凉薄。作为见惯生死的人难道也要让死者亲属也见惯生死吗?
那么就接受他们的怨恨吧。
可明明她已经将克里的死都归咎于自己了,连手术刀也拿不起了。可为什么在她渐渐将此事深藏的时候却又知道那么一个消息呢?
集华苑里有移栽来的柳树杨树,春天之时,整个小区差不多要被那恼人的杨絮柳絮包裹了。住在低层的住户们苦不堪言,今天冬末春初,将原本的杨树柳树移栽至山上,改种了槐树桃树等。尤其是春天桃花槐花开的时候,道路两边粉白一片,煞是惹人喜爱。只是潘云苏来的时候早过了花期,就剩下绿叶随风轻语。
龙虎拳击馆便开在这样一片绿荫里。
潘云苏看到门口挂着一个写着今日歇业的牌子,从门口也听不到里面的动静。
轻轻推了推门,门是锁着的。于是她只好给文广平拨通了电话。
文广平头发极短,额头上还有鬓角均有汗珠,脖子上挂了一条白色的毛巾,也是半湿不湿的,人很瘦,但摸起来皮下的肌肉组织也应该是蛮丰富的。她见文广平从来面将门打开,还是那种一笑起来就颇欠扁的模样。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当上人民警察的。”
“多谢潘大师将我打惨,卧病一月,幡然悔悟呀。”说完想哥两儿好的搂住潘云苏的肩,可那一身的汗渍味道让潘云苏远远的躲了开去。
“我可不想让我爹再打我一顿。”
文广平又嘿嘿一笑,“知道,老规矩,大师从旁指点就好。”
顿了顿又问道,“你不练手也不怕身手落下去?”
潘云苏白了他一眼,“我潘家的家学又不是为了出去打架斗殴,要身手做什么?只要眼力手力判断力还在,东西就都丢不了。”
文广平不多说了。把潘云苏领进了里面的拳击房。
房间是长方形,一边摆了一个二十多平米的擂台,另一侧却只是铺了海绵垫子,周围还有吊起来的沙袋。潘云苏不曾打过沙袋,轻轻一碰,还挺沉的。而她以前最常做的,却是与自己的父亲和大巫拆招,实战的经验偏偏就只有跟眼前去跟朋友打招呼的文广平。
那时候的文广平还是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整天无所事事的坏学生。说起来他比潘云苏还小一岁,但大小打架斗殴的经验却实在比潘云苏多得多。所以他是附近学校的小霸王,没人敢招惹,手下还有小弟簇拥。
有时候为兄弟出头,还觉得颇为仗义,自认那是侠气。可那份侠气让潘云苏一顿狠揍,便消磨在了一个月的病床生活和病号饭里。
文广平的本性是不坏的,要不然现在也不会当一名人民警察,为民解忧。可当时,他收了那么多小弟,又哪里能保证那些人能各个不去做多余的事呢。
于是,潘云苏撞见了那么一些人意欲将一个穿着和自己同样校服的女生拖去小黑巷的一幕。她当时只觉不妙,但左右看看,似乎又只有自己。便突生一计,双手做了个喇叭放在嘴边,大喊道,“王叔叔,我找到兰兰了,她在这边,就是前边的小巷子里,快来快来。”
然后她奋力的在原地跑了几步,爬到巷子口一看,只剩下那惊魂未定的校友了。她好人做到底,将人扶回了家,便从此认识了向晴,向雨这一对孪生姐妹。还是初中生的姐妹两,已然杏眼桃腮,眼睛那么忽闪忽闪着,直让她把回家一事也抛于脑后了。怪不得,会被人盯上了。
可是后来,她不知道那些人还心中耿耿,撺掇了自己的老大也就是刚刚初二的文广平来,堵住了放学回家的向晴向雨两姐妹,他瞅瞅这个,看看那个,糊涂道,“你们两谁是向晴?”向晴的性格比起向雨还有几分懦弱,妹妹见了便嘴一硬说道,“我是。”
文广平笑道,“那好,我一兄弟追了你那么久,你也应该有些表示。”
据潘云苏被父亲打到同样卧病在床时的脑部情况想来,估计是有人看见向晴漂亮,苦追不得,便纠集了一帮狐朋狗友欲行不轨之事。第一次未能成功后便又花言巧语骗了老大,于是文广平就把佯装成向晴的向雨带走了。
向晴一脸泪水,站在路边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呢,正好碰上潘云苏和她的一个同班同学秦楚,听向晴含混不清的描述之后,潘云苏问他们往哪里走了,将书包留给了秦楚便追了上去。为了扶住向晴,秦楚便没拦住潘云苏。但他也知道事情很严重,带着向晴回了学校联系了老师。于是老师又联系了警察。再然后,就是文广平被卸掉了一只胳膊躺在地上的被人发现了。在众人眼中,潘云苏就是见义勇为的好少女,可敬可佩。可在潘爸的眼中,她就是欺负手无缚鸡之力之人,可恨可恶。一顿胖揍,潘爸的揍那哪是别人能比得了的,要不是王雪瑶将女儿搂在怀里,潘爸真能打断她一条腿。
但似乎也因为她在家惨淡的养了几天病,那些曾经文广平的手下竟然没来找她。因为他们觉得是他们的老大威武的结果,至于他自己也躺在床上的事情没什么在意了。可是,文广平却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