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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期而遇(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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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云苏的人生里发生过很多次不期而遇,而且每一次都会改变她原来的生活轨迹。比如江越,比如荣思辰。
潘云苏与江越在高中的散伙饭后几乎就没有见过面了。大学四年,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自然不可能有机会。
但潘云苏她从进入大学的那天起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抓紧每一分钟提高自己的GPA,她利用每一个假期去做各种志愿者。考托福,考MCAT。奔波在国内国外的飞机上,参加各个医学院的面试。
她曾经因为一门功课的成绩会拉低自己的GPA死活要求教授要参加补考。那位带着眼睛的教授授课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见到哭着喊着求着自己要补考的。
大四时申请的32所美国医学院校中,有录取的,有挂起的,有拒绝的。她成功的申请到了有额外的奖学金的一所全美排名很好的医学院。她如愿以偿,因为她四年来只为了这一件事而奋斗。
她跟夏宁宁是手帕交,凭着夏家在H市教育界的地位,她也跟着夏宁宁跳过级,夏宁宁丝毫不觉得费力,那是因为人家脑子好。潘云苏连跳两级的后果就是有了倒数第一名的光荣战绩,还差点被班主任劝说从四年级念回二年级。
虽然那时候她刚刚明白了打架没有好处,但她还是想要跟夏宁宁一较高下。拉着大巫教自己数学。因为从小就被潘行知训练背药材,所以背课文对她来说易如反掌。还有那些在成年人看来都像天书的古医书,潘云苏在初中高中时期的古文相当好,给她弥补了不少分数。经过那一个学期的恶补之后,潘云苏也能勉强在班里混个差不多的名次。
所以,潘云苏念初中高中都是比同班同学小两岁的年纪。
夏宁宁在大学时的变化很大,如果不说她的年龄,没人想到她会比班上大部分人的年纪都小。但潘云苏就不一样了,看着她那张未经修饰的脸,夏宁宁的同学都以为她是夏宁宁的妹妹。
她顺水推舟的说,自己是来参观夏宁宁的大学校园的。而她,一参观就参观了四年。
潘云苏是在美国念医学院的第二个学期见到江越的。那时,江越从学校的一个爬满常青藤有上百年历史的教学楼里走出来,迎面就看到了潘云苏。彼此一番寒暄后,留下了联系方式。
这样的他乡遇故知还是难能可贵的。而且还是在学业繁重的一所医学院。
因为潘云苏在国内念医学院是五年,江越从她的同班同学摇身一变成了高她一届的学长。学长很热情,对哪个都彬彬有礼的,还能谈笑风生。
她是在美国念书的那些年留起的长发。原因是那样比较省钱。
而她以前一直留短发的原因,是因为一次口香糖黏在头发上,她弄不下来,一剪刀把自己剪成了许三多。才发现,自己短发也是帅的嘞。她这个“帅哥”配夏宁宁那个美女,还乌龙的上过学校的最佳情侣排行榜。
后来她的飘飘长发经常被江越揉,因为他说,“让我揉两下吧,又不会揉乱。”
江越在潘云苏的眼中是典型的帅哥,五官端正,面庞干净,眼神温柔,幽默诙谐。他的身上似乎凝集了潘云苏对白马王子的真人版的所有设定。
从那一场不期而遇后,江越总是会找潘云苏跟他一起温习功课。因为对于医学来讲,江越是门外汉,从头开始学。但潘云苏不是,她从小接触的就是与医学相关的,再加上四年中文医学基础,所以,她比江越更容易理解课本上的复杂句子所代表的生理意义病理意义,学起来相对轻松。
因为她经历过那样被各种器官组织折磨过,所以她成了江越的课外辅导,两人从一起温习功课,到一起相约吃饭,跟着江越还见到了也在那里念书的另一个高中同班同学。
那段日子就像是克什米尔山羊身上的纯羊绒,织成了触手能够让人流连忘返还散发着辉光的开司米围巾,扔掉可惜,留着却总会被价签上那高昂的价格刺激到。
江越在美国最初的时间是有女朋友的,是他从本科时期就交往的女友。潘云苏没见过,但即使听声音也觉得那会是个大眼睛尖下巴的美女一枚。
而那个时候的江越已经凭借他父母的关系拿到了绿卡,成了有身份的人。跟潘云苏这种拿学生签证的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潘云苏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江越会说他喜欢自己。
她多希望那一天是愚人节,可以当做一场玩笑。但,她看着江越难得一见的憔悴面容,只能缓缓挤出一句对不起。
她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迎接过爱情的曙光,但别家的小阳光总也照到过她这个长满杂草的小院。那些过往,分分明的告诉她爱情是一件致命武器,是洪水猛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白骨精琵琶精,遇见它只会害人害己。
所以,有多远躲多远。
她没想到的是,江越会在门外等了一整晚。
他的脸上冒出了细小的胡茬,面容疲倦。但看到开门的自己的时候眼神却是发亮的。
潘云苏那时候却在想,看吧,爱情果然害人不浅。却没有半点真实感。如果主角换做别人,她没准还会鼓励一下。
“你不相信我吗?”
“我只是觉得你不该如此轻率的做决定。”
江越忽然抬头看着潘云苏,眼睛里的神情是潘云苏极为陌生的,但她却无法与那样的眼神对视,低下了头。
江越走后便没有继续纠缠。潘云苏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其实并没有。
虽然江越自那之后再也没有说过喜欢她的话,但是隔三差五的问候与对她实习期间的各种帮助却让潘云苏感觉到他嘴上虽然不说了,但行动上并没有放弃。
磕磕绊绊,被导师骂的时候,即使心摆的再正,也还是会觉得委屈难受。那时候,哪怕江越送来一杯热水,也能够让潘云苏落下了身在异乡孤独飘零的泪水。
江越用手掌接住了她滑落脸颊的眼泪,泪水延长出了掌心的爱情纹路。
从江越跟潘云苏表白之后两年又三个月28天,潘云苏答应了跟江越交往。那是他们两个人新的人生的开始,所以,她觉得过去的一切都该是流走的江水,该去哪就去哪吧,总是箍在自己的小池塘里最终也只会变作一堆死水。所以,她也没打算把自己接到过无数他前女友打来的电话宣布所有权的事情告诉他。虽然,她曾经真的觉得自己挺冤的。
江越是她的初恋,但是她在人生路上目睹过太多被爱情伤害的体无完肤的人们。爱情是火,灿烂夺目,温暖照人,发出来的光发出来的热更让人趋之若鹜。一不小心便会被烧伤,爱的越深,靠的越近,伤的越重。
有的人一度烧伤,只伤在表皮,不留瘢痕。有的人浅二度烧伤,就是伤在真皮浅层(基底层是表皮层的最下层,可以分裂,向上推移,其下则是真皮层),预后不留瘢痕,却有色素沉着。而重二度和三度烧伤,因为作为表皮细胞的生发层被破坏后,便会形成取代表皮层的瘢痕组织。再严重了,那就直接会被烧死。
她所见到的夏宁宁与巫铭泽受创甚深,所以身上伤痕累累,满眼所见都是瘢痕。
所以,她内心本能的畏惧,每跨出一步,都要江越花费更多的精力与时间。
曹雪芹说女人是水做的。江越觉得男人其实才是水做的,而女人是好看而又娇贵的观赏鱼,对水环境有着严格的要求。需要控制水温、酸碱度,定期杀菌、换水,喂食就更不必说了,男人们将自己保持到她们最适宜生活的水况,才能让女人们活得自由自在。否则,她们会死。
当然还要有足够的空间,若是一只鱼的空间养了两只鱼,那么必然会有一场鱼与鱼之间的争夺战,淘汰对方或是两败俱伤。而水,顶多就是混了点,凑合凑合还能留给下一只鱼。
而女人鱼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着最适合的水缸男们。
找不到的大概都强迫自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鱼,有人飞的很好看,有人飞的很纠结。
女人鱼从离开家门的那天起,就得学会在天上飞而没有水的日子。
而水缸男们会瞄准天上飞的鱼,和别人缸里的鱼,想着办法把心仪的那一只装到自己这缸水里来。但有时候发现,养鱼真是太难了,咱们还是Say ByeBye 吧。
而江越这样的,原来缸里有一只,只能先请出去,在放新的来。因为他发现旧的那只不好养或者说养不好,新的这只会更适应自己的水环境,能够共同进步。
因为两人都忙于实习,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屈指可数。因为相同的工作背景与岗位,让他们彼此了解,彼此体谅而包容。而潘云苏本来就是个爱情的门外汉,所以两人同居交往从来没有发生过大规模争吵,相处很是融洽。
仿佛两年就是一个时间坎,江越用两年的时间,才让潘云苏答应做了她的女朋友。又用两年的时间让她答应搬来与自己同住。但是,他们之间纯洁的比小学生野营还一清二白。
夏宁宁偶然间听到潘云苏说漏嘴的话,对当今时代还有这样的女人觉得不可思议,“你们两住在一起四年,一次也没做过?”
潘云苏无可否认。
“守着自己女朋友又什么也不能做,四年才去找别人,他值得我尊敬。”夏宁宁轻嗤一声,“你都成国家珍稀品种了,我是不是该把你供起来?”
“那不是该等到结婚之后才发生的行为吗?”
“那你倒是去结婚啊。”看着潘云苏沉默不语的样子,夏宁宁心里真是恨铁不成钢,奈何朽木不可雕呀。“你连爱一个人的勇气都没有,哪来的胆子去结婚?”
潘云苏被夏宁宁的话郁闷到了,心里面就像有一只贪吃蛇,不停的撞墙却还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