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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逃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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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混战,比试开始!”
几百只利刃齐齐亮出,冲天的杀气像是随时要从这死寂中迸发。
我用双手死死握住插在腰带上的匕首,拼命压抑着剧烈的心跳。似乎谁都没有发现我刚才因为犹豫而错过了而将它拔出的最佳时机,此时,却是一动不动也不敢再动了。
“砰!”
不知什么巨响从比武台另一角传来,全场不约而同地在瞬间爆发,所有人开始不顾一切地攻击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我像是在这一瞬间被解放了,果断地推开挡路的三四人拼命向我看不到的前方冲去。这段路程不远,但这过程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太过漫长。多少次,当我以为眼前的寒光是冲我而来时,它又险险地从我身旁擦过攻向其他人人。终于来到了那里,我闭上眼睛毫不犹豫跳下,心中再无惧怕。
终于逃出来了!面对齐齐盯着我的上千观众,我十分欣慰,因为我不用这么仓促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不愧于如此短暂的人生。我心中感慨万千,不由得回忆起今年初春,我的记忆开始的地方。
——
从混沌中醒来后,遇见的第一个人是奶奶,第二个是爷爷。爷爷捕鱼夜归时在河岸的浅滩上捡到了我,据说那时我穿着一件战斗服,腰上别着一把匕首。爷爷奶奶并不避讳关于那晚的话题,只是从未提过我左手中指上的那枚红宝石戒指。那时我的脑中一片空白,仿佛什么也没有,而当他们问起我的名字时,我却不加思索地将记忆中唯一清晰的音节脱口而出:“维亚”。
两老人住在约克村东南方的河道边,别人都叫他们廉大爷和廉大妈,而他们的全名却和其他大部分村民一样无人提起过。他们没有子女,于是把我当亲孙女收养了下来。
约克村是个很小很小的村落,这里每一个人都互相认识,所以我的突然出现引发了一场小小的风波。不过风波很快平息了,没过多久,除了小孩以外很少有人在对我提起兴趣。
“快看!快看!怪物又来河边了!”
“我姐姐说她是懒鬼,整天游手好闲!”
“而且整天发呆,跟白痴一样!”
就是这样,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要被小鬼们当作跟踪游戏的目标。其实我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我之所以一直没理他们,是在等待时机。虽然这群小鬼的年龄统统比我小,但若是跟里面的男孩打起来,我也没多少胜算。没错,虽然我的战斗服和匕首看起来都很高级,但我的实际战斗力接近于零。
时机终于等到,目标终于暴露,我像往常一样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当所有人以为我会像从前一样把石头扔进河里时,我把它砸向了小鬼们的首领——小卢。
于是一场对战开始了——我原本这么以为,可没想到那个平日嚣张得鼻孔朝天的小鬼如此弱不经风,以至于没几招就被我打得遍体鳞伤,让我开始怀疑难道我是个毫无自知之明的高手?
当我一脸得意地扬长而去时,小卢扔出了一句令我印象无比深刻的话:“我没输!我只是从来不打女人!”没错,让我印象深刻的原因不是这句话有多么富含哲理,而是它有多么好笑。不过,第二天我才发现,其实也没那么好笑……
第二天清晨,我在门口看见了一个面目狰狞的壮汉,当时小卢正一脸愤愤不平地站在他身后。很显然,这是来找麻烦的,不过——好在找的不是我的麻烦,而是小卢的麻烦。这个壮汉其实是小卢的父亲卢大叔,他今早是来找我道歉的。
如此壮硕的善人竟生了个如此瘦削的恶人,怎能令我不惊讶,但听完奶奶的解释后我反倒更惊讶了。原来卢大叔以前的性格是很符合他的外表的,直到小卢六岁那年,他一次醉酒后失手打死了妻子,卢大叔的性格才发生了突变。现在的卢大叔虽然看起来很老实很勤奋,却每天都过得很阴郁。
这么看来,那句“我没输!我只是从来不打女人!”貌似是实话?可是,他虽然不打女人,骂女人就可以?这什么逻辑嘛!
只是,小卢不打女人的事情貌似还真没人相信,所以村里的小鬼们都一致以为那天我以实力赢了他们的头目,所以再也不敢惹我了。所以,我便更加感到愧疚。于是我找了个机会为小卢占卜,预言他未来一定会参军成为大将军,小卢听后好不开心,让我由衷地为自己的善良而感动。用奉承弥补误解的错误,嗯,这个方法太合理了!
——
可为什么我后来离开了约克村?要我解释,这件事全然归功于万恶的贪污腐败与强权专政!
秋天对于村里的小老百姓们来说,是个让人又爱又很多季节。一年的辛勤成果此时终于得以收获,这不但意味着丰收,也同样意味着掠夺将至。我也是到那时才知道,我这数月无压力的好吃懒做都应该感谢去年的收成好得绝不可能再出现第二次。
对于政府收粮,我实在知之甚少,因为只要提起这个话题,所有人都仿若谈虎色变,连向来目中无人的小卢也不例外。只知道如果有人家缴不足粮的话,老人有可能被打死,房子有可能被砸坏,甚至小孩可能会被抓去当奴隶。
我临时抱佛脚地努力干了两天的活,又得到了卢家愿意借粮的承诺,可收粮这件事终究还是成为了我命运的转折点。
爷爷奶奶没有被打死,房子也没有被砸坏,我也没有被送去当奴隶。相比传言,我们家的境况是在是好得出乎我的想象,我只需要去给那个叫普斯兰的领头官兵当小妾便可再无后患之忧。
会发生这种事情,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奶奶被打了,二是我很冲动,三是所有人都知道廉家的维亚是捡来的。但是这里面绝对没有我关于我自身魅力的原因,嗯,在这个小村落里我也许算得上还不错,但也绝对没有任何惊艳之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于是我被关注了,以至于差点被当场拖走。我急中生智,要求对方几天后送来聘礼把我光明正大地接走,这才平息了混乱。不但如此,官兵们的态度陡然转变,甚至还打算不再收廉家的粮。我秉着公正廉洁的态度,还是缴了少量的粮食和鱼给他们。
于是三天后,我果真被接走了。出发前我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奶奶很失落,爷爷很气愤,小卢很沉默,村民很兴奋。
我骗了所有人,因为坦诚于双方都未必有好报。我不是认命的人,相反的,我宁愿在反抗中灭亡。谁都没有注意到,宽松的外袍和长裙下掩盖着一套男装,而男装之下是我失忆之前的全套装备。我对自己的演技没什么信心,想要隐藏身份,于是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改变性别。
从约克村到菲尔城需要坐半天多的马车,我计划半路盗马逃走。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骑马,但若是不挣扎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
成功骗取官兵们的信任后,我终于在午休时间利用匕首隔断绳子盗马成功。第一次上马,我就发现自己的骑术远远超出了预期,因为我不但没从马上摔下来,而且没花多长时间就将官兵们甩得看不见了。正当我为自己的机智、英勇和才能无比得意之时,我的马突然跃上一个陡坡,然后没站稳就摔倒了……就算是绝顶高手,常年不练还是很容易出错不是?我被摔得不轻,可惜马儿似乎伤得比我还重,于是我只好趁官兵们没追来躲到了旁边的树林里。
接下来的时间十分漫长,我像个游魂一样在树林里走着。也许是上天怜悯我,即便是我这一通乱走,还是在日落前来到了菲尔城的城门口。而不幸的是,望着城门口把守森严的城卫兵,我十分怀疑自己是否一过去就会被抓住并被带到普斯兰面前。城卫兵和官兵,一听就感觉像一伙的!
我脱掉外袍和长裙,可里面的男装与我的女靴不配,我再脱掉男装,里面的战斗服有又点单薄。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远处来了一小队佣兵,领头的是一位干练的年轻美女佣兵。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美女的亲和力,我不假思索地就冲到了队伍前方。
“请问你是……”女佣兵疑惑地望着我问。
实情不好解释,我只能这么说:“我来菲尔城谋生,可到这里才发现我的路费丢了。”
“你是打算进佣兵团的吗?”
我仔细想了想,猛然发现自己的战斗服好象真的和他们一伙很般配,于是干脆点点头承认了。
女佣兵爽朗地笑了笑,说:“那太好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们猎焰佣兵团的测试呀。我很看好你,没准我们以后还能成为同事呢!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缇娅。”
于是我成功地被或许混在队伍里,躲过了官兵的检查。入城的一切都很顺利,除了在队伍里被一个自称贝恩的热心壮汉差点真的拖到猎焰佣兵团去之外。
——
菲尔城,圣亚特兰帝国的第二大城市,和传闻一样是个与约克村完全不同的热闹繁荣大都市。菲尔城管辖着不少郡县,这些郡县又各自管辖了不少村落。然而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约克村单独跳过郡县的管辖,直属菲尔城。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大城市里的官员没人愿意与约克村这个小村落扯上关系,于是除了每年收粮的时候之外,约克村几乎是无人问津的。
回归自由之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一双男靴。菲尔城的大街上有不少店铺,但以我身上的60钱,应该是买不到正常价位的东西的,于是我找到了一家摆着几只朴素黑靴的小小杂货店。
杂货店很阴暗,散发着霉味,柜台顶上吊下的三盏油灯就是店内唯一的照明。店主老太太像只木偶一样坐在柜台后,若不是她手上迅速穿梭的织针,我都要怀疑她是不是还活着。
由于有些冷,我迫不及待地套上男装,把男靴换上——嗯,挺合适的。提着自己的靴子一问价格,竟是69钱!还好只比60钱多出9钱,应该有回旋的余地。于是我激动地开始于老太太辩论起来——不,其实是只有我一人在说,老太太至始至终除了低头打毛衣之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给我住手!”接下来的一切就被这声暴喝打得面目全非七零八落。
来了一个面目清秀的年轻小伙,一脸正义地把我从老奶奶边拖了出来。我们牛头不对马嘴地争论了半天,我终于搞清楚了,原来他以为我是来杂货店强东西的不良少年!不等我想清楚该如何解释,我手中的女靴就被他夺走放到了橱柜里。我自己的这双女靴做工精致,应该比杂货店的黑靴贵多了,看见如此不公平的交换,我心痛不已。
做完这些后,小伙子便开始义正言辞地给我进行思想教育:“小兄弟,年起人不怕穷,只要好好努力,总有出头的那一天!那老太太全家都在死在了战场上,孤零零的,很可怜的!欺负老人的事,以后可绝对不能做了……”
大约十分钟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打算坦白身份时,却又听到了这个:“看你这样子,才十三四岁吧,也不像是本地人,是自己一个人出来混的?一个人漂泊在外也不容易,我有个朋友也是这样的,他今天刚回来,打了野味准备和我一起聚餐,你要不要也一起来?”
我眼眶微湿地回答:“谢谢大哥。”
终于有饭吃了,管它什么身份,我自然要先承认了再说。
——
这个极富正义感的小伙子名叫艾斯库克,他把我带到了一座破败的神庙后,此处已经燃起一片篝火,篝火附近坐着一个正在处理野猪肉的魁梧大汉。仔细一看,那人不是不久前缠住我的佣兵贝恩吗?那时我还自称缇娅,说像当一名女佣兵呢!吓得我当即就想溜,但也只是想想而已,美味佳肴就在眼前,我怎能轻言放弃?
然而奇迹般的,他没有认出我,于是我们顺利地喝酒吃肉聊到了一起。我们聊得很开心,至于究竟聊了什么,就不记得了。贝恩和艾斯都是猎焰佣兵团的佣兵,劝我参加猎焰佣兵团的入团测试,于是喝得不省人事的我没头脑地答应了。
第二天清早,趁醉意未醒稀里糊涂地在贝恩和艾斯的担保下而报了名,以至终于来到了这里,也就是猎焰佣兵团的比武台,参加猎焰佣兵团入团测试的第一场——百人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