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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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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中旬,温茜茹会带着宫衡来秋家拜访,偶尔会把宫辰一起带过来,宫辰是宫衡的弟弟,现年十二岁,比宫衡小四岁。
秋笙的姐姐秋言与宫衡同班,上着市里最好的高中,每次上学,宫衡会骑单车等在门前,等到秋言出门,在单车后座坐稳,伸手环过他的腰,他方载着秋言去学校。
秋笙习惯目送他们,远处是朝阳韶华锦绣的绚烂帷幕,姐姐的裙角被风扬起,发丝被风吹成浮萍,衡哥哥的白衬衫被日光染成金黄,他们身影契合无间,地上影子融为一体,那么协调,那么美好。
秋笙心里一阵空落落,一阵酸.......
她知道,姐姐拒绝司机相送,为的是和衡哥哥能够独处多一点,姐姐喜欢衡哥哥,就像她喜欢衡哥哥那样,总嫌在一起的时间不够多。
姐姐不知道,她有多么羡慕,能抱着衡哥哥的腰,坐在单车后座。
所以,秋笙最是喜欢温阿姨来的这天,每月十五,她才可以和衡哥哥好好说话,才可以靠近衡哥哥。
唯一的不好,宫辰老是在中间捣乱,宫辰比秋笙小两岁,人小鬼大,秋笙被他欺负得体无完肤。
秋笙不讨厌这个弟弟,反倒是很喜欢,宫辰有着与衡哥哥九分相似的容颜,眼眸清澈,像极了一汪清泉,有时她情急,用手去捏小家伙脸蛋,小家伙会抓着她的手,往自己嘴里塞,一口下去,疼得秋笙眼泪在眼眶里直打滚。
这时候,最先赶过来的,总是衡哥哥,随后是姐姐。
衡哥哥把她的手从宫辰嘴里救出来,手背上印着一圈牙印,泛着血丝,衡哥哥的眼,满是心疼,厉声责备宫辰几句,宫辰小嘴一扁,哭着去找妈妈。
每到此时,姐姐往往是沉默的,垂眼抿唇,不知在想些什么。
饭桌上,温阿姨对秋笙特别好,喜欢帮她夹菜,直到把她的碗堆成小山堆,衡哥哥好几次打趣道“我妈简直把你当成了自家女儿对待,也没见她对我这么好过”
“就你嘴贫”温阿姨笑骂。
姐姐很快便搁下筷子,礼貌道了声“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便上楼回房。
走的时候,看了她一眼,神色那么疏冷。
秋笙心下难过,巴巴扒着米饭,有些不知所措。
姐姐是吃味了。
姐姐喜欢衡哥哥,也喜欢温阿姨,可温阿姨只对她那样好,像对待亲生女儿,秋笙自己也捉摸不透原因,她自小身子不好,妈妈曾经告诉她,她是早产儿,埋下了先天病根,身子孱弱,怎么养也养不好,所以特别招大人们疼爱。
或许是这样,温阿姨对她特别好,秋笙这么安慰自己,过后,会觉得有些悲哀,这种爱,几近于可怜,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可姐姐不明白,她也不知道怎么启口解释,遂作罢。
一顿丰盛的晚餐吃下来,秋笙吃得味同嚼蜡,其实她吃得不多,肠胃处总像被大石抵住似的,异常难受,像一棵肥硕的白萝卜横陈在沙发上,衡哥哥把她拉起来,眉眼弯弯“刚吃完饭,躺下对身体不好,我陪你出去消化消化”
秋笙无精打采的眸子,瞬间亮了亮。
厨房传来温阿姨和妈妈的朗朗笑声,宫辰在背后做了一个鬼脸,秋笙做了个鬼脸回敬给他。
爸爸正在看新闻,抽空看了他们一眼“出去散步也好,记得早些回来”
宫衡拉着秋笙的手往外走,秋笙脸红透像煮熟的虾子,衡哥哥的手掌温湿宽大,包裹着她凉凉的、小小的手,衡哥哥很高,身姿修长,她刻意慢了半步,在背后,偷偷地仰望他。
一轮弯月挂在半空,落了皎洁的月色,秋笙看着很喜欢,衡哥哥的发像被月色染白,披了毛茸茸的白月光,特别好看。
这一刻开始,秋笙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考上衡哥哥所在高中,与衡哥哥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慢慢靠近他的生活,他的心。
那所高中很有名,对学生要求严格,校规颇多,秋笙身子不太好,平时请假是常事,课程落下很多,学校朋友极少,那个年纪的孩子早有竞争意识,知道秋笙家境殷实,每次上学有司机开着名车相送,便拉帮结派刻意孤立她。
秋笙并未在意,照常上课学习,只是学习时,十分吃力,往往听不懂老师在讲些什么,下课后,同学围成一团窃窃私语,眼光不住往她身上瞟,有几次,她听到一些支言碎语,大抵是,她如何笨,脑子如何不好使,如何虚伪做作,也有一些更难听的话。
秋笙使劲咬着唇,把眼泪逼回去,他们说的话,不是真的,所以,她不能哭。
秋笙找过姐姐,姐姐毫不犹豫拒绝了她,她转而考虑找衡哥哥,姐姐看出她的目的,冷言相告“阿衡和我一样课业繁忙,我们面临高三,肩上压力大,你别去打扰他”
秋笙垂眼低头,抱着书本僵在原地,一动不动,小声抽噎。
“你去找爸爸,让他给你报个培训班,把课程补上去”秋言叹了口气,软下语气。
秋笙破涕为笑,蹦蹦跳跳去找爸爸。
爸爸报的培训班离学校不远,每次放学她可以直接去上课,培训班的学生男生居多,可能临近升学,家长只能把这些捣蛋鬼往培训班送,搞一个考前突破,她又何尝不是呢。
秋笙与培训班的同学并不亲近,可能受了学校氛围的影响,每次下课,她只与老师道别,她让司机在拐角处等待,不要把车停在培训班楼下。
她向爸爸抗议过,希望自己每天能坐公车上学,像普通学生一样,有平凡的生活,爸爸不同意“挤公车难免有磕磕碰碰,你身子受伤了怎么办”
从培训班出来,会经过两条小巷,再往前走十多米便是拐角,拐角处有一颗高大的梧桐树,司机叔叔便等在那里。
秋笙一向都是乖孩子,照着父母嘱咐,规规矩矩生活,没有犯过大错,偶尔犯下小错,也是父母由着她闹些小性子。
今日,秋笙不想回家,说不出为什么,只想寻个没人的地方,独自呆一呆。经过一家书店,音乐响起,正是罗志祥的转角遇到爱,本是舒缓的曲调,硬是被秋笙听出了忧伤。
夕阳残照红彤彤,穿透玻璃,把书架上的一排排书照得光影疏离,书店里有两三书客,稀稀落落站着,手里捧着一本书,眼光落在书页上,神态安详。
秋笙背离黄昏,脚步一转,拐进一条小巷,小巷很窄很脏,一边放着几个垃圾桶,穿过小巷,是一条繁华大街,秋笙想去奶茶店坐坐,点一杯醇香奶茶,听一首含情脉脉的歌。
奶茶店的灯光是温暖的橘黄色,不大的空间里循环播放温深情歌,情侣会把心愿写满便利贴,贴在心愿墙上。秋笙也贴过不少回,无关愿望成真与否,只是自己的一份执念,留给自己些许念想罢了。
走近垃圾桶时,垃圾桶旁边忽然伸出一只脚,秋笙惊呼一声,愣了瞬息,立马就跑,跑了半步,被另一只伸出来的脚绊倒,身子摔在黑色垃圾袋上,臭味熏天。鼻子撞在墙上,疼得秋笙直吸气,有股温流从鼻子里流出,秋笙感到头晕目眩。
她身子不好,贫血严重,稍微失血一点,都可以昏睡好几个时辰。
秋笙提醒自己,现在绝不可以昏过去。
她捂着鼻子,回头看,看见一个满脸脏污的男生,看不清模样,嘴里斜斜叼了根烟,身上白衬衫染黑,扣子开了大半,露出白花花的胸膛,肌肉很有线条,比杂志模特的还要好看。
他的眼神深邃,很冷,又狠,就那样直勾勾盯着秋笙,秋笙打了个冷战,爬起来就跑,还没跑,又摔回垃圾袋上,溅起不少残羹冷炙。
那个男孩一手搭着膝盖,指尖把玩着一枚硬币,对着秋笙说“跑什么跑,我又不会吃了你”
声音仿佛清水淌过白玉,滴在玲珑的翡翠上,溅起的清响,宛如天籁,又如白指轻挑琴弦,秋笙不知该如何形容,只知声音入耳,顷刻间,她不那么怕了。
秋笙紧蹙眉头,捂着脚踝,从手感分辨出,那里红肿不堪,她戒备瞅着男孩,自己使力站起来,还未完全站直,额头已经布满细汗,本是吓得苍白的小脸,痛到通红。
男孩走过来横抱起她,秋笙泪水直流,蹬脚挣扎,男孩收紧手臂,很霸道的说“别哭,我最讨厌女生哭”
秋笙咬住唇,睁大眼,瞪着男生,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欲坠未坠,愣是没流下来。
男生挑唇一笑,似乎很是满意,抱着她走出小巷,末了,很是无辜的解释“我哪知道是你,我以为是追过来的那群混蛋,你看,我不是没动手打你么”
男孩把她抱进一间小诊所,放在回廊长木椅上,拍拍手打算走人,秋笙在背后喊,夹杂着哭腔“你必须向我道歉”
“......对不起”男孩双手抱着后脑勺,语调懒洋洋,迈开长腿,身影很快消失在人流纷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