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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世的阳光1 姜楚赫仿佛 ...

  •   我跛了一两天,这一两天里,依旧搬着小凳子去未央广场画画。上回光顾我的男客人最近常来,有时隔一天,有时隔两天,最多间隔不超四天。我跛脚那一两天,他帮我收拾画具还帮我拦出租车,人特好。他每次总让我给他画自画像,千年不变。我的速度中等,他一坐便是两个小时,两个多小时换来的还是他已经拥有的画。他愿意付钱,愿意等,我便不多问各种缘由。每次他来,我都笑脸相迎:“今天还是自画像吗?”他点头:“对。”然后我掏出纸笔,画着。广场四周空荡,寒风无孔不入。男客人的头发常常东倒西歪,他自己一般发觉不了,他没有哪一刻钟不打瞌睡的。刚开始几次,他还能面无表情坚持到我画完,后来坐着坐着就弯腰弓背神游太虚了。我画过他那么多次,已经不太需要看着他入笔,凭借脑海中的印象就可以勾勒。慢慢的,我画他的速度快了许多,我总能在一小时二十多分钟的时候叫醒他:“先生,画好了。”他惊醒:“好了?哦,好了,画得确实传神……我在这儿坐了两个小时,值了!”他付我二十元,匆忙走了。
      我看着画袋里单独存放的不可计数的二十元钞票,至少明白了三件事:第一,男客人每次都给我二十面值的票子,不用我找零。第二,男客人在我面前打瞌睡,他应该不是因为喜欢我才来的。第三,男客人以后还会来。
      我的一下午也差不多消磨殆尽,再坐坐,再等等,就可以回家了。
      开门,脱鞋,我没有等到三木的摇头摆尾狼呼狗叫,“三木?三木!快出来接我!”它最喜欢我的时候便是我做完事回家的时候了,它熬了一天,从天亮熬到天黑,终于等回了服侍它吃喝拉撒的“人类保姆”。它吐着舌头对我笑,偶尔还会因思念过度发出狼一般的连环吼叫,不懂它的人,还以为它多喜欢我呢。
      我挨个房间找它,“三木?我买了你最爱吃的猪肝哦!”
      “三木!”它四肢无力躺在阳台上,莹莹呜呜呻吟着。
      我扔下猪肝,连忙跑过去摇晃它:“三木,你怎么了三木?早上才给你吃了猪肝拌饭的,不至于饿成这样吧……你别吓我……”
      我一慌乱,忘了它不会说话。我抱起它,轻轻抚摸它的头,以为它能好受点。岂知它泪眼迷蒙,难受至极似的,我的抚摸对它一点儿作用也没有。我小心翼翼抱着它去到厨房,倒水让它喝,它抵死不从,反倒哼哼唧唧,整得我六神无主,惶急不安。养了它这么久,它从来不在自身健康上给我开玩笑,我这方面经验不足,看着它一只狗难受,我也难受。我抱着它在屋子里踱了几圈,像哄小孩一般哄它,我不知道我如何做才能降低它的痛苦。
      我发觉自己已经控制不了局面,镇定下来,抄起钥匙便打车去宠物医院。
      它不能有事,我还要用它暖脚,还要拿它去追霍尹森,还要靠它去虐霍尹森……
      我和医院真是有缘分,前段时间进看人的医院,今天进看狗的医院。宠物医院门外,哀声吼声怒叫声连绵不绝,声声入耳,我不免有些害怕。我在门口踌躇几刻,想着怀中虚弱的三木,鼓足勇气推门进去。
      “踟蹰不定的小姐,狗狗怎么了?”我在一堆狗叫中,被一个磁性而悠扬的声音拉回现实。
      来者是个年轻男子,一米八几的个儿,一身白大褂,带着口罩,看不清相貌。一双清眸澄澈深邃,应该品貌不俗。他双手揣在白大褂的两侧,边走边从里面拿出黑框眼镜戴上,走近时,从兜里掏出一双手套、一包消毒棉签和纸笔,像变魔术一般,令人对他那两个小兜兜膜拜不已,竟然装了这么多物什。
      我发了一会儿呆,忙说:“我也不知道,我一回家就看见它躺在阳台上。”
      他抱过瑟瑟抖动的三木,轻轻放在观察台上,仔仔细细检查,“你给它吃了什么?”
      “猪肝拌饭,早上的时候。”
      他点了点头,说道:“老鼠药中毒,需要洗胃。”他摘下口罩,看着我的眼睛。
      我对不起三木。我直勾勾望着帅哥医生,天马行空勾勒他——眉峰突厉,眼底温润,笑涡漪涟,飘逸宁人。
      那帅哥医生见我紧盯着他,挑眉,轻咳了几声,抱着三木往洗胃室走去。
      我对帅哥一向没有抵抗力,觉悟在帅哥医生走后的几秒内发生,我傻不溜秋回神,跟着他走。
      老鼠药中毒?糟糕,三木肯定误吃了我放在墙角的老鼠药!官仓年生已久,老鼠蟑螂也在这里一代一代繁殖,香火旺盛,偷腥扰民。我便买了老鼠药搁在每个墙角,防止它们的出没。三木定是在家晃着晃着太饿了,当老鼠药是食物,吃了。它肯定想不到那东西竟是它主人用来杀老鼠的毒药,默默痛苦着。
      我现在对三木是满满的愧疚,哪想帅哥医生一个止步,我硬邦邦地撞上了人家的背。
      “哎哟!”我摸着额头低呼。
      “相信我,很快就好。”他贴心地缓释我的焦虑。
      他的话有一种魔力,或者说他的人有一种魔力。相信我,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几个字,经过他的细心的加工,教我这个忧心忡忡的陌生人真的放下心中的大石。我愿意相信他,他能还我一个健康的三木。
      洗胃室的灯暗了。
      三木像病人一样被他推出来,毛茸茸的身子挂着吊瓶。
      他嘱咐我:“从明天起带它来输一周的液。”
      “嗯,好,谢谢。”
      他伏案写着病历样的单子,抬眼看我,“小姐芳名?”
      “黎……”我竟然想告诉他,我叫黎染染。我竟然无条件信任他,一个陌生男人。
      我面对霍尹森,永远只能是桂提落,长发飘飘,知性美丽,我不能做自己,不能做黎染染。我有时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想,我到底是谁?如果我驳回桂提落的请求,我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儿。一头短发,一把吉他,流浪在注定被人抄查的各大酒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宛如一株无根的浮萍,飘来荡去,生活无依无靠,未来没有未来。我很苦,心苦,这种说不出来的苦最苦。过去的生活仿佛就在昨天,却又那么遥远,中间堵着一具生命的空壳,砍断我的悲欢离合,我回不过去,更走不出来。
      很多时候我都被漫无边际的憋屈蹂躏着,我非常想找个人倒苦水,说一说我这些年内心的抑郁与惆怅,但我却不能一吐为快。我承诺过桂提落,我要代她去爱霍尹森,我要延续她的生命,完成她未完成的承诺。
      我最终欲言又止,改嘴:“桂提落,提子的提。”
      他疑了疑,聪明收回惑虑,掌笔写下我报上的名字,“挺美的名字,提子成熟,落地。”
      我看他娴熟签上他自己的名字:姜楚赫。
      原来他叫姜楚赫。
      我每天按时带三木去宠物医院输液。三木好像通人性似的,一听我说“三木,我们去见姜医生了哦!”就两眼放光,跃跃欲试。姜楚赫每次给它扎完针,都会夸它乖,因为它不吵也不闹,而我觉得它是图新鲜,或者它和我一样,喜欢欣赏姜楚赫这个大帅哥。
      第七天的阳光甚好,素白的日光大大方方出来见人,铺满一地温热的絮语,像是诉说着前生暖洋洋的秘密。那天适值宠物医院狗狗的“集体沐浴”,姜楚赫和医生护工们带着大狗小狗黑狗白狗一群狗,去到医院后面的特设草场进行“百狗杀菌”的盛大活动,那场面颇为壮观。
      姜楚赫是所有医生中最耀眼的一个,他的帅遗世独立,仿佛不需要外物的衬托。他栖腿蹲在明媚的阳光下,强韧细腻的皮肤完全没有一点瑕疵,光洁干净似清夜中的柔月,拉起了整个即将坠入黑色的天空。他洗的那只拉布拉多是个爱玩的熊孩子,动不动抖身,跳到了他脸上很多米白色的水花,他抬起半挽着袖子的手,轻轻拭去脸上的水珠,注目着那拉布拉多,清清淡淡的莞尔,洇着沉如墨滩的深切。
      我隔窗撑着脸看他,他乍然别了一下脸,眼睛在正照的冬阳下眯成了一条细细的深缝,我们瞬间对视。他在看我?我用余光判断出我周围没其他人,看来他真的在看我。我极快移走我的目光。等我再瞟向窗外,却看不到他了。我站了起来,四处张望,连那条拉布拉多也不见了。
      我想到外面去找那道消失的风景,他却神出鬼没进来了,“桂小姐,天气这么好,你可以出去走走,”他指了指病床上趴着的三木,“它的状态不错,不用你时时刻刻守着。”
      “我也想去给狗狗们洗澡,可以吗?”我大胆请求。
      “当然可以。”
      一见我要着手清洗的狗狗,我才后悔,我干嘛说大话呢!我也只敢给三木洗澡而已呀!我面对着眼前又大又结实的庞然大物,迟迟不敢上前。
      这时,姜楚赫走了过来,“桂小姐,你拿着水管。”
      我蹭到他身边,小心翼翼绕过那大块头取水管。
      大概我的表现太次,姜楚赫笑我:“它是马士提夫犬,你别看它高大魁梧,其实,它只是虚有其表,它很温顺,偶尔还特别羞涩,你不用害怕。”
      我碜碜笑了笑,“是吗……”我再蹭到他身后,探出头瞄那马士提夫,温顺,羞涩,我怎么没看出来?
      姜楚赫手里摊着一团晶莹的香扑,均匀分散到大块头身体的各个角落。他用毛刷子顺着大块头的背,偏着头,仔仔细细地刷毛。末了,他抬起大块头的大脚,一丝不苟地清洁。他嘴角始终带笑,眼窝涤出条条白缨,和太阳的丝光一般。据说喜欢狗的人一般心地善良,我自觉把姜楚赫归入这一类人。
      我离得老远浇水。水满了,姜楚赫交给我刷子,“你试试?”
      我猛摇头。
      他邀请我:“放心,我在你身边守着。”
      我带着怀疑的目光尝试了一下,我慢慢靠近,轻刷大块头的背,它意料之中的不给我面子,抽风似的玩水,爪子乱动,抖水抖了我一身!我扔掉刷子无奈抱怨,“它是不是要认人啊!”姜楚赫帮它洗时,它虔诚安静得如同一个教徒!
      姜楚赫掏出手帕擦拭刚好弹到我鼻尖的泡泡,“它看见美女会比较激动。”
      他的细心举动引得我的脸粉红粉红,我岔开目光等着他擦完后,稍稍整理惊慌的形色,“姜医生,看不出来你除了会救死扶伤,还会油嘴滑舌呢!”
      “如果讲真话也叫油嘴滑舌,我无话可说。”他微微抿嘴,继续清洗马士提夫,“那天你带你家三木来就医,你站在医院门口看到里面的狗狗,眼睛都绿了。我就在纳闷,你明明很怕狗,为什么还要养狗呢?”
      我关掉水管,模凌两可,“俗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是我不养狗,怎么有机会遇见姜医生这个大帅哥呢?”
      他浅浅一“哼”,反扳回去,“既然如此,大帅哥出口索要你的号码,你愿意给吗?”怎么着,现在的帅哥都有倚帅卖帅的通病?
      “大帅哥屈尊降贵,我哪有不给面子的道理?手机——”
      他用的苹果,他解了锁给我。
      我在上面点点点,拨通了我自己的手机,一举两得,他的号码我也收入囊中。
      “姜医生!”女护工略带娇羞叫他,“十六号床小泰迪ok了!”
      “好,我马上就来。”他应道。
      姜楚赫取针完毕,不忘叮嘱我:“记得放好家里的老鼠药,别再马马虎虎了。”
      “知道啦,我会小心的,我可不想再给你捐钱。”我抱起已然精神抖擞的三木,它迫不及待想要下地,我就把它放在地上,牵着它回家。
      人家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三木正在努力争取它的后福,双眼冒出两颗红心,猛地扑腾走在我们前面的小母狗……它像牛一般,力气可大了,我在它后面使劲儿拽绳子,它倒好,将我施加给它的压力全部转化为动力,拖着我一路奔跑。
      跑到红绿灯路口,一声喇叭惊了我一惊,“到底是你牵狗,还是狗牵你呢?”
      一看,姜楚赫驾着四个圈圈的奥迪缓缓停下。
      我吃力拽回三木,真想就地摁死它……我在帅哥面前的美好形象就这样被它给毁了……
      “上车,我送你。”
      后面有喇叭催促,我识相赶快溜进车。
      我打量打量车内,高端精致,低调却有品味,我很纳闷,“姜医生,兽医的工资都很高吗?看看你这个施华洛世奇真品水晶球,值不少钱吧!”
      “桂小姐眼光不错。”
      那是自然,我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你可以叫我落落的。”
      “好,落落,”他蛮有趣,随后说道:“我主修动物科学,目前的方向是兽医研究和传染病学,相比较于一般执业兽医,工资是要略高一点点。”
      什么兽医研究传染病学,我都听不懂……只好说:“姜医生你谦虚了。”
      “你可以叫我姜楚赫。”
      我亲切叫了他一声:“好,姜楚赫医生!”
      他送我到官仓,我看天色尚早,便提出尽地主之谊请他吃饭,他正好没吃晚饭,答应了我。
      我带他去了原来桂提落打工的那家牛排店,我和那里的老板娘已经搞得特别熟了,老板娘放话说,我去吃饭,她给我打七折。我每个月就那么点钱,不省着点花不行啊。
      好难得和帅哥开开心心吃牛排,三木饿死鬼似的扑桌子,丢尽了我的老脸。姜楚赫切给它一小块牛排,它狼吞虎咽,表现得特馋,好像几辈子没吃过饭一样……
      我囧,拼了剩下的半条命狂瞪三木。
      姜楚赫觉得我的样子很搞笑,于是就笑了,“你是不是也喜欢吃?我根据多年的从医经验总结出一条规律,宠物和主人生活久了,会模仿其主人的生活习性,包括睡觉姿势、吃饭饭量等。”
      我放下刀叉,撑在桌上,表情严肃:“你看我,像饭量大的人吗?”明眸睁睁。
      他后仰靠在座位上,边打量我边下结论,“像,一般说来,越瘦的人越能吃。”
      “噗——”我呵哒呵哒地笑,“被你猜中了,我真的很能吃,高一以前,我是我们学校的一百五十斤小胖妹儿呢。”
      他仿佛一惊,倏尔恢复常态,“真没看出来你有一个一百五十斤的过去,”好奇占据他明亮的瞳眸,“我倒是想看看,那个一百五十斤的小胖妹儿是个什么样子。”
      我连连挥手,“没啥好看的,往事不堪回首。”
      “一定有很多故事。”
      他的联想力也忒丰富了,可就这样一句话,已经让我的胸口无故温热。就算他不了解我的过去,他也表达出了一种接纳我的态度,这让我感觉窝心。我自我解嘲:“无非是小胖妹儿的心酸减肥史……喂,你一定要和我将体重问题进行到底吗?”
      “抱歉,我无意冒犯。”
      “ 你已经冒犯到我了,你说,该怎么办?”
      “……”他皱眉沉思,“我自我爆料,行么?”
      我凑近,“好。”
      “我喜欢过一个小胖妹儿。”他平静地说。
      这大大超出我的想象,帅哥不是只看得上美女吗?我不禁唏嘘:“你?真的假的?那胖妹儿是不是特漂亮?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超级漂亮的胖妹儿,可是她好胖,比那时的我还胖。好多男生都希望带她回家,也有好多男生嫌弃她太胖了。”
      他像说着故事一般,“我一共只见过她三次,第一次在乌镇,第二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第三次是在一个画展上。”
      “你只见过她三次就喜欢上她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定终身吗?”我流露出艳羡。
      “我后来再没碰上和她偶遇的缘分,我不认识她,没和她说过一句话……说不定她已经有男朋友了,间或有了自己的家庭……”
      “哎,真是遗憾。”我惋惜轻叹,“其实我觉得吧,喜欢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和他在一起,人心是最好的防腐剂,把他默默寄存在心里,偶尔撬一块,拿出来尝尝鲜就好。”
      “可是我想,喜欢一个人,就要和她在一起,许她未来,给她幸福。”他说。
      “万一人家不喜欢你,打死也不喜欢你,你还这样想?”
      “我有让她放弃那万一不可能的自信。”他说。
      我真羡慕姜楚赫的孤胆。如果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打死也不喜欢我,我可能就把那喜欢深深埋藏一辈子了,就算我难受到内伤,就算我思念他到癫狂。
      我们聊到牛排店打烊,街上剩下的几家旺铺也停止了一天的忙碌奔波。他坚持付钱并坚持送我到巷口,“让女孩子一个人走夜路可不是我的风格。”
      到了巷口,我同他告别:“你是第一个送我回家的男生,谢谢。”
      他受宠若惊般:“这话从一个美女嘴里说出来,很受用。”
      他以为我在开玩笑,可事实就是如此。人家每天下了晚自习不是小男朋友送就是男闺蜜陪同,我什么都没有,我的青春年华近乎可以用灰暗来形容,我没坐过男生的单车,没和男生牵过手,更没和男生亲近过……
      肚子填饱了,三木的病好了,姜帅哥的联系方式也有了,我心情特别好,脚底像抹了油一样轻滑,一路上哼着小调,“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蝴蝶儿忙蜜蜂也忙,小鸟忙着白云也忙……”
      可我走到家门口,胸口一堵,好心情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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