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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一章 东赞 ...

  •   前厅。
      肃穆。
      几乎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陈阁老坐在正中位置,其余人等全都站在两旁。好歹三哥也是他的义子,还没有人敢真正对他动手。只是年彩蝶不依不饶的哭声实在让人心烦。
      他们从杭州回来,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商议吧。却不料被这样的突发事件全打乱了,真是我的罪过。所以赶紧解决掉,大家都塌实了。
      我感到晕旋,但依然可以坚持自己走到前厅来。四阿哥和黑头在我的身后亦步亦趋,见到我那严肃的脸孔,也不敢上前扶我。
      见我走过来,年彩蝶立刻停止了哭声,有些胆怯地退后了半步,但依然高傲地看着我。我一看她这模样就笑了,两颊还有我的指印,眼眶淤青。说实话,我还真是手下留情了。我要真是怒了,绝对可以打得她满地找牙。
      “小平给陈阁老见礼。”我冲陈阁老抱了抱拳,完全一副江湖气概。这是三哥教的,他说自从这老头执掌盐帮之后,特别喜欢别人对待他像对待绿林好汉。
      “恩。”陈阁老欠了欠身子,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忍住了。
      “小平不会绕弯子,说几句就走。”我几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说话,要知道,我真的觉得自己要趴下了,但当着年彩蝶,咱不能跌了这个面子。“人是我打的,跟三哥没有关系!如果要有惩罚,请陈阁老直接招呼到我这里,不需要别人替罪。年彩蝶,你说是不是啊?”
      其实这年彩蝶也是有趣,干吗和三哥过不去,直接找我报仇就好了。听了我这话,年彩蝶的气势就更弱了一些。
      “小平,你……”三哥迈大步走了过来,想要扶着我。我赶紧侧身躲开了,看到他身上还残留着我刚才吐出的鲜血,我自己心里也不由得一阵发酸,但依然大声说道:“三哥,可不敢劳您扶我。这要是有个风言风语地传出去,这不是让我赫舍里家的人蒙羞吗?”
      没有人说话,大厅里安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可以听到。年彩蝶怕是没见过这么勇猛的姑娘,这辈子都还没有人敢这么和她对着干的。我敢打赌,我是第一个。
      “年彩蝶,告诉大家,刚才究竟是谁打的你?待会我们可以上京找皇上评理去。咱们的皇上可是英明神武,我是他的大宫女,想必应该最清楚吧?!”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心想:这臭丫头敢再纠缠这个事情,我就敢当这么多人的面再打她一顿。反正现在皇上宠爱的是我,毕竟我来到这个时空,已经有很多事情发生的改变,也许年彩蝶的命运也同时改变了。再说,现在全天下人肯定知道我是皇上眼前的红人,谁敢说个“不”字,恐怕说出口之前都要掂量一下吧。
      果然,听了这番话,这个从小混迹在官场的大小姐气势更加低落,口里喃喃说着什么。
      “你说什么呢?”我故意靠近她,并且攥紧了拳头。我知道我已经没力气打她了,但我也会做架势,我也敢扬起我的拳头,因为如果我扬起我的拳头,这里的人没有人阻拦,即便是四阿哥也不可以!
      “没说什么……”年大小姐的声音愈发小了下去,还往后又退了半步。其实,她现在恐怕早就后悔了,不该逞一时口快。现在她一定明白,如果把我惹毛了,没有好果子吃的。
      “那你的伤是怎么来的?”我紧追不放。
      “这个这个……”她有些慌乱,扫视了厅里众人。我敢打赌,大部分人一定站在我这边。只是有一个人我不敢肯定,而他说话的分量恰恰是这里最重的。不过,她在简短思量之后,还是说:“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不是被他人打的。”
      “你可不可以说得大声一点?”打铁要趁热,可不能让她找到翻身的机会。
      “我是自己摔的,跟任何人没有关系。”年彩蝶处于劣势,自己也明白该怎么做。她朗声向屋里的人道歉:“刚才我一时糊涂了,没有人打我,我自己碰到的。三哥和小平姑娘本来是要帮我的,我没说清楚,请大家见谅。”
      “哈哈哈,好了,解释清楚了。”我几乎是强撑着大笑起来,冲陈阁老拱了拱手,说道:“年大小姐是摔糊涂了,陈阁老别见怪啊。”
      “恩,找大夫给年小姐看看吧。”陈阁老几乎没有任何表情,声音里也听不出情感,这让我又明白了七八分。其实,这很容易分析出其中的症结。他们要依靠年氏家族的力量,不可能就这样轻易得罪了年彩蝶。而如果得罪了我,势必皇上要发怒。现在这样的解决方式,还算年彩蝶识相。
      可是,就偏偏有人不乐意,站出来挑事。
      “小平,不可以这样对年家小姐。”听到没有,这个说话最有分量的人站出来了。他不向着我,他还是对他未来的妻子好。是啊,我算什么啊?历史上都没我这号人,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天大的恩宠了。
      “请问四阿哥,我应该怎样对待年小姐?”我转过身看着他,我的眼睛里没有眼泪,哭什么,像人家那样哭得梨花带泪,这事情我可干不出来。但我的喉咙口又顶上了一股热的液体,我深呼吸了一下,才把它压了下去。
      “按照宫里的规矩,你是宫女,她是外臣女儿,你要给她见礼。”四阿哥的话冷冰冰的,面上也毫无表情。这就是男人!刚才还在屋里和你哭诉衷肠,现在就变了模样。以后,等他当上了雍正皇帝,会不会一个不如意就杀了我?传说中,他最喜欢砍人家的脑袋了,男女老幼通杀,其中会不会要包括我呢?
      “皇上说,在海宁我可以不遵守任何宫中规定。”他冷,我的声音比他更冷。
      “不遵守规矩并不代表没有规矩。”他忽然上前一步,拽住我的手往年才蝶身边拉,大声说道:“你就是奴婢,你要见礼!”
      天啊,他居然可以这样说话,居然可以这样说我,居然可以这样毫不怜香惜玉地使劲拽着我走过去。尽管只有两步,但我的身体几乎要分裂开,因为我自己每走的一步都是非常困难,那里禁得住他这样的大力拉扯。更何况,他居然这样对我!
      我无语了。
      我定定地看着他,看着他那张毫无表情的面孔,想起藏在那背后的无数争斗,想起也许他喜欢我不过是场阴谋,想起他的那些温暖不过是我的幻觉……还有什么可依恋的,我居然还一心一意地想回来,想回到他的身边。
      全是骗人的!
      “四爷,别这样!”年彩蝶看出了我们之间的异样,她也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何必要争得脸红脖子粗呢。
      三哥也急步上前,说道:“四阿哥,小平身子不好。”
      可是,他就是和我杠上了。还是大声地说:“你就是奴婢,你要见礼!”
      我对自己说,千万不能哭,为这样一个男人不值得。所以,我就一直睁着大眼睛看着他,想看看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想看看他的灵魂在哪里,想知道真心究竟是什么样子。
      “四爷,何苦和一个小宫女过不去呢?我妹妹是自己不小心,没什么的!”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厅堂门口传了过来,我这才注意到,原来门口一直站着地那个儒生是年彩蝶的哥哥。他快步走了过来,拉住了四阿哥拽我的手,硬生生地分了开来。并且郎声说道:“我妹妹从小被我家人惯坏了,请诸位见谅!”
      “羹尧,这是宫里的规矩。”四阿哥依然不依不饶,现在我连抽他的心都有。
      “这不是在外面嘛,一切能免就免了吧。”这位面目清秀的年羹尧就是日后辅佐四阿哥夺取天下的能人,眼睛闪烁着精光,让人不可小觑。其实,最后他也没得到什么好下场,一切都终将化为尘土。想到此,忽然殁地一口,我那一直被压制在喉咙里的血喷了出来,恰好喷了年羹尧衣衫的下摆上,那青色的衣襟立即变得可怕起来。
      耳畔是年彩蝶的惊呼声,而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回过头去看她,直挺挺地往地上摔下去。年羹尧离我最近,身手敏捷地将我接在怀里。似乎还有人在呼叫,但我已经听不清楚了。这时候的我完全疲惫不堪,只想闭上眼睛,或许,我又可以回去了。
      在那一瞬间,我忽然从年羹尧眼里看到一种疼痛,那是什么意思?他是在为我感到悲伤吗?可我不认识他,值得他疼吗?一思考,脑子就痛起来。只好安静地闭着眼睛,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
      那种感觉很是奇怪,我明明是很清醒的。但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一般的安静,没有任何声音,我也听不到我的心跳声和呼吸声。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又是很久的时间,我才睁开眼睛。
      我的床塌边斜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无比的眼熟,却仿佛根本不认识一般。他的长衫还有些尘土,仿佛是跑了好远的路急匆匆地赶了回来。脸上那些胡茬也都冒了出来,看起来沧桑很多。不过,那股藏香的味道让我仿佛想起了什么。可是,刚一想,头就疼痛起来。
      床角还坐着一名老妇人,旗人小把头,应该是从宫里出来的吧。看那样子,她仿佛也很疲惫,居然就坐在地上睡了过去。
      整间屋子里,只在靠近门口的位置点了一盏小油灯,忽明忽暗。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他们又都是谁?我怎么都不认识呢?我觉得很迷糊,却怎么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刚一开始努力想,头又痛了起来。
      闭上眼睛安静片刻,才觉得好受一些。而身边的这个男人仿佛做了什么噩梦,忽然醒了过来。我没敢睁开眼睛,只是小心翼翼地躺在那里,不让他发现我是醒的。他先摸了摸我的额头,然后帮我掖好了被角,才又重新调整了姿态,靠在床楞旁,轻声呼吸着。我能够感觉到,他那双精亮的眼睛正在黑暗里看着我,然后又暗暗叹息了一声。
      那老妇人听到这声叹息也忽然转醒,站起身帮我整理了脚下的被子,轻声问那男子:“四阿哥,夜深了,回屋睡会儿吧。小平这又昏迷了一天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呢。”
      “罕摩尔姑姑,您年岁大了,去休息吧。我没事。”那男子的声音中透露着一丝悲哀,“我想她醒的时候能够第一个看到我,那她就会一辈子都记得我。”
      “唉,小平这孩子真是多灾多难!当初,她进宫的时候,苏嘛喇姑还特意给她占了一卦,说是极其好命,大福大贵之相。怎么现在三天两头的出状况,回京城之后,真是要多为她烧几只高香。”罕摩尔姑姑给四阿哥倒了杯凉茶,又回到床边。继续轻声说道:“上次,陈家三少爷给小平吃了药丸之后昏迷了两个月才醒,幸好没有什么后遗症。可我听这三少爷说,这药丸不可多吃,吃一颗已然是冒了极大的风险,这咱们小平已经吃了第二丸,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或是长眠不醒,或是失去所有记忆。”四阿哥的声音显得幽怨,在黑夜里听到让人忽然多了几分伤心。可是,我怎么不认识他们,他们正在议论我吗?
      难道我是他们口中的小平?
      一想到此,我的头又忽然疼了起来。好在是在黑暗中,他们没看到我的表情。依然继续轻声交谈着。
      “即便是她失去了所有记忆,只要在她睁开眼睛的瞬间,看到的那个人才会让她永远不会忘记。”四阿哥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向是在对罕摩尔姑姑说话。
      罕摩尔姑姑的那声叹息显得更加悲伤,让我都觉得有些寒冷。“四阿哥对小平能有这番用心,何苦前日在厅堂演那番苦肉计,害得她伤心呢?”
      “我只是皇四子,没有兵权,没有实权,甚至没有额娘家族的靠山,要对付大阿哥那群余党简直比登天还难。我若不表现出偏心于年彩蝶,她的家人甘心把兵马都交付于我吗?唉,权谋、交易,伤害得又岂只是小平一人?只盼着年羹尧尽快将他整个家族势力交付于我指挥,咱们才能够在这一仗中站稳脚跟,为以后太子的登基做好准备。”
      “年羹尧不过是个年轻人,如何这般器重于他?”
      “不可多得的人才,善于管理军队,精明的政治谋划,比他的父亲和兄长更加厉害。若他能甘心听从我这边的指挥,今后将会省心很多。”
      “想必他也应该知道四阿哥对小平的用心吧?”
      “知道又如何?现在小平只是一介宫女,身份地位自不能和年彩蝶相提并论,所以年彩蝶才敢如此张狂。不过,小平居然打了她,倒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这还真是有趣!”说这话的时候,四阿哥的声音中隐隐包含了笑意。
      “这孩子平日里看似什么都不管,嘻嘻哈哈的,要是急了眼,恐怕连老虎尾巴都敢揪呢。”罕摩尔姑姑也轻声笑了起来。
      哦,他们一定是在说我。这些事情都是我干的吗?为什么我没有印象了?我的脑子就想是电脑硬盘被格式化了一般,没有任何记忆,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他们所说的什么三少爷的药丸起作用了,我从此以后就失去了所有记忆?
      一想事情,脑子里就感觉懵懵的。不过,有个声音总是在提醒我:这里不属于你,你要出去,你要离开这里!
      是谁在说话呢?
      渐渐地,他们的交谈停止了。又过了一会儿,平稳的呼吸声传来,表明他们又睡着了。我再次睁开眼睛,看着屋里这两个人。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因为完全没有感觉,只是想离开这里。
      我身穿绸衣小褂,因为怕弄出声响,连鞋都没穿,光着脚就溜出了房门。这两人怕是累极了,当我拉开房门发出了吱呀的声响,他们都没有醒过来。
      外面的气温有点低,毕竟还是初夏,夜晚的温度不能和白天相比较。月亮的余辉映照在院子里,给人一种凄凉的美。这里的场景很熟悉,至少我知道大门在哪里。那我究竟有没有失去记忆?但是,为什么不记得那两个人是谁?
      转过回廊,看到一个身影站在月光下,仰天长叹,口中轻声说着什么。他的侧脸也有些熟悉,只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巍巍大殿,弦管声传。香衣云鬓,轻舞浅笑。风云突起,胡人蛮夷。婴孩破啼,大光明处。伊人转去,芳踪难觅。”他吟唱的这首阕词,我听起来都觉得相当熟悉,似乎曾经经历过。于是停下脚步,站在黑暗里看着他。
      他依然背对着我,那身影显得十分寂寥。“原来就是你,原来你在这里,原来你是他的人,原来你不是那云南的蛮夷,原来你一直都和我这么接近。”
      哦,他在思念什么。
      “哥哥,夜深了,怎么还不睡呢?”一个面容娇好的女子缓步从房间里走出来,轻声问他。
      “彩蝶,你去睡吧。”那男子回身宠爱地看着自己的妹妹,“为兄还想站一会儿。”
      “哥哥是否还在想念那梦中女子?”彩蝶轻笑了出来,随即又用手帕掩住了半个面孔,似乎脸上有不妥之处,随即,恨恨地说:“这个钱小平真是太过分了,真想好好整治她。”
      “彩蝶,她就是哥哥梦中的女子。”男子的声音在深夜里听起来显得尤其幽怨。
      “啊!”彩蝶惊呼出声。“哥哥,难道他是跳舞的那个蛮夷女子?”
      “是的!”男子点点头。
      “为何?”
      “她那双精致的天足。”男子的眼睛放出了精亮的光,“我一直在想,蛮夷女子怎么可能有如此精致的脚。原来,她根本就不是蛮夷。今天,当她光脚走出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那双白净的双脚,只有那跳舞的女子才有。再仔细看看那模样,也依稀有几分相似呢。我笃定,这钱小平就是当日在大殿里跳蛮夷舞蹈的女子。原来,她一直离我这么近!真是让我好找。”
      “哥哥!”彩蝶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生气,“我说今天为何你不帮我,原来这就是你心爱的女子啊?那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她是四爷的人!”
      “四爷并不喜欢她,他不一直让她对你道歉吗?”这男子有些不解地问妹妹。
      “我的傻哥哥,那不过是一场做给你看的戏码。你看看四爷的眼神,那里面全是疼惜,根本没把你妹妹放在眼里。”彩蝶的声音低沉下去,慢慢说道:“其实,我也根本不在乎他,我只在乎他为什么也这样看她。”
      这话说起来有点绕口,我没明白。想必这男子也没明白,低声问道:“彩蝶,难道你不喜欢四爷吗?我和爹爹商量,要把你嫁给他做福晋呢。”
      “哥哥,若能嫁与四爷自然是女子的最爱,可是,彩蝶并不稀罕这样的安排。”彩蝶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这番话。“哥哥可知彩蝶今日为何要为难钱小平?”
      “她对你不敬。”
      “是因为他,他喜欢钱小平。彩蝶的心里很是难过。”
      “四爷?”
      “陈三丰。”
      “彩蝶!”男子失声喊了出来,“爹爹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我知道,但我忍不住。我们在杭州时,当他和四爷谈论起钱小平的身体,那种洋溢在脸上的柔情并不亚于四爷。当时我就已经明白七八分,但我仍然抱有一丝幻想,也许他会喜欢我的,因为我是年家的小姐,因为我的身份。但是,他不喜欢我。今日你没看到他的眼神吗?那样的专注和快乐。要不是有四爷在场,他恐怕早就把她抱在怀里好好疼惜了。”
      “要是我也会这样做的,她值得。”男子的声音更加低沉,“四爷是个好男人,即便是演戏给我看,我也愿意辅佐他,因为值得!彩蝶,也许这里面有太多复杂难解的事情,但这只是刚刚开始,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只要我们兄妹齐心,有很多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长时间的沉默,错综复杂的情感,听得我一头雾水。而这男子口气中的隐讳,似乎还有更多的含义。他想做什么呢?本来想好好理清一下思路,可偏偏一想事情头就疼,只好什么都不去想。可是,赤脚在地上走,还是很凉,一些小石子咯得脚痛。我决定换条土路走,柔软的泥土不会伤害我的脚,还没有声音。
      整个庭院十分安静,我依稀记得右面厨房边有个侧门可以出门,便顺着土路溜达过去。心里一片安静,仿佛就像小时候偷偷翘课一般的快乐。总觉得似乎可以逃离某种禁锢,而感到万分高兴。但出得庭院大宅的时候,我还是回头望了望。那里面似乎有声叹息惊扰了我内心深处的某些东西,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顺着土路一直走下去,在黑暗的夜里一直走下去。一开始还有些没有点灯的房屋林立两旁,再之后就是灌木丛林,再后来便是迷雾一般的树林,分辨不清楚去路。没有任何人在,周围全是寂静,那些不知名的虫儿鸣唱几声就又失去了踪影,更让人觉得孤单。
      我愣在那里,四处望去,希望寻找到该走下去的路。但脑子一想事情,就又疼起来,并感到无限眩晕。赶紧靠在一旁的树,慢慢蹲下了身子。□□的双足已经变得冰凉,单薄的衣服不足以保暖。更何况这小褂还是七分袖,连整条胳膊都不能完全掩盖住。在隐约透露的光线中,我忽然看到自己手臂上那五条血指痕,心里忽然突突跳了起来。
      又过了好一会儿,阳光才从树林那一头彻底照射进来,有早起的鸟儿开始鸣叫,一层薄雾渐渐聚拢过来又散开,但还是打湿了我身上的小褂,让我觉得寒冷无比。于是,更加蜷缩身子,企图让自己暖和过来。这可能是清晨最寒冷的时刻,恍惚中记得曾经看过什么书,说在这个时候人最容易接近死亡。奇怪,我怎么会知道这些?我到底是谁?我在哪里?
      意识变得有些模糊,我蜷缩在树下沉沉睡。似乎才一刻的功夫,就被某人嘶吼的马匹声惊醒。睁眼抬头一看,一匹健硕的高头大马正在我眼前长啸,仿佛受惊了一般跃起,将坐骑上的那个人掀翻在地。随即,这马儿靠近我,停在眼前便不动了。这一系列动作,只发生在瞬间,我骇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睁大眼睛看着,浑身因寒冷而瑟瑟发抖。
      透过马儿高大的身躯,我能看到它身后有一支马匹队伍,驮着各样货物,五六十人的大队伍,样子很是壮观。那个被摔下马背的男子从地上站起来,估计摔得不轻。马队里立刻有人跳下马去搀扶他。而他却摆摆手,直接冲我走过来。
      我有点不知所措地望着他,背后是大树,也没有地方可以退了。只好抱紧自己的身体,而□□的双足还是暴露在外面。看穿着就知道这男子并非汉人,而衣服的质量又显示出他的贵族出身。夏天还穿了皮毛,应该是藏族的经典服装。恩,他那黝黑泛红的脸庞也属于藏族的特产,硬挺的鼻子应该属于四川康巴地区的典型特征,二十多岁的年纪很是成熟。
      可是,我咋能分辨出来呢?我又迷糊了。
      他长得真好看,超过一米八的身量,魁梧得像座铁塔。说起话的样子也很好看,白白的牙齿和亲切的笑容,一下子让人忘记了害怕。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他的汉语并不标准,但我能够听懂。可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因为我都不知道答案。
      我眯着眼睛看向他,他的整个身影沉浸在阳光之中,让我觉得眩晕。“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将他的话重复一遍,也是反问给他。
      “哈哈哈哈哈……”谁知他却笑出了声,有些狂妄地和身后的人说,“这丫头到是有趣,居然不知道我是谁!”
      “是啊是啊!”其他人赶紧跟着附和。
      “你又不英俊,脸上又没写字,谁知道你是谁啊?”我的倔脾气又上来了,就看不得这样狂妄的人。
      “你真的不知道?”他靠近我蹲下身子,眼神里透露出暧昧和戏谑的成分。
      “不知道!”我又往后靠了靠,躲开他的鼻息。
      “我是藏南王的儿子——东赞贡布!”他使劲拽了一下手里的马鞭,发出清脆的响声,吓得我浑身一颤。“现在你知道了吗?”
      “不知道。”我很老实地回答。
      他似乎有点恼火,还很没面子。后面有个四十来岁的大叔快步上前,也蹲下身子看着我说:“丫头,还不赶紧给东赞少爷行礼!你怎么不知道我们家少爷呢?海宁的大部分货物都是我们少爷弄到藏南再分销给外国人的。”
      哦,丝绸之路还是茶马古道?他们是藏南王的商旅驮队,很有来头。不过,我还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为什么要知道呢?什么都不知道不是一件好事情吗?所以,我还是摇了摇头。这下好了,弄得他们都很尴尬,一时说不出话来。
      东赞贡布上下打量我一番后就一直盯着我的双脚看,我也看了看自己的脚,发现上面有很多泥土,真脏。我赶紧往后缩了缩自己的脚,很不高兴地说:“你干吗看我的脚?”
      “真好看!”他的脸上露出笑容,“你的鞋呢?”
      “我是偷跑出来的,怕有声音,所以没穿。”我的声音很小,生怕有人听到我在这里。
      “那你是谁呢?”他紧紧追问。
      我是谁呢?我也不知道。这个问题怎么这么难解释呢?我张口结舌地看着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东赞少爷,看这小姑娘的穿着打扮不像是一般小户人家的孩子,恐怕大有来头呢。尤其是这身绸衣小褂,好象是波斯人才进贡给汉族皇上的。”旁边的大叔对东赞贡布咬起了耳根子。
      “恩。”东赞贡布又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看得我心里直发毛。好在他说话的时候还比较柔和,用的是商量的口吻,“你还记得你的家在哪里吗?我们送你回家吧。”
      “我不要回去。”我使劲摇摇头,想把脑子里那个有些憔悴的面孔甩掉。因为我发现只要我一想自己是谁,就会想起那张面孔,想起那令人疼惜的眼神。“别送我回去好不好?”
      “那你不能就这样在这里坐着,多危险啊?” 东赞贡布很是为难,“小姑娘,回家去吧。”
      “不要!”我很生气,大声说道:“才不要回去呢!藏南王的儿子有什么可拽的,我还是太阳王的女儿呢!”我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打算站起来自己走。就在这一瞬间,东赞贡布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了一丝惊讶,立刻拉住我的手臂仔细观看。
      “你干什么?”我有点害怕,想从他手里抽回自己的手臂。可是,他的力气好大,我根本拗不过他。
      他看了看我的手臂,眼睛里充满了探询,问我:“什么人给你下了血咒?”
      “什么血咒?我不知道!”这人真讨厌,干吗总拉着我不放啊。我很生气地看着他,大声说:“你放开我!要不然我喊人了!”
      谁知这话一出口,他反而笑了出来,更加靠近我的面庞,说道:“那你就喊吧。反正我东赞贡布看上的女人,还没有人敢管呢。”
      趁他不备,我抬起右脚狠狠地踹了他。他疼得大叫了一声,放开我的手臂。我立刻扭身就跑,根本不顾方向。可是,脚下的刺痛阻碍了我,没跑出几步就让我趴在了地上。天啊,我的脚破了,正在流血呢。
      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真疼!
      “嘿嘿,小姑娘,知道本少爷的厉害了吧。”东赞贡布笑着走了过来,完全没了刚才的痛苦模样。我使劲看着他的□□,企图发现有什么暗器藏在里面。他被我这动作弄了个大红脸,反倒有点不好意思。
      “你欺负人!”我简直就是哇哇大哭,真是太生气了。没跑了,还把自己弄伤了,太丢人了。见他走过来又俯下身子查看我的脚,我立刻伸手去摸他的跨下,想知道那里面到底藏了什么秘密武器。
      说明一下啊,他们藏族的服装向来繁琐,尤其在腰间经常缠满了各种毛皮等物。所以,我伸手摸的时候,完全没有想那么多,很纯洁地认为那就是身体上的一个部位,很单纯地认为他衣服底下藏了伤害我的暗器。当然,也有可能我霸道惯了,也没想那么长远和深刻。
      所以,当我伸手触及他跨下的衣服时,他的表情忽然变得十分扭捏,然后是愕然。直到我从他衣襟下面找到一个皮革制成的水壶时,他才反应过来我正在摸索他的身体。有些恼怒地拽住我的手,生气地说:“你在做什么?”
      “你用暗器伤我,你看,这就是!”我拉着那个水壶和他说:“做工一点都不好,皮革的毛边都没剪裁好,当然会伤人了。即便不是伤了我,也会在什么时候伤了你自己的!你要找裁缝好好磨一下边,或者找个毛皮的套子把它罩上。”
      看我居然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他有点愣神。但还是点了点头,没再说话。低头查看我脚上的伤势,还用手摸了摸流出的血,随即放在鼻下闻了闻。然后皱着眉头问我:“你吃了什么药?”
      我被他这一串动作也吓了一跳,喃喃道:“不知道啊,什么都不知道啊!”
      “那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老喇嘛?或者一个年轻男人,有人管他叫三哥。”他的眉头拧在一起,仿佛在思索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似乎只见过两个男子,一个坐在我床边,一个在院子里,没有其他人了。见我一直摇头,东赞贡布也没再说什么。用水壶里的水清洗了我的双脚,再洒了某种药粉,有从怀里掏出一块素色手帕把我的伤口包裹严实。手法相当熟练好看,让人心生羡慕。
      “走吧,我带你离开这个地方。如果你想回来的时候,我再送你回来。”他的话里有话,反正我也没听懂,就依着他抱起我上了那匹高头大马。他和后面的人要了一件大衣,将我紧紧包裹起来,然后抱着我骑马出发了。
      在这样的怀抱里我感到一丝温暖和塌实,折腾了一夜的疲惫逐渐袭了上来,还没走出树林我就已经睡着了。其实,我应该问问他们究竟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带着我做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就觉得和他们一起走也许是件好事情。
      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根本无法预料你下一秒钟会遇到谁,发生什么事情。而重要的是你的内心是否感到快乐,是否感到安定。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去做吧。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东赞贡布告诉我,我们已经离海宁很远了。看来,我这一觉又睡了很长时间。连身上的衣服都换成了藏袍,头发也被束起,完全改变了模样。当我在铜镜里吃惊地看着自己的模样,绝对不亚于穿越后的那种恐惧。不过,我恐惧的是,谁在我睡着的时候帮我换了衣服?
      东赞贡布拉了把椅子坐在我旁边,笑眯眯地说:“丫头,这里是福州境内,等我们拿了货物就回藏南去了。你的衣服是我换的,还不快快感谢我?”
      啊!我就害怕他说这话。我岂不是在睡梦中被他看了?
      看到我如此吃惊的样子,这小子更为高兴,顺势揽着我的腰身,说道:“你睡了三天,我一直在你身边守着。这里是客栈,刚好可以休息。你也醒了,今晚就陪我,也不枉我救你一场。”

      想到此,我又抬起了脚。不过,之前他已经被我踹过一次,有了经验。见我一抬脚,立刻就抱住,让我根本动弹不得。唉,就以我这小身子骨怎么可能和他争执呢。看看,我又开始咳嗽了,痰里还有血丝。
      他一看,也有点慌。立刻将我抱回床里,端了碗热水给我喝。“逗你玩呢,怎么就当真了?真是傻丫头。”
      见我的气息稍缓,他才松了一口气,细细问起我手臂上的血咒和吃过什么药。我想了半天,也没想起什么。只好抱歉地看着他,说道:“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只记得我从一个大宅子里跑了出来,因为他们都睡着了,所以我很顺利地跑了出来。那大宅子是什么样子,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不想回去,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我感觉那里面有让我不舒服的东西,所以我不要回去。”
      东赞贡布拉着我的手,沉吟了半晌才说话:“我说过,你和我走。如果有一天你想回去,我就让你回去。现在,我想弄清楚你身上的血咒究竟是什么人下的?”
      “为什么?”
      “你身上血咒的形状和我母亲的一样,至今我和父亲仍然在寻找如何破解血咒的方法。我们听说梅里雪山上有人可以破解,但就是找不到他。而他的徒弟在海宁,所以我就来海宁寻访,却不料碰到了你。而你身上的血液里,正有那种破解血咒药物的味道。但是,似乎你的身体曾经遭受很大的创伤,而这药也根本没起作用。”
      这些听得我瞠目结舌,似懂非懂。这么说,我们还真是赶巧遇到了呢。“这血咒要人性命吗?”
      “只是不能和某一家族的人接触。就像我的母亲,她就永远不能和吉吉尔特家族的人见面,否则就会心痛昏迷。因此,我的父亲选择在藏南生活,永远不和吉吉尔特家族的人发生任何关系。不过,因为我母亲从小被下了血咒,也就远离了吉吉尔特家族的人,血咒几乎没有发生效力。可看你的情形,这血咒已经发生作用,你的身体已经出现了很多的不适应。”
      “我真不知道,因为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臂,有点伤心。
      “没关系的,你遇到了我,我会帮你的。”东赞贡布给了我一个大笑脸,“我猜你是因为吃了某种药而暂时失去了记忆,会想起来的。”
      “那也不知道会想起什么来啊?”我还是闷闷不乐,说道:“谁知道之前发生过什么事情,万一我欠了一屁股债,有很多债主追杀可怎么办啊?”
      “你是我的人,我当然会保护你了!”东赞贡布大笑起来,“没想到你这个小脑袋里想的事情还挺多,也许你还是个汉族的公主呢!”
      “是啊是啊,万一我要是公主,你现在就是冒犯我呢!”我顺着他的话茬接过去,可不能让他占了便宜。
      “恩,那我就不吃亏了。我是藏南王的儿子,你是汉族公主,我们正好是一对儿!”东赞贡布笑得更加厉害,那黝黑泛红的脸庞还真是好看呢。他这么贴近我,让我的心儿忽然砰砰乱蹦起来,脸也红了。
      唉,居然又被他看到了。他简直是笑不可吱,似乎开心得不得了,门口有人喊他好几遍都没听到。
      “东赞少爷,给尼玛小姐准备的新衣服拿来了,要不要试试?”听声音应该是那天的大叔。
      “多吉大叔,进来吧。”东赞贡布拉了条薄背盖在我的身上,示意他可以进来了。随后,又和我说:“咱们藏族人没汉人那么多男女规矩,你不要见怪。还有,估计你也不记得你自己的名字了,所以我帮你起了一个,就叫尼玛,在我们藏语里是太阳的意思。那天,我是在太阳升起的时候遇到你的,所以就给你这个名字吧。你自己不是也说过是太阳王的女儿吗?”
      哦,听起来这名字还不错。我点了点头,看向了多吉大叔。他手里拿了崭新的一套藏族男装和女装,看起来都很高级呢。在福州的地界能够弄到这么美丽的衣服,想必很不容易吧。多吉大叔是个干瘦的老头,但身手很敏捷,眼神里透露出商人的精明。看起来,他应该是商队具体管事的人,算是总后勤部长。
      “衣服是东赞少爷让做的,以后方便你在商队里出入。”多吉大叔对我很是恭敬,让我倒有点不好意思了。赶紧对他点头倒谢:“谢谢多吉大叔,您费心了。”
      “尼玛小姐放心,我们藏人最喜欢帮助别人。尤其是尼玛小姐身上也有我们家主母身上的血咒,想来都是一家人,就不需要这么客气了。有什么事情尽管和我说,我一定尽力做到。”看来这个多吉大叔和东赞贡布研究过我的事情,对我的来历也没弄明白。不过,因为我身上的血咒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
      “尼玛,我东赞少爷也最喜欢帮助别人了,特别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我真服了这个东赞少爷了,嘴这么甜,人这么帅,一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只和多吉大叔问问商队的大致情况和行进路线。毕竟,今后我要和他们一起走,问清楚才好。
      多吉大叔的意思是,大部分的货物已经齐备,再过一两日便可起程回藏南了。因为是沿着茶马古道回程,所以要尽快赶在雨季来临之前回去,也能够赶上藏南一年一度的赛马盛会。估计需要用的时间是一个多月,这算是比较快的脚程了。现在,他们最担心的是我的身体不好,能不能经受住长途跋涉。另外,东赞贡布也精通一些藏医藏药,准备在空闲的时间好好研究一下我的病情。虽说治不了血咒,但至少能够让我强身健体,生龙活虎吧。

      看他们对待我也不像外人,我很是高兴,又听了他们说了些沿途的趣闻逸事更是笑得合不拢嘴。东赞贡布一边说着,一边看着我笑,眼睛里闪烁的点点星光让我觉得十分亲近,就愈发高兴起来。
      东赞贡布是个豪爽的藏族汉子,除了喝酒吃肉之外,还最喜欢唱歌。那种藏语很有趣,好几次我都听见他在唱:“拿去吧!拿去吧!”笑得我几乎从马背上跌下来,他却一本正经地还在继续唱。
      不过,在汉人聚集的地方,他只是低声吟唱了几句,就已经让我很着迷了。那些旋律熟悉,像是之前就听过一样。所以,当他唱歌的时候,我就那么看着他,似乎希望能够想起什么,但似乎又什么都没想起来。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点过去,我们的驮队不断地向藏南前进,沿途的风光也从旖旎的南方景致逐渐粗框起来。我也慢慢学会了一天24小时待在马背上的感觉,但是那真是痛苦。一开始,在福建四川境内时,他们还给我弄了辆马车坐坐。后来开始走山路的时候,连马过去都有困难,就更别提马车了。因此,我也跟着他们要么步行,要么骑马。不过,我多数选择和东赞贡布一起骑马,在他的环抱下,我感觉无比的安全。
      我想我对他应该有所依恋吧,他就像兄长一样可敬。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们坐在篝火旁边闲聊,他说他特别希望有个妹妹能像我一样聪明和快乐,因为他家的那些兄弟姐妹每天只想着如何争取更多的土地,如何更多的取得藏南王的宠爱。因此,他只好出来押运商队,才能够远离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看着他那张年轻却忧郁的脸,我不禁有些伤心,靠近他说:“希望我可以成为你的妹妹。”
      “你的名字就是我妹妹的。”他看着我,幽幽地说:“之前不敢告诉你,我妹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父亲母亲特别疼爱她,我也总会想起她在的日子,她可以和我一起骑马,唱歌,甚至是跑到山谷里去打猎。有时她像个男孩子,但更多的时候,她有女孩子特别的细心总是在照顾我们家族的每一个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思维有些跳跃,我想那是因为他在思念他的妹妹,那种兄妹情深真令人感动。
      “她怎么死的?”我问道。
      “也是血咒。” 东赞贡布一脸的痛苦。
      “不是只有你母亲身上有吗?”我有点奇怪。
      “因为母亲身上的血咒,让她的身体时好时坏。在怀妹妹的时候,身体正处于特别不好的时期,因此,妹妹出生的时候,身体也非常不好,勉强活到8岁就因为一场病死了。”
      唉,又是血咒!真让人郁闷!这不是意味着我也要死吗?我有点恐惧地看着他,伸手抓住他的胳膊,说道:“我不会也死了吧?”
      “尼玛!” 东赞贡布也拉着我的手,认真地说,“我发誓,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不要看到你离开我,就像我妹妹离开我一样!我要你活着!”
      “哦!”我小声答应着,心里暖暖的。“东赞贡布哥哥,谢谢你!”

  •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
    说明一下啊,他们藏族的服装向来繁琐,尤其在腰间经常缠满了各种毛皮等物。所以,我伸手摸的时候,完全没有想那么多,很纯洁地认为那就是身体上的一个部位,很单纯地认为他衣服底下藏了伤害我的暗器。当然,也有可能我霸道惯了,也没想那么长远和深刻。
    啥地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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