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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三:文化之都[已修] 嘿,我要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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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我的下限又一次被这个充满奇葩和意外的世界刷新了。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就在那个在掉着木屑的天花板上,一个绿莹莹的眼睛正在盯着小爷。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这个世界对我的森森的恶意。
从小看着天朝的鬼片长大才会觉得外国的妖怪们都弱爆了有木有!只是动物头血盆大口而已,你们会把头拿下来再按上去把自己的皮脱下来再传上去还拿别人的皮安到自己的脸上吗!
虽然说从鲜血沾上刀尖,哦不应该说更早。当刀尖朝向那个即将要去三途川旅行的人的时候,我就已经抛弃了鬼魂说这个说法——话说我杀了挺多人但是都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会成天尾随着我说要杀掉我诅咒我什么的。
但是自从我看到那个半透明的巨大非生物的时候我还是狠狠的被震惊了。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好奇心害死猫。
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中华语言的博大精深”了。
我壮着狗胆对着那个东西招了招手,嘴巴还很欠揍的发出“啾啾”的声音,无非是把对方当一只犬类生物看待。
但是只能说我的运气太好了——因为对方的确是一只狗。
那是一只巨大的金毛犬,虽然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因为在我的印象中,金毛犬是一中比较名贵的犬种吧?
我看着对方“骨溜溜”的转着被月光照耀的格外闪亮的眸子难得的笑了起来。
因为对方是一只幽灵狗,我也就特别的和他混在一起了。
之后的日子好过了些,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大家似乎都看不到他,也就是因为这个兄长大人有一段时间认为其实我是得了和精神分裂症相似的病症了——其实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懂的有这种病。
金毛是一种很聪明的犬种,它能够很快学会你希望他学会的动作——当然要在它理解范围之内。
好多年没有见到犬类了,我上辈子就偏爱犬类,甚至有些厌恶人——因为犬永远比人来得真实。
这也直接导致了它离开以后我狠狠的抱着兄长刚刚洗完澡的身子大哭起来,好吧这也导致了一段时间内他都躲得我远远的。
自从那只被我称作葛雷的金毛成佛了之后,我的背后灵见见开始出现了,我也不得不去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幽灵”这个说法,而且我想之前的背后灵会不会是被那只巨大金毛吃掉了才使得它变得那么大。
哦话题又扯远了。
十岁之后,或许是因为怨灵们被我无节操的发言给感动到了,几乎没有一个怨灵能够尾随我超过五天的,好吧虽然我也没有去计算我的背后灵们每天是增多还是减少,对于我来说更加重大的事情就是,十一岁生日过后,兄长大人貌似迷路了?
因为自那以后我一直都没有看见兄长大人。
看见眼前穿来穿去的混混还有各种各样因为病痛和饥饿发出的呻吟声音,我似乎第一次开始感到迷茫。
那个打自己出生开始就在自己身边失踪不会超过半天的人突然就从生活里面剔除出去。
生活好像也变得不怎么有意思了。
最主要的是我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晚上没有人和我交替守夜导致我晚上完全不能安稳的睡觉。
这种日子过得特别的迅速,但是有时候对于我来说又异常的漫长,没有人呆在身边的日子出乎意料的难熬。
我并不对在这个被分区的贫民窟的茫茫人海中去寻找兄长那个臭屁的小孩。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在意他真的。
当地板上的划痕又多了一横,房屋也更加破损,那个被我撞破了的可以当做利器的玻璃也已经满是灰尘了的时候,我趁着守门的一个不注意,灵巧的翻过铁网跑了出去。
我傲娇的抬了抬头,昂首走进了一个角落,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我更加帅气的人了——因为绝对没有一个人把尾随做的那么心安理得理所当然。
我等到对方路过这个拐弯的死胡同的时候一个跳跃直接扑了上去,利落的用手中的刀子捅进了对方的太阳穴。
阿弥陀佛,其实我也不希望每次被我杀的人都是这么的悲剧的,但是除了太阳穴外我真的不知道哪里可以让对方一瞬间直接停止动作,因为捅心脏的话好像也会有力气把我推开的说。
幸运的是这位金主的身上居然带着整整两大包的钱,我不由得崇拜的看着眼前这位腰围超过了他自己四个头的顶着吐鲁番盆地的仁兄。
而且他自己还貌似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灵魂重新站了起来很潇洒的甩了甩头发走向了一家宾馆。
“哦,会情人的先生,祝您好运。”
我衷心的看着那位歪歪扭扭走一路全身的肉都抖起来的先生祝福到。
我拎着袋子在墙头的歪脖大树上躲了一晚,等到天亮的时候我拿了几张大票子去西装店定制了加急的上等西装之后再酒店开了一个标准间,然后踩着墙把两袋钱偷偷的运回房间——我才不会笨到在自己的脸上贴上“我很有钱快来打劫我啊”的标签的。
狠狠的搓澡并且洗完头后我穿着旅馆的浴衣就出去了——我绝对受不了那些盯着我褪了色的破旧衣服鄙夷的眼神。
去鞋店买了三双袜子又买了一双牛皮的皮鞋,但是我没有立马就把鞋子穿上去,我还是把它们又带回旅店。
到西装店拿了较好的西服后我又又去理发店让理发师按照我的要求理了一个乖乖男孩子的头发,又去礼帽店买了一个深灰色的绅士帽,为了体现我的骚包还去手杖店买了一个被雕刻的我都不舍得用了的手杖,当然,还去买了ck。
当我顶着做好的男生头露出较好的面容之后,我明显的看坐台小姐的眼神从鄙夷慢慢的变成的惊讶,勤勉的帮我拿东西,我想她应该把我认成了那种因为和父母吵架而离家出走的小孩了。
我穿起了店铺送的白色衬衫,打扮的一副衣冠禽兽的模样拿着手杖保持着我进店的那张面瘫脸,故意沉着声音警告对方不要把我在这里的消息传出去。
我用的名字是格莱姆——失踪许久的兄长大人的名字。
忙完这一切之后我手上的现金却还有一大笔。
我还是带了小部分的现金夹在衣服的夹层里
于是我去买了一个箱包,又去百货公司买了洗漱用具还有各种各样的杂碎的东西之后,我把那位先生拿来装钱的箱包和刚刚买的那个放在了一起,然后特别安心的睡了一个好觉。
当第二天太阳把白色的窗帘照成了金黄色的时候,我把手杖挂在了刚买的黑色条纹皮包上,然后一手拖着一个包淡定的走出了旅店,然后拿着那位先生的身份证明小本本顺利的买到了前往意大利的艺术之都——佛罗伦萨的船票。
艺术之都的魅力果然不是我们这些小市民能够感觉到的。
太阳照射到路边的树木,把已经绿的发亮的树叶染成亮色,空气中颇有夏天的味道。
拿着手杖步行在期间,脚底下踏过大片被环卫工人修剪的树叶发出簌簌的声音让人意外的感觉到了宁静。
就这样慢慢的走,我走到了一家旅馆前,用手杖敲击前台木质的柜子,把先前的倒霉的先生的身份证明拿了出来,店员也没有说什么,拿了一个面朝中心的房间钥匙给我。
事实证明,意大利最不缺少的就是□□。
我看到一群黑西装的人招摇过市的在、从我面前走过。于是我很淡定的用手杖轻轻的敲了敲对方的腿。
出乎意料的是,对方并没有生气,还很和善的蹲了下来对我询问道:“嗯,小弟弟有什么事情吗?”
我却不好意思起来,拍了拍帽子说道:“可以让我加入你们吗?”
当然,这一切换来的是后面黑西装的哈哈大笑。
轻轻蹲在我面前的人却没有笑,而是严肃的盯着我的眼睛。
我感觉有些不自然,把帽子向下拉,挡住视线。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嗯?”
对方的声音有些低沉。
“喂,瓦利尔,不要再管那个小孩了我们快走吧。”后面的黑西装拉了拉被他称作瓦利尔的男子,“小鬼,再吵死杀了你哦。”
不知道为何,我感到一股闷气憋在了胸口,怎么的都挥散不去。
“我是认真的。”我一把抓掉帽子,定定的盯着眼前人蓝色的眼睛,“如果不这样,我就活不下去。”
政府虽然无能,但是还没有无能到可以让我肆意的地步。
假身份能够瞒得了一时却用不了一世。
如果想要到别的地方去,就必须有一个身份。
然而,得到身份最快捷方便的方法就是加入和政府分享地盘的□□。
我微微昂首,从上向下的看向对方。
“呵,说的简单。”对方嘴巴勾出一个有些僵硬的笑,“你这样,活不下去?”
我没有动。
“我杀了人,截取财富。”我面无表情的盯着对方,“那么,您认为一个没有身份的我,在这里能够活下去吗。”
对方感兴趣起来,嘴角没有先前的小幅度,取而代之的是有些狰狞的笑。
“哇哦,真厉害,那么,要加入我们的话,做一个约定怎样?”
对方抚了抚帽子,随手指向一个路人:“那么,今天之内你把他杀了怎么样?”
对方是一个头发发白的外国人,听闻至此,大惊失色,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并且当场瘫软下来:“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那样子,难看至极。
我嫌恶的撇撇嘴:“先生,我有原则的。”
看到对方微微抬头的示意,我接着说。
“无辜的人,不是目标人物,不杀。那没有好处的先生,只会增加麻烦。”
对方挑挑眉,然后叫我跟上。
到了一个酒吧,早晨的酒吧并没有夜晚的人多,不开灯,显得静静的。
刚刚带头的男子没有形象的趴在吧台的桌子上,完全没有了先前的气势,从左边一堆纸里面抽出了一张纸。
上面是一个人的黑白照。
“那么,这个人呢,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刚好最近和我们家族有冲突,而且是个伤人,你只要让这个人明天再也见不到任何人,就好了。那么,我也同意你加入我们。”
相识看穿了心事似得,对方继续说。
“身份我们会帮你解决。”
我讨厌杀人见血,因此一得到这个消息,我直接向他们要了安乐死的药和针筒,根据信息来到了对方经常出入的一座大厦。
我躲在街角时不时的望向外面,看到对方慢慢走进便把头缩了回来,等他走过的时候果断的一板砖拍向他的后颈,迅速的将他扯了进去,一针扎进他的大动脉果断的打了进去。
然后翻身进入了草地,跑回了酒吧。
我挺轻松的加入了他们,没有想过如何抽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