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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可爱女人 ...

  •   十四年前,我比现在的舒意大不了多少,一个人怀着梦想来到伦敦。

      伦敦真的有条贝克街,是在伦敦西部的一条南北走势的长路,南端是以大地主波曼的名字来命名的波曼广场,北面从约克宫殿通向上贝克街,到贝克街地铁站为止。地铁站的墙上有马赛克拼出的福尔摩斯先生的头像,就是戴着那顶著名的方格子呢帽叼着烟斗的代表性侧面像,离烟斗五块瓷砖都不到的地方还贴有标着“No smoking”的禁烟标记,于是整个地铁站只有福尔摩斯先生就在禁烟标记旁大模大样地抽烟。

      那时我就住在贝克街附近,租了一间面对波曼广场的房间开一个小小的侦探事务所。做侦探,尤其是私家侦探的坏处就是不出名就不会有大案子找上门,破不了大案子就不会有名,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很难赚到钱,所以侦探如果不是从当名侦探的助手做起的话,就算有本事,也很难有大成就。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虽然住在又阴暗又潮湿的阁楼,还随时面临因为付不起房租而被房东扫地出门的危险,依然一边在现实的生活中挣扎着活下去,一边天真地坚信总有一天生活会好起来。现在回想起来,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年轻时的乐观精神。

      因为没名气,来找我的案子也不多。闲下来的时候我喜欢眺望下面的圆形广场,只要不下雨就一定能看见一个女孩坐在那里,就像个晴天娃娃。她坐的位子是背对我的,身体被椅背遮住,我只看得到一个后脑勺,一头乌黑长发编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刚开始我只是很意外地发现“又是她,又坐在那里”,然后是“今天也准时来了呀”,不知不觉地,这个完全陌生的女孩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第一次在下雨天没看到她就觉得生活少了点什么。日子久了,我开始奇怪她每天在那里做什么,拿望远镜一看才发现她的右肩一直在微微颤动,好像在画板上绘画。是流浪画家吗?可从没见过有游客在她面前停留足够画一幅肖像画的时间。是美术学院的学生在练习写生吗?每天从同一个角度画同一个地方不会腻吗?而且我从没见过她去上课或者旁边有类似教师的人来指导。她究竟在干什么?

      有一次我完成工作以后回家,经过波曼广场时又看见她坐在那里。第一次近距离看,我发现她其实长得很不起眼,头发梳起来显得脸特别大,还戴着任谁戴都不会好看的黑色粗边框眼镜,但优雅的气质使她身上的T恤衫牛仔裤都像晚礼服。她膝上摊着一本笔记本,正认真地写着画着什么,完全没有注意到一个陌生男子盯着她看的时间已经长得有些不礼貌。

      她在做什么?受到好奇心的驱使,我想走近去看看,刚到她身边她就抬起头来,很礼貌地告诉我:“你挡住光线了。”

      “对不起。”我一下手足无措。

      她哄小孩般拍拍自己旁边的位子示意我坐下:“我有什么值得你注意的吗?”

      “你发现了?”我还自欺欺人地以为自己很隐秘。

      “小说家和间谍有一个共同点——要学会不动声色地观察周围。”

      “小说家?你每天就是来这里写小说?”我凑过去想看看她写的是什么。

      她有些不高兴地合上本子:“对不起,初稿我从来不给别人看,因为实在拿不出手。”说着自己就笑起来。阳光下她的笑容像喷泉里的水,清纯而灿烂。“小说‘家’可实在不敢当,我觉得说自己是‘story teller’更合适,讲故事讨生活的人。这里离贝克街很近,写推理小说比较有感觉,大概是因为能沾到一点柯南道尔的才气吧。广场上人来人往也可以观察到很多有趣的人。”

      “离贝克街确实很近,我也是因此喜欢这里?”

      她一惊:“你也写推理小说?”

      “不,我是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太好了。最近几个月我坐在这里时总觉得背后有人在盯着我,又不知道是谁,盯着我干什么,总觉得心里毛毛的。”

      女人的第六感,真可怕。

      她回过头拉下眼镜,像老奶奶一样越过眼镜看:“‘JAY侦探事务所’。”

      “你不是近视吗?”

      她摇头:“是远视,所以读书写字必需戴眼镜,不然的话什么都看不见。平时也是,不戴眼镜的话可以清清楚楚地数出远处屋顶上的瓦片,却经常撞上面前的电线杆。”

      我忍不住笑:“有那么夸张吗?”

      “有。我可以看见从那边的广告牌金属镶边上映出的一直盯着我的人总是出现在侦探事务所的窗口,有一次连望远镜都拿出来了。”

      完了。

      “侦探事务所……该不会是你吧?”

      “小姐,我没有恶意,只是有点好奇。”

      “正面让你失望了?”

      “没,没指望过。”我在说什么?被自己弄得尴尬至极的我都不敢朝她看,只敢伸过一只手:“周杰。很高兴认识你。”

      可很快一只小手就递上来:“殳嫏嬛。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出于做侦探的职业习惯,我仔细端详她的手。她的皮肤真的很好,又白又细,吹弹即破,我都不敢用力地碰,生怕一用力就会捏碎,白嫩的皮肤十分诱人,让人恨不得咬上一口。舒琅环?她姓舒,真是温柔的姓氏。琅环,琅是一种玉石,玉环,珠圆玉润的唐朝美女身材很有杨玉环的风韵,极好地诠释了丰满与胖的区别。

      “听过我的名字吗?很多书店都有卖我的书。”

      “久仰大名。”

      “骗人的吧?”

      “有证据吗?”

      她把笔记本翻到扉页:“三个字认识几个?”

      看到扉页上她的名字,我能理解为什么外国人觉得汉字像符咒了。三个字严格地讲一个都不认识,宽松地讲……“认识一又六分之一个。”

      她一愣:“一又六分之一?”

      “‘嫏’认识右边的三分之二,‘嬛’认识右边的一半,加起来是一又六分之一。”

      旁边传来一串清脆的笑声,像拍着翅膀飞走的广场鸽。“以前在学校里也是,每次有新老师来点名,都可以看见他们的眼睛瞪得滚圆。‘嫏嬛’两个字读半边还能猜出读音,笔画最简单的‘殳’的读音猜都猜不到。”

      名字起那么复杂干什么?像我的名字多简单,只要听过一次就很少有人写错,唯一的坏处就是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

      “我也不想叫这么复杂的名字,开始学写字时别的同学都会写自己的名字了,我还只会写一个姓,幸好至今为止没有遇见过本家,写个姓就够了。”

      可以想象。“‘嫏嬛’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她点头:“‘嫏嬛福地’是传说中天帝藏书的地方。我外公是个中国古典文学爱好者,名字是他给我起的。”

      “天帝的图书馆?”

      她笑了起来:“差不多吧。”

      “真是书生气十足的名字。”

      “是吗?我的姓‘殳’其实是一种兵器。”

      “兵器?”我觉得“嫏嬛”听起来更像兵器,就是古代侠女用的可以当首饰戴的那种。

      “对,一种竹制的兵器,长一丈二尺,没有刃,八棱而尖。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听爷爷说过我们家祖上是做殳仗将军的。殳仗队就是后来的仪仗队。在古代,每逢一年开始的第一天都要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在活动中有殳仗队和兵甲游行接受检阅,我想应该和阅兵式差不多吧。每队各设有将军一人指挥队伍,殳仗将军的后代便以兵器名作为姓氏。”

      “望族之后啊。”

      “你说不定还是王族之后。”

      “我?怎么可能?周姓人那么多。”

      “中国很多大姓都是王族,而且是相当繁盛的王族之后,像大汉刘氏、盛唐李氏。因为中国人相信多子多福,只有王族才娶得起那么多老婆生得起那么多孩子。周姓么……让我想想。周氏来源较多,有以下几种:一是出自姬姓,用国名作姓氏的。……”

      “第一次见面你们就尽谈些无聊的事?”舒意忍不住呵欠。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好消息是没有出现新的死者,坏消息是调查也没有新的进展。案子一天一天拖下去,我们的生活变得很郁闷,现在听我讲故事成了舒意的消遣新方式。

      “因为对彼此不熟,没什么别的可谈。不过她很博学,一点小事都能谈很久。”

      第一次深入了解长久以来只是远远地看着的人,又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我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直到她突然站起来:“我得走了。”要不是周围的环境开始暗下来,相信她也和我一样不会注意到已经日落西山。

      我看了看表:“已经这么晚了。要我送你回家吗?”

      “不用了,没关系的,我可以自己回去。”

      还是怕我是跟踪狂?“对我不放心吗?把工作扔在一边和我聊了一个下午,还是不相信我?”

      “我相信你。把工作扔在一边是因为写小说的思路都被你打断了,没法再写下去。”

      原本好不容易想耍耍帅,这下又陷入窘境,我真是自作自受。

      “打算怎么补偿我?”

      我只能冲着她傻笑。

      “这样吧。这是我的名片,下次遇到大案子一定要叫上我,我想看看现实中的侦探是什么样的。再见了。”

      “然后呢?”

      “她走了。”

      舒意做了个绝倒的动作:“然后你就傻坐在那里目送她?”

      我点头。

      “然后再找个刺激点的案子约她出来继续搭讪?”

      “你以为‘刺激的案子’那么好找?”

      “年轻小姑娘胆子都很小的,遇到随便什么案子都会吓得大惊小怪,然后你就可以趁人之危了。”

      “你以为她是罗莎?”

      舒意显露出些许不悦。

      “殳嫏嬛是十四年前风靡一时的犯罪小说家。”

      舒意坐直身子:“不是推理小说家吗?”

      我摇头:“她向来以描写被悲惨的命运逼上绝路的罪犯见长,各种高智商的作案手段令人瞠目结舌。她的书简直是教人犯罪的教科书,多亏每本书都以警方的胜利为结局,才没成为禁书,不过小说中的主角探长总会在最后被反面大BOSS摆一道,永远抓不到他。说起来,那时候海德先生还是她的赞助商,尽管殳嫏嬛的文章根本不可能对海德先生的生意有任何帮助。曾有媒体怀疑老富翁和年轻的当红女作家有什么特殊的关系,海德先生行事光明磊落,让媒体见了一次殳嫏嬛,从此以后大众就只对她的书感兴趣。”

      “除了某人啊。”

      “那时我还仅仅觉得认识她很荣幸,希望能帮上她,费尽心思终于找到一桩可能引起她兴趣的案子。是一件谋杀案。”

      舒意一脸迷死人不偿命的坏笑:“可以如愿以偿地逞英雄了?”

      差不多吧。“她看到尸体就吓得往我怀里钻,我扶她到旁边以后她还在干呕。”

      “然后有人来拍拍你的肩膀说:‘小伙子,太不小心了。’”

      坏小子,满脑子坏水,一个年轻男人扶着一个在呕吐的年轻女人,他就只想得到那种地方去?更可恶的是他还猜中了。

      “后来呢?”

      “我当然是送她回家。她家的房子真的吓了我一跳。”

      不是夸张,我真的被她家的房子吓到了。我以为当红小说家住的房子就算不是金碧辉煌的宫殿,也该是雅致的小别墅之类,可眼前的房子却和我住的差不多。“你确定我们没走错地方?”

      “没有。”殳嫏嬛还没恢复过来,脸色苍白地趴在我背上,“敲门吧,我弟弟应该在家。”

      我敲了门,门后很快就传来小孩的脚步声和一声稚嫩的:“姐姐!”门开了,我面前是一个六岁左右的男孩,漂亮得像个小天使,长得一点不像姐姐。孩子看见一个陌生男人站在门口,慢慢举起一把枪对准我。

      殳嫏嬛从我肩上露出脸来:“小艾,快把枪放下!”

      孩子立刻放下枪:“姐姐!”

      “杰,放我下来吧。”殳嫏嬛拉过小男孩,“这是我弟弟。小艾,叫杰哥哥。”

      “你让这么点大的孩子碰枪!”我对他手上的枪心有余悸。

      “是喷水玩具枪,外面涂了黑漆,粗看和真枪很像。一个人住用来防身的。”

      “既然是喷水枪你刚才为什么那么紧张?”

      “里面装的是辣椒水。”

      我知道为什么殳嫏嬛眼镜不离身了。

      “姐姐,别怕,有坏人来的话我会保护你。”小艾说得十分认真。

      “家里有个小男子汉啊。”

      看得出来小艾对我的好感度立刻飙升。

      殳嫏嬛摸摸小艾的头:“我们的小英雄一定饿了吧?”

      小艾想嘴硬,他的肚子的抗议声已经出卖他。

      “乖乖等着,姐姐马上就去给你做饭。杰,抱歉家里没什么可招待的,自便吧。”

      我环顾四周,确实和自己家一样——破,充其量不过是收拾得比我住的狗窝干净些。突然觉得有人拉我的裤腿,我低下头,对上小艾一双晶亮的眼睛:“杰哥哥,你是侦探吗?”

      我吓一跳:“你怎么知道?”

      “敏锐的观察力。”

      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我觉得好笑,不过也有点小小的得意:“你的观察力也不错。”

      “我以后可以给你当助手吗?”

      “可以啊。”

      我完全是开玩笑,想不到小孩当真了:“那你是什么样的侦探?福尔摩斯那样的?还是像明智小五郎?我不太喜欢杜宾,不过波罗很可爱。最棒的还是亚森罗宾。……”

      我早被一大堆名字灌晕了。个子连我的腰都不到的孩子从哪里听来那么多小说中侦探的名字?我只知道福尔摩斯,听说过波罗,其余的就几乎全都闻所未闻。

      “杰哥哥,你到现在遇到过些什么样的杀人案?”

      我彻底懵了。

      舒意已经笑翻:“要大侦探去讲故事哄小孩,难为你了。后来你怎么办?”

      “什么都办不了,末了还是姐姐出马救我出来的。”

      “真没用。难怪不敢结婚。怕被老婆逼着带孩子?”

      “你现在的位子那时候小艾可是羡慕了很久。”

      “因为那时候还小,不知道你其实是个大笨蛋,更不知道跟着你会有多累。”

      算来小艾其实应该和舒意差不多大,要是他们两个能见面,家里永远别想太平了。不过那时贫穷而幸福的日子,可能的话真想一辈子都这么过下去。

      好不容易摆平小艾,安排他睡下以后殳嫏嬛悄悄带我爬上屋顶:“这里风景不错,往那边可以望见西敏寺。”

      西敏寺是英国皇家教院,是欧洲最美丽的教堂之一,建成后即成为英国国王加冕典礼的场所,在白天是一座壮丽的哥特式教堂,晚上就只看得见窗洞里星星点点的灯光和路灯,像浮在半空中的精灵。

      “抱歉,小艾有时候挺烦人,都是被我惯的。”

      我小心地在她旁边坐下,脚下的瓦片似乎不怎么牢:“他怎么会知道那么多侦探的名字?”

      “睡前故事。小艾特别喜欢侦探故事,书上的都讲完了,我只能自己编。”

      “你给他讲你写的故事?”她也不怕故事里的变态杀人犯教坏小孩!

      “给他讲的当然是简化版的,出版的文章可不能给小孩看。”

      我为小艾松了口气:“这么点大的孩子会喜欢侦探故事倒是稀奇。”

      “因为我只会讲侦探故事。”

      要陷入著名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无限循环了。“我也看过你写的小说,确实不错。”

      “谢谢。”

      “不过探长总也抓不到大反派,有点令人遗憾。”

      “看到我们家,你还不明白为什么吗?”

      是啊,小说里的探长要是能开庆功宴,现实中的作者就要为生活犯愁了。

      “我们家吓到你了吧?这么破,说出去还未必有人相信。”殳嫏嬛幽幽地叹出一口气,“畅销的是小说,不是小说家。我辛辛苦苦地写小说,书是很受欢迎,可卖书的收入经过书商、出版商层层剥削,到我手里已经没多少了。说不定做别人的捉刀写手赚得还多一些,可惜我拉不下脸。‘家’,实在是高不可攀。”

      “你有家啊。”我透过天窗看见熟睡的小艾,“‘家’不是房子,而是家人,不是吗?”

      “说得也是。”殳嫏嬛也从天窗看见熟睡的小天使,带着母亲般的微笑。

      我突然想起来:“海德先生不是你的赞助商吗?他怎么会任由你住在这种地方?”

      她坚决地摇头:“我不要他施舍!我就是要证明我自己也有能力抚养小艾。不过……”又是叹息。“说起来容易。现在累死累活也不过是勉强度日,等明年小艾上学以后,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想起她说自己是“讲故事讨生活的人”的无奈。刚发现殳嫏嬛是当红小说家时,我觉得她高不可攀,现在才发现她和我一样——一样为了活下去而挣扎。她甚至比我更辛苦——年纪还没我大,又是个女孩,却除了自己以外还有一个幼小的弟弟要抚养。我不敢说自己是怜香惜玉,只是出自本能地想保护她、帮助她、为她分担一些压在她肩头的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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