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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夜曲 ...

  •   1983年12月13日晴

      今天是个不吉利的日子,虽然不是星期五。对爱德华海德先生而言,应该没有哪天比今天更倒霉了——他的尸体在小巷里躺到晚上才被人发现。这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现场,没有人有杀人动机、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目击者,留下的唯一线索就是稀薄寒冷的空气和凶手仿佛为了捉弄警方故意放在他嘴上的一朵蓝色妖姬。现在这朵玫瑰正放在我桌上的证物袋里,沐浴在和维多利亚时代一样美丽的月光下,我好像能在绽放的花朵中看见凶手带着残忍的笑欣赏他谱写的夜曲血色的开场。如果他是在笑被捉弄得束手无策的苏格兰场,我无话可说,可如果他是在嘲笑我,我不会让他笑到最后。

      打字机的声音和着忧郁的小提琴声,我喜欢这种感觉。你们面前这个年龄介于三四十岁之间、有些不修边幅的人就是我,JAY,周杰。别因为面前的打字机误会我的职业,写小说不过是我的业余爱好和赚点外快的兼职,我的正职是侦探。

      思路又卡住了,不论是案子还是小说都走进了凶手堆砌的死巷子。我拿起旁边的石楠木烟斗,放上烟草点上,看着上面的烟雾飘出窗外,飘向窗外的枯树。不愧是雾都伦敦,外面又起雾了,在枯树上凝成水滴落下,仿佛是树在哭泣。

      小提琴声也停了,换成咳嗽声,接着我听见另一扇窗被粗鲁地打开,背后传来一个十分不悦的声音:“怎么了,大作家?是打字机卡住了还是你的脑子卡住了?”一起送来的还有打在我后脑上轻轻的一拳。

      说话的美少年是我的助手舒意,不但有一副男子少有的清俊容貌和抒情散文诗一样的名字,小提琴也拉得相当不错,就是嘴坏了点,总体而言应该够得上女孩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不过别被他文弱贵公子的外表骗了,四年前小家伙刚来我这里时,对侦探工作的了解还仅限于小说里的描写,到今年不过二十岁出头,已经和我一样成了SCD(Specialist Crime Department,特别犯罪科)的成员。

      我们不仅是工作上的伙伴,还是生活上的朋友。十多年前的一个案子让我出了名、加入SCD,从此以后苏格兰场遇到什么样稀奇古怪的案子都往我这边扔,幸好后来有舒意帮忙,我才能在案件堆里苟延残喘至今还没淹死。于是我们的名声越来越大,扔过来的案子越来越多,现在的情况成了我们两个人奋力挣扎在案件的海洋中。中国人起名字讲究“缺什么补什么”,我常常嘲笑舒意给我做助手,恐怕一辈子的舒适安逸都只能在名字里补了。

      “舒意,觉得这段开头怎么样?”

      舒意双臂支在我的肩膀上,接着整个人都压下来看打字机打出的文章,一点不顾被他压在下面的我是什么感受:“挺不错,华丽而阴郁的感觉,像你的风格。”

      这家伙什么时候都不忘记损人。

      “开头的叙述手法会不会有些不妥?语气似乎对死者不敬。”

      我的话换来头顶上的一拳:“你是写侦探小说还是恐怖小说?如果是侦探小说的话,没必要非把凶杀现场写得血淋淋、让读者觉得身临其境。适当的幽默感可以减少案件的血腥味。”

      英国伦敦向来以匪夷所思的案件和因此而出现的机智过人的侦探闻名,有开膛手杰克,也有夏洛克福尔摩斯,不论是纯属虚构,还是对原有的事实夸大其辞,我相信这两位名人都出现在伦敦不是巧合。我在伦敦当了十多年的侦探,通过个人的经历可以告诉大家,伦敦的杀人犯和侦探都远非徒具小说中的虚名。这也造就了著名的侦探小说家,像是继侦探小说的鼻祖爱伦坡以后把侦探小说由短篇引向长篇的威廉威尔基柯林斯,为侦探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奠定其重要地位的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还有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都出生在伦敦。伦敦可以说是侦探们的耶路撒冷。

      我也写推理小说,把现实中遇到的案子以日记的形式写下来,这样有助于我理清思路,写下的故事也很受读者欢迎。当然我的作品无法和大师们的相提并论。我连编骗小孩的童话故事都不会,只会把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真实地记录下来,居然也有读者喜欢。或许是因为他们喜欢真实的故事,尤其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哪怕只是在报纸上读到过只言片语的事件也好,那会让他们觉得仿佛自己也参与了创作过程,是在读他们自己写的小说。现实中的案件不一定会像编出来的一样故弄玄虚,不过进SCD以后我遇见的案子也都是扑朔迷离,大多不会辜负读者的期望。我发表的文章在经过出版社的编辑过目以前都要先交给警方的“编辑”审批,确保其内容可以向公众公开,然后他们自己也会留一份底稿,至于是当小说读还是当档案留着……那是他们的事,我只知道他们不会给我稿费。不过我不在乎,既然写作并非我的谋生手段,对我而言重要的是写出的文章能对我侦破案件有帮助,而且读者喜欢,稿费是次要的。

      “确实,现场描写最好别太逼真,不然我的书要变成‘□□’了。”

      好不容易压在肩上的重量减轻了些,我刚想伸伸腰,舒意又毫不留情地把我压成虾米:“谅你也没本事把现场描写得栩栩如生,小心画虎不成反类犬。”

      我瞄了一眼嘴上不饶人的坏家伙,故意把一口烟喷在他脸上,引来头顶上一阵咳嗽。舒意一把将烟斗从我嘴里拔出来,——全然不顾我的牙有被他一起拔出来的危险,——面对双手捂住嘴的我还振振有辞:“我们去买个熏香炉,再买点香烟味的熏香怎么样?反正你也不是真的抽烟。”

      他说得对,其实我并不抽烟,只是有个不太好的习惯——思考的时候喜欢嘴里咬点什么东西。还在学校的时候咬笔,工作以后觉得咬笔太难看了,习惯又改不掉,后来不知谁说咬个烟斗很有绅士风度,而且不少大侦探都用烟斗,于是我就成了最受烟斗商欢迎的顾客——说实话,我也佩服自己的一口好牙,居然能把烟斗咬断,而且不止一次。

      “一个大男人去买那种小姑娘喜欢的东西似乎挺奇怪。”

      “说得也是。”

      “你去买。”

      “为什么?”

      “难道要我去?”

      “为什么不可以是你去?”

      “给你两个理由:第一,你肯定比我像有女朋友……”

      “未必哦,杰大侦探,仰慕你大侦探美名的女孩人数可不少。”

      我长得不好看,从来就没好看过,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我年轻时的恋爱史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现在有点上年纪,有钱了,有名了,有风度了,总算有点吸引异性的资本了,不过我对女人有心理阴影,所以至今连个女朋友都没有。结婚?更是从来没打算过。

      “第二,”我看了看舒意无意间凑在我面前的手,拉小提琴的纤长手指尖端玉石般的粉红色指甲修得十分整齐,日本绢豆腐一样细腻洁白的肌肤不知羡煞多少姑娘,“你扮女装肯定比我像。”我自己的皮肤不但黑,而且粗得像砂皮纸,——还是砂皮纸中最粗的那种,——爹妈没把我生成女孩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的后脑又挨了一巴掌。“你以为我喜欢长得像娘娘腔?男人重要的是财富和风度,长相不重要,而且长得丑一点反而可能显得比较有男人味,所以你不必为自己的长相自卑。”没大没小的臭小子竟还来搓我的头发。我真的有点脑了,不管是作为当侦探的前辈还是作为比他大十多岁的大哥,既然住在一起我就有义务好好管教他,免得以后他一个人出去闯荡时会吃亏。教训的话刚要出口,舒意又趴到我身上:“刚才看到哪里了?都怪你和我胡扯。”

      我对自己的读者发不出火,而舒意永远是第一个读我的文章的人,还会不时给我提点不错的建议。可恨的是他也知道我的这根软肋,每次遇到类似的情况就拿出我的文章做他的免死金牌,害得我每次被他在嘴皮子上欺负得忍无可忍了还得忍。

      我不知道别的侦探和他们的助手关系如何,对我们而言这样的小打小闹是家常便饭,或许不认识我们的人见了我们这样,会以为我们是对感情很好的亲兄弟,而不仅仅是工作上的搭档和合租公寓的室友。我也觉得舒意在我面前像个骄纵惯了的弟弟,别人都不惹,就喜欢惹我,真把我惹火了以后再小猫似地粘过来,每次都让我想管他又狠不下心。我会把一个只认识四年的人当兄弟大概也是受他影响。我的性格比较内向害羞,到现在对舒意的称呼还是指名道姓的,而舒意是个自来熟,让他身边的人对他见外不起来。

      四年前我贴出广告招助手,他也在应聘的人之中,见了我就是“嗨,JAY!”弄得别的应聘者都一愣。我也以为是遇见了许久不见的老朋友,正努力回忆他到底是谁,他已经干起了助手的工作——替我安排其余人的面试。等我回过神来以后其余应聘者已经都被他赶回去,他把一张稚气未脱的笑脸凑到我面前:“第一轮面试淘汰剩下的人都在你面前了,进行第二轮面试吧。”我只能对着他苦笑:“你凭什么说他们都不合格?”我以为他是故意来捣乱的,想不到他对他的竞争者们观察得十分细致,拿着应聘者的资料一个一个说得头头是道,末了再加一句:“刚才我不过是对你的称呼亲热了点他们就把我当成你的助手。连我的演技都看不穿,你怎么能指望他们看穿凶手的演技?”我正纳闷他小小年纪哪来的这份眼力,他把自己的履历表推到我面前。

      舒意原名叫宇豪,是一个英籍华裔医生家的长子,还有父母和弟弟住在牛津。他们家经营着多家私营医院和疗养院,其实是半医半商。从小看腻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舒意对商场特别反感,医学也觉得学起来力不从心。父母要他继承家业,他却从小一直梦想当侦探,为此甚至不惜和父母断绝关系,连同父母给的姓名都一并抛弃,一路靠拉小提琴卖艺来到伦敦,可以说是破釜沉舟了。

      看到这里,我放下履历表就对上他一双水汪汪的眼睛:“JAY,我是你的书迷,你是我从小的偶像,要是你拒绝我,我就无处可去了。”我彻底投降,得到了一个得力助手。刚开始,我很意外地发现舒意没一点大少爷脾气,继而发现他在小事上没个正经、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工作上却一点也不含糊。等他到我的年纪,成就肯定比我大。要说缺点……恐怕只有对我这个前辈有点太随便。第一次见面就是“JAY”,就像老朋友一样,到现在已经四年了,“JAY”成了他对我最尊敬最正式最见外的称呼,一般是只有在还有别人在场的情况下才这么叫我,平时都是……

      “最后一句写得太狂妄了吧?还是我们的‘杰尔摩斯’已经有线索了?”

      我摇头。没有线索,我一点头绪都没有。

      来说说这次的案件吧。被害人爱德华海德先生是在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和慈善家,妻子早已过世,一直没有续弦,独子于十四年前遇害,而且海德先生查出自己有心脏病以后就立下遗嘱将所有财产捐赠给他一直资助的几家孤儿院,遗嘱并没有丢失,明天就可以生效了。换句话说就是谁也无法从海德先生的死得到任何好处。变态杀手干的?不见得。经过法医初步鉴定,海德先生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法医甚至认为他是死于心脏病突发,可放在他嘴上的蓝色妖姬摆明了他不是自然死亡,或者说有人希望他看上去不像自然死亡。舒意提出会不会是复仇,这个可能性立刻被全票否决——舒意四年前才来伦敦,还不了解,可我们都很清楚海德先生的为人。海德先生在失去儿子以后把对儿子的思念都转化为对无家可归的孩子的爱,把毕生经营所得都捐献给福利事业。“我没有孩子,可对我而言,孤儿院的每个孩子都是我自己的孩子。”每次想起海德先生说的话,我都有股想哭的冲动。要是这样的好人也会有仇人,这个世界就没救了。凶手的杀人动机究竟是什么?这是案子的第一个疑点。

      疑点二:凶器是什么?海德先生的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甚至连法医在初步鉴定后都认为他可能死于心脏病突发,难道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把他活活吓死的?老人确实可能心脏不好,可是大白天能有什么东西把他吓成这样?

      疑点三:蓝玫瑰的用意何在?凶杀现场故意挑在红灯区附近,白天基本没人。法医推断海德先生的死亡时间是下午一点至两点之间,尸体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挑准了不可能有目击证人的时候下手。住在那一带的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不知道保护现场之类的事,白天没有目击者,晚上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所有可能留下的痕迹都已经被看热闹的人破坏殆尽。要藏凶器就更容易了,离凶杀现场不过几步路就有一条水流湍急的河,把凶器扔进去的话谁也休想找出来。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寻找现场的蛛丝马迹,忙到现在却一无所获,弄得我们都心情极差。能如此完美隐藏自己的一定是个专业的杀手,可真是这样的话凶手应该很乐意死者看上去是自然死亡。海德先生本来就有心脏病,如果没有插在他嘴上的蓝玫瑰,他可能会被当成是在饭后出来散步,——离案发现场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有一家不错的小餐馆,我和舒意也经常去光顾,可惜案发的时候正是餐馆最忙的时候,而且以两地之间的距离光靠肉眼不可能看见另一边发生了什么事,不可能在餐馆里找到目击证人。现场周围的风景其实也不错,谁又会想到自己会在正午的光天化日之下遇害?——走着走着迷了路走到红灯区附近,突然心脏病发作,周围又没有可以求救的人,最终导致死亡。凶手偏反其道而行,留下蓝玫瑰,相当于大张旗鼓地说这是一桩谋杀案。蓝色妖姬,我突然觉得脊背上一阵发凉,蓝色的玫瑰像一个蛇蝎美人,绝世的容颜在朝我笑,双手却紧紧掐着我的脖子要把我活活掐死。

      想到这里,我深深叹出一口气。杀人目的、杀人手法、死亡迅息,三个谜题我一个都解不开,只觉得心里烦透了。

      “你看上去已经够老了,再叹气会老得更快。”舒意捏着我脸上的皮,硬让我的嘴做出微笑的弧度,“笑一笑十年少,赶快笑一笑年轻回来。等明天法医的报告出来以后或许会有新的线索。”

      我拍了拍他的手,顺便把我的脸从他的“魔爪”下拯救出来。每次在案件上钻进牛角尖,舒意都会用拉小提琴来强迫自己的大脑休息以便转换心情重新开始,而我转换心情的方法是写小说。这次看来我们的方法都没起作用,他还来安慰我。小家伙嘴上是有些惹人厌,其实是个很贴心的孩子。

      舒意探过身来看我打出来的案情分析:“还有第四个疑点。”

      “第四个?”

      “我们在现场遇见的那个人是谁。”

      “哪个人?”我突然想起来了,“是他!”

      尸体发现以后,我们也赶到现场,被苏格兰场的警员请到尸体旁。我正专注于观察现场,舒意悄悄凑到我耳边:“JAY,那边有个人在盯着我们看。”“哪个女警员看上你了?”我忙着看鉴别科的警员收拾现场,没在意他的话。“是个男的,在你身后,五点钟方向,靠着墙抽烟的那个,穿的不是警察制服。”我不自觉地回过头,照相机的闪光灯时不时晃到我们脸上,我只看到烟头似的一点红光落下和一个模糊的人影,而那个人影一看清我的长相,转身拔腿就跑。我和舒意追了几步,神秘男子早已不见踪影。

      “说不定他还会出现。”

      而且可能是一条重要的线索。我觉得凶手掐在我脖子上的手稍稍松开了一点,终于可以小小喘口气了。“舒意,去睡吧,明天还有得忙。”

      “是今天。”

      我看了看钟,已经过十二点了。

      舒意拿起我的烟斗,把里面的烟草清理干净,再捏开我的嘴,塞进烟斗,帮我把嘴合上:“你一个人没我陪着可不许哭哦。”说完就一溜烟跑得比我们在犯罪现场遇见的神秘男子还快,我真怀疑那时候他是否真的认真去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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