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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城 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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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慕芸不愧是诏安城有名的名门小姐,短短一个时辰,就将这一百来号人都安排妥当了。
翁家在城东有一片地,那是翁家当家留给翁慕芸的财产,地颇为偏僻,房屋都稍显老旧,因此,一直以来都乏人问津,但是,对于这群难民来说,这可是天大的好事。
因为他们终于有了家。
“大小姐,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那个中年人江罗恭恭敬敬地朝着翁慕芸鞠了一躬,因为翁慕芸,他妻子终于有了临盆的地方。
“别,请不要这样,这都是一些小事情。”翁慕芸微微一笑,“这个地方放着也只是放着而已,可惜,房屋都太旧了,明天,我会让人来修葺一下。”
“大小姐,这样就已经足够了,我们都有手有脚,修葺房屋什么的,我们都会。”江罗憨笑道。
“对啊,大小姐,你放心吧,过一阵子,你再来看看,我们一定会让这里焕然一新的。”另一个青年喊道。
“是啊。”
“大小姐,你真是活菩萨。”
“人美,心又善良,真是观音下凡。”
受到如此恩惠,难民都心存感激,唯有少年一语不发,他默默地走到翁慕芸面前,只说了一句话,就让全场的氛围都冷了下来。
“大小姐,我们也会按时交租的。”
“不,不用,我并不需要你们交租的。”翁慕芸摆摆手,她可从来没有想过租税的问题。
“我知道,但是,这也是我们的一番心意。”顾锦春嘴角轻撇,他并不是故意说这种话。虽然这个地方对他们来说,是个及时雨,但是毫无疑问可以看出,这个大小姐在家里并不受宠,所以,这块地,说不定还是她未来的嫁妆之一。
“没错,没错,大小姐,你对我们的大恩大德,我们无以为报,就让我们交点租税吧,这样,我们心底也好受一些。”
少年的话,江罗也同意,若是直接接受帮忙,心里难免会有疙瘩存在,恩惠是一回事?但是,疙瘩是另一回事?还是按时交租,这样会住的心安理得。
“既是如此,那么我就收下了,第一个月,就不用了,接下来,你们自己看着办吧。”翁慕芸轻声说着。
“那顾锦春就再次谢过大小姐了。”这小姐还真是心细如发,第一个月,就算他们想交,也无法交上吧。
翁慕芸摇摇头,便带着丫鬟离开了,临走之际,她回眸看了顾锦春一眼,这个少年,真是个特别的人。
有了新的家园,大家都热火朝天地干起来,女人没有力气,就帮忙煮点东西,给大家吃,小孩就负责帮忙做点小事情,比如刷刷碗,端端盘子之类的。
不到两天,大家就把这片地弄得焕然一新,每户人家都分配到一栋小房子。
虽然土地偏僻,房屋陈旧,但是,这旧的房屋倒还不少,分给每户人家以后,还剩了几间。
顾锦春挑了一间最小最旧的屋子,他孤身一人,并不需要太大的面积,而且,他不喜欢热闹,选中了最角落的一栋小屋。
花了两天时间,将所有的一切都打扫干净,只是看着那空荡荡的小屋,家的感觉却依旧没有。
这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了啊,还真是安静啊,静得有些恐怖
“救命,救命啊,救救我们家春儿。”
“娘,不要,不要,救救我,我不要离开”
滔天的火光在他的双眸之中闪烁着的,黑衣蒙面的人手执大刀,刀锋在熊熊火焰之中闪着银光。
“哟,这小娘子长得不错啊。”
“的确。”
“不,你们别过来,别过来,不要”
娘纤细的身子被人搂住,他们粗鲁地撕扯着娘的衣裳
“娘”猛地张开眼睛,顾锦春剧烈地喘息着,全身颤抖不已。
“原来是梦。”顾锦春抬眸望向窗外,却发现月儿早已经升到半空,这一觉,睡了整整一个下午,他伸手擦擦额际,发现额际竟然湿润一片。“出了这么多汗,看来要清洗一下了。”
顾锦春喃喃自语着,拿了毛巾和皂角就往房子后面走去。因为半夜的缘故,路上静得吓人,在逃难的途中,他们吃的喝的都用完了,早已经筋疲力尽,更别提有什么鸡鸭犬的存在了。
顾锦春慢慢地走着,不时抬眸看了看这四周的环境。
他选中这间小屋子,除了它位于比较角落里面,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这屋子后门不远处,有条小河。
小河不宽,却极深,极长,河水一路蜿蜒着,延伸到山上去。
顾锦春解开破旧的外套,摘下绑着的发髻,一头乌黑的长发瞬间扬起,盖住他大半个身躯。
若有人在场,定会愕然失声,这人,这顾锦春,竟是个女儿身,虽然里衣未解,但是身材曲线,却隐约可见。他,不,只见她四周环顾一圈,见无人在场,便解开里衣,潜入水中。
她拿过毛巾,用手沾湿,擦拭着脸庞上的污渍。
她有多久未曾清理过自己了。顾锦春将长发拨到胸前,开始搓洗她的长发。月光柔柔地洒在她的身上,让她全身上下仿佛笼罩了一层光芒,有些醉人。
只是,若是细看之下,便会发现顾锦春白皙的肌肤上面有着无数的伤痕,刀痕,那些伤痕纵横交错,将她白皙的肌肤划得支离破碎。不过顾锦春似乎并不介意,依旧自顾自地擦着自己的身躯。
脸上的污渍一点一滴地擦干净了,污渍之下并不是什么天仙绝色的脸庞,只是一张,很普通很平凡的脸,尚且称得上清秀吧,只是,若是和天仙绝色的翁慕芸相比,就平凡到连她身旁的丫鬟都不如了。
净身完毕以后,顾锦春擦干身体,将衣服套上,她披散着湿漉漉地长发,打算直接往回走。
啊呜低低的狼啸声,让顾锦春心神一凛,她迟疑了一会儿,就往声音方向走去。
这匹狼的声音有些嘶哑,又稍显弱势,听声音是受了重伤。
顾锦春提高警惕,慢慢地走了过去。
草丛中,一匹狼正瞪着眼睛,戒备地看着她,而狼的身后,一个人影静静地躺着,一动不动,从染血的外衣来看,这人受伤更重。
“呜”狼再次出声,露出尖锐的牙齿,尾巴高高翘起,进入战斗状态。
“我没有恶意。”
“呜。”
“我可以帮你救他。”
顾锦春指着它身后躺着的人,不知道狼是不是听懂了,戒备的神情稍微放松了一些,它回头,咬住那人的衣服,用力地将他往外拖。
“不用了,我可以搬得动他。”顾锦春将长发束起,走上前,两手一拖,将那个人打横抱起。
她抱得轻松,也走得轻松,虽是女儿身,但是她的力气却比一般男子更大。狼跟在她的身后,跌跌撞撞,却依旧高昂着头。
这只狼果然很不一样。
回到自己的小屋,顾锦春点上油灯,光亮一下子驱散了屋内的黑暗和冷清。
看了看那人身上的血衣,再看看自己刚铺好的床铺,顾锦春皱皱眉头,二话不说,就将那个人给扒光了。
那人有着很漂亮的身材,很白皙的肌肤,而且还很有弹性,动手摸了摸,顾锦春吹了一声口哨,似乎很满意这样的触感,然后从自己的衣柜中拿出一套衣物,为他换上。
在此期间,她脸不红,气不喘,似乎完全没有将面前的男人当做一回事。为他套上干净衣物以后,她才将他放在自己的床上,开始处理他身上的伤口。
他身上的伤口很多,但都不致命,看样子,致命的他都躲过去了。唯一比较麻烦的就是他腹部那道伤痕,伤口很深,是在极近的距离插入的。而且,那人在插入以后,似乎有搅动了几下,造成大出血的现象。
这人能够活到现在,也算是他的造化。
当然了,遇到她,只能说是他前世累积下来的福分。
将伤口缝好,再一道道清理过去,等到他全部都包扎完毕,已经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情了。
狼踱步到她的身边,呜呜地直叫着。
“他没事了。”顾锦春摸摸狼的头,狼没有回避,反而睁着大眼,望着顾锦春。
“真的没事了,我没有必要骗你,好了,现在开始处理你的伤口了。”将酒精,草药,纱布准备好,顾锦春开始处理狼身上的伤痕。
狼的伤痕都很细,是在滚下山的时候蹭到的,稍作处理便可,在为它处理伤口的时候,顾锦春发现狼的脖子下面有个小小的牌子,‘白月’
“你叫做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