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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思叶(一) ...

  •   从我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是个弃婴,被一个浑身膘得出油水的胖子捡到,跟着渡过了一段漫长而又艰辛的学工生涯。于七岁那年踏入这个社会,开始了得过且过、浑浑噩噩的生活。所谓的工作,就是从街上的大姨大妈大叔大婶大姐大哥老伯老太那或骨瘦如柴、或滚圆溜胖、或曼妙身姿的腰间借点白花花的东西救救急。这借了必定是不会还的,不然也对不起我们这行的职业道德。
      说实在的,虽然做这行很不光彩,弄不好还会去大牢串串门,无奈,像我们这类的弃婴,当初要不是被胖子李收养,是死是活还是个未知数。想想他把我们从那么丁点儿小一直抚养到现在,即使没有传说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也可以用含辛茹苦来形容。曾几何时,他不辞辛苦地教过我们诗书,整天整天地在耳边唠叨“孔曰成仁,孟曰取义”。那时,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一个贼的口里竟然会蹦出这番仁义之说?后来,我总算明白了那话的意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始自终,胖子李就是要向我们传达这样一个信息。
      真是糟蹋了孔孟俩老夫子的思想啊!
      顶着那仁义之说,出于那一份养育之恩的考虑,本人决定暂时就听那胖子李的,待工作到足够还清了他的养育之恩后就撒腿走人。
      按照本人的计算方法,预计十五岁那年,本人就可以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唉……该怎么说?天不从人愿,还是人算不如天算呢?
      没想到仅仅工作了一年,就离开了。
      本人八岁那年,时值本帮面临最大危机之阶段,一伙儿不知从哪儿冒出的家伙开始跟我们抢饭碗。大家个凭本事,可是你什么不好做,偏偏把脑筋动到我们这些同行的身上。想玩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游戏?别以为我们年少就容易欺负,不管怎么说,我们可是专业的,从小受的那些血与汗的训练也不是装装样子的。
      虽然大家都对自己有着十足信心,但还是算漏了一点。
      他们也是专业的。
      同龄的已有好几个遭到了攻击,收入也在短短几天内缩水成了个位数外加货币单位成了最小的“分”,胖子李思忖着是不是该换个地儿做生意了。
      我不以为然。
      尽管大家劝我不要鲁莽行动,我还是固执己见地一人出门。
      我可不想今晚再填不饱肚子。
      也不想想本人可是你们这帮小子中头脑最最聪明,技术最最精湛的,最主要的是,本人的逃命保财功夫可是一流的!
      今天的街上还是如往常一样热闹,巷口卖包子的傻子刘还是一脸傻笑,眼珠子直溜溜地盯着那些胸前像是顶着十个包子的女人,那不停蠕动的喉结说明他的口水正在无限量的分泌。
      真是十足的一个色鬼,自己的包子不够他看,还巴望着人家姑娘身上的。
      趁他的视线还停留在远处的那些‘包子’上,我迅速跑过他的摊前,扬手,一只热烘烘香砰砰的包子就到了嘴里。等到那傻子刘反应过来,我早已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哈哈,活该……
      填饱肚子,就开始正经事了。
      一般,找的都是那些城外来的人,城里的人早就熟悉了我们这几张脸,看到你朝他过来,还不提高警惕走人!
      不一会儿,一张陌生的脸孔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心里偷笑了一下,开始试着挨近那人,仿佛已经看到那白花花的银两在向我招手。
      钱袋嘛,自不用说,手到擒来。问题是,自己的手也被擒了。从来没有失过手的本人,今天竟然栽了。
      好家伙!
      原本是准备愤愤地瞪一眼,抬头的瞬间,我采取了‘怀柔政策’,扬了扬嘴角,嘻笑地看着一脸呆滞的人,然后是不失时机地‘一脚定江山’,平平安安地逃脱了一场牢狱之灾。
      我不知道那人为什么没有追来,以他刚才抓我时的反应速度以及那果断而有力的擒拿手应是习武之人,如果他想的话,抓住我是轻而易举之事。
      难道是我判断错误?
      不管他了,首要之事是要保住自己。从螳螂捕到蝉开始,黄雀就已经紧随其后了。左躲右闪,捉迷藏似的追逐游戏玩了将近半个时辰。
      真是的,难道他们都不觉得累吗?与其花这么多时间来抓我一个人,不如自己去找目标,省时又省力,说不定赚得还多呢,何必这么依依不饶?
      看着西下的太阳,我不禁开始浮躁。等我意识到眼前是一条死胡同时,唯一的出路已经被三只奸笑着的‘黄雀’堵住了。
      “所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好歹大家是同行,让条路,行不?”
      或许是我的语气比较高傲,三只黄雀像是看了滑天下之大稽的事一样,笑声难听至极。
      贼偷平民百姓会被抓,那贼抢贼呢?这些人,就是吃定我们不能拿他们怎样才如此嚣张,一而再,再而三地抢我们。
      可恶!
      我呲牙咧嘴,却是得到更为恶心的笑声,接着眼前便是一黑,三只‘黄雀’齐齐压顶袭来。
      退无路,我那八岁的弱小的身体自然挡不住这等架势,挨打是免不了的。看着那三个洋洋离去的背影,我只能无力地吐出一口混着血的唾液。
      出门不利,早知道就不该死要面子地一个人出来,本人一世英明就这样毁在那三只‘黄雀’身上了。
      跛着脚,走出那该死的胡同,没几步,就听得前方传来打架的声音,似是刚才那三只‘黄雀’。
      难不成还有黄雀在后?
      转角处,我悄悄伸头,入眼的便是三人七倒八歪横在地上,嘴里不时发出痛苦的声音,看样子伤得不轻!
      活该!
      我撇嘴,下一个瞬间,笑容僵硬在脸上,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身着藕色衣衫之人,不正是刚才的那个外来人吗?看这情形,果然是习武之人。要是被他发现了,那我不就和那三只‘黄雀’一样躺在地上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我机械般地转动身体,眼前突然掉落一不明物体。
      天上掉馅饼了?
      我抬头看看死气沉沉的天空,拾起那不明物体,惊讶之情溢于言表。
      这……这不正是我刚才偷的钱袋吗?
      思维开始混乱。
      等等,慢慢想一想。首先,这个的确是我偷的那个钱袋,刚才被三只‘黄雀’抢走,然后在这里看到他们被一个男人打倒在地,再然后这个钱袋又从天而降回到我手里。
      为什么钱袋会从天而降?
      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男人是这个钱袋的主人,要是他发现钱袋在我手上,那我岂不是……
      反射性地回顾四周,除了地上的三只‘麻雀’,哪还有那人的踪影?
      奇怪了。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我回到了落脚点。当我展现今天成果的时候,自然受到了一番赞许,我这好不容易修来的英明算是保住了。
      睡在硬梆梆的床上,心里想得都是傍晚发生的事。
      啊——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
      迷迷糊糊地睡了一晚,第二天,鉴于本人前一天的杰出表现,被赋予了教授众人技巧的重任。在自私心的作祟下,我勉强扯出一个自认为很完美的笑容,带着几个小喽喽出门见识去了。
      除了这些小喽喽,我们之中还是有十五、六岁的人的,只是因为互相竞争,自然而然分成了两派。他们自称为大人,那我们就是小孩了。明明大家都是孩子,却偏偏喜欢在我们面前打肿脸充胖子,对此,本人极度地反感他们。造成的结果,也就是现在的见死不救。
      不要说我残忍,见死不救只是夸张点的说法,毕竟打死人是要坐牢的,搞不好还会来个以命抵命。不过,要是打死的是小偷,县太爷会不会也这么公平我就不知道了。
      当是没看见,我若无其事地转身欲离开,却发现不知何时四周已聚集了十多人。看那气势汹汹的模样,是找碴的。远处的大街上,好似有人发现了这里的状况,不过那反应,根本就是避之唯恐不急。
      “有什么事吗,各位大爷?”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好生好气地说道。
      “昨天打伤我们的人的,就是你们吧!”一个半张脸都埋在胡子里的人说道。
      “恩?”
      我还没消化他那句话的意思,刚才被殴打的人就惨叫连天地被丢到我们身边。
      “我想大爷你搞错了,这些人我们并不认识。”我笑道。
      我可不要被无辜牵连到你们这些‘大人’的是非恩怨中去。
      “你不认识他们不要紧,我想这里的几位你应该认识吧!”大胡子说着,两个浑身被白布裹得像粽子似的人走出列队。
      我哑然失笑。
      喂,你们有没有常识啊?这脸部能见的就只剩那双贼眼珠子了,叫我怎么认人?
      “大爷,你该不会认为我一个小孩具有即使对方化成灰也认得的本领吧!”
      听了我的话,其中一个伤员开口道,“大哥,就是他。昨天我们兄弟几个从他那儿得手后就遭到了袭击,我还亲眼看到那人将钱袋扔给了这小子。”
      难道他说的是……
      “这么说,就是你小子干的好事。”大胡子不怀好意地摸着他下巴处的胡须,道,“哼,现在我的一个手下已经卧床不起,小子,这事你要怎么跟我们结算?”
      “拜托,你也知道打伤他们的不是我,这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显然,我的解释是徒劳的。数十人围成的人墙齐刷刷压了过来,我现在终于知道身高是多么可怕的一个弱点。
      挣扎了几下,我们就被一个个擒在墙上。喉咙被掐地生疼,气都快喘不上来。
      这群家伙,该不会真要掐死我吧!
      “说,昨天的那人在哪里?”
      “咳咳咳,我都,都说了不认识,咳……”
      手上的力道加重了几分,呼吸越加困难。
      “即使这样死了,你也不打算说吗?”
      “你让我说什么啊,咳咳,我不知道的事情,咳,让我怎么,怎么说啊!”
      “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大胡子的话音刚落,耳边就传来一股疾风,接着是一阵天旋地转,视线恢复正常之后看到的竟是那个男人。
      还是一身的藕色衣衫,这次可以清晰地看到上面有着浅浅的好似睡莲的纹样。那人的侧面有点消瘦,感觉犹如一柄锋利的剑,触不得。
      刚才,是他救了我?
      把一脸狐疑的我从怀中放下,男人对着大胡子他们冷冷道,“你们要找的人是我,与这个孩子无关。”
      大胡子和两个伤员交头接耳了一会儿,一声令下,就和那人打了起来。趁着这空档,我过去扶起自己人,也不管那人和大胡子谁输谁赢,马上跑人,不然,殃及池鱼可不是好玩的。
      半路,见身后没有人追来,我猜想大概是那男人打赢了,踌躇了半天,还是决定回去看看。到了那里,只剩下一篇狼藉,依稀可见零星的血迹。
      是谁受伤了吗?不会闹出人命吧!
      心里有种莫名的紧张,外加点点的失落感。远远瞧见衙门的人朝这里赶来,我急忙离开了案发现场。
      为什么他要救自己?他人又在哪儿?会不会受伤?会不会被他们抓了?会不会……
      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有如此担心一个人的时候。
      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只是自己的一个失主而已,只是莫明其妙又把钱袋扔给自己的怪人而已,只是刚救过自己的恩人而已……
      只不过是这些只是,却偏偏就是这些只是,害得自己心神不宁。
      猛地抬头,才恍然发现,夜已深。
      酒楼前的大红灯笼刺眼的红,妓院里的胭脂味呛得我那空荡荡的胃反胃酸;小酒馆的老板刚打发走一个酒鬼,嘴里不停骂着‘没钱就别学人醉酒’。
      酒鬼迈着软绵绵的步子,跌跌撞撞地迎面走来,酒气冲天。我微微皱了皱眉,往旁边挪了挪,却是发现了对方身上浅浅的好似睡莲的纹样。
      难道是……
      急忙追上去,挡在那人身前,对方抬起疑惑的脸。
      果实是他!但那神情,又似乎不像他。眼神中带着深深的忧伤,脸上是迷惘,和白天那刀锋般凌厉的脸庞判若两人。
      “是你啊!”他有气无力地说道,摇摇晃晃地向前走去。
      如若不是他这句恍然大悟似的感叹,恐怕我绝对会肯定自己认错了人。
      我鬼使神差般地跟了上去,他侧头瞥了我一眼,眼里有不解,却又像是懒得寻找答案一样,继续走着他的路。
      看他那蹒跚的走路样,十足一个醉鬼,不出几步,绝对会摔。
      刚想到这里,前头就传来一个闷闷地倒地声。
      我说会摔吧!
      “真不知道这酒有什么吸引人的,心情好要喝,心情不好也要喝。”我小声嘟哝。
      他仿佛听见了我的话,嘴角有惨淡的笑容,随即我便听到了一个带着些许沙哑的声音。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人们这么喜欢酒。我试着喝了许多,可还是没有答案。如果你还在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告诉我?”
      ‘你’?谁啊?
      言毕,他头也不回地向城门走去。
      都这么晚了还要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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