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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单车的话,其实重要的不是骑了多远,而是能背着压力走多远
以前父亲很嫌弃地说,有个人骑着单车跨越大半个天朝去参加世界易经大会.
小小的我觉得那个大叔很厉害,于是吵着问父亲他是合照上的哪一个.结果发现不是什么"墨镜教练+劳力士组合"那样的帅大叔,而是个大腹便便小腿就显得很细的阿伯.
于是很失望.但失望之余还是觉得他很厉害.
后来慢慢长大,觉得自己年轻力壮,决心也好耐心也好也都满血满蓝,完成这趟旅程不在话下.所以便不当一回事.于是问父亲,是不是爸爸也能比那个阿伯做得更好,所以才不觉得他厉害.
父亲说,并不是.而是用证明自我来起到帮助别人这样的事情,阿伯想得太简单.所以是他小看了易经,也小看了他做这件事本身的意义.
因为人富足的时候,不需要为温饱担忧的时候,总是绅士的.
只有当身为人的证明受到迫胁的时候,人类这样的生物才会显现出更真实,可以言之为人性的一面.
骑单车的阿伯有自己的公司,他半个月不工作,身后的家庭也不会因此没有钱吃饭,他体力不支晕过去了,他的名声和钱财也足够让他在任何一个地方更轻易地被援救.虽然我不否认他也许有"骑着单车创建公司"这样的故事开端.
但这些已有的前提,让他在做得事情变得并不那么值得夸耀,反而更接近稀疏平常的事情.
这样说也许有些极端,可如果一个人,他温饱未知,可依旧为了一个比温饱更令人动容的理由(比如别人的温饱)而这样骑着车,去往某个终点.那么他是值得夸奖的.
之所以讲这个看起来很走题的故事,是因为猩猩笔下的银,大致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单车大概就是无往不(锐)利的洞爷湖,虽然没有车轱辘,用扔的也没小绵羊跑得快,可他还是一样能行走天下.除此之外,在名为"他妈"的病毒的辐射下,洞爷湖并不是单一的病原体.
比如,神乐CHAN的伞,松阳本身,玉子的地鼠,鬼道丸的面具,登势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