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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好人非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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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
饿了一夜的我决定出门觅食,那书生虽将他全部的干粮都留了下来,不过那些硬邦邦的面团实在让我叹气,和肉一点相似都没有。
刚出庙门就撞见快步走来的一个人,原是昨日那书生。虽然很快,但步子却稳的很。
见着我,马上便停了下来,丝毫不见步伐慌乱,甚至规规矩矩行了礼。迎着日光,我看见他的头发柔柔顺顺地贴在后背上,一丝未吹起。
我奇道:“你怎么又回来了,遗了什么东西在这里?”
未开口那书生的脸颊倒先红了三分,前两日未曾留意,今日仔细一瞧,这书生与话本上的画儿着实有几分相似。
他的眉眼很淡,鼻翼却□□笔直,唇色极浅。一头乌黑的长发规规矩矩地束好,白色的衣襟对口隐约绣着同色的刺绣,腰上挂了一个水滴状的玉,这书生同这玉到是有几分相似,同样的舒服却不耀眼。
他道:“在下来看看姑娘是否有什么需要,毕竟一个姑娘家在这荒郊野岭的着实不便。”
“哦,没事啊,挺好的。”
秦墨低头思索了一番,犹豫地说道:“在下并非冒犯,只是觉得……姑娘若不介意,先安置在贫舍,这样若是姑娘要在京城寻什么人也好方便些。”
我盯着他看,气质很干净,一种纯净的灵气,他的眼睛很漂亮,浓的如同墨,又润着水汽,看起来格外真挚,他当是个好人。在这方面,动物的敏感度一向很强。可是,好人同良人是一样的吗?
于是我开口:“好人和良人,一样吗?”
秦墨没有丝毫迟疑地摇摇头:“不相同,好人不一定便是良人,好人或许有更多的身不由己。而良人,是能同你一起承担悲欢喜乐的人。”
我转过身,摆弄树上新的花苞,说:“你走吧,我现在还不进京。”
秦墨望着她,白底银边的长裾裙,浓墨一样的长发披在身后,白到近乎透明的指尖触碰粉色花瓣。枝桠上的桃花蜿蜒入世,美的像一幅画。
很多年后,玄歌问及他,自什么时候爱上她时,他便同她讲,那个时候的她,和一支初春的桃花一起,惊起了他的尘世涟漪。然后看他的小娘子有点小得瑟的羞涩,那时候他就想,这样子,不问世事,再好不过的一辈子。
秦墨什么时候走的我并不知道,依稀间他是道别了的,我似乎并没有回应,身边那棵桃花精一直缠着我要 《玄水天式》的秘诀,说是有了它就不必渡天雷。我摆摆手回绝了那桃花精,若真有这么个东西,天上众仙家何苦以肉身受那九九八十一道雷劫,更何况还有魂魄被打散的危险。
而且,我也不知道我渡得渡不得那天雷。
长安城外成了精的生灵并不多,仙气也好妖气也好都不重,不愧是繁华帝都,到底有威慑力。庙外那桃花精大抵修炼了200多年,灵基初稳,勉强得来了一缕魂魄。不过也实属不易,这200年来,也没有天灾人祸殃及于它。
我的指尖触碰它干朽的皮肤。风吹雨淋才生成的粗粝,保护着里面脆弱的脉络与灵魂。
桃花精吃不准面前这位究竟要做什么,只隐约觉得灵气太盛。它经历那么多风雨,好不容易才修得一缕魂魄,有了自己的意识,自然谁也不敢得罪。
“上仙可是来凡间视察的?”桃花精小心翼翼地开口。
“基本吧。”我含糊着点头,为了话本而下界实在太丢天界的脸面。
既然是视察,我故作正经地问桃花精:“这庙叫什么?你叫什么?”
桃花精见她开口询问,忙喜滋滋地回答道:“这庙叫月成庙,上仙别看它现在破败不堪连个匾额都不剩了,早个70年,它可是长安城户户皆知的姻缘庙呢,上元节乞巧节都会有姑娘少爷来这里逛逛庙会,顺道也会在我身上挂个姻缘符,盼求得心上人。我的名字叫桃缘,长安城有喜事都会说‘去桃缘树下拜拜’。他们都知道,来拜过桃缘树的爱情会长长久久呢。”
我笑的开心,问道:“当真都是长长久久的吧?”
桃缘的声音倒是低了下去:“哪有这么多长久的爱情,生死不过,别离难逢,怨愁相绝,都是劫数。”
我顿了顿“那,从什么时候起,这月成庙里断了香火?”
“37年前靳启帝薨后,现任皇帝——靳宸帝上台,发现靳国与苍虬的秘密公约对靳国损伤太大,遂派使者前去商议,谁料苍虬早想吞并靳国,直接杀了使者,宣战靳国。靳宸帝年轻气盛,将大将都派出去迎战,都城无守,天驱国趁弱攻入长安城,逼着靳宸帝签下和约,年年进贡。天驱狮子大开口,没几年,靳国的国库便空了大半,再加上与苍虬的战事节节败退,所以就算这长安,也是民不聊生,这月成庙,自然无人再管。”
我回头望了望破败的庙门,它也曾辉煌过,也曾光鲜耀人,万人趋之若鹜,现在破败不堪,象路边的花朵,曾拥有蓬勃绚烂的生机,也终将走向衰朽的颓败。这和天上不同,九天之上,向来是一幅永远不变的画,正如九天之上,向来是一群不知悲欢喜乐的神。
我最终也没有出门觅食,桃缘虽灵基不深,变一两个桃子出来也是不在话下的。我自然懒得再去觅食,坐着桃缘的枝干上,一边闲聊着一边啃着桃子。
意外的却是那名书生,此后每日午时都过来送饭。先前我跑去护城河边玩耍,并不知道,回来发现庙门摆了一个竹桶,里面是温热的饭食,问了桃缘方知是秦墨。我心下奇特,想那书生真真是好人。
第三天午时,我抱着空竹桶特意坐在庙门前面等着秦墨。他见了我,脚步加快几步,右手携着竹桶,稳稳地在他身侧,腰间的水滴形玉坠却在空中跃动,阳光折射下如琉璃般绚烂。
“姑娘久等了吧,这里有刚出锅的包子和一点小菜,姑娘请慢用。”说着,欠身把竹桶递了过来。
我没有接手,只是睁着眼睛问他:“你对我这么好做什么?”
“在下见姑娘徒身一人,屈居荒郊,生活怕是多有不便。故张罗了些许饭食,若不合姑娘口味,我明日再换些来。”秦墨微微笑道,并不介意她语气中的提防。
我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灰,思索了一下,这书生气息纯灵,又算得好人,待人也热心肠,良人大抵也这般,不如……
“秦墨,我嫁与你,可好?”
秦墨睁大双眼,明显不能理解刚才的话。
看起来十分突然的决定,其实是我想了这么多天的结果。既然秦墨无疑是一个好人,他待人又温和有礼,懂得照拂人,就算有一天我同他当真做不得这露水夫妻,也定不会像话本里那样落得难堪的下场。况且,虽然我第一次下至凡间,也不觉得这天天出城送饭是同一屋檐下避个雨能有的情谊。他对我虽谈不上喜欢 ,但话本里都说日久才能生情谊,我也不必太急。
“婚姻大事岂能如此随意,我和姑娘还算不得相识,如此轻率岂不误了姑娘终身。再者,若是让闲人听了去,却是无了姑娘的名声。姑娘还是不要这么说了。”秦墨的脸白了白,带着些不知是羞还是恼的红晕,一双眸子却清亮干净,认真的很。
“那不如我同你一道进城,相处一下看看你到底是不是良人。”我绕着他走了一圈,腰间的铃铛随着我思绪的繁杂而乱响。
“姑娘能同在下一道进城自是最好,荒郊野外毕竟不安全,况且姑娘要寻什么人,城内也好打听些。”
我低头踢踢脚边的土,他最后一句说的倒是坚定,可我认定的人已经寻着了,哪里还需要再去寻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