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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黑色曼陀罗 ...

  •   上官宏开着车,偷眼瞄向副驾驶席上的小兽。这家伙在等自己到来的那段时间,总共砸坏了两块公交站牌外带一个垃圾箱,想不到顶着一张娃娃脸,破坏力竟然如此恐怖。估计自己再晚到一会儿,就要去派出所领人了。
      “会不会是打错电话了?我将大小姐安排在一个非常安全的地方,还派了家中的老佣人去专门服侍。除了我和那个佣人,没人知道地点。” 上官宏试图安抚马健快要到达爆破点的情绪。
      似乎没听到上官宏说什么,马健只是机械式的一遍遍拨打同一个号码,但手机里只是传来“机主已关机”的提示音。马健生平第一次尝到恐惧的滋味,他有种预感,自己以后再也看不到那个温柔的笑脸了。

      时针接近11点40分的时候,上官宏终于把车冲进了梅江附近的一处别墅区。车子刚在一幢二层小楼门前停住,马健就迫不及待地想要窜下车,被上官宏一把拉住,塞过一把钥匙:“不要蛮干!我刚才看到楼上好像有人影一闪。你从后门进去,我走正门,有什么事好接应。”
      马健觉得有理,便闪身绕到了楼后。用钥匙打开后门,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整个一楼大厅没有开灯,黑洞洞的。马健侧耳听了听,四周毫无动静。他顺着边儿来到后楼梯口,像一只脚上长了肉垫的猫科动物悄无声息地摸上楼。隐身在楼梯拐角处又听了听,楼上亮着灯,却没有人类活动的声息。马健有点沉不住气了,猛一挺身,窜上二楼。见偌大的二楼客厅灯火通明,一切都井然有序,没有一丝遭到破坏的痕迹。宽大的红木茶几上还摆着两杯黑咖啡,像是前一秒还有人在那里对座聊天,在马健冲上楼的同时凭空消失了。

      这时,上官宏也出现在了前楼的楼梯口,他见到站在对面发愣的马健,紧张的面色略有松动。与马健交换了一个眼色,他们开始分头寻找。可是找遍了整个二楼的每个房间,也没看到半个人影。
      “我去楼下看看!”马健片刻不停地冲下楼。忽然,他的鼻子敏锐地捕捉到了一种熟悉的气味,尽管很微弱,但是早年间自己经常会带着这种气味跌跌撞撞的回家,所以对它的气息非常敏感。那是马健万分不愿意在此时此地嗅到的味道。他停下脚步,扭头问站在楼上的上官宏:“客厅的大灯开关在哪儿?”
      上官宏似乎从对方的眼睛深处看到两团亮起的鬼火,邪魅得令人生怖。他快步走下楼,按下某个开关,整个客厅霎时亮如白昼,一个染着暗红色水迹的麻袋突兀地闯进了两人的视野。不用想也能猜到那里面装的是什么,只是总感觉它的大小似乎要比正常值略小些。
      马健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去想会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马健整整在家里趴了三天。
      期间,肖锐只来过一次电话,没说到一半就被他家大队长扯着脖领子叫走了。方氏集团的大小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具无头尸体,这消息的威力不亚于原子弹,光是忙着应付每天从四面八方涌来的记者,就足够市刑警大队上下焦头烂额的了,再加上上层施加的压力,肖锐根本没有时间去关怀马健那颗受伤的心。
      第四天早上,窝在自家那张简易“床铺”上,马健也不知怎的,忽然记起方梓欣曾经和自己说过,有机会想尝尝老天津卫地道的炸酱面是个什么滋味。由于那几天酒吧工作很忙,马健白天回到家就一头栽在床上睡到下午时分,晚上又要爬起来去工作,所以一直没抽出时间为方梓欣实现这一愿望。
      想到这里,马健忽然一个挺身坐了起来,跑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很早以前就买好的肉和黄酱。取过一只碗泻了黄酱,然后把肉细细切丁过油。酱下锅,在锅里冒着可爱的泡泡,有那么几滴不老实地跳了出来,溅在马健裸露的小臂上,他竟然没感觉出疼。
      就在马健直直地盯着锅里渐渐变色的黄酱出神时,他家那扇年久失修的单元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气势如虹的一脚踢开,一个30岁上下的男人带着一脸欠揍的笑容晃了进来。“哟,好香啊~~”他用力吸吸鼻子,探头朝厨房里看。“大清早的吃什么炸酱面啊!走,跟哥吃好的去!”没给马健任何选择的机会,那人直接伸手把火一关,拉他下楼,塞进了那辆黑色的丰田车里。

      这位老兄名叫罗阳,“狼牙”酒吧的老板。平时很少在店里现身,在众人眼中是个神秘与危险并存的人物。谁也不清楚他究竟经营着几处生意,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罗阳很待见马健。是那种视如己出的待见与信任。
      在南市食品街里一家颇具民俗风情的小餐馆里,罗阳整整叫了一桌子的吃食:煎饼果子,豆腐脑,锅巴菜,大烧饼,耳朵眼炸糕,还有两小屉肉包子。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在天津卫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老话说得好:京油子卫嘴子。足以见得天津人好吃那是自古就出了名的。光从那花样百出的早点上就可见一二。比起南方人的早茶,天津卫的早点明显偏咸口。
      罗阳兴致勃勃地往自己面前的那碗豆腐脑里淋着辣油,又舀了一大勺麻酱撒上去:“咱们这儿与其它发展中的大城市没什么不同,唯一的特色就是小吃多。就拿这早点来说,豆腐脑,煎饼果子,锅巴菜,就算在别的地方也能吃着,到底不如津城里的味儿地道!”
      罗阳眉飞色舞地说,狼吞虎咽地吃,完全不理会对面马健那张死气沉沉的脸。眼瞅着他消灭了一碗豆腐脑,俩烧饼,外加一个炸糕,马健这才闷闷地说:“我想请假。时间不好说。”
      “成啊。但是手机要24小时开着啊。”罗阳头都没抬,继续朝一碗锅巴菜发起进攻。“做事之前先掂量掂量,应付不了就招呼一声。别的咱没有,打群架的人管够。”
      “你想哪儿去了啊。”马健的包子脸一皱,想挤出一个笑容,但是没成功。
      “其实啊,比起那些墨守成规,畏首畏尾的警察,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做起事来,是可以捡到大便宜的。要不要听听我的意见啊?”罗阳放下勺子,揽过马健的肩膀,脸上的笑容既亲切又神秘。“有几个疑点你需要注意。第一,警方在死者身上找到了你送她的那部手机,证实里面最后一通电话的确是打给你的。时间也与你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时间吻合。可是,她方大小姐在生死关头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或是找那个上官宏帮忙,而是选择向你求救,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第二,如果一个大活人无故被砍了头,那么血流量一定会相当可观。你没看过那些电视剧上是怎么演的么?法场行刑时可都是血溅三尺啊。而那个装尸体的麻袋上血迹却明显少得不正常。凶手像是先在某个地方将尸体身上的血放净,然后再装进麻袋。我琢磨着,最有可能不露痕迹完成这项任务的地方只有浴室,因为那里可以自由的用水冲洗。第三,如果凶手只是单纯的想要杀死方小姐,大可以不必搞‘分尸’这么复杂。他费时费力的带走方小姐的头,目的又是为什么呢?最后,就是那个失踪的女佣。听说是个快60岁的老妇。结合前几条疑点,基本可以排除她不是凶手。因为以一个老妇人的体力根本不可能完成‘分尸’这种力气活。既然排除她是凶手的可能性,那么她失踪的原因又是另外一个谜了。”
      罗阳讲得有条不紊,时不时的还咬口包子,喝勺豆浆什么的,眼瞅着马健那张死气沉沉的脸逐渐有了变化,从一开始伤疤被揭开的痛苦,到后来的惊讶与愕然。
      “你有朋友在警队?怎么知道得比我还多?”马健瞪着罗阳,仿佛今天才刚认识他。
      “小孩子少打听。”罗阳胡乱揉了一把马健的脑袋。“怎么?活过来啦?我还以为你要顶着那副死人脸去当侦探呢!”
      马健低下头。他知道罗阳做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让自己能够尽快振作起来。他挺直脊梁,抹了把脸:“我觉得这件事与方伟凌有关。我会过他,那家伙为了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发誓,一定要亲手抓住他的狐狸尾巴!”
      望着马健那一脸不知天高地厚的热血神情,罗阳摸着下巴考虑着,究竟要用多大的盆泼他一头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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