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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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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的同事一直说我能成名记者验证了Impossible is Nothing这句广告词。
她们对我的评价——同情心泛滥,爱道听途说,别人说啥都信,整一个被拐卖对象。
很嘲讽的是,我同她们一样成了一名时尚杂志记者。
她们每次对外介绍自己职业的时候都喜欢动用一个词语——无冕之王。
我每次听到都会笑得露出四颗牙,一手拖腮,飞了个卫生眼给她们——啧啧啧啧,真会抬高我们的职业,还无冕之王呢,能成个称职的狗仔队已经不错了。
在默默等待两个星期仍然没有收到小莺的一点消息的时候,我开始觉得自己真的缺了点记者的道德素养,给了对方联系方式竟然却联系不到访问对象,让自己处于如此被动的情形。
我真的是一个很好打发的人啊~~我自嘲。
于是在干完该干的事情后收拾行囊飞回上海。
休息了一天以后回到报社,不意外的被老总训了一顿,因为他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
听了坐在我座位对面的小乐说教一下午。她认为我就该把那个小莺编造的故事添油加醋拿来堵住总编的嘴。
我摇了摇头,我们虽然只是出娱乐杂志,但还没沦落到卖那种“法制报”的水准。
又陆续有几个上海新的国际品牌门店开幕需要报道,渐渐的,也就把这件事淡忘了。
直到四月,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才恍然有想起这件事来。
『1380****425: 我跟着有钱男友来到澳门,他搭上别的女人抛下了我,没脸回去又习惯了挥霍,反正也不是处女了,和谁上床不是一样,就干脆在澳门做起了皮肉生意。』
我反反复复仔仔细细的把这条短信看了多遍,只有69个字。这个故事怎么编都不具可看性,我却觉得很真实。
是真的吗?她的故事应该被埋藏在这个看似无奇的短信里吧。
那天晚上,我梦见和她在Margaret聊天的场景,却又仿佛不是,梦里她用绘着鲜红的血色的指甲的手指夹着一根细细的YSL薄荷味的香烟,薄薄的唇慢慢的吐出一句话。
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做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