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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夏天的末那个梢,一则消息吸引了许多学生和家长的视线:市第一中学学生会主席刘哲,以优异的托福成绩被美国加州大学录取。

      报纸上长篇累牍地报道了刘哲的种种事迹,那个美丽聪慧的女生,在所有人都在为高考焦头烂额的时候,振翅飞到了大洋彼岸。

      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国留学是那样神圣而遥远的壮举,自费出国简直是天方夜谭,公费出国自然也是凤毛麟角。苏澄出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周围不乏有人出国,可是过程却是同样的艰难。

      苏澄的爸爸妈妈大爷大伯母都因为家庭出身在□□中耽误了终身大事,一直到那场浩劫尘埃落定,方才各自结婚生子。也因为这个原因,爸爸妈妈同学朋友的孩子都比苏澄大3、5岁,爸爸同学李叔叔的女儿李义姐就是从第一中学考入了清华,毕业前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暑假过完就要飞赴美国。

      那个时候第一中学优等生的求学轨迹,大抵如此。

      “刘哲过完暑假就要走了吧?”溜到孙临枫屋里,苏澄向他扬了扬手里的报纸。

      少年抬了抬眉毛看了一眼一脸兴味的苏澄,一言不发,继续低头做题。

      果然对刘哲是有特别的感情,一听到这个话题神色如此落寞,自己是不是太残酷了,哪壶不开提哪壶?苏澄心里有些自责。

      走到少年桌前哗啦哗啦地翻着报纸,指着报纸上女孩的照片,缓和气氛:“她长得真的满漂亮的哈。”

      这一次,连眉毛都没抬。

      两只小手攀到修长的手臂上讨好地晃着:“放心啦,你看李义姐,你成绩比她高中时候还好,以后考上清华再出国读硕士,斯坦福,比加州大学好多了。”

      依旧是死一般的寂静。苏澄转了几下眼珠,似乎找不到什么话题和办法,索性走到孙临枫的钢琴前坐下。苏澄的钢琴启蒙老师是大伯母,第二个钢琴老师则是孙临枫。小时候两个孩子在大伯家里学琴,为了提高两个人的兴趣,大伯母还教两个孩子四手联弹。平日里都是和妈妈四手联弹,身边坐着基础不如自己的妹妹,小孩子好为人师,孙临枫一股脑将自己拿手的曲目教给苏澄,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克伦内克的《我有一个恋人》,还有德彪西的《摇篮曲》。

      决定买琴时正是电子琴大行其道的时候,苏妈妈苏爸爸为买钢琴还是电子琴犹豫不决,出身音乐世家的大伯母认定了电子琴只能用作伴奏,却到底没有说服两个外行。其实买电子琴也是苏澄百般撒娇耍赖的结果,不同的音色变幻,按一个键便流出一段动人的音乐,再按一个键又是自动和旋,比儿时任何玩具都要好玩。上小学后苏澄没少带着硕大的雅马哈电子琴在各种汇演中表演,班里的大合唱也一向都是由她伴奏。

      及至上了初中,电子琴一下子变得难登大雅之堂,父母也才开始为当初的决定后悔不迭。只是一怕耽误女儿的学习,二来此时再学毕竟有些晚了,苏澄因此与钢琴擦肩而过。偏偏依旧活跃在各种演出,每次看到后台上那硕大厚重的钢琴,看到众人在钢琴的旋律中沉醉,心里便有种莫名的失落。

      《小白菜》《小星星》《小步舞曲》……钢琴按键比电子琴需要更多的力度,一时难以适应,加上本来水平也有限,苏澄在孙临枫的钢琴上弹奏着几首最简单的曲子,儿时最初学琴时的那些曲目,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初在后台扒着幕布听孙临枫弹钢琴,自己会被那声音勾起关于童年的久远记忆。

      旋律这样简单,曲调这样幼稚,最初的兴头过后,苏澄烦闷地将手在琴键上乱拨,一侧脸,发现孙临枫站在自己身后,目光专注地看着自己。

      “小枫哥,你教我弹钢琴吧!”每次有过分的要求,干净有力的“孙临枫”都会变成拖沓绵长的“小枫哥”,声音婉转,绕梁不绝。

      “等明年你考上大学再说。”语调严厉,勿庸置疑,似乎比爸爸妈妈还坚持原则。

      好歹肯同我讲话了,苏澄心中偷笑,总算功德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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