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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四章 离(上) ...

  •   回校一看同学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快就弄完,天渐渐黑下来,不知道钜侠有没有吃晚饭。她回短信说在副食城买了几块新鲜的绿豆糕,依然是平常那种轻快的语气。不过绿豆糕能顶饭么,又甜又腻又噎人有什么吃头,我喝着水都顺不下两块去,你出门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才行!

      草草吃过晚饭,已是华灯初上,我独自走在校园里,夜风起,寒气逼人,忽然心血来潮想去理发,貌似偶尔做一点改变也不坏。
      经过理发师灵巧双手的打理,走出来的时候头发短了好多,晃一下脑袋感觉轻快不少,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回寝室照照镜子,虽然原来的中分头曾经带给钜侠很多快乐的笑声,但我确信这个造型更符合她的审美。镜子里的人冲我眨了一下眼睛,不过跟不眨差不多,反正那么小;又咧了一下嘴,厚厚的嘴唇仿佛挂着香肠;并且那皮肤又黑又粗,蚊子站上去只怕都要崴脚。

      唉,我从来不在乎这副样子,根本没什么看头,既不高大威猛又不斯文儒雅,却原来钜侠喜欢的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应该责备她眼光奇差,却发现对面的家伙傻笑起来。

      我没有心情理会那个傻瓜是不是好意思笑,我应该琢磨的问题是:我和钜侠,今后怎么办!可是还没等思考,脑子里就乱糟糟的,直到躺回心爱的单人床还没有理出头绪,连往日用来催眠的鬼故事都钻不进耳朵,这是怎么了?灯已经按时熄灭,闭上眼睛是一片黑暗,睁开眼睛还是一片黑暗。

      我的钜侠正站(可怜,坐票都买不到)在火车上越来越远,她要到人潮汹涌的首都北京去了。她会参加周末的大型招聘会,然后等着面试,之后得到一份理想的工作,而我只消毕了业去上班就行,顶多两三个月就会天各一方。

      有人说“只要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如果我也能这样想,两个月的时间大可以搞一场轰轰烈烈的黄昏恋,却只怕拥有之后的放手会更加苦涩。就算毕业的时候没有谈分手,多少残酷的事实早已证明,异地恋的成功率绝对是负数,距离有了美没了,我可不打算做这样的傻事。

      我想我生来就是怕受伤害的巨蟹,我不要风险,不要刺激,宁愿躲在自己的壳里,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我愿意和她长相厮守,可是我又能拿什么来给她幸福?就算她可以放弃北京跟我走,我有什么本事照顾她?

      我现在就是个一无所有的愣头青,将来的工作怎么样都难说,我自己的为人自己知道,根本没有开公司挣大钱的魄力,怎么能提供华服美食豪宅香车那些配得上她的生活?贫贱夫妻百事哀,那时候再让她后悔不是白白耽误了她么!也许是我太现实,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既然我没有能力把它搭起来,那么还是——放!弃!吧!

      一夜无眠,地球依然在转,太阳依旧升起,北京的太阳一定已经很暖和,我在远方为你祈祷。她发短信过来,说起招聘会上有一百多家单位,说起投出了十多份简历,还说下午就要去看阿梦。

      她们联系得倒快,赶紧恐吓阿梦不许乱讲有关我的事情,否则手机号码墙上见,再写上送煤气罐的!但是警告归警告,多半不会有效,都说一个女人是五百只鸭子,就算隔了很远,我还是能听见一千只鸭子叫我的名字。它们嘎嘎地说着我的糗事,害得我只好把耳朵堵上装作不知道。

      那些议论是从我和钜侠寒假聊天开始,还是从阿梦第一次去我的版面装男生发帖开始呢?尤其是我和钜侠在现实中的相逢,那场光荣被抓就够说半天的,反正我没一件做得出色,她们尽管笑好了,女子难养!

      俩家伙又逛了一天街才各自回去,阿梦说钜侠跟我评价的一样,音色婉转优美;钜侠说阿梦长得矫健婀娜,还是学校的女足运动员。她们倒没白见面,亲热得很,从此网友变成好姐妹了。

      听说钜侠因为对北京的气候估计不当,还穿走了阿梦的衣服,女生之间的感情怎么有点共产主义的味道?这就是网络上我最熟悉的两个女人,现实中她们要干什么我可说不准,不过有了手机短信的全程播报,似乎北京就在身边一样。

      钜侠继续找工作,却似乎不很顺利,在异乡漂泊自有一股凄苦的滋味。有时候她会写诗过来,我也说不上很懂,只看出忧伤孤寂的居多,读得人心里难过起来。偶尔有几个轻快幽默的句子,却难掩艰辛失落,又加重了寄人篱下的感慨。

      她说这喧闹的城市对于她像个孤岛,虽然人潮汹涌,却没有人看她一眼,柔肠百折,欲哭无泪,因此更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因此特别想我(人家毕竟是女孩子,脸皮薄着呢,叽里咕噜说了好长,话当然没有这么直白,不过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她,就说我相信她才华出众,一定会找到好工作。但是对于想念什么的那部分,只好装作视而不见,埋怨她的诗太高深难懂(倒是个推脱的好方法)。她说不知将来我们家小天要做什么好,谁们家小天?这句话可有点出格,我回复说你还没死心呀。

      (如果这两句话都是玩笑,她大可一笑而过;如果不是,我也没办法了。)她终究没有继续说下去,我却久久不能释怀,随手拿起一支笔,凑出几行难登大雅之堂的字,似乎也能算一首诗:

      炎夏见荷花,
      泥中藏鲜藕。
      低头望莲子,
      莲心一何苦!

      “怜心一何苦”,并不是我不肯爱你,只是,爱你的心里比你更加痛苦。现在我没有接受你,你只会怨我一时,他日自会寻到佳偶,也许还能留点思念;胜过我陪伴你两个月,然后残忍地分手,徒增一段失败的恋情,你会怨我更久;更胜过双宿双飞之后,你终于明白生活的艰辛,明白我一无是处的时候,怨我一辈子。

      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绝不能让你那样怨我,连想都不愿意想,还是记着一个只会灌水的哥哥吧,这样对你我都好,可为什么觉得眼睛里湿湿的呢?

      半个月之后钜侠回来了,工作也有了定论,于是又像往常一样冲来冲去地灌水,心情却没有完全恢复,原本的天真活泼变成了淡淡的落寞。如果我能够,一定保护她不去看世态炎凉;可惜我不能,只好默默地祝福她坚强。幸好BBS里还是她叱咤风云的大本营,没过几天她就在这种无忧无虑的青春气息里苏醒过来,能够有说有笑了,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一天傍晚,我又在楼道那昏黄的灯光里看见了钜侠,很明显她是在等我,我说要和寝室同学出去,不能陪她去食堂了。阳光下的教学楼门外,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地方,当我刚想说再见的时候,她却说等一下,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递了过来。

      我仔细一看是个手机链或钥匙链,上面穿了两个精致的小片(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反正每片带一个字的那种东东),写的正是我的名字。我觉得很惊讶(或者说惊喜),问道:“送给我的?”

      自己都觉得是废话,写着我的名字交到我的手里,怎么还问这种蠢问题,可就是脑筋短路想不出来别的了。她点点头“嗯”了一声,这种东西没法不收,只好说句谢谢,顺便奉送傻笑一个。

      我左转往校外走,偶然一回头,却看见她蹦蹦跳跳地穿过小广场,兴致所至还原地转了两个圈,就像夕阳余晖里的精灵。是什么让她这样高兴?仅仅为了我收下她的礼物吗?

      猛然想起我们俩逛街那天,我看中了一个手机套,她立刻说有零钱,我说我也有,怎么能让女生付钱哪,于是她讪讪地缩回手去,还扁了扁嘴。这回她把心意换成了无法拒绝的方式,也许正像版面上说的那样,能为所爱的人花钱也是一种幸福。我亲爱的钜侠,你为什么这么傻?

      没过几天,迎来了BBS里最大的节日——站庆,钜侠跃跃欲试地想去看,并且一心想让我也去。她说她像我一样不喜欢见陌生人,最怕人多热闹(鬼才信,哪有版聚她都去),不过这种机会再也不会有第二次,还是不应该错过的。

      我去干什么,一个最倒霉的版主,又这么其貌不扬、拙嘴笨舌的,去了丢人吗?不过她还是觉得见见一起灌水的ID,把它们具体化是很有趣的事情,况且我有着排到全站二三十位的文章数,理应风光地到场被鉴赏。

      我推脱了好几次,总算她不再请求,却接连来了好几个人跟我陈述站庆的好处,并且论调都差不多,值得怀疑是她委托来的。ft,怎么这帮人这样听话,她已经具备一定的影响力了,挺能耐的嘛。

      我终于骄傲地挺住了轮番轰炸,钜侠就自己去了,回来直说好玩,唱歌跳舞做游戏,还有特制的站庆短片可以看。好多网友照了相,她也照了一大堆,统统传上ftp供人下载留念。还有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互相认识,虽然大家同处一个校园,平日里却对面不相识,如今在喜庆的气氛里欢聚一堂,签名合影是少不了的。站庆筹备委员会还印刷了特别的小册子,专为签名之用。

      没过两天钜侠就出现在我们实验室门口,手里拿着那个小册子,坚决要求站上最猛的水鬼给她签个名。我翻了翻她的宝贝,好多熟悉的ID映入眼帘,也就答应了。她打开第一页要我把大名写在那里,我写好后自己一看,俗话说字如其人果然不假,大概跟刚学写字的一年级小孩水平相当,真不好意思独占了最显眼的位置。

      她接过去就开始笑(要不是在我面前,恐怕还要笑得更欢畅些),很明显也是觉得这字不大入流,碍于面子没说出口罢了。我转移话题说:“你对这些活动还挺热心。”她又笑了笑却没有答话。

      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你们实验室应该还有个挺能灌的家伙吧,给我引荐一下好不好?”我当然不能耽误人家收集签名的伟业,就带她去见那哥们。按照她的指示,那个签名留在了中靠后的一个位置,跟我的待遇就不大一样了。

      把她送走后我忽然想起,我最醒目的签名,到底是表示一个ID在站上灌水的地位,还是一个男人在她心底的地位呢?也许我不要知道答案比较好吧。

      似乎已经习惯了有钜侠在的日子,她的人,她的帖子,她的短信,她时不时地制造出点新闻,她甜甜地叫着“哥哥”,她说要在退休以后和我一起看日落,可是我知道终究要失去她。

      我有拒绝她的觉悟,但是却找不到机会,她从不明确地表白,她的情意从种种玩笑和一些神秘的举动里渗透出来,防不胜防。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苍天啊,既然不足两个月后我就要和她永远分别,请允许我再多看她一眼。

      我知道钜侠多次溜到我的实验室来找我,但是我不能明目张胆地去看她,我要牢记不能对她有任何亲近的表示,以免前功尽弃。幸好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于是我决定活跃在午饭、晚饭以及晚十点回寝室这三个时间段,具体措施为路边蹲点守候。

      这个举动是没有风险的,因为我的视力有1.5,她却只有0.5,并且从来不戴眼镜。经常听人家说近视看不清远处的东西,我却托了小眼睛聚光的洪福,没体会过那种感受。其实我对近视也是很好奇,不大明白到底朦胧美到什么地步,不过值得坚信的是十米开外她不可能认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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