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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番外:莫里斯回忆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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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祖图兰毕业后,我没有投效家族一方的舰队,而是申请去了前端要塞。这让很多人不解,而夏丽芬娜那个跟我不对付的女人却说,我骨子里最是懦弱,既无勇气与家族完全决裂,也没有勇气割舍心头之爱。我面上对她的嘲讽不屑一顾,但内心深处,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话是对的。
林笺被流放紫罗兰星球前那个晚上的话,让我意识到,我一直以来那些自以为“反抗”家族、追求“自由”的努力,可能不过是,一个被漠视的孩子在用乖张的行为获得父母的注意和认可。这个发现让我几乎恼羞成怒,但冷静下来,我不得不承认,我对家族并非毫无留恋。
尽管在当时,前端要塞是我贪求两全的懦弱选择,但是内战以后,我却无比庆幸当初的决定,它让我以一人之力保全了家族,免去了父兄亲人的流离之苦。
当然,代价是我的前途。
我被调到十二星卫戍部队,一个埋葬希望的地方。从天之骄子到叛臣之子,贵族少爷到戍卫炮灰,云端跌落泥尘,不过如此。而她,从一个没有军衔的军校生直接跃升为帝国少将,一支帝国正规舰队的司令官,已经是我连仰望都无法达到的高度了。
我不得不承认,再优秀的个人能力,离开了家族庇护,便什么都不是。可笑的是,当年我以为能够凭一己之力脱离家族掌控,获得所谓“自由”,却不知,“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一方面家族束缚了个人的自由,另一方面却也是个人自由的筹码。离了家族庇荫,自由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空中楼阁罢了。这一点,林笺比我早明白太多。
呵,似乎,自从遇到林笺以后,我竟有了那么多“不得不承认”之事。
不得不承认,我太懦弱;
不得不承认,我太天真;
不得不承认,我离林笺,越来越远。
最初,隔着“三观”;
而后,隔着“家族”;
如今,隔着成王败寇。
分不清是自甘堕落还是自我救赎,我没有接受前端要塞那位女公爵恳切的挽留,平静,或者说木然地,前往首都星系最为荒凉的第十二星,接受命运的安排。
我对那个只能通过找下属的茬来获得优越感的上官毕恭毕敬,对那些个暗地里挤兑的家伙睁只眼闭只眼。若是换了以前,我恐怕早已暴跳如雷将他们教训得后悔投胎做人类。现在么,还有什么可较真的?都是些失意又输不起的人罢了。
不久以后我发现,在这里,优秀的个人战力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凭着彪悍的武力,我或许活得比其它士兵长久一点,而后到中年时终日与伤病为伴,穷困潦倒;又或是被上峰当成趁手的武器,被派往最危险的任务,而后战死沙场。当然,这两种结局,都跟前途没什么关系,莫里斯.冯.沃尔西斯这个名字,终究会湮没在历史尘埃里,再无痕迹。
在我深沉而惆怅地感慨历史河流与个人命运的辩证关系之时,傲娇的命运大神为了显示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高大上本领,又将我的人生拐了个180度的大弯。
如果说命运是最煽情的编剧,那么时间就是最挑剔的剪辑师,只留下最震撼人心的镜头;回忆则是最严谨的导演,力求细节丰满,刻画入微,全方位展现。于是,我23岁那一年的某一天,被上演了一场华丽的美女救英雄的大戏。
起——
那天一早,我被派去执行清除C+级变异生物体任务。出发前,总员一千四百人的卫戍部队只来了不到一百人,两个分队长托病不出。我心里冷笑,只有这种程度的伎俩了么?无妨,倒是省了我不少力气,去保护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废物。
变异体竟然是S级,为免那些年轻的尚未经历过战火的士兵们无辜丧命,我把指挥权扔给了一个少尉,一人独战成群的LC47变异生物体。
我依然勇猛无匹,挥舞着战斧一路杀敌,感受鲜血喷洒在防护服上给皮肤带来的灼热感,以证明那不是一具行尸走肉。战斗!战斗!只有战斗,可以燃烧我身体内最后一点无知无畏的热血,借那星点火光照亮那团在阴冷的角落里蜷缩着的无用的灵魂。
承——
任务完成后,我来不及换下满是血污已然作废的作训服,带着一身冲天味道进入那个装饰庸俗的办公室。门口的女机要文书毫不掩饰的退避三舍让我恍然想起,曾几何时,我是多么注重形象的一个人啊,妥妥的高端大气上档次,酷霸狂拽冷酷炫!我自嘲地笑笑,果然,那种形象除了吸引这类庸脂俗粉以外根本毫无意义。现在我特别能理解,林笺说的“世界观跟你隔着银河系的距离”是什么意思。
后来无数次回忆起这一段时,总会忍不住纠结,如果那天我有稍微收拾一下自己,是不是不会那样落魄狼狈地出现在她面前?那样说不定我可以趁机来一个重逢的拥抱……但这样我又看不到她毫不在意的坚定……原来胡思乱想的不止有女人,还有我这类被美女拯救的男人么?
转——
为了跌宕起伏,导演安排了不少铺垫,以衬托这个下午的不同寻常。比如那个上官百年一遇的标准军礼,比如爱德华中将亲笔签名的调令,比如撒在路上的特别刺眼的恒星光。
世界在她的转头一瞥间静止,时光仿若凝滞,时间和空间在绝对和相对的较量中定格了那一眼万年。
我被梦境定在了原地,看着她从满身光芒中走近,军靴声声踏在心尖上,和着跳动的脉搏,带起越来越激昂的节奏,咚咚、咚咚、咚咚地冲击着耳膜。视线无限聚焦,周围一切都化作模糊,只有那双纯黑的眼睛,和里面浅淡却真切的笑意。为什么会喜欢她,为什么会一直不自觉地追逐这个人?我想我有了答案。
合——
“跟我走吧。”
像是打开了一个魔法城堡的开关,那句极简短的话像魔咒一样挟着暴风骤雨呼啸而来,瞬间吹散我满心的迷雾,洗刷我一身的泥垢,卷起漩涡将我与那个曾经恣意豪迈的自己搅出一息的交错。
我迫切又犹豫地想要伸手握住她的,名叫命运的编剧十分适时的来了一个特写镜头:大手满是血污,小手干净纤细;大手拘谨而迟疑,小手坚定有力;大手想要回缩,小手先一步握住……还有未尽的画外音——
这双小手,指挥西纳德拉纳会战成就绝地反击,让大手主人的家族失去贵族身份,也让大手主人沦落到第十二星;
还是这双小手,握住大手带它的主人离开第十二星,成为帝国正规舰队的陆战队队长,从此星辰大海,银河争霸;
这双小手,它有个名字,叫做宿命。
这双小手,还有个名字,叫做神明。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从她对我伸出手的那一刻起,她便得到了属于莫里斯.冯.沃尔西斯的全部忠诚,毫无保留、不顾一切的忠诚——
那种,恨不得把自己摊薄了匀上去、揉碎了捧上去,还要担心不合对方口味的忐忑;
那种,甘愿匍匐在她的脚边,亲吻她的裙角、聆听她的教诲、祈求为之奉献的虔诚;
那种,横刀立马,血染荆袍,只愿为你挡去世间脏污的执着;
那种,一将功成万骨枯,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壮烈;
那种,零落成泥碾作尘,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无悔。
曾经憧憬的那些不朽功勋,传世英名,与她相比都变得不值一提。我想要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我想要用一切努力与她并肩,以一切代价换她展颜,用全部热血成全她一世功勋,用所有守候护她一世安宁。无关大义,无关荣耀,只关于她,
我最爱的人,
唯一爱的人,
我的宿命,
我的神明。